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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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根据《广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越秀区民政事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充分发挥保障社会公平、改善社会福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益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方位、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起政府负责、民政统筹、部门联动、街道实施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纵向统一、横向协调、运转高效、信息畅通的工作运行机制。

“十一五”期末全区共有低保对象4428户、8358人。

“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发放低保金1.16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分类救济工作逐步完善。

2006年,我区出台了《越秀区特困人员分类救济操作规程(试行)》,根据困难家庭的家庭结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患重大疾病及子女上学等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救助,“十一五”期间共为4.7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不同程度的分类救济,共发放分类救济金1490万元。

根据部分年份市场物价波动较大的社会情况,我区多次为全区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副食品和液化石油气等各类补贴共876.6万元。

  

  医疗救助覆盖辖内居民。

2007年6月我区出台了《越秀区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慈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因病致贫人员医疗救助、特别医疗救济等多层次的医疗救助措施,建立起了全面覆盖城镇居民、与社会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区医疗救助制度。

“十一五”期间共为24万人次困难群众支出各类医疗救助金4900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逐步完备。

逐步完善救助管理的工作手法和效率。

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举办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多部门联合,积极开展职业乞讨、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等专项救助,“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368人次,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193人次,收治流浪精神病人70人次,救治流浪危重病人10人次。

  

  抗灾救灾防灾减灾有力有序有效。

面对大型自然灾害,我局积极组织社会捐赠,及时调运救灾物资,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行动。

2008年南方冰灾期间,共接收抗冰救灾社会捐款48万元、捐赠物资7万件(箱),救助33万人次;四川汶川地震后,及时向灾区捐赠救灾款项5400万元,救灾物资价值1205万元。

2010年共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款项850万元,有力支援灾区抗灾救灾。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4个社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效显现,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社会工作运作机制初步形成。

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提升社会工作领域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赴香港、新加坡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先行先试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全区共有5个项目列入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试点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义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不断完善义工(志愿者)管理,义工(志愿者)服务专业化逐步发展。

  

  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基本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达标工作。

启动了整合街道机构人员试点工作,推动居委会改革先行先试。

尽力拓宽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大幅提高居委会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

组织了居委会专职人员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资助了858人次参加职业资格考前培训。

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活动,“十一五”期间全区有236个社区达到了省的“六好”标准,约占社区总数的90%。

我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广卫街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广卫街都府社区、大塘街龙腾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社区管理服务不断完善。

积极发扬“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的优势,积极调动各街道和社区的创建热情,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与社区共同成长。

挑选建设街道作为试点单位,按照“街道统筹政务、居委会管理协调服务、社会组织调活自治服务”的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设立“阳光社会工作站”,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的矛盾和问题,挖掘社区居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潜能,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和服务功能。

自开办以来,阳光社工站完成洗楼家访1973次,建立家庭档案350余户;挖掘培育居民领袖95人,带动969多名居民加入义工队伍,培育出十多个社区组织和各类兴趣小组。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开展民间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民间组织的管理。

召开了首次全区社会组织联络员会议,推行联络管理新模式。

出台《越秀区关于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区新增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有89个,现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318个。

成立了越秀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以为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不断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惠广泛。

规范福利机构管理,“十一五”期间共新增床位656张。

全区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8间,养老床位2097张。

我区共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3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区22个街(镇),为近千名社区老人提供免费或低偿服务。

建立了覆盖全区的“星光平安宝”呼援服务系统,完善社区医疗、紧急支援、义工关顾、家政服务四大落地服务,不断推出高龄老人优惠政策,累计为5000多名老人提供呼援服务。

完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增添和更新各类老年活动设施,丰富老年人的文娱生活。

  

  老年人优待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落实向80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政策,为全区3万多名高龄老人办理了长寿保健金申请发放手续。

开展了社保卡整合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已发放老年人社保卡20万张(套),更加方便老年人享受各方面的优待服务。

开展各式各样的敬老系列活动,连续五年举办越秀区老人欢乐节系列活动,全区老人广泛参与,各街道根据实际开展各类孝亲敬老活动,尊老、敬老受到老年群众普遍好评。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我区慈善会成功申报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越秀慈善网”,以“求与助”信息全部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社会了解困难人群的需求,倡导社会力量积极捐款捐物。

在街道一级设立慈善超市,实行区、街两级IC卡联网,实现捐助和帮扶的信息化管理。

超市通过设置商家专柜,慈善商场等形式,盘活了慈善资源。

  

  (四)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优抚双拥工作扎实有力。

建立了双拥工作协调制度,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军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008年,我区再次获得“全省双拥模范区”和“全市双拥标兵区”光荣称号。

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区抚恤优待面100%,落实抚恤优待政策100%。

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将1826名优抚对象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妥开展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十一五”期末,共认定符合条件的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674人,全部落实政策到位。

  

  安置工作深入发展。

“十一五”期间,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休干部519名,无军籍职工320名,圆满完成了退伍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全区接收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178人。

组织开展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98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培训。

向730名退役士兵发放了自谋职业和一年养老保险金共7867万元。

  

  军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进一步完善军休服务机制,加强军休工作规范化建设。

为无军籍职工全部办理了公费医疗证,解决了185名军休干部的医疗待遇问题。

认真开展了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投入了100多万元完善老干部文娱活动设施,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五)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民政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婚姻登记服务日益规范。

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婚姻登记处获得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和程序,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特殊日子预约登记工作预案,圆满完成了2008年8月8日和2009年9月9日婚姻登记任务,两次创下建国以来我区单日婚姻登记历史纪录。

加强婚姻法律法规、自愿婚检、计划生育等工作宣传,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免费婚检、结婚登记、计生咨询“一门式”的系列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区共计办理结婚登记55951对,离婚登记11220对,补领婚姻登记3826对。

  

  区划地名管理成效明显。

依法审批地名92个,开展了地名规划和有路无名整治工作,有效解决了地名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做好东湖街更名为东山街的工作。

  

  殡葬管理和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进一步宣传殡葬管理法规,依法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与市场监管,严抓遗体火化管理,连续五年保持100%的火化率,共火化遗体3.6万具。

  

  彩票销售工作逐步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开展即开型彩票销售5800多万元。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未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中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

  

  

(一)民政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

  

  

(二)民政工作的一些基础设施陈旧和信息化建设落后,难以适应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民政部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但机构和人员编制得不到相应加强,导致工作任务难以落实,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区域间差异导致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增大。

由于广州市财政管理分配体制不同,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补贴、无军籍退休人员津补贴等方面的标准有差异,产生政策外的信访维稳压力。

  

  (五)老城区改造和城市新规划的布局,形成了大量的空挂户、无房户,居民家庭实际情况难以界定,给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带来难度。

  

  三、广州市越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框架

  

  

(一)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国将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民生民利、关注困难群体,公共财政的建立,民生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大,均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形势严峻复杂,必将对民政事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基础保障功能。

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基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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