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3094582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docx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计划方案

渠子镇中心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永寿县师德师风建设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教发【2017】318号文件精神,解决我园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切实加强我园的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我园教师形象,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为主题。

二、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师德师风专项集中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队伍。

规范领导从政、教师从教行为,努力实现教师在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上有新的提升,在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能力上有新的提升,在教书育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升。

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逐步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我园将把师德表现纳入每位教师的日常行为规范、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纳入评价监督体系;将师德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在幼儿园中形成“无比五爱”的良好风气,即:

比敬业、比奉献、比教学、比育人、比形象,爱学生、爱岗位、爱学校、爱教学、爱教育。

全面净化教职工的心灵,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我园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端正过来。

三、整治范围

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包括工勤岗位人员及保安。

四、工作原则

(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我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遮丑,不护短,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师德师风好转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领导带头原则。

从园长到保教主任要以普通教师的身份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搞好整改,不断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

(三)正面教育为主原则。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集中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十条师德禁令和相关处分决定》、《园长专业标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咸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个严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永寿县教育系统“十个严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针对教师中存在的思想品德不高、教学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按照主动找,互相帮、组织点、群众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切实转变作风。

(四)注重实效原则。

坚持奖惩结合,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切实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担当精神不够;教师中教育理念陈旧、落后,个人主义严重,思想品德不高等突出问题。

五、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素养、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操守为。

(一)着力加强教职工的政治素养教育。

组织法治专题培训、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职工自学,强化对全体教职工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结合我园实际,开展园本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对文件的理解力、落实力和执行力,以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崇高的人生追求引领幼儿健康成长。

(二)抓好园领导班子的师德师风建设

1、对于从公安、司法等部门选聘的兼职法制副园长,制定法制副园长工作及考核办法,保证其每学期上2次法制课,并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协助我园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和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2、切实履行社会主义幼儿园管理者职责,不断加强自身政治道德修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战略定力,坚决抵制“三非”、落实“四不承诺”、做到“三个坚决”,确保社会主义幼儿园办学方向。

3、深入教学一线,完成每周上课、听课、评课、查教案、参加教研活动和与师生谈心等工作任务。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教育人事管理规定,强化管理,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非教学支出,用好资金,节省开支;落实“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教代会。

5、厉行勤政廉政,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幼儿生活补助、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以权谋私;不参与赌博、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6、敬畏权力、爱岗敬业,模范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稳定值班备勤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教师信访问题解决在幼儿园,做到小事不出园、大事不出系统;确保本园无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违法犯罪行为,无稳定隐患、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

(三)认真践行教师职业道德。

1、依法执教。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提高践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步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散步分裂、反动、宗教言论,不参加分裂活动及任何宗教活动,不得有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及时清理互联网及手机有害信息,不得利用手机、互联网、多媒体卡等观看或传播非法、反动暴力恐怖音频。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幼儿利益、损害幼儿园名誉、败坏教育形象,做执法守法楷模。

2、为人师表。

具有良好的仪表,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衣着得体、仪容庄重、语言规范,符合教师职业及“师生统一着装、规范仪容仪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通讯工具、吸烟、吃零食或进行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向幼儿散步分裂、反动、宗教言论,不讲影响民族团结的话,不做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不得传播腐朽落后思想和歪理邪说;工作期间不得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践行职业操守,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不得参与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活动。

3、爱岗敬业。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尽职尽责,潜心育人,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落实教育教学工作“五环节”,认真完成备课、上课等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

4、关爱幼儿。

关心爱护幼儿成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名幼儿。

关注幼儿全面发展,不单纯以月考核成绩评价幼儿。

关注家庭困难幼儿,关心幼儿生活,关注幼儿安全,维护幼儿正当利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幼儿。

对幼儿严慈相济,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以及恶意透漏幼儿的个人隐私,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侵害幼儿的身心健康。

使幼儿时刻体验到老师的关怀,体验到学习的快乐与成功。

5、严谨治学。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展知识视野,遵循教育规律,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潜心钻研业务,锤炼育人本领,熟练掌握本本学段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合理。

用于探索创新,切实贯彻“自主、合作、探究”的课程理念,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的主体作用,积极进行“高效课堂”的探究工作,挖掘幼儿学习及自我教育潜能,培养幼儿多方面的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6、团结协作。

顾全大局,主动为幼儿园排忧解难,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不说有损团结和民族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和民族团结的事。

7、廉洁从教。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幼儿或家长索要财、物,谋取私利,不搞“教、钱交易”。

不得向幼儿乱收费,不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

不得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科研教改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权谋私。

六、贯彻落实师德师风考核测评机制

(一)考核内容。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包括师德师风测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专业素质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幼儿园园长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每年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联合考核组考核。

2、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由我园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规定进行考核。

3、成立由园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和幼儿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组,其中普通教师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考核委员会成员人数的10%。

4、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幼儿、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测评机制,通过考核组评价、开展幼儿和家长问卷调查、教师无记名问卷互评等方式,确定师德师风测评结果。

同时,师德测评工作要做到“四结合”,即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平时评价与集中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5、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每年一次,采取卷面考试的方式进行。

6、师德师风考核总分为100元,其中:

师德师风测评占70%、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占30%。

(三)考核等次。

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1、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考核等次定为“优秀”。

2、考核评分在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考核等次定为“合格”。

3、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上、75分以下,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

4、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5、凡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不合格”定等。

6、因公、因病、因事等不能参加当年师德师风考核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园务会议研究批准,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由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补考。

不参加补考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按“不合格”定等。

(四)坚持“一票否决制”。

1、严格规范幼儿园领导、教职工行为,对园领导、教职工师德违纪行为“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

凡是违反以下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触犯任意一条“师德红线”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定等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散布分裂、反动或者宗教言论的;存在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的;传播宗教极端、腐朽落后思想和歪理邪说的;

(2)参加宗教或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的;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宗教或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活动的;

(3)弄虚作假信谣、传谣或编造虚假信息并网上发帖、跟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存在有未备课上课的或私自让他人代课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幼儿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幼儿,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

(5)有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的;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吸烟、吃零食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幼儿财物的;

(6)组织、要求幼儿参加园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园外培训机构对幼儿有偿补课的;

(7)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幼儿的经营性活动谋取利益的;

(8)体罚幼儿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幼儿身心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9)对幼儿实施猥亵的;

(10)参与赌博、酗酒、卖淫、嫖娼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

(1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幼儿人身安全职责的;

(12)在招生、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幼儿利益、毁损教师名誉的;

(14)所在班级有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的。

(15)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2、结合我园实际,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师德师风考核既要参照上述“第1条”各项“师德红线”内容,此外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均为“不合格”:

(1)除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