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争议解决实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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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争议解决实例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实例
实例一: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照此后变化的施工图做了却算,结算仍旧采纳
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此外还有200万元的洽谈更改〔此工程未办
理完工图和完工查收报告,许多资料和作法更改也无署名〕。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
程审计时依照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钱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招标也
不尽一致,此外施工图与招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切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了。
所以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所有重算,举措费
用也从头计算。
得出的审订价钱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
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赞同调整综合单价花费和举措费。
两方争吵不下,
谈判堕入僵局。
这类分歧应怎样判断?
答:
第一此工程未办理完工图和完工查收报告,不切合结算条件,应在
办理完工图和完工查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依据两方签署承包合同规定的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依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而且甲乙两方合同商定依照清
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商定拥有法律效劳,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当恪守两方合
同的商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资料和作法更改无署名不可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照,应当以事实为依照:
如隐蔽工程查收记录、分局部项工程质量查验批、影像资料、两方的工作联系单、
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
假如乙方又不可以供应这些事实依照,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
目的更改花费。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更改时,甲乙两方应当实时办理相应手续,
防备工程此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更改,合同中应当有商定出现更改时更改局部工
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方法:
如采纳定额计价方式、参照近似的清单单价、两方现
场综合单价签证等。
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
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剖析表?
,在出现更改时,能够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构成,
相应的增减更改的分项工程子目,从头组价,构成工程更改后新的清单单价,但
管理费率和收益率不可以改正。
实例二:
我公司中标一工程,采纳清单计价,报价时未认真计算工程量,合
同规定工程量高出3%时赞同调整。
请问结算时能否是需要依据图纸和清单计算
规那么从头计算?
答:
结算时要依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那么计算实质发生的工程量的,当超
出3%时能够调整,反之不行调整,最后确立工程结算值。
实例三:
某工程用清单招标报价时,举措费为0,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结算时,
此工程不进行调整,即不可以再计取举措费.但合同商定若有清单漏项或设计更改
增添新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局部措
施费也不可以计取吗?
答: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
合同商定是甲乙两方真切企图的表达,
拥有法律效率,在解说次序上居第一位。
既然合同两方商定:
若有清单漏项或设
计更改增添新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
这局部举措费是应当计取的。
实例四:
我结算的工程实质工程量高出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由业主供应,
结算时调整工程量时业主提出该项工程量从头剖析单价,而且因为工程量增添超
出清单量一半,剖析单价时高出局部工程量不赞同计取管理费。
能否合理?
答:
主要看合同商定,合同如对此状况有明确说明,按合同履行,假如没有
那么业主这类做法不合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那么就是政府宏观调控、公司自主
报价、市场形成价钱,量变综合单价不变,最后的结算就是依据招标时两方认同
的综合单价乘以实质发生的工程量来计算的。
业主以实质工程量增添高出清单量
一半,剖析单价时管理费高出局部工程量不赞同计取管理费和从头剖析单价这类
做法是不合理的。
实例五:
一工程为清单结算,资料由施工单位采买,此刻甲方要求将电气配
管中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合同规格是采纳固定综合单价,本来招标时已
按镀锌钢管报价并已确立。
此刻作为施工单位请问:
管能否请甲方批价,
待结算光阴调整主材价钱,这样可否?
管定额与镀锌钢管定额不同样了,
能否要同甲方先从头确立该局部综合单价?
答:
KBG管的市场购买价一定经过甲方审批,此外加上运费和采买保存
费构成KBG管的估算价。
镀锌钢管改为KBG电线管因为清单工程的工程特点改变,
何况两种资料施工的施工工艺也有差别,需要与甲方一起参照原组价费率从头确
定该局部综合单价。
结算时,扣减镀锌钢管的分项合价,增添KBG管的分项合价。
实例六:
我们在一个工程合同中签署所有资料为甲方供应,在结算中我们是
否按甲方供应资料的原始凭据〔资料领用单〕数目进行退甲供资料?
答:
需要依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
原那么上这样办理是合理的,但
也会出现不合理的状况,就是资料实质耗费量与供应量出现差别时会牵扯不清。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资料超欠供〞的问题。
举例说明:
钢筋资料,工程估算100
吨,乙方领了200吨,假如甲方供应价低于市场价,在退资料款时仍按原始凭据
〔资料领用单〕数目进行退甲供资料,那么甲方在经济上就会遭到损失。
假如甲
方供应价比市场价高,乙方就会遭到损失了。
再比方木材,估算用量需要50立方,
施工单位经过增强管理,采纳了其余可行的举措,增强了模板的周转次数,实质
领用了10立方,假如仍按原始凭据〔资料领用单〕数目进行退甲供资料的话,那
施工单位可就吃大亏了。
此刻有一个方法来办理这个问题:
那就是甲方按定额预
算数目供应资料,依照估算价扣资料款。
甲供材高出估算量的局部,甲方就依照
市场价钱高价扣回。
甲供材缺少估算量的局部,仍按估算数目计算资料费,按实
际供应的数目扣资料款,结余归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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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例七:
因图纸更改,原来砼浇筑时预留的管洞撤消,现需要将预留洞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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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并作防水办理,预留和洞口封堵及防水办理应怎样套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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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答:
洞口封堵可套现浇零星砼定额子目。
但有一个问题,一般预留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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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洞体积都很小,按定额的计算规那么来计算工程量的话,计算出来的价钱会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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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施工单位都会损失,甚至连根本的资料费都不够。
在施工现场,出现这类状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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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般是和甲方磋商,签署一个市场价钱,一个管洞连封堵带防水多少钱,既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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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又不会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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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实例八:
在结算时,关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能否要从头计算?
