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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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实施细则
2012年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保证2012年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试形式、时间
中考英语听力口语两考合并,通过计算机一次性完成考试,全自动化处理。
每天设8个时段,每个时段下设2个批次。
每个批次考生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实际考试时间为22分钟/生,其中听力测试12分钟,口语测试10分钟。
4月21日、22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4月21日
4月22日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第一时段
(1-2批次)
7:
45-8:
45
第五时段
(9-10批次)
13:
15-14:
15
第九时段
(17-18批次)
7:
45-8:
45
第十三时段
(25-26批次)
13:
15-14:
15
第二时段
(3-4批次)
8:
50-9:
50
第六时段
(11-12批次)
14:
20-15:
20
第十时段
(19-20批次)
8:
50-9:
50
第十四时段
(27-28批次)
14:
20-15:
20
第三时段
(5-6批次)
9:
55-10:
55
第七时段
(13-14批次)
15:
25-16:
25
第十一时段
(21-22批次)
9:
55-10:
55
第十五时段
(29-30批次)
15:
25-16:
25
第四时段
(7-8批次)
11:
00-12:
00
第八时段
(15-16批次)
16:
30-17:
30
第十二时段
(23-24批次)
11:
00-12:
00
第十六时段
(31-32批次)
16:
30-17:
30
/
/
/
第十七时段
(33-34批次)
17:
35-18:
35
二、考点设置
1.考点的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配置均须符合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配置要求。
凡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必须升级、补充相关软件与设备,方能申报考点。
2.考点布置要求合理、周到。
各考点应统一设置“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XX市XX中学考点”标志。
除在醒目处张贴考场分布图,对出入准备室、候考室和考场的路线做出清晰指引外,考点还应同时公布考试批次、时间、考生须知、举报电话、违纪处理办法等信息,并在考试区域(含候考室、考场及进出场沿线有关地段)内须设置警戒线,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每个考场门口要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批次的考试时间。
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须无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考场内考试用的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座位须按照一隔一的方式进行设置并编号,同时确保座位号奇、偶相邻。
个别学校如因条件限制无法确保一隔一设置考试座位,须确保两台考试机之间的距离大于80厘米。
三、考点组织机构
考点须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试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保密、保卫、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准备室设考生培训员1名、考生管理员1-2名,候考室设考生管理员1名,每个考场设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各1名,另设带队教师2名。
具体要求如下:
1.考点主任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须由市、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培训合格后统一聘任。
2.考场监考员须由非本考点学校教师担任,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3.有子女、亲属当年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考务工作。
4.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进入考试区域一律佩戴相应标志牌。
5.在考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必须当即停止其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及至由司法部门处理。
四、试卷管理
1.江苏省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试卷由省教研室统一制定,在启用前为机密级材料。
2.考前学生库及试卷下载时间及方式:
考前3-4天,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从省教研室指定网站获取试卷压缩包;各学校按本市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教研室)指定方式获取本校考生的考场通知单,各考点获取本考点考生信息库文件和考生花名册。
考前1-2天,各考点领取电子加密锁,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同时,各考点从本市指定网站获取试卷压缩包,按照压缩包内使用说明进行解压校验,确保数据无误。
3.所有考场每个时段使用A、B两套试卷。
每个考生所用具体试卷由其所处时段及所在考场对应的座位号的奇偶数确定。
每个时段奇数座位用该时段A卷,偶数座位用该时段B卷。
4.每个时段的试题只能在规定时段开启使用,提前和延后都不能使用。
试题的开启使用时间是每个时段开始前10分钟(用来提前导入试卷文件),每个批次开考时间不得晚于标准考试时间10分钟。
5.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答题U盘和电子加密锁同时上交各县(市、区)招考办。
五、测试流程
(一)考前准备
1.检查考点
考试前一天,各考点学校须对照《考前准备和检查流程单》,按要求认真检查机房的软硬件配置情况,并封闭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选派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和巡视员
(1)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选聘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
每个考场安排一位非所在考点学校的教师担任监考员、一位考点学校信息技术教师担任系统操作员。
考前应对所有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操作过程。
(2)组织考试巡视组。
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派出巡视员到各个指定考点巡视。
巡视员必须明确职责,自始至终做好巡视工作。
(二)考试过程
1.第一时段考前30分钟,系统操作员启动监考机;同时打开所有考试机,启动考试机上的网络版客户端程序,做好考试准备。
2.每个时段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准备室,接受考前培训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
3.每个时段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待考。
4.每个时段开考前10分钟,系统操作员可在监考机上导入该时段使用的A、B两套试卷,并按规则分发试卷。
监考员须按本考场的实际考试时间和时段,打开相应时段的试卷。
