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罐及油区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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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罐及油区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附录A柴油罐及油区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A.1范围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A.1.1范围

燃油区和#0柴油罐。

A.1.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

A.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1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

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大唐集团制〔2005〕140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A.3危险因素值安全评价对照表

A.3.1事故危险可能因素L值对照表

表D.3.1事故危险可能因素L值对照表

L值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因素(条件范围)

10

1、燃油区与制氢站、或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建筑物紧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原有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采取措施”。

2、燃油区没有配置灭火器材。

3、燃油区周围未设置实体围墙。

4、燃油区的电气设施不是防爆型的或电气线路、设备破损致使带电部位外露。

5、燃油区内电力线路不是电缆或暗线,有架空线。

6、燃油区的电缆与热力管道、输油管道同沟敷设。

7、燃油区现场用油温表、油压表、油位计的一次元件不是防爆型设备。

8、燃油区现场装有电接点压力表或其它产生火花的电气接点。

9、卸油区及油罐区没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10、油船卸油时,没有可靠接地,输油软管没有接地。

11、油罐没有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装设呼吸阀、透气孔和阻火器等安全附件。

油罐呼吸阀没有保持灵活完整,阻火器金属网丝未清洁畅通。

12、油罐测油孔不是用有色金属制成。

油位计的浮漂同绳子接触的部

位不是用铜材制成。

13、油罐有泄漏。

14、量油孔、采光孔及其他可以开启的孔、门没有衬上铅、铜或铝。

15、从上部接入的油罐的进油管,没有延伸到油罐的底部。

16、油泵房的室内没有通风、排气设施或没有投入运行。

17、油泵房的门、窗是易产生火花的金属门窗等。

18、油泵房及油罐区内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采用皮带传动装置。

7

1、燃油区与周围居住区的距离、交通线、架空电力线路等的安全距离小于《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表4.0.7的规定。

2、燃油区与本单位的危险品库房、明火地点等的安全距离小于《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表4.0.8的规定。

3、燃油区实体围墙高度低于2m。

4、油罐的泡沫灭火设施或烟雾灭火设施未投入运行,或工作不正常。

5、油罐的固定冷却水装置未投入运行,或工作不正常。

6、油罐的防雷接地少于两处。

7、油罐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没有分别装设。

8、油罐周围未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

9、在距离油罐壁15米以内设有消防栓。

10、燃油系统阀门不是钢质阀门。

11、油管线、供油泵、卸油泵、油系统各阀门有泄漏点。

12、油管沟在进入建筑物前,未设置防火隔墙。

13、贮油罐外壁处和防火堤外的油管道,没有各设一道钢制阀门。

14、燃油管道及阀门没有完整的保温层。

油管道、阀门、法兰附近的高温管道保温层上未包裹铁皮。

15、输油管没有明显的接地点。

16、油泵房的通风设施不足或通风效果不好。

17、油泵房耐火等级低于三级。

18、进出油泵房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的金属槽,未在油泵房外侧接地。

19、卸油区内铁道未用双道绝缘材料与外部铁道隔绝。

油区内铁路轨道未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没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大于5Ω。

20、油区内的配电装置与油泵房紧邻时,其隔墙不是非燃烧材料构成的实体墙,穿越隔墙的管孔未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21、油区内的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存在积油。

22、加油站内灭火器超期未检。

4

1、燃油区周围没有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尽头没有回车场。

通道没有保持畅通,堆放杂物。

2、燃油区内贮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搭建临时建筑。

3、油罐之间的距离小于0.4D(指立式油罐,D为相邻立式油罐中较大罐的直径)或0.8米(指卧式油罐)。

4、油罐没有低、高油位信号装置。

5、油罐区没有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没有装设闸门。

6、油罐防火堤不完整,有孔洞和穿透性裂纹,临时打的孔洞在工作完毕后未及时修复。

7、油罐的防雷接地电阻小于10Ω。

8、油管道法兰未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

9、防火堤内没有下水道或水封井,下水道未装设闸门控制。

10、油泵房未设在油罐防火堤外,与防火堤间距小于5m。

11、消防泵房与油罐之间最小距离小于12m。

12、油泵房门不是向外开放,油泵房与操作室的监视窗未设双层玻璃。

13、油泵房的门、燃油区的门未设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14、消防器材的配置类型、数量不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附录一的要求。

