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协议正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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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协议正本
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
2010年版公司代码:
EC
生效日期: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1号
为促进中国电子商务、邮购业务及其它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共同以向社会提供一种购销两便、安全可靠的服务方式,加速扩大商品有效流通,丰富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原则
1.甲方应符合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入网条件(详见附件一)。
2.乙方受甲方委托独家承担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及物品的运递、配送和货到付款(COD)服务,逐步利用乙方在国内二千多个城市中建立的特快专递服务机构,将客户通过电子商务或其它邮购方式订购的商品邮件迅速投送到客户手中,同时代甲方向客户收取货款并定期统一结算。
3.甲方利用特快专递邮寄客户订购的商品,执行邮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并按每个邮件10元和代收款额一定比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收货款服务费和结算费。
4.除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外,乙方还将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非代收货款特快专递邮件的寄递业务。
5.甲方作为乙方的固定大宗用户,可以享受到乙方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定给予甲方的邮费优惠。
具体优惠方式及幅度,由甲方与乙方及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部门(具体实施方)另签补充协议确定。
6.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制作供甲方专用的代收货款邮件详情单,此种详情单由乙方印制,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起始印量不少于壹万份。
7.商品发票(正规发票或形式发票)及致用户信(详见附件二)应装入相应邮件的包装箱内。
8.寄发邮件时,甲方应提供邮件交接清单,与乙方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人员交接,双方经办人员会签,同时,甲方应将有关邮件交寄的数据信息利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软件,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退回邮件时,乙方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部门提供退回邮件交接清单,双方经办人员会签,同时,甲方应将有关邮件退回的数据信息利用统一的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软件,按照统一标准的文本格式及时传递给乙方,当甲方从其他渠道收到退回邮件时,有关邮件的数据信息也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并传递给乙方。
相关数据信息应包括完整的收件人名址(应为中文)、邮件号码、应收货款、电话号码等信息。
遇有客户或地方邮局误将货款直接汇往甲方时,甲方应将有关所汇款项的邮件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9.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不得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必须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乙方仅负责邮件投递、收款,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甲方对订户收到商品后七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更长期限(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内提出规格及质量问题的商品,保证无条件退换;如甲方不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10.对于已经妥投并收回货款的邮件,客户对邮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时,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解决,邮局不负责退、换货。
如由于甲方的售后服务部门解决不及时,导致发生客户恶意订购、投诉邮局等损害中国邮政形象的事件,乙方将扣除甲方缴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货款结算。
11.除第9、10条规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代收货款邮件专用详情单及橘黄色代收货款不干胶条。
2.确保在邮件详情单上所填写内容全面,准确,字迹清晰。
收件人名址(用中文书写)应书写详细,邮件寄达地应符合“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开办局名表”(详见附件三)中所列城市区域及对应服务范围。
3.根据乙方对邮件包装的要求,按内件性质对邮件妥善封装。
4.甲方交寄的代收货款邮件,原则上应按内件实际价值保价并交纳保价费。
5.甲方在接受订单时,应请客户至少提供工作单位及住宅两个电话号码,并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应将“收件人应付款”额(以“元”为尾数)清晰标注在邮件详情单上,“收件人应付款”数额不得为零,应以人民币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注明,不得有涂改痕迹。
7.甲方按时与乙方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部门结付寄发邮件的邮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拒付邮费。
8.对乙方无法投递邮件,甲方按标准支付退回邮费及退回邮件服务费。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法投递邮件。
(1)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错误。
(2)原写收件人地址查无此人。
(3)无法与原写收件人取得联系。
(4)收件人迁移。
(5)收件人拒收邮件或拒付货款。
(6)收件人坚持要在交纳货款前开箱验视内件。
(7)因收件人外出,邮件无法投递,缮发“领取通知单”后十日内无人领取。
(8)收件人不存在又无人代收。
9.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甲方必须每天将交寄的邮件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收到的退回邮件的信息、以及货款通过非乙方渠道直接汇往甲方的邮件的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乙方,并按乙方要求定期进行有关交寄和退回数据方面的核对确认,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邮件及货款损失。
10.甲方有责任在其宣传介质(包括直销目录、媒体广告等)加入“由EMS提供全国货到付款服务”的标记或提示。
