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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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汇总
扶梯移交检查内容及标准
序
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
记录
备注
1
1技术资料
1.1制造资料A
制造单位提供以下用中文描述随机文件:
(1)合同(应含技术规格书资料)
(2)随机资料(含图纸、主要部件形式试验报告等)。
(3)扶梯部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明制造许可证文件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检验合格证、出厂日期,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制造单位公章。
如:
梯级、梯级链、减速箱、制动器、附加制动器、驱动主机、驱动主轴、驱动链、滚轮、扶手带、主控制板等,(若采用玻璃作扶梯栏板,应采用钢化玻璃)。
(4)清装箱单(仔细核对装箱清单内项目是否和实际设备相符)。
(5)电梯检验报告、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证)。
(6)产品出厂整梯合格证扫描件及复印件
(7)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8)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内容。
(9)电梯钥匙(每台2套钥匙)。
(10)电梯检修灯、检修盒。
2
1.2
安装资料A
安装单位提供下述资料
(1)电梯安装使用说明。
(2)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合同编号、出厂编号、等内容,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
序
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
记录
备注
3∆
1.3
电梯维保资料
电梯维护单位是否移交:
(1)电梯质保单位已完成电梯维保移交手续
(2)电梯维保单位责任人(联系人)
3、现场落实质保期起始时间。
4∆
1.4
扶梯功能
(1)扶梯下部机仓应设油水分离器;
(2)室外、半室外及地下车站扶梯应设水位检测装置,并能有效切断控制电路;
5∆
1.5.1
隐蔽工程
(1)扶梯桁架垫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防腐,焊接处理。
(2)扶梯吊装前应将土建井道内杂物清除干净。
(3)扶梯外包板应采用紧固件和焊接方式固定,确保永久牢固,且能便于拆装。
(4)扶梯外包板应能将桁架全部封闭,确保动物,杂物不能进入桁架内部
(5)扶梯中部支撑及预埋钢板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扶梯底坑是否预留足够直径排水孔洞,能否实现正常排水,无积水现象
(7)扶梯周边是否有渗漏现象,影响电梯设备正常使用
1.5.2
标识标牌
(1)扶梯相关安全警示装置应有永久性中文字体说明,并随设备同时进入质保期。
(2)扶梯警示图标应按国家新标准执行。
序
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
记录
备注
6
2
驱
动
和
转向站
2.1维修空间C
(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站立面足够大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其较短一边长度不小于0.5㎡;
(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载梯级、踏板或胶带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小于0.1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3)机舱是双主机扶梯,应保证相关传动装置,制动器,同步性。
(4)室外扶梯机仓电气部分应有效防雨水措施。
7
2.2防护C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驱动站或转向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8
2.3照明C
分离机房电气照明是永久性和固定。
在桁架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电气照明装置,应提供常备手提行灯;
9
2.4电源插座B
桁架内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每一处应配备电源插座:
2P+PE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或者
符合安全电压要求供电型号。
10
2.5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设置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需照明电路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门或活动板门后能方便操纵。
11
2.6辅助设备开关C
当辅助设备(例如:
加热装置、扶梯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
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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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停止开关设置B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置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设置在转向站外面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应由清晰且是永久标识。
(2)大提升高度扶梯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中部急停开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应由清晰且是永久标识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
记录
备注
13
2
驱
动
和
转
向
站
2.8电气绝
缘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
(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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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接地C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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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断相错相保护C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当运行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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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中断主机电源控制C
(1)驱动主机电源应由两个独立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触头应窜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不能从新启动
(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系统:
1)切断各相(极)电流接触器。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从新启动;
2)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控制装置
3)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监控装置。
在正常停车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从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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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释放制动器C
能用手释放制动器,应由手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状态。
18
2.13手动盘车装置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
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如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路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记录
备注
19
3
相邻区域
2.14
紧急停止装置B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位置。
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由清晰并永久中文标识;
(2)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增设附加急停装置。
附加急停装置之间距离:
自动扶梯不应超过30m;
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
20
3
相邻区域
3.1周边照明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附近应由足够照明。
在地面测出梳齿相交线处光照度至少为501X
21
3.2
出入口C
(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区域。
该畅通区域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
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2)如果人员在出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预防措施。
例如:
设置固定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区域;
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固定护栏至少高出扶手带100mm,并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22
3.3垂直净高度C
自动扶梯梯级或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该净高度应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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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防护挡板B
如果建筑物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和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和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400mm除外)
24
3.5扶手带外缘距离C
扶手带外缘和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和扶手带下缘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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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扶手带距离C
对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自动扶梯,扶手带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60mm;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记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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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扶手带C
扶手带开口处和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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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扶手防攀爬装置C
(1)扶手带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正常站立:
(3)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外盖板上应当装设防爬装置:
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和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且应确保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