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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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
交底日期
2011年6月24日
施工单位
安阳市恒达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
交底提要
桩基、安全
交底内容:
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共有特大桥1座、大桥7座、中桥2座,共有钻孔灌注桩基础507根,其中φ150cm、321根17542m,φ180cm、171根9809m,φ220cm、15根1062m。
钢筋笼采用分节加工、运输,现场连接成整体。
钻孔灌注桩选用旋挖钻机施工,钢筋笼采用在现场加工制作,25T汽车吊机吊放就位,导管法灌注混凝土成桩技术。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并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二、钻孔作业
㈠安装钻机的场地应平整、坚实。
若在松软地层处安装钻机,应对地基进行处理,然后铺垫枕木,保证钻机在工作时的稳固性,以免钻机在钻进工作中发生局部下沉,影响钻孔精度。
㈡钻机安装时,必须保持整机水平。
㈢钻孔工作地点应保持清洁。
㈣停止工作时,应把钻具从井内取出。
三、钢筋笼的吊装
㈠使用起重机吊装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就位后应采取固定措施;应使用起重机,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现场配合吊运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吊运物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㈡钢筋笼吊装就位,必须待钢筋笼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㈢吊装中遇地基沉陷、集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㈣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㈤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运施工。
㈥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吊运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四、灌注桩混凝土浇筑施工
㈠在浇筑水下混凝土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导管阻塞、埋管、坍孔的措施;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应判明原因,改进操作,并及时处理。
坍孔严重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混凝土,提出导管和钢筋骨架,并按技术要求回填。
㈡提升导管的设备能力应能克服导管和导管内混凝土的自重与导管埋入部分内外壁与混凝土之间的粘接阻力,并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应符合技术规定。
㈢吊装导管、混凝土应采用起重机进行,现场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
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吊运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正式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㈣浇筑混凝土作业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浇筑前作业组长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布浇筑混凝土的指令。
㈤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筑,不得中断;浇筑混凝土结束后,桩顶混凝土低于现状地面时,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㈥浇筑混凝土漏斗的设置高度应依据孔径、孔深、导管内径等确定;浇筑混凝土的导管宜采用起重机吊装,就位后必须临时固定牢固方可摘钩。
㈦桩孔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应连续作业,尽快灌注混凝土。
㈧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混凝土施工。
五、既有道路防护措施
施工地段设一名专职总体负责桩基施工。
作业地点配备多名防护员及防护标志。
吊装作业的起吊不的朝向既有线路侧,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
六、装载机安全操作要求
㈠装载机司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参照一般土石方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㈡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参照挖掘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㈢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⒈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
“交通规则”。
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⒉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⒊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⒋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⒌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⒍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⒎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⒏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⒐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⒑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㈣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⒈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⒉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
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⒊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七、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㈠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⒈轮胎气压应充足。
⒉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
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⒊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⒋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0.7MPa左右。
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⒌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
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⒍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㈡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
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㈢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⒈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⒉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
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⒊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
严禁伸缩起重臂。
⒋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⒌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
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⒍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
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
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⒎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⒏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⒐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㈣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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