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5部分:交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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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5部分:
交通
前 言 II
引 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智慧交通评价指标体系 1
5指标说明 2
5.1评价表中表头信息说明 2
5.2基础设施与装备感知 2
5.3运输与出行服务 3
5.4交通与运输管理 7
6指标权重 9
本文件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34680《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的第5部分。
GB/T3468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
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
一一第3部分:
信息资源;
一一第4部分:
建设管理。
GB/T34680《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拟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
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
目的在于确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要素及分项评价指标的设立原则、设立要求和描述要求。
—第2部分:
信息基础设施。
目的在于给出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评价指标。
一一第3部分:
信息资源。
目的在于给出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的评价指标。
一一第4部分:
建设管理。
目的在于给出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的评价指标。
一一第5部分:
交通。
目的在于给出适用于智慧城市交通的评价指标。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5部分:
交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城市交通领域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指标权重和指标应用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城市交通领域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171-2016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
JT/T980-2015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
JT/T1313-2023城市配送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智慧城市交通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交通评价指标框架见图1。
智慈城市交通评价指标框架
5指标说明
5.1评价表中表头信息说明
评价表中的表头说明如下:
a)指标编号
1)1:
一级;
2)P:
二级;
3)A:
二级指标分项编号;
b)指标名称:
评价指标的名称;
c)计算方法:
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
d)数据要求:
评价指标中数据的要求。
5.2基础设施与装备感知
5.2.1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感知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道路的交通运行数据实时采集能力。
评价指标见表1。
表1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感知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1P1-A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感知水平
分项分数=(具备交通运行状况感知能力的路段/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路段总数)×100%
统计期内,建成区城市次干路级以上道路中具备交通运行状况感知能力的路段比例。
其中,
“具备交通运行状况感知能力的路段”是指能够使用交通量统计(速度、流量)传感器、摄像监控、浮动车、手机信令、公安道路监控卡口等多种采集方式,实时采集并上传其交通运行状态的路段。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2.2运营车(船)智能车(船)载终端应用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市区各类运营车辆(船)的视频监控、位置定位、行车记录、车辆工作情况等车(船)静、动态数据采集能力和使用水平。
评价指标见表2。
表2运营车船车(船)载智能终端应用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1P2-A1
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率
分项分数=aX(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的公共汽电车车辆数/城市市区公共汽电车车辆总数)×100%
a=公共汽电车运量/(公共汽电车运量+出租汽车运量+城市轮渡运量)
“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指安装有视频监控、位置定位、行车记录、车联网智能系统等智能终端1种及以上,且终端正常使用。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11P2-A2
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率
分项分数=bX(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的出租汽车车辆数/城市市区出租汽车车辆总数)X1oO%
b=出租汽车运量/(公共汽电车运量+出租汽车运量+城市轮渡运量)
“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指安装有视频监控、位置定位、行车记录、车联网智能系统等智能终端1种及以上,且终端正常使用。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11P2-A3
城市轮渡船载智能终端安装率
分项分数=CX(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船载智能终端设备的城市轮渡数/城市市区城市轮渡总数)×100%
C=城市轮渡运量/(公共汽电车运量+出租汽车运量+城市轮渡运量)
“已安装且正常使用船载智能终端设备”指安装有视频监控、位置定位、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船联网智能系统等智能终端1种及以上,且终端正常使用。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运输与出行服务
5.3.1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建成区内居民出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指标见表3。
表3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1-A1
出行信息发布与接收水平
分项分数=Σ{
(1),
(2),(3),(4),(5))/25X100%
(1)新媒体发布能力:
利用互
联网、智能移动终端、语音呼叫中心、车载终端等方式发布交通信息。
取值{5=功能优秀,4=功能良好,3=功能正常,2=有此服务,I=无此服务}
(2)广播电视发布能力:
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方式发布交通信息。
取值{5=功能优秀,4=功能良好,3=功能正常,2=有此服务,1=无此服务}
(3)交通诱导设施设置与应用水平:
取值{5=设置优秀,4=设置良好,3=设置正常,2=具有设施,1=无此设施}