5.考生在开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座位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醒目位置。
监考员核对考生准考证。
6.上述程序完成后,系统操作员点击考场服务器上“允许登录”按钮,考试机自动启动考生登陆界面。
7.考生输入准考证号,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所对应的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照片,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设备测试。
设备测试完成后,系统进入等待考试开始界面。
8.当所有考生完成设备测试、开考时间到达时,系统操作员下达“开始考试”指令。
考试机进入开考倒计时状态,并在5秒钟倒计时结束时正式开始考试。
9.开考后未进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内的考生也不得在该批次考试结束前退出考场。
10.听力测试时,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并用鼠标点击正确答案;口语测试时,考生只需对着麦克风答题,考试设备会自动对考生的口语回答进行录音。
11.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注意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显示,以便合理安排答题时间,控制好答题节奏。
12.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一律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
13.监考员发现考生严重违纪时,经和系统操作员共同确认后,由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程序的考生信息栏中,右键单击该考生姓名后选择标志设置,在“事件类型”栏中选取[作弊],在处理结果栏中选取[取消考试资格];另外,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中注明作弊情况,并向考点主任汇报。
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与考生本人均须在该登记表上签名。
14.考试结束时,考试机将自动上传答卷,考生须等待数据信息上传完毕。
当考场所有考生都完成上传答卷后,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上点击[考试完毕]按钮,考试机即结束工作,并在界面上显示“考试完毕,考生请退场……”的提示信息。
考生看到该信息后,方可按照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
离场时不得关闭考试机。
15.上一批次考试结束、考生离场后,系统操作员只需点击[继续下场]按钮,即可调入下一批次考生的信息。
待下批次考生进入考场后,即可点击[允许登录]按钮,允许考生登录。
如此循环,完成本考场全部批次的考试。
(三)考后工作
1.所有场次考试结束后,系统操作员导出本考场全部考生答卷包到下发的U盘中并校验(同时在监考机上做好备份),将U盘、电子加密锁与填写好的《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一起上交给考点主任。
系统操作员在考试结束后的20日内,不得对监考机进行初始化操作,不得清除监考机和所有考试机上的任何数据信息。
2.考点主任清点并核对考场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提交的U盘、电子加密锁以及各种表格,在核对无误后将U盘、加密锁和上述资料装袋密封并加盖学校公章。
3.密封后的资料袋须由系统操作员上交至指定地点。
附件1
考点主任职责
1.在市、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考务工作。
2.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考点考试的教师担任考点工作人员。
3.组织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并熟悉工作流程。
4.负责安排本考点考场布置、考试设施等,按时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5.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6.负责加强考点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并保证考点的正常供电。
7.监督各考场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在规定的时间打开相应时段的试卷。
8.随时掌握考点考试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
考试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考试领导小组汇报。
9.做好本考点的各考场电子加密锁、考试数据U盘的收集以及《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缺考/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的验收和上交工作;撰写考点工作小结,将考试情况或发现问题上报市或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教研室)。
10.因考点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考风考纪混乱,或发生重大问题,考试主管部门将视情节给予考点主任和有关人员必要的处分。
附件2
监考员职责
1.考前必须参加市或县培训,并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2.服从安排,严守纪律,熟悉有关考务。
做好本考场的准备工作,一律佩戴规定标志牌上岗。
3.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让他们发挥出应有水平。
4.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场纪律。
5.制止除考点主任、巡视员以外任何人在考试期间无故进入考场。
6.在考点主任的监督下,配合系统操作员在规定的时间打开每一时段的试卷。
7.考生进入考场后,安排考生对号入座,核对考生身份(包括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和照片等)。
8.考试开始后巡查考场,与系统操作员一起处理突发事件等,对考试中的异常情况要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上认真做好记录。
9.必须按考生的违纪情况如实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不得隐瞒袒护;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任及时处理。
10.考试结束后,指挥考生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11.正确、清楚、无误地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不得随意涂改考场记录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考点主任签名),不得外传考试题目和考生答题情况。
12.测试期间不准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其它与试场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附件3
巡视员职责
1.在市或县(市、区)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定点考点的巡视工作。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且当年无子女、亲属参加考试,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考前必须参加市或县培训,并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考务,了解考场各个工作室的操作过程和要求。
4.协助考点主任检查考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