总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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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能否要签证?
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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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施工能否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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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答:
1、总价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总价合同,也就说是一次包死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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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这类合同一般合用于工程量小,结构简单,工期短,对在施工期内的资料价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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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地质状况有充足的预示性,或许在必定的地区范围内有同样的可参照的成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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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物价钱,并能够担当必定的市场风险,才能够签署固定总价合同。
关于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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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的清单工程量在签署合同前是已经计算了的,没必需从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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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必定要做隐蔽工程查收记录的,至于能否要做签证,要看能否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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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属于更改的内容,
需要调整〔除非合同商定不调整〕。
实例九:
一施工单位在招标时,此中一项清单工程按运距10公里计算的综合
单价,但实质施工时运距抵达了20公里,请问该清单工程综合单价该不该调整?
答:
假如建设单位在招标清单明确了运距为10公义,那么可调整,假如招
标清单未明确,而招标单位自行按10公义计算,那么不行调整。
实例十:
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定中标单位在中标一个月内和编制清单的单位
查对工程量,对造价影响在1%以上的,工程量予以调整。
施工单位查对后,没
有超出1%,也就是没有调整。
此刻工程结算了,有以下问题:
图纸画出但是不
明确的地方在图纸会审或许设计联系单中明确了,这局部应当计算吗?
〔比方图
纸明确画出了某部位的梁,但是没有注明梁号,此后明确梁号;标了然梁号但是
根本没有这个梁的详图,这样的状况,梁的工程量能否赐予增添?
还有钢筋呢?
答:
在图纸会审或许设计联系单中明确了的这局部应当计算。
从头查对
工程量的差别,查对差别时是以中标后核实的工程量+构件明确做法后调整的工
程量之和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作对比。
假如增添的工程量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超
过1%,那么需要调整,否那么不调整。
梁的变化要依据实质状况能否为设计更改或现场签证,假如不是原那么上
不该调整,属于先期工程量审对不正确的原由。
假如是设计更改或现场签证按合
同针对设计更改条款要求进行结算。
原那么上先期审查工程量与设计更改不该累
加。
实例十一:
某工程在施工中,甲乙两方就地基排水签好了一张现场签证,大
概内容就是管径为100的污水泵台班150个台班,人工为150个工日〔这个工日指
的是水泵排水所发生的人工工日〕。
按理说,在这类状况下,在结算的时候按签
好字的签证计算就是了,但是,我的问题是:
污水泵的台班里面是包括了所需的
人工,也就是说,这张签证是多签了,现场施工人员不懂瞎署名。
那么我在结算
的时候可否将150工日的花费不予以计算,我的这类做法能否正确?
答:
要剖析污水泵台班单价的构成,假如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一
样,那么这150工日的花费不予以计算。
假如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不完整一
样,那么要计取二者差别,而不是再计取150个工日的花费。
依照一般的理解,水泵台班的人工包括机上级机、司炉及其余操作人员
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之外的花费,本签证的人工工日
包括了为了排水工作的配合工作〔比如开沟槽、保护沟槽等〕,所以只要计取不
同工种惹起的花费差别即可。
实例十二:
某清单计价招标工程,完工结算时发现,设计要求采纳平铺砖垫
层,报价时却按铺碎砖垫层报价,因工程量很小,影响工程造价不大。
但在施工
过程中采纳碎砖进行了地基办理,且地基办理工程量较大。
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
按报价时的碎砖价钱计算地基办理工程的综合单价,因原碎砖价钱远高于实质价
格,增添投资较大,建设方不赞同,原由是假如原报价不发生错误,招标文件中
不会出现碎砖单价,该单价无效。
施工单位以为既然我们已中标,原碎砖单价应
该有效。
请问该怎么办理?
答:
关于垫层局部,施工单位已中标说明建设单位认同施工单位的报价,
应按施工单位的招标报价结算。
但地基办理是新增项,其结算方式需另行考虑。
假如结算条款中明确规定,发生设计更改和签证的工程量清单,原中标清单中有
同样项按原清单履行,有邻近项时参照履行,这时此事例应当履行,建设方不该
调价。
假如没有此规定两方能够商定结算方法。
实例十三:
有一项工程,合同价款商定“工程结算按实质发生的工程量和标书
中规定的定额及定额信息办理,资料价须经甲方认同,实质价钱与定额价钱相抵
触的,以实质价钱为准,结算经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现国家审计机关对该
工程进行审计,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结算时结算单价高于标书中规定的定额
及定额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向国家审计机关出示了工程结算协调会议纪录,会议
确认的建议主假如:
1、主材价钱由建施两方供应。
2、主材不调价差直接进入
基价。
问题:
1、工程结算会议记录可否视为合同商定?
2、会计师事务所的作
法合理吗?
3、国家审计对该问题怎样定性?
怎样办理?
答:
1、经两方确认的工程结算会议记录可视为合同商定。
2、主材价钱
由建施两方供应,并有确认的原始签证,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作法合理。
3、国家
审计对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