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

上传人:zf 文档编号:30855837 上传时间:2024-03-23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60.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doc

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33009—20XX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Technicalguideforelectricvehiclecharging/batteryswap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100761)

I

NB/TXXXXX—XXXX

目  次

1总则 4

2术语和定义 5

3建设原则 6

3.1规划布局 6

3.2选址原则 6

3.3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组成 7

4技术原则 7

4.1分散充电设施 7

4.2充电站 8

4.3A类电池更换站 9

4.4B类电池更换站 9

4.5电池集中充电站 10

4.6电能质量 10

4.7计量 10

4.8安全和消防 10

4.9照明与节能 10

4.10标志和标识 11

5工程施工和验收 11

本标准用词说明 12

引用标准名录 13

条文说明 14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1总则

1.1.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使用便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1.2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适用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包括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备、充放电设备、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和电池集中充电站等。

1.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识、优化分布、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

1.1.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设施型式、设备容量、站址环境和节能环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与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发展特点相协调,与电动汽车应用场景相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保障电动汽车的电能供给。

1.1.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可根据电动汽车技术性能与运行服务场景,按照上级充换电运营服务系统控制要求,响应电网调控需求,实现与电网的友好互动。

2术语和定义

2.1.1GB/T2931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2

储能式充(放)电设备chargingordischargingequipmentintegratedwithenergystoragebattery

连接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与电网(或负荷)之间,集成储能电池并可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设备。

2.1.3

大功率充电设备highpowerchargingequipment

单个接口最大输出电流超过250A的充电设备,包含大功率传导充电装置和充电弓等。

3建设原则

3.1规划布局

3.1.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与当地城乡发展规划相协调。

3.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

3.1.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与各地区电动汽车规模发展特点相适应,满足不同类型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3.1.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与电网规划适应,充分考虑电网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3.1.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用户需求和电网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充换电设施类型、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

3.2选址原则

3.2.1充换电设施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通信、消防、给排水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进出站道路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3.2.2公共充电设施或公共充换电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并根据电动汽车出行热力图进行合理选址建设。

3.2.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是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址应兼顾电网规划的要求,并与电网规划、建设与改造密切结合,满足电力系统对电力平衡、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配电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变电站的建设、改造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址。

3.2.4充换电设施的选址应符合防火安全和电气安全的要求,宜远离易燃、易爆、污染等危险源,满足站内外防火间距、电气设备绝缘配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2.5充电站和电池更换站应设置在附近有消火栓的场所

3.2.6充换电设施不应建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且配套建/构筑物抗震能力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7充换电设施不应设在高温或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3.2.8充换电设施的选址不宜靠近康复疗养区、居民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因场地条件等客观因素造成充换电场站与上述区域距离较近时,因采取相关措施保证上述区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环境噪声限值。

3.2.9不同类型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地址宜按照以下原则选择:

1分散充电设施的设置可选择在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内进行建设。

(a)交流充电桩宜在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等内部停车区域内配建。

(b)直流充电设备、V2G充放电设备宜在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及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V2G充电桩可在居住地停车位进行建设。

(c)静态无线充电设施应在居住地、单位内部等固定停车位进行建设,动态无线充电设施应在公共标准道路某一路段进行建设。

(d)充电弓应在路内专用停车位进行建设。

2充电站和电池更换站的站址可选择在公共停车场内,公共道路旁,或集团车队的专用停车区域等。

在城市用地紧张或配电容量不足的区域,宜优先考虑建设群控充电设备、储能式充(放)电设备或充电站,场地条件充足且消防、供用电安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可建设B类电池更换站。

3电池集中充电站的站址宜与变电站建设统筹考虑。

3.3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组成

3.3.1充电站内包括:

配电区(可选)、充电区、光伏或储能设备运行区(可选)、行车道、综合建筑等。

3.3.2A类电池更换站内包括:

配电区(可选)、充电区、电池更换区、电池检测维护区(可选)、行车道、综合建筑等。

3.3.3B类电池更换站内包括:

电池存储区、电池更换区、行车道、综合建筑等。

3.3.4电池集中充电站内包括:

供电区、充电区、电池转运区、电池存储区、电池检测维护区(可选)综合建筑等。

3.3.5综合建筑可包含监控室、营业室、值班室、休息室、钢结构雨棚等辅助设施。

4技术原则

4.1分散充电设施

4.1.1交/直流充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4.1.2交/直流充电设备宜设置必要的外部防护设施。

