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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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讲解,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刘悦2008.12,贯彻落实中央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政策体系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目录,1、历史回顾2、现行小额贷款政策解读3、社保所初审和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4、财政贴息补充规定讲解,一、历史回顾,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的,其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3年2005年,政府运用市场化方式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以中央四部委发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为标志。

本市配套文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3803号)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京财金融20042161号),一、历史回顾,第二阶段:

2006年之后,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为标志。

配套文件有:

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6534号)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法(京劳社服发200656号)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京财金融2006806号)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京财金融20081987号),一、历史回顾,将贷款对象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转军人四类人将贷款额度从2-10万元提高到5-50万元将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到2年将反担保比例由50%下调到30%建立了信用社区,信用社区推荐的个体户贷款免于提供反担保对从事微利项目或招用本市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小企业给予财政贴息,将个体户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从原来的19个具体项目扩大到了8大行业。

二、现行小额贷款政策解读,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指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有效毕业证书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转军人持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对个体工商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或者根据企业安置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数,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给予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两年,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市、区两部分组成,市级担保基金由市财政出资设立,专项用于为全市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目前规模是3200万。

区县级担保基金由区县财政出资设立,专项用于为辖区内的个体户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规模为每区县200万共3600万。

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

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信用社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以社保所为基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财政部门、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的指导下创建。

信用社区基于辖区内个体经营者的信用承诺,在信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可以向银行推荐无须反担保的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申请成为信用社区应达到以下标准:

已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机制,贷款到期回收率达90%对辖区内申请小额贷款的人员,全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已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社保所所长、贷款经办人员全部参加过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有负责小额担保贷款信用调查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且全部参加过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信用社区考核:

区县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签约担保机构和银行每半年对信用社区的贷款工作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报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

对贷款到期回收率未达到90%的信用社区提出警示,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保留信用社区资格,整改期过后贷款到期回收率仍未达到90%的,取消信用社区资格,停止办理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

被取消信用社区资格的街道、乡镇需要再次申请信用社区的,按照信用社区申请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央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文件的通知(银管发2008260号),进一步完善了信用社区考核奖励机制:

对考核合格的信用社区按照当年新发放贷款额的0.5%和到期回收额的1%给予奖励,专项用于开展小额贷款工作经费补助;对逾期未还的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在年度考核时,经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核实,认定信用社区严格履行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服务职责的,不计入到期回收率考核。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社保所受理、初审贷款申请时应履行的职责:

核实借款人资格;检查贷款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确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到借款人经营地实地考察;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评估(仅信用社区);按规定向担保机构或银行推荐贷款申请。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核实借款人资格:

借款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检查贷款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和创业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场地的权属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资料;申请人已用于经营投入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30%的证明材料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确认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核对申请、推荐书上的申请人,身份证件、创业培训合格证所有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同一个人;确认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行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否长于贷款期限,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查验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租期是否长于贷款期限;如果用汽车房产做反担保,检查是否有车辆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确认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确认有产权人提供的同意抵押承诺书。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经营地实地考察:

主要核对实际经营内容、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信用调查评估:

入户调查:

调查申请人行为能力,个人及家庭财产等情况;社区居委会调查:

调查申请人邻里关系、公共服务性缴费、个人和家庭债务及社会公德情况;管片民警调查:

调查申请人有无违法乱纪记录;运营场所调查:

调查申请人经营场地、经营设备、经营运转等情况;信贷记录调查:

调查申请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过的借贷、信贷以及信用卡使用等情况;,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向担保机构或银行推荐贷款:

社保所要在申请、推荐表记录初审结果,填写推荐意见,信用社区还要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人资信情况调查表。

对于非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社保所将申请材料推荐到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同意担保推荐到经办银行,银行同意放款后,担保机构与申请人办理反担保手续,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定贷款合同并放款,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推荐到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银行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核,直接办理担保和放款手续。

三、社保所受理、初审的主要内容,时限方面:

非信用社区社保所初审、担保机构审核、银行审核分别是5个工作日,放款是2个工作日。

信用社区初审和信用调查5个工作日(包括3天的公示),担保手续2个工作日,银行放款手续2个工作日。

社保所应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向担保机构、银行了解进展情况,督促担保机构、银行按时限办理贷款审核。

四、贷后跟踪和后续服务主要内容,贷后跟踪:

社保所定期了解借款人经营和还款情况,每季度至少下户考察一次,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情况反馈表(信用社区每月一次)。

贷后跟踪需要掌握的内容:

借款人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借款人健康状况;反担保抵押物情况;借款人住所、婚姻、经营地、经营内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借款人还款付息情况。

四、贷后跟踪和后续服务主要内容,后续服务:

对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借款人,社保所要及时通知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同时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指导专家,共同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诊断,提出改善方案,指导并帮助借款人解决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财政贴息补充规定讲解,补充规定与原办法的共性与区别贴息申请审核的主要内容新政策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发挥财政贴息的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挖掘就业岗位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原办法与补充规定的共性与区别,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历次修订都是继承性的修订。

共性:

1、保留了原办法的19项微利贴息项目;2、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手续和流程与原办法相同。

原办法与补充规定的共性与区别,区别:

1、个体经营财政贴息微利项目由19项扩大到零售、住宿餐饮、工艺美术品制造、搬家配送、递送服务、居民服务、办公服务和其他服务八个行业;2、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一次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50%或100%的贴息;3、鼓励区县自行制定贴息政策,市财政配套50%贴息资金。

补充规定涉及到的几个概念,失业人员-贴息贷款的对象和企业招用对象: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有效毕业证书且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持有自谋职业证明尚未就业的复转军人办理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补充规定涉及到的几个概念,财政贴息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原则上贴息贷款的额度、期限与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相同,展期不贴息。

对安置本市失业人员达到一定人数的小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企业与失业人员所签定劳动合同期限。

贴息申请审核的主要内容,社保所审核个体户贴息申请应履行的职责:

对贴息贷款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实;对贴息申请表的内容进行核实,重点确认贴息申请表中填报的经营内容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确认申请人的经营内容和贷款用途没有超出19项微利项目以及补充规定第五条规定的贴息项目范围。

贴息申请审核的主要内容,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小企业贴息申请应履行的职责:

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市失业人员;对企业招用本市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企业招用本市失业人员不少于3人,查验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检查企业与被招用失业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确认合同期限长于贷款期限;检查企业为被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

三是,确认贴息申请表的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相一致。

新政策其他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补充规定第五条不仅列出了8个行业的名称,还对8个行业进行说明,对其中哪些经营内容贴息,哪些不贴息进行了列举,所用的行业名称、说明、所列举的经营内容全部参考和引用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对于一些实在无法辨别的项目,或者社保所、银行、担保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项目,可以提请区县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认定,并由区县财政、劳动出具认定证明,经认定属于贴息项目,担保机构和银行就可以在贴息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市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谢谢!

感谢街道、乡镇以及社保所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贯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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