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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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完整版

编号:

TQC/K419

 

粮食局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完整版

 

Inmanagement,inordertomakeallthestaffknowwhattodoandwhatnottodo,theirresponsibilitiesareofgreatsignificancetotheworkofthewholeenterprise,soastomobilizetheenthusiasmofthestaffandbecomethedrivingforceofenterpriseproduction.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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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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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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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粮食局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完整版

下载说明:

本管理规范资料适合用于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粮食局仓储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一、规范化管理(12分)

  国省库仓储企业做到了“五统一”,一般粮食购销企业做到了“四统一”得10分,差一项扣2分。

按时完成市局要求的各种报表、资料得2分,不报不得分,漏报、迟报分别扣1分。

  二、化学药剂管理(10分)

  认真执行《省粮食部门化学药剂挂你办法》,按照市局招标确定的生产厂家由区市县粮食局统一采购并履行合同,按时付款,实行专人保管、专库储存、专账管理,没有出现大小事故得10分。

出现药剂事故不得分,擅自采购不得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时付款扣2分。

没有专人保管、专库储存、专账管理,差一项扣1分。

  三、小粮仓建设(10分)

  按时完成市20xx年自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市局抽查合格的得10分;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资料的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经市局抽查验收的扣2分。

  四、“四无粮仓”检查(10分)

  区市县粮食局开展“四无粮仓”检查两次,有总结、有分析、有解决措施、四无比例达96%以上得10分;没有达到两次检查扣2分,没有总结分析、解决措施每次扣2分,“四无”比例没有达到96%的缺1%扣2分。

如果出现储粮安全事故,霉烂粮食并造成损失的,该项不得分。

  五、仓储技术(10分)

  国省库安装并根据粮情变化使用了除低温储粮技术外的其他三项技术得5分;粮温、虫害,用药量同比减少得5分;同比增加不得分。

一般粮食购销企业常规施药的仓间采取了两次投药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一般粮食购销企业按制度坚持运用了电子测温,根据粮情变化使用了机械通风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六、人才培养(10分)

  从省粮校等专业院校引进人才一名得2分,此项累积得分不超过6分;未引进不得分。

开展了职工业务培训或者技能竞赛并有记录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七、智能粮库建设(10分)

  没有建设任务的区市县按85%的比例得8.5分。

有建设任务的区市县,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得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八、粮油仓储设施管理(8分)

  严格执行《省国有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办法》(粮发〔20xx〕26号)得8分,没有按规定报批、擅自改用、迁建、拆除、报废、置换,没发现一处扣2分。

  九、市局检查(10分)

  市局年终抽查或组织普查验收合格得10分;检查发现储粮隐患或工作上的疏漏一次扣2分,此项扣完基本分止。

  十、加分项目(10分)

  

(一)受到省局或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

  

(二)小粮仓建设超额完成的,每超100个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篇2:

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制度

  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根据《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全镇12个村。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村容村貌、农村保洁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使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运行、农村垃圾收运、清扫处置等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检查、抽查评分占80%,年终检查评分占20%。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月检查和年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月检查

  月检查由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表》(附件1)进行检查,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不定期邀请所在村人员参与。

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村应在一周内落实整改措施,并把整改情况报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考核结果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排名。

  

(二)年终考评

  年终考评由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完成12个月度考核内容的同时,根据《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年终考评表》(附表2)逐项打分,依据平时检查记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评。

年终考评得分=月检查得分总和÷12×80%+年终考评表得分×20%。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月检查

  12个月检查平均得分的80%计入年终考评得分。

  

(二)年终考评

  1.作为村级班子及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2.作为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评先树优的依据。

  篇3:

房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房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机关和局属基层各单位。

  第三条考核评估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纠错修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评估工作由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分值

  ㈠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识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否带头查找并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完善并落实防控措施。

(10分)

  ㈡单位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绘制了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单位以及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是否每年按规定重新查找并及时调整,做到具体、客观、准确。

(20分)

  ㈢防控措施是否每年按规定重新完善和修改,始终保持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制定的防控措施是否突出了机制制度创新和现代科技手段;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0分)

  ㈣对廉政风险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廉政预警机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制定了新的防控措施;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形成常态化。

(15分)

  ㈤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有明显增强;作风是否有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有无存在有效投诉、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现象。

(15分)

  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氛围是否浓厚;各项制度、机制、措施的文字材料是否齐全,各种原始资料是否及时备案归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是否及时。

(10分)

  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10分)

  第六条考核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㈠自查评估。

各单位对照考核评估内容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自查评估表》。

  ㈡民主评议。

结合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民主测评,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其中一项内容。

  ㈢督查评估。

在自查评估、民主评议基础上,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填写《检查评估表》。

  ㈣综合考核评价。

将各单位自查评估、民主评议、督查评估结果分别按权重20%、40%、40%,计算各单位的综合评价分。

根据综合评价分,按照: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各单位考核评价结果。

  ㈤评价结果运用。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通报表彰,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取消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一经查实,即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将综合评价分按比例折算,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

  第七条考核评估每年度进行一次。

  第八条各单位要根据局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入下一个工作循环。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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