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165755 上传时间:2022-11-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0.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docx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民政局关于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区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势头,城市社区数量剧增,截止目前,全区已有城市社区居委会37个,社区居民人数约8.2万户、22万人,与XX年社区体制改革时相比,社区居委会增加了14个,社区居民增加了近6万户、约17万人。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社区居委会成了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最前沿、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基层社区自治组织。

为此,无论是在组织保障机制、工作人员配备及福利待遇,还是在社区服务管理和活动等综合用房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还是为社区居委会营造良好工作和社会环境上,XX区委、区政府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先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促进城市社区和谐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了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健康发展。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有力、使用规范

  早在XX年11月,XX区的《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就明确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关意见,规定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每年按社区住户每百户1万元标准核拨,其中,经济基础较好的街道区级财政承担50%,差一些的区级财政承担70%。

XX年起,该标准提高到每百户1.5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

  按照这一标准,到XX年,全区社区工作经费达到1330万元,最少的仅有500多户居民的穿山社区居委会也有8.5万元。

社区居委会正常工作经费构成一般有:

工资、奖金、社保、节日补贴,办公费用,培训考察费、宣传和文体活动,社会组织扶持,平安、生态、文明等社区创建等。

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街道统一管理,即统一预算、统一划拨、统一会计代理。

  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福利待遇情况

  自XX年11月《区委常委会议纪要》下发之后,全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月工资统一调整到1000元,年终奖金为XX元,社区居委会主任系数为1.5,副主任系数为1.3。

XX年7月开始执行宁波市统一标准。

XX年起加大了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一是评先推优。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社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获得者按照全区社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年平均收入15%左右的额度,发放一次性奖金。

每三年评选一次“模范社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获得者从评定的次月起三年内,任职期间参照上年度区社平工资50%左右的标准,每月享受岗位补贴。

二是选拔担任“乡镇长助理”。

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内按照上年度区社平工资150%左右的额度,按月享受岗位补贴。

  按照省里有关规定,目前我区有3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未达到5人以上。

原因是社区居民人数少,分别在500户至1000户以内,但符合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社工要求。

  三、社区居委会工作服务用房情况

  早在XX年,我区就在全国率先制订完成了城市社区布局规划,并一直在实施和完善着这一规划。

按照该规划,我区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管理和活动等综合用房面积按社区人口数配置,即每百户30平方米,XX年以来提高到每百户40平方米。

如果按人口数配置未达到1000平方米的,就按1000平方米配置。

目前,全区37个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管理和活动等综合用房面积平均已达到1400平方米。

  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情况

  自XX年6月XX区委办公室印发《XX区社区政府工作申报准入试行办法》的通知后,我区对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采取申报、核准制度,具体由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审核事宜。

然而,几年来试图通过“堵”的办法来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的做法,只是治标的多,治本的少,收效甚微,且随着政府工作的重心下移,不知不觉中,有很多部门把政府的一些工作直接延伸到了社区,造成社区居委会负担越减反而越重。

  实施准入制度的难点主要有三点:

  1.工作协调难。

政府的很多部门大多因为工作任务或目标,纷纷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街道或社区,尽管其性质是公共服务,利在社区居民,但实施的过程却依靠社区居委会。

而街道这级层面因顾忌年度工作考核,即便有心为社区减负,也无可奈何。

更何况有些工作达到了某种目标,就能评先进和加分,如一些创建达标活动等。

鉴于这种情况,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处的尴尬地位不言而喻。

  2.走程序嫌麻烦。

按照《XX区社区政府工作申报准入试行办法》规定,申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向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申请事项、时间、配套的工作人员以及下放的相应权利等,由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提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批同意后,由申请单位持审批表与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联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导社区居委会按照要求落实。

这样一来,一是申请单位嫌时间长,影响工作进度,况且有的事项属于创新性工作,可能拿不出文件依据;二是如果认真参照执行,申请单位就得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经费和工作人员等,缺少了灵活性和自由度;三是提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在时间上的确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难以在时间上自主安排工作。

  3.观念上的差异。

传统的思维模式导致了不少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方法的习惯性和机械性,加上潜意识里没能正确对待社区居委会的减负工作,有的甚至误认为社区居委会用政府财政,理应当为政府办事,忽视了居委会的自治属性。

  对此,近年来我区采用了变“堵”为“疏”,堵疏结合的办法,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首先,通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了一大批涉足居民日常生活的文体活动、居家养老、卫生教育、治安保洁等社会组织,为社区居委会减负提供人力、智力等条件。

  其次,堵疏结合,有理、有节、有序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

堵,区民政局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仍理直气壮地为维护社区居委会的自主权而呼吁,为社区减负而坚持政策把关着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审核和协调。

疏,即梳理政府和居委会的职能与社会公共服务的众多事项,明确哪些是社区社会组织能做和不能做的,框定了社区社会组织承担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事项,和在居民自治上承接联系居民和承载政府、居委会职能的辅助性工作,做到社区社会组织不越位,社区居委会也不错位。

