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施工总承包协议.docx
《推荐施工总承包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施工总承包协议.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推荐施工总承包协议
施工总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
河北豫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河北豫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章丘市北四厂地块(暂定名)
2、工程地点:
章丘济青路北侧,规划秀水大街北沿线西侧,绣源路东侧地块
3、结构形式:
框剪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承包内容:
设计图纸内全部工作及无施工图的配套附属工程等(不包括)。
四、合同工期:
1、日历天数天(如施工期间跨越一个春节则增加工期30天)。
2、开工时间:
具体按照甲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书实行。
3、竣工时间:
按施工垫层开始计算工期。
4、施工期间如有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不可抗力。
(2)受政策性停工。
(3)甲方原因导致停工。
(4)施工期间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每周累计8小时顺延一日。
乙方的损失费由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确定。
(5)协议、合同约定或现场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返工至符合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其材料按章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造价信息》施工期间的当期信息价及甲方跟踪审计确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双方商定解决。
2、需甲方认质认价的设备,乙方应提前15天提供相应认价单,否则,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或不予结算的法律责任,甲方收到乙方认价文件7个工作日认价或提出书面异议。
七、合同价款与结算:
1、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招标完成乙方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20.00元/每平米的银行履约保函。
2、本工程暂定单价:
按照预算;总造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甲方跟踪审计价格据实结算。
3、本合同执行的定额及费率标准:
(1)按《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最新人防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综合基价》及与之配套或补充及现行的相关文件执行,土建人工费按76元/工日执行,安装按85元/工日执行。
(2)本工程按工程类别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1个点
(3)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应严格执行新定额中相关对应的子目,上述定额中没有的子目可借用山东省12消耗定额中相关的子目,山东省12消耗定额中仍没有的,执行双方认定的单位价格或编制补充定额。
(4)按图纸施工。
(5)材料价格的确认:
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建筑主材按照施工当期章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造价信息》施工期间的当期信息价及甲方跟踪审计确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除上述约定外,国家、省、市、及造价管理部门有新的调整文件,按新文件调整。
八、合同价款支付及额度:
按照工程的预算价格,决算价格及甲方跟踪审计确定的价格为基础进行结算
1、单栋主体结构施工第一次完成地上八层顶板浇筑完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如跨春节未能完成八层顶板浇筑,则发包人应在春节放假前付至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以后按月进度甲方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月形象进度二层)。
单栋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结算乙方已完成主体工程量的85%。
2、二次结构及水电暖单栋按月进度甲方应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
3、单栋内墙抹灰、毛楼(地)面及回填按月进度甲方应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5%;单栋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4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95%。
4、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
单栋竣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甲方收到决算书30天内审核完毕,过期视为认可,甲方、乙方、监理签字后付至决算总价款的(含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设计变更、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等)95%,剩余结算价款的5%为保修金。
工程结束满一年后,保修金全部返还乙方。
5、支付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为准,甲方以转账形式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支付,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支付,乙方项目部任何人不管以何种理由向甲方支取工程款或借款甲方一概不予认可,否则,其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申请款时必须提供加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付款银行账号资料证明》,否则不予付款。
如乙方委托分公司结算,总公司应出具委托书。
6、甲方在合同或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未及时和足额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并自愿双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确保乙方利益不受损失。
九、保修期限:
土建工程主体保修一年;装饰工程为两年;给排水、强弱电、设备工程保修为两年;防水工程保修为五年;暖通工程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委托现场施工代表和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检查、进度控制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重点部位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程材料检查验收、并组织施工验收及工程交接。
2、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甲方代表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代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建筑规范的施工行为做出相应处罚和罚款,有权行使停(复)工令。
3、甲方现场施工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负责对乙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及设计、方案、工作联系函等有关文件签认。
4、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6、向乙方提供6套施工图纸及电子版,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甲方应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10、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及施工中协调工地的周边关系,办理完善各类建筑施工手续并负责向行政部门所缴纳应缴的各项规费及保证金。
如因建设手续及周边关系造成停工、窝工,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驻现场施工代表、项目经理、接受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实施监督的全部工作。
2、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在本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围栏设施、负责安全保卫。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施工规范、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5、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验收签字并上交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同时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对施工期间安全、防水、防盗、环保等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或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失、丢失的、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成品保护工作最长期限为竣工后三十天。
8、做好施工现场施工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工作。
9、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公司的管理。
10、甲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为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乙方必须提交阶段性进度表及整个工程进度表,符合合理要求的总网络计划图和分解的阶段性网络计划,并注明投入的机械、劳动力及工程量,并附有保证工期措施。
12、乙方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关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阶段性工程及总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约定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在规定内无偿修复到合格,工程不予顺延。
2、甲方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有关款项执行或不及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执行标准为30天内每天承担违约伍仟元,超过30天,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3、项目竣工验收后,双方相互配合,乙方应归还全部施工资料,甲方与乙方共同对工程量予以清算,乙方拒绝归还资料或甲方拒绝配合清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验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五天内,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交房标准参照施工图纸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文件)。
乙方应同时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余款。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受维修通知后三日内予以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及时进行工程保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十四、工程停建、缓建、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要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可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停工超过一个月按第七条款的有关约定给予结算。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其他:
1、甲方确认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性资料,作为施工的有关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补充依据。
其依据并入预(结)算编制。
2、如有甲方指定分包内容,乙方收取配合服务费按分包价2%收取(不含设备费)。
3、在未获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因甲方要求提前开工的项目,执法部门的一切处理结果及费用由甲方全权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本项目工程的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不列入竣工时间范围。
5、本协议为建筑市场报建用制式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6、本协议为协议双方的法定依据,如其他合同文件与本协议有抵触时,一律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全文11页,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七、补充条款
注:
甲方豫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明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完善交接手续后,再将河北豫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变为山东明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温馨提醒:
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