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各部门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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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各部门岗位职责

 

高校各部门岗位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

2.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研究决定学校建设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并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4.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月至少一次党委会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5.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6.按照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和规定,做好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调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8.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可侵犯。

9.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10.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1.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2.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对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加强同民主党派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13。

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同行政领导一起及时研究解决校内各种重大问题。

14。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长室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规,依法治校。

全面落实学校办学理念,保证学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2、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建立高效能的管理、指挥系统,主持行政会议,统一指挥、协调各系统工作,共同完成总体任务。

4、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5、不断地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稳定教学秩序

6、抓好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制定、落实教师的培训、进修计划,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工作。

7、抓好校风、学风的建设,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办学的原则。

8、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9、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纪委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和党内监督工作。

2、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会同组织人事处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4、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5、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纠正不正之风。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7、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对纪检工作的新要求.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围绕学校中心,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

4、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5、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新会员入会和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配合学校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工作。

7、关心教职工生活,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

8、组织开展教职工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协会,管理教职工文化活动阵地.

9、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定期公布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11、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

2.围绕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和据。

3.组织安排学校党政会议和活动,组织推动全校性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

4.督促落实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

5.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6.做好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8.处理机要文书,协调推动全校的保密工作。

9.管理和使用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和学校领导公用印章,监管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开具学校介绍信。

10。

处理接待校内外的来信、来访。

11.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12.负责学校年鉴编纂.

13.负责规划实施电子政务工作。

14.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劳动工资政策及上级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

3、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用以及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4、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学校决定,制定、完善和执行学校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配备等方面工作;负责承办人事调动、转正、聘用、教职工退休手续和教、工龄审定等工作,

负责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工作。

6、根据国家、省、市的劳动工资政策及有关规定,承办全校人员的工资调整和审批手续及调入、新分配和招聘人员的工资审定。

7、负责承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办理全校技术工人的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的申报工作,教师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月考勤汇总和校内津贴的核算工作。

10、负责办理人事代理、内聘职工合同的签订有关手续及劳资方面的工作。

11、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方面的报表及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13、负责承办校党委、校长办公会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行政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调查处理学校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

3、受理对学校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受理学校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事项;依法保护举报、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4、按照《审计法》做好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5、对学校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参与对学校监察对象的考核、考评工作.

6、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监察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系部和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报请学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各系部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根据社会需求情况、专业设置、人才需求等参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3、组织各系部的教学评估,具体指导校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4、会同各系部组织教材建设,组织教材选定,以及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计算机教学课件的立项、管理和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办理毕业证授予和补办工作。

6、编排校历。

7、负责全校的排课和教室调度,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的动态管理。

8、会同各系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和军训等。

9、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实验教学及组织实验室建设评估。

10、管理多媒体教室、电化教室等公共教学设施。

组织有关电教设备、软件的维护及升级换代.

11、做好公共课的组织教学工作。

12、配合财务处,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实验室室建设与改造经费、教学设备与软件购置经费、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

13、配合组织人事处核算教学人员编制、拟定师资的补充、调整和培养提高方案.

14、组织考务工作.

15、组织校级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

16、组织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选课及成绩管理。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与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穿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拟定总务与财务处工作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整体思路,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保证学校后勤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2、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制定、规范学校财务审批程

序。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搞好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3、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帐立档;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

4、负责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教职工各项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工作

6、根据物价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规定收费

7、负责计划生育和卫生防疫工作

8、执行学校物品采购计划、临时性工程计划和用工计划。

9、制订学校办公用品购置计划,按规定上报,审批后组织采购、发放.

10、负责校舍、房屋的管理.

11、建立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台帐。

12、负责组织学校水、电、信号的管理和维修。

13、以服务为中心,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对学生食堂及有关服务网点的监督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

14、搞好校园绿化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处工作职责

1、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新模式。

2、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指导、协调各系(部)的学生工作。

3、负责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各部门的工作。

4、负责制订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管理办法;负责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培养培训、考核评优,指导其开展班集体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

6、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三观教育、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其它日常教育活动.

7、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行鉴定、评优、奖励、处分、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工作。

8、配合团委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

9、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做好学生入住及退宿的各项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10、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组织实施毕业生派遣。

11、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新生开展心理普测。

12、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及日常生活情况,并及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馈。

13、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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