4.1.3交/直流充电设备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

4.1.4交/直流充电设备接入配电网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T3627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4.1.5交流充电设备在本标准4.1.1-4.1.4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功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的要求;

2充电接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的要求;

4.1.6直流充电设备在本标准4.1.1-4.1.4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功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的要求;

2充电接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的要求;

4.1.7有序充电设备在本标准4.1.5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有序充电设备具有根据设定的有序充电策略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功能。

2有序充电控制单元能够及时接收并响应上级有序充电管理单元(装置/系统)制定并下发的有序充电控制策略。

4.1.8有序充电设备能够正确响应有序充电控制策略,执行充电启动、停止以及功率调节指令,并将充电状态信息上送至上级有序充电管理单元(装置/系统)。

V2G充放电设备在本标准4.1.6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V2G充放电设备充电控制器能够有效调节双向功率变换单元充/放电过程,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的能量双向流动。

2V2G充放电设备向电网放电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GB/T36547《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能源行业标准NB/T33015《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和NB/T33014《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的要求。

4.1.9储能式充(放)电设备在本标准4.1.6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充电桩接入电网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GB/T36547《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能源行业标准NB/T33015《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和NB/T33014《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的要求。

2充电桩储能变流器除应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运行控制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GB/T34120《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和能源行业标准NB/T33015《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的要求。

4.1.10大功率充电设备在本标准4.1.6基础上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大功率充电设备单个充电接口或充电连接器最大输出电流达到600A。

2大功率充电设备直流输出电压范围可根据大功率充电需求情况扩展至1000V。

4.1.11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的场所。

4.1.12充电设备与充电车位、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操作及检修的要求。

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宜不小于0.4m。

4.2充电站

4.2.1充电站供电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要求;低压配电部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要求。

2应按照重要程度和配电容量选择供电电源数量。

3应按照配电容量确定供电电压等级。

4供电系统容量应满足充电站内充电、照明、监控等用电的要求,宜留有10%的裕度。

4.2.2充电站充电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站内交流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5条的要求。

站内直流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6条的要求。

站内有序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7条的要求。

站内V2G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8条的要求。

站内储能式充(放)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9条的要求。

站内群控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6条的要求,且应具备根据充电需求和系统负荷状态对多个充电接口的输出功率进行动态分配的功能。

站内大功率充电设备应参照本标准4.1.10条的要求。

站内充电设备应具备与本地监控系统(单元/设备)或上级云端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功能。

4.2.3充电站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充电站监控系统由充电监控系统、供电监控系统和安防监控系统等构成,并具备远传接口。

2充电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充电设备运行和充电过程的监视、控制以及数据的存储和管理等功能。

3供电监控系统应具备对供电状况、电能质量、供电设备运行状态等的监视和控制等功能。

4安防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充电站的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等功能。

5充电站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33005《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以及NB/T33007《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的要求

4.2.4充电站内行车道和停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车道根据充电站规模和充电设备的布置可采用单向或双向行车道,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按服务车型确定。

2站内可设置适当数量的临时停车位。

3电动汽车在充电时不应妨碍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与停放。

4.3A类电池更换站

4.3.1A类电池更换站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4.2.1的要求。

4.3.2A类电池更换站充电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站内充电机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可参照本标准4.1的要求。

2站内充电机应合理布置,以利于通风和散热。

3站内充电设备应具备与本地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功能。

4.3.3A类电池更换站电池箱更换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电池箱宜具备标准的机械尺寸和电气参数。

2充电架应与电池箱相匹配,能与电池箱实现安全可靠的连接。

3充电架应具备相应的状态指示和通讯接口,并具备自动告警功能。

4充电架应具有对电池箱的导向功能,并带有电池箱限位装置。

5电池箱连接器宜采用强电与弱电分离的结构,并具有防误插的功能。

6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最大功率限制和防倾倒功能。

7自动或半自动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手动紧急停机功能。

4.3.4A类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电池更换站的监控系统应符合4.2.3的要求。

