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首邑溪谷投资运营合同 BOT 0726模板范本.docx
《大兴首邑溪谷投资运营合同 BOT 0726模板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兴首邑溪谷投资运营合同 BOT 0726模板范本.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兴首邑溪谷投资运营合同BOT0726模板范本
合同编号
北京昊坤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
乙方公司名称
首邑溪谷锅炉房供暖系统投资运营委托合同(BOT)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
首邑溪谷锅炉房供暖系统投资运营委托合同(BOT)
廉政约定: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杜绝吃拿卡要、行贿受贿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约定:
1、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员工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员工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3、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员工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如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终止合同,乙方在返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的同时还需赔付总合同价款的20%作为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向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和当事人负责赔偿。
若甲方人员主动向乙方索取财物、回扣或提出工作以外不正当的要求,乙方主动回绝并直接投诉的,甲方将免除对乙方的上述惩罚。
甲方投诉联系人:
桑先生投诉联系电话:
59695829
保密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政府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或其顾问单位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价款、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此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与甲方(包括甲方关联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未付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约定有效期为20年。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
“甲方”指首邑溪谷住宅小区开发商北京昊坤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指首邑溪谷住宅小区锅炉房及热力外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
“工程”指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建造、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锅炉房热力系统及外网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供热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工程范围”指本供热工程范围和服务范围。
第二条项目简介
1首邑溪谷项目由北京昊坤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采暖面积约为平方米.
2采用小区锅炉集中供热。
3本小区共分期开发,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计划交房时间为;二期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计划交房时间为;………………………
第三条投资范围
1首邑溪谷项目供热系统是指项目范围内通过燃气锅炉房供给住宅、公建等冬季采暖的供热系统。
由甲、乙双方合作建设供热系统,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后,由乙方独立运营管理和维修,承担运营成本费用(水、电、燃气单独分户计量,能源消耗费用由乙方分别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电力局、燃气集团结算),直接向小区业主收取供暖费,自负盈亏;运营合同期限届满后交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接管。
若双方合作愉快,在甲方满意的情况下,乙方有继续合同的优先权。
2首邑溪谷项目供热系统总体包括以下部分:
其中甲方投资范围:
序号
投资内容
范围
1
锅炉房土建
2
锅炉房消防工程
3
锅炉房燃气工程
4
小区室内采暖工程
5
6
乙方投资范围:
序号
投资内容
范围
1
锅炉房供热及燃烧系统
2
锅炉房水泵及水处理系统
3
锅炉房送、排风、排烟系统
4
锅炉房动力配电柜及自动控制系统
5
锅炉房内采暖系统
6
锅炉房内部装饰、吸音降噪隔震等措施
7
烟、烟道的购置和安装
8
外网管线系统
9
锅炉房设备、管道防腐、油烟、保温等工程
10
锅炉房热工仪表、设备专用配电箱和控制柜
11
12
第四条合作及运营期限
1、合作开始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乙方运营期限:
3、合作终止日:
第五条工程
1、本工程名为__工程。
2、
3、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街号XX社区内。
4、
5、本工程应在建造、运营、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实施.
6、
7、本工程的组成为锅炉房供热系统及外网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
8、
9、本工程设计应作为本工程开发和竣工的基础。
10、
第六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__万元,建设期利息__万元,工程总造价__万元,见附件.
2、
3、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工程造价的细目见附件:
4、
1)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
7)建造期利息__%/年加银行手续费;
8)工程建设和保险费。
第七条宗旨
甲方为保障首邑溪谷小区锅炉房环保、节能建设和运营、管理专业化,打造高尚社区,提升社区服务与社区品位,将锅炉房热力供暖工程交付乙方.
乙方是专业供热设备生产、安装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公司,技术设备先进,经验丰富,实力雄厚。
同意出资建设锅炉供热工程并运营管理,实现双方优势互补。
第八条新建供热项目的规模
1、本着环保和高效节能的原则,建设成一个总体规模在KW的经营性供热站,建成后的热站可以提供约万平方米的供热服务.该项目投资总额预算为万元。
2、
3、本项目新建占地范围不少于平米,土地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并由双方在规划审批图上予以确认。
4、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对于建造供热项目用地所属的土地区域,甲方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转让权.
2、
3、甲方办理建造供热项目所需的规划报批手续,提供用地地址与范围的红线图标,并按规范要求和社区供暖计划时间建设锅炉房,使乙方能够如期安排锅炉房供暖设计和施工(附时间表)。
4、
5、楼宇内供热管网建设由甲方承担。
6、
7、甲方对乙方工程设计有修改权及否决权。
8、
9、甲方对重要材料采购有监督检查权。
10、
11、甲方对乙方经营行为有实施监管权。
12、
13、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有监督检查权.在乙方工期或施工质量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更换或指定施工单位。
14、
1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供热服务质量.在乙方供热质量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工作人员或指定运营单位。
16、
第十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投资建设的供热项目,应是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并且不断更新改进,使之成为同一时期北京地区具有最新技术供热产品的热站,展示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方式。
乙方负责其投资资金的合法有效,负责乙方投资部分达到北京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承担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2、
3、关于供暖费的约定:
4、
5、关于锅炉房内的设计约定:
6、
7、关于室内温度的约定:
8、
9、关于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约定:
10、
11、乙方履行义务应满足附件1、3、4、5、6、7、8、9、10、11的要求。
12、
13、乙方不得变更该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不得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经营权。
14、
8、乙方保证:
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在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面向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遵守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文明服务,配合物业公司和业主搞好关系。
9、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相关手续或资料,如提供复印件时乙方应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字样。
10、如因乙方运营服务问题与业主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运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承担锅炉房供热系统及外网设计、建造、竣工、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营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一切风险责任。
12、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
1、建造期从具备施工条件并甲方通知进场开工日计算为__月。
2、
3、如果工程有变化,而这种变化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时间,应得到甲方关于延长施工时间的批准.
4、
第十二条调试
1、双方应对供热设施调试计划、程序达成共识。
2、
3、乙方应在开始调试前___天通知甲方。
4、
5、双方均可邀请其专家参加双方同意的调试.
6、
7、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调试报告。
8、
第十三条供热安全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7、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第十四条供热质量和服务
1、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所规定的标准.
2、
3、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所规定的标准。
4、
第十五条运行
1、乙方应在运行期,即开始商业运行后负责其管理、运行、维护、修理和大修,确保状况良好。
2、
3、为了从事必要的大修、维护、检查和修理,乙方自竣工日起每年应在停机期间检修一次。
4、
5、乙方应在锅炉供热工程完工后,公示管理和监督电话,建立和保持定期检查、维护和检修、大修程序,以及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