15、消防栓距路边超过2米。

2

1、油区内栽植油性大的树种。

2、燃油区内不清洁,有杂草和油污。

3、燃油区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值超过30Ω。

4、燃油区没有通讯报警装置或对外联络电话。

5、露天敷设的油管道没有每隔20~25m设防感应接地,每处接地电阻超过10Ω。

6、灭火器没有检查维护日期或标注使用有效期的标签。

7、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未知领域引起的事故。

8、存在其它一般性问题。

A.3.2燃油库影响因素E值对照表

表D.3.2燃油库影响因素E值对照表

E值

燃油库影响因素

10

燃油库

A.3.3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表D.3.3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C值

危险严重度因素

10

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9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3至9人,或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财产、设备毁灭,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8

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2人,或死亡和重伤5人至9人);财产、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500至20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0至100万元。

7

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4人);财产、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100至5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至30万元。

6

重伤事故;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0至10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至10万元。

5

轻伤事故;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至10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2至1万元。

3

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至2万元;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05至0.2万元。

2

轻微疾病症状;财产、设备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万元以下;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05万元以下。

A.3.4管理抵消因子B2值对照表

表D.3.4管理抵消因子B2值对照表

B2值

管理抵消因子(条件范围)

10

1、燃油区和柴油罐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没有制定燃油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燃油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规定。

3、燃油区没有落实防火责任人和设备责任人。

4、燃油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没有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5、燃油区及油罐的生产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①不执行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②燃油系统检修或动火作业时,没有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动火工作票制度,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严重疏漏错误,不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6.2.29、6.2.30、6.2.31、6.2.32、6.2.33、6.2.34条的规定;

③燃油系统动火作业时,消防人员没有始终在现场监护;

④在卸油时,进油管未插到罐底;

⑤设备检修或操作时,没有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

如使用铁制工具时,没有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打开油车上盖时,用铁器敲打;

⑥进入燃油区的人员吸烟;

⑦燃油区电气设备的维修没有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⑧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没有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高于油品的自燃点;

⑨油车、油船卸油时,没有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舱口或卸油口。

8

1、燃油区及油罐没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2、对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定、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3、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没有掌握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有关人员不

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和燃油系统火灾的扑救方法。

4、测试可燃气体浓度的检测仪器没有定期校验,或检测仪器指示不准确。

5、燃油区及油罐的生产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①电瓶车进入燃油区;

②机动车进入油区时未加装防火罩;

③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未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④随意接用临时电源线或临时电源线不符合安全要求;⑤防火堤挖洞、开孔未经批准,在工作完毕后未及时修复;⑥未做到每两年检查一次燃油储罐下部、底部罐体腐蚀情况;每年抽查燃油母管弯头厚度少于5个;燃油系统检修时抽查燃油母管焊缝数量少于50%;

⑦油罐区内,未做到每周试验1次泡沫消防泵。

7

1、燃油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燃油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规定,不具体不完善。

2、燃油区及油罐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职责不明确;或没有演练;或没有及时修订。

3、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情况一般,不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有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情况一般。

4、“严禁烟火”安全警示牌缺少或没有。

5、油区外没有火种箱。

6、进出燃油区未进行登记,进入人员未交出火种。

7、穿钉有铁掌的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燃油区。

8、未将燃油区列入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保卫部位。

5

1、建立健全了燃油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燃油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规定。

2、严格执行上述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燃油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章行为。

3、落实了燃油区防火责任人和设备责任人。

4、按照有关规定,对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掌握燃油设备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5、建立健全了燃油区和油罐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配置了必要良好的应急救援器材。

6、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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