(4)发布内容覆盖情况:
发布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的交通信息包括路径规划、地图服务、位置服务、路况、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信息等内容。
取值{5=包含6项,4=包含5项,
3=包含4项,2=包含3项,I=小
于3项}
(5)出行信息的有效性:
发布的交通信息及时、准确,保证出行信息的有效性。
取值{5=[95%,100%],4=[90%,95%),3=[85%,90%),2=[80%,85%),1=[0%,80%))
12P1-A2
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
分项分数=(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线路数/公共汽电车线路数)×100%
“提供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线路数”指该线路上的所有站点均能够通过网络、手机、电子站牌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实时行驶或到站信息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12P1-A3
城市停车信息服务覆盖率
分项分数=(联网的具备停车信息服务的停车位数量/城市规模停车场及路内停车的车位总数)×100%
“联网的具备停车信息服务的停车场”指城市内联网的能够为停车者提供车位数量动态信息、辅助指示停泊位置等信息服务的停车场;
“城市规模停车场”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停车车位数大于100泊位的停车场。
“路内停车”指在城市路内停车管理单位登记的路内停车泊位数。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2电子支付应用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公共交通收费和车辆收费中电子支付的比例。
评价指标见表4。
表4电子支付应用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2-A1
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
分项分数=(使用电子支付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公共交通客运总量)×100%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12P2-A2
车辆收费电子支付渗透率
分项分数=(使用过电子支付的车辆数量/抽样车辆总数)X100%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3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综合运输信息服务中客运站联网服务的信息化服务情况。
评价指标见表5。
表5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3-A1
客运站联网售票覆盖率
分项分数=(具备联网售票的客运站数量/市区客运站总数)×100%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12P3-A2
客运购票中互联网购票比率
分项分数=(使用互联网购买客运票的数量/客运票总数)×100%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4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综合运输服务中城市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情况和服务能力。
评价指标见表6。
表6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4-A1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
分项分数=Σ{
(1),
(2),
(3))/15X100%
(1)运行监测功能:
取值{5=运行优秀,4=运行良好,
3=运行正常,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2)综合信息服务功能:
取值{5=运行优秀,4=运行良好,
3=运行正常,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3)协同联动支持功能:
取值{5=运行优秀,4=运行良好,
3=运行正常,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按照JT/T980-2015要求,进行定性转定量计算。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5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水平
本指标评价主要针对城市公共货运配送枢纽,评价对象不包括企业自营封闭式货运配送系统。
评价城市货运信息的信息查询能力和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反馈给顾客准确、完整的业务信息,并提供即时的业务处理进度、车辆位置、货物状态等内容的查询;应具有货类、流量、流向、车型、企业信用等信息的统计和分析能力,支持基于城市货运配送数据的经济运行分析等情况。
评价指标见表7。
表7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5-A1
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水平
分项分数=Σ(
(1),
(2)}/10X100%
(1)配送信息管理与实时查询服务:
取值{5=使用优秀,4=使用良好,3=使用正常,2=具有服务,1=无此服务}
(2)配送信息统计与分析服务:
取值{5=使用优秀,4=使用良好,3=使用正常,2=具有服务,1=无此服务}
按照JT/T1313—2023要求,对城市主要公共货运枢纽抽样,针对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和应用水平进行定性转定量计算。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3.6城市交通信息服务满意度
本指标用于对城市交通信息服务进行主观评价,包括对城市交通信息的获取、信息的预报准确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评价指标见表8。
表8城市交通信息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2P6-A1
城市交通信息服务满意度
分项分数=[Σ
(1)+Σ
(2)]∕(8×5)X100%
(1)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
(1-1)城市出行信息服务取值
{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1-2)交通运行指数发布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1-3)综合客运枢纽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1-4)城市货运配送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2)交通信息服务准确性:
(2-1)城市出行信息服务取值
{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2-2)交通运行指数发布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问卷调查。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
的月末数据
(2-3)综合客运枢纽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2-4)城市货运配送取值(5=十分满意,4=满意,3=一般,2=不满意,1=十分不满意}
5.4交通与运输管理
5.4.1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公安交通管理对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的管理水平。
评价指标见表9。
表9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3P1-A1
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
