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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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5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绥满高速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榆树至松原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7]1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75%:
2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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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林省榆树市、扶余市、松原市。
2.2规模:
高速公路主线全长约183.395公里。
2.3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
YSJG01标段:
高速公路主线K17+350-K90+186.863,公路里程72.837公里。
YSJG02标段:
高速公路主线K90+089.730(短链K90+186.863=K90+089.730)-K117+600,公路里程27.5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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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JG03标段:
高速公路主线K117+600-K165+100,公路里程47.5公里。
YSJG04标段:
高速公路主线K165+100-K200+647.629,公路里程35.548公里。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高速公路沿线互通匝道环内及沿线房建场区景观绿化工程,不包括种植土和微地形土(种植土与微地形土由主体施工单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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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1月30日,345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在2013年1月1日后(以发包人签发接收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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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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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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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有限数量制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选取前8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按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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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
130033
联系人:
于忠宏
电话:
1
传 真:
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人:
车万里李洪涛孙静梁新通
电 话:
6
传 真:
6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吉林省榆树市、扶余市、松原市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银行贷款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75%:
25%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相关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9年11月30日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1.3.4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见附录1
财务要求:
见附录2
业绩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见附录5
其他要求: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本款内容第(6)条修改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指:
查询最短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投标人行贿,是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明确判决为投标人单位行贿的情形,其他情形不属于投标人行贿)。
1.4.5
投标人是否进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不适用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补遗书;
未标价的投标函和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推迟通知(如有)等;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8版)。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
2018年11月17日9时00分
形式:
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至
(如果无法下载,请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标信息”,打开本公告,在附件中复制此链接),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期浏览上述网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
以书面的形式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
2.3.1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方式
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至
(如果无法下载,请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标信息”,打开本公告,在附件中复制此链接),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不定期浏览上述网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
以书面的形式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已标价的投标函和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MicrosoftExcel文件,具体包括:
1.投标函;
2.工程量固化清单;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的电子文件(可编辑的MicrosoftWord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3.2.1
工程量清单的
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固化电子文件填写并打印投标函、工程量清单,下载网址:
(如果无法下载,请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标信息”,打开本公告,在附件中复制此链接)。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3.2.4
清单工程量数量的核查方式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按投标人须知附件七的格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YSJG01标段:
8548243元
YSJG02标段:
5744093元
YSJG03标段:
4127785元
YSJG04标段:
3974989元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YSJG01标段:
10万元/投标人;YSJG02-YSJG04标段:
5万元/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
投标人应在2018年11月25日24:
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业务回单备注一栏可填写:
“榆松绿化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的:
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支行以上级别,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42131189
咨询电话:
9
联系人:
向征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
(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其提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才能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投标人开户行发生变化,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
招标人财务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709室)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编:
130033
联系人:
于忠宏
咨询电话:
1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如下: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3)给招标人开据的财务收据原件;
(4)招标代理机构给中标人出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仅限中标人);
(5)单位介绍信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2)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17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时间:
2013年1月1日后(以发包人签发接收证书时间为准)
本款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如园林绿化工程为合同工程的部分工程或以上证明材料查找不出资格审查要求的各项数据,则还应附由合同发包人出具说明园林绿化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和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
本款修改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若职称资格证书上无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有效页)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该项目合同协议书和该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必须能查找出其担任职务及相应的工程内容)。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5.10
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不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核实。
以投标人填报的书面材料为准,投标人应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本阶段不需提供副本,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文件副本3份。
需提供1份U盘(包含《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以及填写完毕的投标函和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要求外,还应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书脊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格式为连续的自然数字(如:
1、2、3、4……)。
4.1.1
投标文件
的密封
原项修改为: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以及第二个信封应单独密封包装,并采用单层封套。
第一个信封的正本应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第二个信封的正本、U盘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
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递交,复制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其余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30日14:
00时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宣布开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按照投标人名称的汉语拼音升序(以MicrosoftOffice自动排序为准)排序,按YSJG01标段→YSJG02标段→YSJG03标段→YSJG04标段标段的顺序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宣布开标纪律;
当众拆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情况;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在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开标现场公开、随机确定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α。
α取值范围为0%、0.5%、1.0%、1.5%、2.0%。
对α取值范围内的所有点数随机分配号球后,按YSJG01标段→YSJG02标段→YSJG03标段→YSJG04标段的顺序每标段随机抽取确定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α值。
按投标人名称的汉语拼音升序(以MicrosoftOffice自动排序为准)排序,按YSJG01标段→YSJG02标段→YSJG03标段→YSJG04标段的顺序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评标价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复合标底计算
式中:
A-最高投标限价。
B-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A值的90%(含90%)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投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直接计算范围内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平均值;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未进入B值计算范围,则B=A)。
计算结果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计算结果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
式中:
D-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
α-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开标时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10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扣分值。
若D1>D,则E=2;若D1<D,则E=1。
将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当场宣布。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得分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得分结果。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得分结果。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得分结果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将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拆封,现场封存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公示期限:
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30天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采用将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或发出《中标结果告知函》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公告期限:
3日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
10%的签约合同价。
注意:
(1)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
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2)采用银行保函时:
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出具,应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银行应为地市级分行以上级别,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
7.8.1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所作的修订。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此行为作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1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 话:
4
廉政监督:
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吉林省监察厅驻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电 话:
7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
130021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