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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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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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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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
福建申远一体化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
出版日期:
年月日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事件分级
4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2指挥机构及职责
6预防及预警
6.1风险监测
6.2预警发布及行动
6.3预警调整
6.4预警结束
7应急响应
7.1先期处置
7.2响应启动
7.3响应行动
7.4响应调整
7.5应急结束
8信息报告
8.1报告程序
8.2报告内容
8.3报告要求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9.2事件调查
9.3改进措施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10.2应急物资及装备
10.3通信及信息
10.4经费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11.2演练
12附则
12.1评审和备案
12.2预案修订
12.3制定及解释
12.4预案实施
13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
为提高项目部防范和应对施工机械事故能力,在发生施工机械引起事故突发事件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施工机械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保证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电监安全〔2009〕22号《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2006〕13号)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一电建总〔2011〕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应对和处置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施工机械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有效控制;以人为本,群防群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3事件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施工机械设备(本案指机电类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和V级(记录事故)五个等级:
3.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3.2Ⅱ级(重大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3Ⅲ级(较大事件):
3.3.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3.2起重机械整体倾覆;
3.4Ⅳ级(一般事件):
3.4.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4.2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
4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项目部施工机械在生产中危险源分布情况及施工特点,经营活动过程中施工机械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4.1大中型起重设备作业过程中发生吊物坠落或严重溜钩事故;
4.2大中型起重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基础下沉事故;
4.3大中型起重设备发生制动器失灵,电器控制系统失灵或安全保护装置故障;
4.4大中型机械起重设备大车(小车)车轮脱轨引发倾翻事故;
4.5大中型机械设备作业过程中,严重过载,主要结构件载荷和应力突然增加,造成主要结构严重变形或断裂,严重时出现失稳、倒塌
4.6大中型机械设备门柱、悬臂架、平衡梁等主要金属结构疲劳、腐蚀,焊口缺陷,高强度螺栓松动、蠕变,主要结构变形或断裂,严重时出现失稳、倒塌机械、人员伤亡恶性事故;
4.7大中型机械设备大车行走装置、回转装置、上部金属结构顶起作业时,检修工艺不当,支承工装强度和刚度不够,工装失稳或破断,支点不正确,导致机械构件损坏,严重时造成设备倾覆;
4.8大中型机械设备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坍塌事故;
4.9施工机械设备液压系统、液压管路、液压油缸爆裂,主要结构变形或断裂,主要零部件损害,严重时出现暴炸伤人恶性事故;
4.10施工机械经过暴风、地震事故后,强度、刚度、稳定等性能下降,而未经过检验、修复继续投入使用,造成结构损坏或整机失衡坍塌;
4.11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发生火灾事故;
4.13施工机械设备在作业中发生触电事故及其它原因引起事故灾害。
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成立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对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5.2指挥机构及职责
5.2.1项目部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指挥机构:
组长:
彭才华
成员:
唐景程、王志福、邹长城、张健康、程忠祥、黄沈生、颜学敢、江豪、林灵、陈光、颜榕坚、钟爱清、颜学春、赵文场、黄自艳、李磊、黄忠成、叶乐彪
5.2.2项目部现场施工机械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是:
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向公司应急办报告,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负责应急求援过程中车辆运输保障;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负责本项目管辖范围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配合工作;根据需要参加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及其善后工作。
掌握工程建设及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各类信息。
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归档保存,并对每次突发事件作后续跟踪。
6预防及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项目部通过风险监测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收集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6.1.2报告程序
项目部发现、获得重要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后,应及时向公司应急办上报。
6.2预警发布及行动
6.2.1预警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大中型机械设备突发事件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
Ⅰ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级施工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级施工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I级施工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Ⅳ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V级施工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6.2.2预警发布程序
项目部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提出预警建议报公司应急办,公司应急办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
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
6.2.2.1预警行动
项目部根据应急预警通知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在预警情况下,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6.3预警调整
项目部根据预警阶段现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趋势,预警行动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建议,由公司应急办批准后发布。
6.4预警结束
当符合以下条件时,由项目部提出预警解除或调整建议,由公司应急办批准后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1)经现场勘查确认未达到预警等级;
(2)安全隐患已排除,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可能性已解除。
7应急响应
7.1先期处置
当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时,项目部应按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开展自救工作,有人员伤亡时,同时拨打当地急救电话120。
在开展自救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
7.2响应启动
7.2.1响应启动条件
(1)发生Ⅰ级施工机械事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施工机械事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Ⅲ级施工机械事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发生Ⅳ级施工机械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7.2.2响应启动程序
项目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报告;按施工机械事故分级响应标准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当发生人身伤亡情况时,同时启动人身伤亡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7.3响应行动
8.3.1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8.3.1.1项目部响应行动
项目部在公司应急办统一领导下,按本预案处置原则和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8.3.2Ⅰ、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行动
8.3.2.1项目部响应行动
项目部在公司应急办统一领导下,按本预案处置原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4响应调整
项目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人员救治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
7.5应急结束
7.5.1结束条件
(1)事故现场及财产损失情况得到控制及救护,事故隐患得到消除,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2)由施工机械事故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直接影响已经结束,其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可能性已得到有效控制。
7.5.2结束流程
当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应急结束建议由项目部提出,经公司应急办批准,并发布终止命令。
8信息报告
8.1报告程序
8.1.1预警阶段,项目部要向公司应急办汇报信息。
8.1.2响应阶段,项目部向公司应急办汇报信息。
8.2报告内容
(1)预警阶段。
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趋势预测和已采取措施等。
(2)响应阶段。
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已采取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8.3报告要求
(1)项目部向公司应急办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及时。
(2)预警期和Ⅲ级、Ⅳ级事件响应阶段原则上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
(3)Ⅰ级、Ⅱ级事件响应阶段原则上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
(4)项目部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上级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
重大、特别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信息上报公司应急办,并上报书面材料。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置
进一步安怃伤亡人员家属情绪,并做好善后各项事宜。
项目部尽快统计财产损失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财务部牵头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索赔。
9.2事件调查
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后,项目部组成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明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和责任,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提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件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9.3改进措施
发生施工机械事故后,项目部应深入研究事件发生机理、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止施工机械事故预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10.1.1项目部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0.1.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项目部组建应急抢修队伍。
10.1.3加强及社会救援力量联动协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10.2应急物资及装备
项目部应投入必要资金,在工程项目施工、工作场所及施工车辆上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0.3通信及信息
固定生产、工作场所应安装固定电话,非固定生产、工作场所应配置适当数量对讲机;生产场所工作人员基本配备移动电话。
10.4经费
项目部合理安排日常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纳入项目部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人员、时间和培训效果。
培训结束,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11.2演练
项目部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施工机械事故抢险训练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原则上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两次以上现场处置演练。
12附则
12.1评审和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由项目部编制,公司安监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并及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12.2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定期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3)通过演练和实际应急反应取得了启发性经验;
(4)电力监督机构或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修订要求;
(5)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
12.3制定及解释
本预案由本项目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附件
13.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联络电话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联络电话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
项目部
彭才华
项目经理
项目部
唐景程
项目副经理
项目部
王志福
项目总工
项目部
邹长城
安全专责
施工班组
张健康
负责人
施工班组
程忠祥
现场负责人
施工班组
颜榕坚
土建负责人
公司安保部
卓威
公司安保部主任
9
单位
办公室电话
其他
坑园卫生院
0
连江县人民医院
0591-
急救电话:
120
连江县消防大队
5
火警电话:
119
坑园镇派出所
1
匪警报警电话:
110
连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8
匪警报警电话:
110
连江县交巡警大队
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2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