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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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2.docx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2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二0一六年三月

关于加强教师量化考核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全校教师系统、科学、全面的考核工作,现将教师量化考核细则重新修订,并付诸实施。

一、考核目的与要求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快速打造出一支政治思想好、教学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教师全面进行量化考核,为教师职务评聘,奖励评优,评选先进等提供科学依据。

为确保教师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真实、准确,坚持教师量化考核的科学性,学校有专人负责,多部门、多人员参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内容,具体见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各部门、学科、教研室组织学习,提高对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的认识,按考核各项工作的指标要求、评分标准等做好日常的评分记录,各负其责。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职务、奖励评优、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周期

对教师的量化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计分,滚动得分,五年为一周期,按教师量化考核五年总平均分成绩作为职称评定重要依据。

每学年对在岗教师,根据考核结果,分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高级职称:

分数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5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中级职称:

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初级职称:

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5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对当年得分不及格的教师,限期一年整改,一年期满,得分仍未及格,实行末位淘汰到下一级别。

五、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教师考核工作,指导评审、核实各部门考核意见,综合各部门考核情况、教师考核得分作出决定。

学校教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附表

1、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2、课堂教学考核评分细则。

3、第二课堂教学考核评分细则。

4、教案书写考核评分细则。

5、教师行为规范。

6、监考人员守则。

7、考场规则。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定部门

 

M1

26

M1-1

M1-1-1

出勤

1.0

1.全年无缺席1.0分(上课、公事按出席给分,但必须请假)(封顶)。

2.每缺席一次,事假扣0.1分,病假扣0.05分。

3.按实际发生情况和政治学习考核记录考核。

支部考核,0.1分/月,学年末上报考核结果

M1-1-2

学习

笔记

3.0

1.有完整的学习笔记,有按要求书写心得体会3.0分。

2.有笔记但内容不全,视缺内容等情况减0.1、0.2分等递减。

3.无笔记0分。

同上

M1-1-3

政治

活动

 

5.0

 

1.积极参加学校党委、工会等组织布置的各种活动得基础分4.6分。

2.在参与各种活动中获奖者分别按以下奖级给分:

一等奖0.4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四等奖0.1分。

3.集体项目活动参与者,按获奖个人奖级的1/3给分。

4.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全年每少参加一次,按活动次数的均分给予减分。

5.上级单位组织的活动及活动获奖,每个奖级比学校上述给分增加0.1分。

6.同项目多次获奖者,取其最高奖级得分计分。

7.宣传稿件等材料每报送一篇加0.05分;被学校自媒体采纳再加0.01分,外媒体采纳加0.05分。

同上

政工兼职(封顶0.3分):

兼支书0.3分;兼支委0.2分;市级要职0.7分

一般职务按省、市、局、校分别给予0.7、0.5、0.3、0.1分。

同上

M1-2-1

工作

态度

2.0

1.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校科室交给的各项任务,能替学校科室分忧,不讲价钱,有集体荣誉感,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对学生热心、耐心,积极主动2.0分。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定部门

 

M1-2

2.打架、吵架、冷言恶语伤害他人,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团结同志,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对学生缺乏耐心指导,造成不良影响分别按程度减2分、1分、0.5分。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M1-2-2

为人

师表

1.0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行为规范,言谈举止文明;服装整洁,仪表符合教师身份;上课时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牌1.0分(特殊情况例外)。

2.不能按上述要求履行教师职责,违反教师道德准则,说脏话,仪表较差,不符合教师身份,无故不穿工作服上课等视影响情况分别减0.8、0.6、0.4、0.2、0.1分。

3.违反师德师风不得分。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纪委

M1-2-3

管教

管导

3.0

1.关心爱护学生,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格管理学生,发现学生违纪行为,能够积极管理制止,课堂秩序良好,多数学生能够注意听讲,任课教师课堂秩序良好1.0分。

2.对学生漠不关心,讽刺挖苦,打击报复,对学生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未能够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影响;上课时,课堂秩序不好,违纪学生较多,教师未能及时认真管理,影响上课,按程度分别给予减1.0~0.1分。

3.舍务值班:

按照《舍务科值班教师岗位责任细则》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到岗,作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处理得当并能及时上报得相应分。

在岗期间因不负责而出现重大事情、空岗、漏岗减2分。

各学科

督导办

教务科

舍务科

M1-2-4

表彰

3.0

1.省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3.0分(省教育厅、人事厅表奖)。

2.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2.0分(市教育局、人事局等表奖)。

个人提供材料到学科后上报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定部门

 

 