  第三,有所为有所不为。

引导社区居委会正确对待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在尽心工作,尽力而为的基础上,区别什么事该主动做,什么事该配合做,什么事转交给社会组织做,什么事可以婉转拒绝。

把更多的精力致力于社区居民自治上。

  五、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完善撤村建居社区的社区服务管理

  近年来,XX区在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上着重探索了社区化党建促居委会自身建设、区域化共建促社区自治的做法,今后将尝试着进行社区专职社工的管理探索,厘清专职社工与居委会的关系,促使社区居委会事务与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的明确区分,改变目前什么事情都冠以“社区”的现象,清晰专职社工身份。

  在完善撤村建居社区的社区服务管理上,我区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

通过依法程序,把具有农村管理工作经验的撤迁村干部选拔到社区居委会中担任主角,同时抽调优秀的城市社区专职社工充实其中,形成一个既有农村工作经验,又有城市社区建设理念的管理服务班子。

二是提前介入。

在拆迁居民未搬入社区前,充分做好相关的服务准备,让拆迁安置的居民一进入社区就能感受到社区温馨的服务和人性化的管理。

三是强化服务。

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在开展“四个面向”服务的同时,增加符合农民特点的服务项目,在居民的家政、就医、求学、婚育等综合服务上力求及时、方便、高效,同时开展就业培训和中介服务,想方设法提高失土农民劳动技能,形成社区再就业工程一条龙服务。

四是组建社会组织。

通过社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吸引和凝聚居民,增加亲和力、归属感,逐步缩短农民与居民的距离。

  六、社会工作在社区建设中的运用

  目前,我区社会工作主要运用在扶贫帮困、居家养老、社区矫正、矛盾调处、心理干预、健康教育、健身活动等方面。

除了政府主导的扶贫帮困上有较为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相应政策外,以社会组织为骨干的服务活动也有自成体系的相应制度,而且一部分社区服务项目政府也有“出钱买服务”的支出。

此外,区民政局还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上也有一些“项目补助”政策,即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予以资助。

  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用科学的方法的助人服务活动。

主要是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刑释归正、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

它对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就目前的社会工作状况而言,要真正发挥作用,我们认为至少在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

  一是要不断强化政府主导举措,建立健全或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服务机构,并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机制。

  二是为社会组织的脱颖而出提供政策支持,如资金扶助、财税支持、行业准入等。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社会工作者的健康成长提供各种便利和条件。

同时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呵护社会工作者在自律、勤勉的基础上有个茁壮成长的社会环境。

  七、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相得益彰

  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既相联系又有区别,从社区建设工作理念出发,广义地说,在社区内居住的居民都可视作社区居民,那么,小区业主自然便是社区居民。

而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因此,居住在小区内的居民不一定是业主。

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中的主体,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理当担当起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创设和工作。

近年来,我区的主要做法有二个:

  1.构建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指导、服务、监督体系。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所在地街道社区办和区物业企业管理部门配合或协调,业主委员会运作期间由社区居委会给予业务指导。

当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生矛盾或难以达到一致意见时,社区居委会就予以协调。

当然,平常更多的是指导和监督,尽最大努力确保两者和谐相处,避免有矛盾萌芽。

  2.建立物业服务管理协调组织。

如新碶街道芝兰社区成立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协调小组,其成员均为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该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负责协调小区服务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如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办法。

  在老小区物业管理上,我区虽有个别业主自治案例,但总体情况不很理想。

往往是开始较为有效,但未能持续,主要原因是未能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单凭一腔热情难以为继。

而“准物业管理”似乎更为有效。

比较典型的是新碶街道办事处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实行的“准物业管理”模式:

  新碶街道共有小区143个,其中,1999年以前的老小区有80多个,建筑面积达112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3。

这些老小区,一是规划“先天不足”,建筑年代久远、房屋陈旧、硬件基础设施缺乏;二是居民物业消费意识不强;三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较差,个别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

前些年,街道办事处都是委托营利性物业服务企业代行管理,而且每年都有100多万元经费补助,但收效甚差,居民怨声载道。

XX年起,街道办事处另辟蹊径,向非营利性组织——新碶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无物业小区的初级物业管理。

  街道财政每年把原先的补助经费给社区服务中心,由社区服务中心接管40个无物业小区,共计115幢房子1870户居民的基本保洁、保绿服务。

而小区的房屋维修,规定了业主个人部分由业主自负,公共部分由共有人共同出资,特殊情况由服务中心向街道办事处申请适当补助。

小区的保安由街道办事处以定额定编、奖金与业绩挂钩方式实行治安工作承包责任制,将全街道无物业管理小区,设定一定的奖金总额,发包给4名治安承包人,并落实了巡逻队员,全天候对无物业小区进行不定时巡逻,每年年底对小区的发案率进行统计,以此考核小区的治安管理情况,兑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少儿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