2电池更换监控系统应具备对电池箱充电状态、电池箱更换设备运行状态、电池箱更换过程等进行监视和控制的功能。

3应具备电池存储环境监测功能。

4.3.5电池箱检测与维护应具备电池箱容量检测、内阻检测、绝缘性能检测和电池均衡等功能。

4.3.6行车道和停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行车道依据电池更换站规模和电池箱更换设备的布置可采用单向或双向行车路,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按服务车型确定。

2站内可设置适当数量的临时停车位。

3电动汽车在进行电池箱更换时不应妨碍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与停放。

4.4B类电池更换站

4.4.1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要求

4.4.2电池箱更换设备应符合4.3.3的要求。

4.4.3行车道和停车位应符合4.3.6的要求。

4.4.4监控系统应符合4.3.4的要求。

4.5电池集中充电站

4.5.1电池集中充电站应符合4.3.1、4.3.2.2、4.3.3(第6款、第7款除外)、4.3.4和4.3.5的要求。

4.5.2应具备电池转运设备,能够安全、便捷的取放和搬运电池箱。

4.6电能质量

4.6.1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公共连接点以及充电站和电池更换站供配电系统的电压偏差和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931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4.6.2充电设施、充电站以及电池更换站注入公共电网连接点的谐波分量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以及GB/Z17625.6《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4.6.3当充电设施、充电站以及电池更换站电网接入点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以及谐波限值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电能质量治理措施,减小其对公用电网的影响,确保公用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931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的要求。

4.7计量

4.7.1充换电设施与电网之间的电能计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7.2交流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4.7.3非车载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4.7.4采用电池更换模式时,电池更换站与电动汽车用户之间的电能计量应根据运营模式采用相应的计量方式。

4.8安全和消防

4.8.1充换电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消防要求。

4.8.2充换电设施与其他民用建(构)筑物及各类厂房、库房、堆场和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中丁类厂房的规定。

4.8.3电池更换站内应设置事故电池隔离措施。

4.8.4充电站和电池更换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8.5交流电气设备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8.6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充电区和电池更换区。

4.8.7电池更换站以及电池集中充电站应设置火灾探测装置,配置有效的灭火措施。

4.9照明与节能

4.9.1站内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DL/T5390《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4.9.2充电站和电池更换整站内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高、寿命长的节能照明设施。

4.9.3充电设备宜选用自带背景灯的显示屏或自设感应式照明的设备。

4.10标志和标识

4.10.1充换电设施应在明显位置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服务热线、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宜显示当前充换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

4.10.2充换电设施应设置合理的引导标识,出入口和车辆限速标志应明确,应在地面清晰标识行车导引线。

4.10.3充电设备上需要有明确的标识并标注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交直流类型、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等,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充电接口版本年号。

4.10.4安全、消防设施标志应明显、清晰,应符合GB2894和GB15630的有关要求。

4.10.5充换电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用户注意设施环境、电气安全、安全操作等信息。

4.10.6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醒目、清晰、无破损,使用规范,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充换电设施标志应符合GB/T31525中的要求。

4.10.7宜设置相应标识提示充换电车位仅供充换电车辆使用。

5工程施工和验收

5.1.1充换电设施的工程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检验评价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要求。

5.1.2充换电设施的工程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2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4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17625.6

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

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5.3

7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T28569

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GB/T29316

9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29317

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29318

11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34120

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

13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36547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5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18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20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

21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

22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23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24NB/T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25NB/T33005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26NB/T33007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

27NB/T33014电化学储能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28NB/T33015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29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34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NB/T×××××—2012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33009-20XX经国家能源局20XX年月日以第号公告批准发布。

电能供给基础设施的建设是电动汽车推广和产业化的基础。

当前在全国各地,围绕电动汽车的示范应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示范运行。

本标准的制定用于对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加以规范和指导,从而适应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市场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的需求。

在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根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发展建设规划,结合充换电设施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充分考虑五年内技术发展和建设需求,提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基本建设原则和基本技术原则。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编制组根据按本规范的章、节和条文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  次

1总则 17

3建设原则 18

3.1规划布局 18

3.2选址原则 18

3.3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组成 18

4技术原则 19

4.1分散充电设施 19

4.2充电站 19

4.3A类电池更换站 19

4.4B类电池更换站 20

4.5电池配送中心 20

4.7计量 20

4.8安全和消防 20

4.9照明与节能 20

4.10标志和标识 21

5工程施工和验收 2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