M1-2-4

表彰

3.0

3.局级优秀共产党员、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1.6分(局党委等表奖)。

4.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1.2分(校党委等表奖)。

5.除上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个人等表奖外,其余奖励均按单项奖给分。

6.省以上1.5、市1.0、局0.7、校0.5(一等0.5、二等0.4、三等0.3、四等0.2)分。

7.集体先进,负责人按所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加分,其他领导人员递减0.6分,其他成员给予0.2分。

8.各种比赛获奖人员,个人奖按降一级的单项奖记分。

9.集体比赛获奖人员,按降一级别获奖分数的人均数记分。

 

个人提供材料到学科,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上报记分。

 

M1-3

班主任

10.0

M1-3-1

工作

10.0

1.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2.任班主任工作不足一年,其余符合规定者,按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给分,每少一个月减0.8分。

3.实习带队教师给分由学生科评定。

4.干部联系点工作视为班主任工作的1/4给分(都在一个班者不重复加分)。

5.业余班主任只给一个班级分,2分封顶,(由成教科考核评定、上报)。

6.任课教师在年级2个以上班级中选出上全校公开课的班级,给予班主任加0.2分。

7.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等获奖一并在班主任总分中体现。

8.班主任论文获奖分体现在班主任工作总分中,不再重复加分。

9.因工作不胜任或责任心不强,中途被解聘者不记分。

9.给学生科机动分,用于临时活动等加分。

学生科评定,10分封顶。

每学年限评一等不超20%;二等不超30%;每个等级至少相差一分。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定部门

M2

10

M2-1

M2-1-1

论文

4.0

1.中华医学会期刊4.0分(中华医学会国家核心期刊8分封顶;其余4分封顶)。

2.国家核心、数据库遴选期刊3.0分。

3.医学会分会核心、数据库期刊2.0分。

4.非核心、数据库遴选期刊按省级期刊给分1.0分。

5.一般学院学报等按省级期刊给分1.0分。

6.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刊物一律不予记分。

7.校级教科研论文一等1.0分;二等0.7分;三等0.5分;参加得基础分0.2分。

学年末上报发表材料

M2-1-2

教材

辅导

材料

1.经过学校同意,任卫生部组织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教材主编10.0分、副主编8.0分、编委6.0分。

2.经过学校同意,任国家、省、市教材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委等给分,按上述分别递减20%。

3.经过学校同意,担任学校使用的教材编写的主编、副主编、编委等分别给予5.0、4.0、2.0分,参与者0.2~1分。

4.编写习题1000道题以上,按上述各级的50%给分。

5.不足1000题,每少100题减0.1分,至少得基础分0.5分。

督导办评定

M2-1-3

科研

成果

1.经过学校同意上报的国家科研立项,取得的成果,主持人给分8分、成员4分。

2.经过学校同意上报的省、市级科研立项,取得的成果,主持人、成员分别按上述递减30%。

(未结题不给分,只在结题后一次性给分,不重复给分。

3.省、市、校级科研成果,主持人、成员按立项分别递减30%。

督导办评定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数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定部门

 

 

M2-1-4

课程

改革

3.0

学校内课改评比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督导办评定

M2-1-5观摩课公开课

1.学科内课改研究课主讲教师加1.0分。

2.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校级优秀公开课给予2.0分。

3.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校级优秀观摩课给予3.0分。

4.经过考核,评委推荐的市、省级优秀公开课,按级别给予4.0、5.0分。

(为了职称晋级安排的优秀课不计分;同一内容上述奖项不兼得分。

督导办评定

M2-2

M2-2-1学新

知识

3.0

1.脱产进修学习10个月以上,成绩优良,有进修证明3.0分。

2.脱产进修不足10个月者,成绩优良,有证明,每减少一个月减0.2分。

3.参加在岗阶段学习10个月以上,成绩优良,有证明2.0分。

4.参加在岗阶段学习不足10个月,成绩优良,有证明,每减少一个月减0.2分。

5.参加在岗阶段学习一个月以下,有证明,按周计算,0.05分/周,随学习时间递增。

6.未占用工作时间,利用假期进修学习一个月,成绩优良,有证明,给予2.0分。

7.未占用工作时间,利用假期进修学习每增加一个月,递增1.0分。

8.在职学习专科、本科、研究生等课程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分别给予1.2、1.6、2.0分。

9.在晋级期间获得双师证,加3.0分。

(只体现在晋级考核中,加一次分)

人事科

督导办

1.能出色完成学校分配的所担任学科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较好反响2.0分。

2.未完成工作量240学时,每跨一科10学时给予0.05分;每增加1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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