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新题型计算题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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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新题型计算题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2009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会计负责人。

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

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张某的女儿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

张某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为了使其尽快胜任会计负责人岗位,领导要求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知识培训班,并参加当年会计从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2)撤并工作完成后,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交。

 

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等是否合法?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是否有违法之处?

2.王某和张某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

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

2008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以一张l0万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

张某将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王某处以罚款。

张某又将10万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

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8万元。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请问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谁?

(2)请问王某在对张某签发支票时犯了哪些错误?

并说明原因。

 

(3)银行为何退票,并且要对王某处以罚款?

按照相关规定,罚款金额为多少?

(4)徐某为何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

王某,张某该如何避免以后在犯类似错误?

 

案例分析题 

1.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因此,公司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该公司任命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岗位分工是违法的,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而张某既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没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由他担任会计主管人员是违法的。

另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人员。

同时,出纳人员也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因此,由张某的女儿担任出纳人员是违法的。

 

(2)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由厂部纪检、监察部门监交是违法的。

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而纪检监察部门不是监交的机构。

 

2.

(1)出票人:

王某 

付款人:

王某存款开户行,即广州市城南支行 

收款人:

张某 

(2)①用普通墨水书写应该用碳素墨水; 

②没有签章应该有出票人签章; 

③余额不够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或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

20万× 5%=l万。

 

(4)因为该支票既无出票人签章,也没使用碳素墨水,他们应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提高技能,不断进取,刻苦钻研,在工作和学习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五、案例分析题

  1.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发票l个月后付款的银行汇票。

B公司将汇票背书后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8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

B公司和C公司

  对票据债务是否负责?

  (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2.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

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

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案例分析题

  1.

(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仅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

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2.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1)因为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不符合对于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规范》提出了示范性的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二是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

案例分析题

  1.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

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6)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某国有企业集团总会计师李军参加了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班后,认识到会计诚信教育事关重大,随即组织了本集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试题中有一案例,要求学员进行分析,案例如下:

晓东电子公司会计赵丽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

赵丽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赵丽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公司认为赵丽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赵丽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

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

  1.

(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6)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

(1)赵丽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诚实守信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廉洁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赵丽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这是因情感和利益诱惑等因素,违背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2)财政部门、会计职业团体、本单位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均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均把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作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

所以,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次,如果会计职业组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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