分项分数={满足七项=[0.9,1],满足六项=[0.8,0.9),满足五项=[0.7,0.8),满足四项=[0.6,0.7),少于四项=[0,0.6))满足项:
(1)具有区域或线协调信号控制功能:
(2)利用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定期巡视路况,及时发现交通事件和违法行为;
(3)建立基于P-GIS的具备应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执行监督能力的集成指挥平台且有效发挥功能:
(4)建立警用车辆定位和单警定位系统且有效发挥功能;
(5)建立交通流和交通事件采集系统且有效发挥功能;
(6)基层警队建立具有局部指挥、调度、控制和诱导功能的勤务指挥室。
(7)建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且有效发挥功能:
(8)启用城市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且有效发挥功能。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公安部《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
合服务管理平台》(2015)、《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联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2)235号)相关要求评价。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4.2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能力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数据获取、计算和发布能力。
评价指标见表10。
表10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能力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3P2-A1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能力
分项分数=E(b1,b2,b3)/100×100%
b1:
①城市交通公共管理部门按照GB/T33171—2016计算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建成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公共平台(15分);②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公共平台具有综合多数据源实时计算(10分)、即时和回溯监测(5分)、预测(10分)、预警(10分)、事件分析(10分)等能力。
总计60分;不满足b1中①项得。
分,即本项(13P2)整体不得分。
b2:
具有公共发布能力[通过可变情报板(6分)、手机APP(总计5分,其中,自发布2分,每多1个社会APP平台发布加1分)、网站(4分)、广播(3分)、电视(2分)等公共媒介发布]。
总计20分。
b3: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分析与发布达到次干路以上〔快速路(5分)、主干路(5分)、次干路(10分)]。
总计20分。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4.3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上线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水平。
评价指标见表11。
表11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上线率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3P3-A1
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上线率
分项分数=(上线的“两客一危”车辆数/“两客一危”车辆总数)
X100%
“两客一危”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数据取某一时间段内的统计数据,如年度平均数据。
5.4.4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
本指标用于评价智慧交通公交优先策略的规划情况。
评价指标见表12。
表12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3P4-Λ1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
分项分数=(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数量/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数量)X100%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包括信号优先和路权优先的交叉口;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指具有信号控制的位于城市主干道上的交叉口。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5.4.5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智能化及其应用水平。
评价指标见表13。
表13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评价指标表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数据要求
13P5-A1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
分项分数=Σ{
(1),
(2),
(3))/15X100%
(1)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水平:
取值{5=优秀,4=良好,3=正常,
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2)突发事件态势研判与辅助决策水平:
取值{5=优秀,4=良好,3=正常,
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3)应急指挥与通讯保障能力:
取值{5=优秀,4=良好,3=正常,2=具有功能,1=无此功能}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数据取某一时间点的统计数据,如评价开始前的月末数据。
6指标权重
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见表14。
表14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表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基础设施与装备感知11(26%)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感知水平11PI(16%)
运营车(船)智能车(船)载终端应用水平11P2(10%)
运输与出行服务12(42%)
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12P1(12%)
电子支付应用水平12P2(3%)
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水平12P3(7%)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12P4(7%)
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水平12P5(3%)
城市交通信息服务满意度12P6(10%)
交通与运输管理13(32%)
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13P1(10%)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能力13P2(4%)
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上线率13P3(6%)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13P4(5%)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13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