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校园欺凌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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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校园欺凌讲稿
关于预防校园欺凌讲稿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概念:
官方解释国务院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理论的通知》指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学生心理、生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侵害行为。
同学们大多数认为,校园欺凌就是直接作用于身体进行打击,伤害的行为,但实际上校园欺凌还有很多表现方式,包括:
1身体欺凌:
主要包括殴打、扇耳光、挑事端,以有形力打击为暴力的夺取财物,索要财物,毁坏财物等一系列对学生身体的侵害行为这种有形力的欺凌行为最为普遍。
2语言欺凌:
包括恐吓、语言威胁、辱骂、起绰号、散布谣言、诽谤污蔑、宣扬隐私等一系列贬低评论他人,并对他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行为。
3心理欺凌:
心理欺凌主要包括孤立、排挤、冷漠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二、校园欺凌之现状
亲爱的同学们,因为网络与通讯多媒技术的发达,我们常常能够听到、看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报道、事发现场视频,除了刚才视频上播放的案例外,类似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案例1:
2015年6月21日,浙江省庆元一名小学生被多名初中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用香烟烫。
案例2:
2015年7月14日,江苏宿迁泗洪县育才中学初二学生小博(化名)被发现浑身是血地倒在学校附近,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而对小博行凶的竟是几名初中生!
案例3:
2016年2月2日,湖南临武三中初一女生遭多名女同学殴打,辱骂。
被打女生表示,打她的人是同班同学找来的,因嫉妒她“长得好看”,她已被这名女同学打骂多次。
案例4:
2016年4月23日,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少年殴打,并被逼迫下跪、甚至脱衣。
旁边还有很多人围观起哄,并用手机拍照。
2016年12月,因一篇网文将北京中关村二小推上舆论浪尖。
文章题目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所NO!
》,这是一位家长陈述自己的孩子——北京中关村二小的10岁小学生在遭到同学霸凌,在学校厕所里被同学用尿尿的垃圾筐扣放在头上,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无法上学。
不要以为校园欺凌离我们很远,浙江大学2015年《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报告》表明,有89%的同学遭受过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欺凌行为,49%的学生表示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欺凌行为。
三、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角色:
受害者保护者施害者
(一)受害者应对方法:
当伤害发生时,当务之急是如何保护自己,让所受伤害最小化;当伤害发生后,最重要的,则是如何避免伤害再次发生,以及如何让自己尽快走出伤害,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
A在受害当下
1、有机会逃离时:
冷静面对,寻找时机,迅速逃离伤害现场,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大声呼救、或先满足对方的一些钱财需求,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过后求助报警等。
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当他在公共场合受到一群人胁迫的时候,应该采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态度,这种办法会免去一些麻烦。
真正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到了一个封闭场所里面就比较难办了。
2、逃离机会较小时:
如果对方人数较多,尽量避免再次激怒打人者,最大程度减少伤害,避免硬碰硬。
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话,可能会遭来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
唯一的就是麻痹对方,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寻找机会逃走,而不是准备在那儿忍受一切。
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3、无法逃离时:
当伤害过大,无法逃离现场,则在保护好头部、心脏、下体等重要身体部位的同时,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总之,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多动脑子,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
B悲剧发生后
1、及时向自己的父母、老师报告,及时报警,一定不能羞于启齿,每一个被欺凌的孩子,需要明白的是:
“悲剧的发生不是你的错”。
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2、必要时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3、心理的痛苦情绪要及时处理,比如找自己信任的长辈或专业人员倾诉内心的苦楚。
4、通过参加活动或者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来转移注意力,切不可让自己沉浸在痛苦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一定要告诉自己:
“这只是你生活的一次成长考验,度过考验,生活只会更加美好。
”
(三)日常注意
1、单低调朴素爱学习,不惹是非不赌气。
穿戴和学习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
2、上下学和活动时尽可能结伴而行;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不要天黑再回家,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3、可以适当参加自卫训练,不是为了报复,而是情况一旦恶化,让孩子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总是好的。
这些训练还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自我尊严,减小他成为受欺负者的可能。
(二)保护者应对方法:
学校、老师、家长
1、老师如何应对呢?
在学校中,学生最直接面对的是教师。
对孩子而言,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就是他们在校园中的“守护神”。
因此,老师在应对校园欺凌中“责无旁贷”。
老师需要做哪些事情呢?
1、平复班级其余孩子的情绪,并且引导孩子们不要对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孩子(无论是施暴者,还是被欺凌者)存在歧视。
关注受欺凌的孩子,给予更多的温暖和支持,了解孩子的需求。
2、开展情绪课程,进行简单的心理辅导工作,让孩子们学习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他人的生命,学会正确识别自己及他人的情绪,合理处理各种情绪,促进个体的心理和谐。
3、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让孩子们知道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如何做到自我保护。
4、对于部分自尊心较强的孩子,老师应该更多关注生活,转移孩子的注意力,不在持续关注自己的受伤点(我们要相信部分个体的自我疗愈能力)。
2、学校应该如何应对呢?
学校面对的孩子是群体,不是个体。
面对的家庭也是群体,而非个别。
校园欺凌一旦发生,所影响的将不只是欺凌事件中的孩子和家庭,还会辐射影响到其他孩子和家庭。
1、校方在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过程中应当适度把握、慎之又慎,避免由于处理不当,对欺凌事件中涉及的孩子,以及校园中的其他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
比如:
为了学校名声,对欺凌事件遮掩。
这样的处理方式,只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让施暴者心里认为“学校是赞同我的”,让施暴者形成错误的非观念上,影响未来成长。
而受害者也会因此忿忿不平,心理上受到二次伤害。
其他孩子则可能会“见样学样”,对未来成长形成不良影响。
2、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需要切实加强学校的治安巡逻工作,加强安保工作,健全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
3、在平常的学校教育教学中,学校应当重视开展心理健康的普适性宣传工作,在针对学生的同时,还要针对家长,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的指导和教育,以便让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在家庭教育中得到巩固和延展,活动形式可以是讲座、沙龙、观影。
学校还可以通过宣传展板、视频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文明校园”,促进校园整体文化氛围建设。
4、在心理教育师资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寻求外面专业的心理老师,针对个体进行个案干预。
针对群体开展积极的团体辅导活动,传递正能量,营造和谐氛围。
四、我国对校园欺凌的处罚
(一)处罚规定
对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于情节、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之前案例的结果:
案例1:
涉事者年龄均未满14周岁,处理结果教育机构介入促成和解。
案例3:
涉事者年龄:
均未满14周岁,处理结果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案例4:
涉事者年龄:
13—16岁,处理结果2名施暴者被处行政拘留五日。
其余6人被批评教育。
(判刑)案例2:
涉事者年龄:
均不满16周岁,处理结果几名涉案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打击方向:
为防治校园欺凌,我国是重拳出击
1、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1)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2)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2、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3、前不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
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该刑法伺候的时候绝对不要手软!
这只是重拳打击“校园欺凌”的开始,要切实减少这种不良现象,还必须要有长效的机制。
比如:
制定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法律干预;加大对施暴者监护人的惩戒,支持受害者向施暴者监护人主张精神赔偿,将学生的受处分情况及改正情况记入成长档案。
结束语:
校园应当是美好的,学生在这里受到智慧启迪,被人尊重并学会尊重他人,社会期待着这些美好的点滴,能在学生离开校园后,反作用于社会,让教育成为对未来的溢价,遏制校园欺凌行为,需要全社会的联动,我们检察机关将与大家一起努力,致力于建设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为未打造安全校园保驾护航。
视频:
《我是演说家》张晨《校园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