11.为提高代收货款邮件投递效果,提高回款率,甲方有义务在客户订购时向其说明,当邮局投递人员投递代收货款邮件时,客户必须先按邮件上所列货款支付于投递人员才可以开拆邮件。
如在邮件开拆后,客户对邮件内件不满意或产生疑问,由客户与甲方直接联系。
甲方必须向客户强调,邮件内件问题与邮政没有任何关系,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要挟邮政投递人员,要求其将已收缴的货款退还给客户,邮政只负责将款项收缴上来,关于邮件的商品问题由甲方出面解决。
如客户确实不需要商品,请直接向投递人员说明,并在详情单上签字,客户无须交纳任何费用给投递人员,邮政投递部门将按照收件人拒收处理,并按规定予以结算。
(二)乙方
1.按实际需要或双方约定,每天定时到甲方处接收一至两次邮件。
具体时间和次数,由甲方与乙方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局协商确定。
2.按协议规定的邮政特快专递时限要求(原则上为3-5个工作日,不含交寄日),将邮件投交给收件人,并按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收件人应付款”额,代甲方收款并予以结算。
3.因乙方失误,造成错收、少收或没有收到货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货款损失。
4.因乙方责任造成保价邮件全部丢失或损毁,乙方按邮件保价金额全额赔偿并退还相关邮费;对于部分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按保价金额以内的实际丢损价值予以赔偿;对于未保价邮件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相关邮件邮费的二倍。
5.对于妥投邮件,乙方按时向甲方结算代收的货款(扣除相应费用)。
6.对于无法投递邮件,乙方按时将邮件退回甲方,不再向甲方结算相关退回邮件的相应货款。
7.本协议未注明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以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规定为依据办理。
三、账务结算
1.货款结算:
每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节假日顺延)分三次,乙方将已代收的货款统一集中,在扣除乙方应收取的代收货款结算费和服务费以及退回邮件退回邮费和服务费后,将余款结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结付货款邮件的邮件号码清单或数据信息,以便核对确认。
凡当月未能结算的货款,自动转入下月结款时结算。
2.相关邮费及因邮政责任造成的丢失、损毁邮件的赔偿款的结算原则上应一月一结,具体结算时间由甲方与乙方所属发货地邮政速递部门另行协商,确定实施。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发生争议,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经核实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止结算或以货款抵扣进行处理。
(1)甲方拖欠邮费一个月以上,经有关方面催缴仍拒绝付款的。
(2)甲方未按照规定将甲方交寄邮件的信息、退回邮件的信息以及货款通过非乙方渠道直接汇往甲方的邮件的信息及时(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传送到乙方的。
(3)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月传真与甲方的核对代收货款邮件数据的通知单或结算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确认回复的。
(4)在甲方拖欠代收货款入网服务管理费、详情单印制费及保证金三个月以上,经多次催缴,仍未付款的。
(5)甲方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寄、超限寄物品,或向客户提供残次、伪冒商品,并在相关商务或邮购业务宣传中没有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的。
五、其他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定为:
年月日。
2.乙方为甲方确定的办理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的统一特定代码为EC。
3.乙方办理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的城市现为1875个,具体开办城市名单见附件三,甲方将自动享受乙方新开通城市的服务。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二年。
合同到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两年,到期后失效。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5.本协议为甲乙双边内部协议,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密。
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郑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入网条件
申请委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的电子商务公司、邮购公司、商贸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符合以下入网条件:
一、依法办理了正式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文件的副本备案)。
二、依法经营、经销和寄递各类合格商品。
三、拥有一定规模的货品仓库和相对固定的邮购宣传媒介。
四、在邮购广告宣传中有明确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五、有健全的邮购商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
六、企业的各股东单位(个人)及协作单位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拥有一定资产规模。
七、同意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签署“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标准文本。
八、具备及时准确传递邮件数据信息的环境条件和手段。
九、代收货款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相应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由入网企业自备,配置要求如下:
✍硬件最低配置:
PC机:
主频:
450M。
内存:
64M。
硬盘:
10G。
必须具备上网条件,ISDN、ADSL等条件均可
针式平推打印机(必备):
推荐型号STARNX-500/600一台。
条码识读设备(可选):
一套。
✍系统软件最低配置:
Windows95/98/2000/XP
Access97/2000/XP
注:
系统软件应使用正版。
附件二:
致用户信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通过本电子商务公司、邮购公司、商贸企业选购商品。
现将本公司的邮购服务及其售后承诺向您作如下介绍:
一、本公司全天提供800-×××××××客户免费咨询、订购电话服务,您随时可与我们联系。
二、本公司对您所选购商品的规格、质量负责。
您收到商品后的7天内,可无条件退换。
如确需退回,请您务必先与我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后再采用普通邮寄方式或经我方同意后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商品寄退至:
×××××××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如您退货原因属以下问题,则退回邮费由本公司承担:
1、商品规格不符,2、商品质量问题,3、本公司误发商品。
如您收到的邮购商品无以上问题,则退回邮费由您个人承担。
本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