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前处理化学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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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前处理化学处理
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
前处理—化学处理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3.术语和定义4
4.化学前处理设备安全设计要求4~15
5.职业健康安全要求15~1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作业前处理装置的设计安全、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维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作业前处理工艺的预脱脂、脱脂、水洗、酸洗、表调、磷化、钝化、硅烷化、发蓝等工艺,适用于槽浸式、通过式前处理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标准均适用于本标准。
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T14441-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7692-1999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25295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0434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17888.1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
第1部分:
进人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
GB17888.2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
工作平台和通道
GB17888.3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
楼梯、阶梯和护栏
GB17888.4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
固定式直梯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5062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
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
噪声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AQ5201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AQ5206涂装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AQ/T5207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AQ5208涂装职业健康安全通用要求
AQ/T5209涂装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AQ5210建筑涂装安全通则
AQ5212通风净化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要求及方法
GB/T4054-2008涂料涂覆标记
GB7692-201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l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l7750-201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
GB18218-2007重大危险源辨识
AQ5205-2008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
AQ5216-2013涂料与辅助材料使用安全通则
JB/T9062-199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
JB/T10394.1-2002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
钣金件
JB/T10394.2-2002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
焊接件
JB/T10394.3-2002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
涂层
JB/T10394.4-2002涂装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
安装
DGJ08-100-2003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l7888.3-2008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
3术语和定义
3.1前处理棚体pretreatmentshed
前处理设备的维护结构,包括侧壁、顶棚、型钢骨架、密封装置、照明、通风装置及检修门、人行门、梯子栏杆等,一般需要防渗漏、防腐处理。
3.2输送系统conveyingsystem
前处理生产线中用于输送工件的系统、包括单轨葫芦、自行葫芦、普链、积放链、穿梭机、程控行车等,包括输送所需的各类吊具、辅具。
4化学前处理设备安全设计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涂装前处理作业应在前处理场所或在划定的前处理区进行,除特大件外一般不宜在露天设置前处理场所,涂装前处理场所应设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并宜与生产过程的机加工、冲焊、装配工序相分隔,涂装前处理场所宜布置在单层建筑物的近外墙一侧处。
4.1.2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前处理作业场所,分别属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场所的防火,均应符合GBJ16的有关设计规定。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吸烟和引入火种,作业过程中不准电瓶车、汽车和金属轮车进入。
作业人员应穿着防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钉靴鞋。
4.1.3化学前处理的作业场所,地坪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敷设,且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不渗水积水,废水应排向废水处理系统。
4.1.4对采用浸渍式酸洗工艺的,其建筑物的内墙、立柱、屋架及屋面应采取有效防腐措施。
4.1.5与高压喷射清洗装置配套的泵、配件及管路系统和喷丸除锈(或除旧漆)装置的筒体和橡胶软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耐压性能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
4.1.6涂漆前处理作业用的手持照明灯具,应符合GB/T3805的有关规定。
4.1.7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夏季空气温度,应按车间内外温差计算。
其室内外温差的限度,根据各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冬季根据生产需要和机械排风状况在封闭的手工作业区域相应采取局部采暖,以保持作业区环境温度不低于12℃。
4.1.8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GB6514-19
995中5.2.1的规定。
4.1.9清除旧漆必须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和除尘装置,作业人员呼吸区域空气中含尘量应小于10mg/m3。
4.1.10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卫生特征级别为2级。
4.1.11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应设置不断水的事故应急冲洗用水设备。
4.1.12机械前处理除锈严格限制使用干喷砂,应用喷丸和抛丸等工艺。
4.1.13涂漆前处理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4.1.14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严禁使用苯。
4.1.15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漆作业中,禁止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
4.1.16化学前处理作业中产生的浸洗水、喷淋水、各类化学废液的排放,经处理后应符合GB8978的有关规定。
4.1.17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4.1.18涂漆前处理车间(工段)的化学药品存放量不许超过两个工作班的耗用量。
药品储存柜应靠近使用点。
4.1.19涂漆前处理场所噪声
涂漆前处理工艺过程中所用的风机、水泵、电机等噪声源部件及风管、水管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使操作区的噪声符合GBJ87的有关规定。
4.1.20用有机溶剂作业的涂漆前处理区内一般不宜设置电气设备。
如必须设置时,应符合GB500058的有关规定。
4.1.21采用有机溶剂作业的前处理区,区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1区危险区域。
其通向露天的门、窗以外,垂直和水平距离3m以内的空间划为2区。
4.1.22用有机溶剂清洗并有良好通风的封闭或半封闭的涂漆前处理工艺装置内为1区,其开敞面以外垂直和水平距离3m以内的空间划为2区;3m以外的场所降低一级。
4.1.23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工作位置周围15m内,用风动工具除锈工作位置周围5m内,均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料。
4.1.24严禁使用火炉、电炉、燃气和燃油炉及其他明火加热设备。
4.1.25有机溶剂前处理作业区入口处应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按GBJ140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
4.1.26用可燃性有机溶剂除油时,应先卸下产品或部件上的蓄电池或其他电源装置,其作业场所应设有醒目标牌,并配置可燃气体快速测量仪,定期检测。
4.1.27气相除油清洗应在半封闭槽内进行,应有严格的防止清洗液蒸气逸出的措施;槽体内壁衬里材料宜用不锈钢、陶瓷、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纤维增强塑料及其它合适的材料。
4.1.28气相除油清洗装置应具有清洗液的温度和液位的自动控制、监视以及冷凝器冷却水的供水监视器,其中测温用温度仪的分度值应不大于0.5℃。
4.2化学前设备主要部件安全设计要求
4.2.1前处理棚体
4.2.1.1前处理设备一般均应设置棚体进行围护(单独建设前处理间的除外),前处理棚体一般采用型钢骨架、框板采用不锈钢材质或者涂镀覆玻璃钢的镀锌板(碳钢),前处理棚体的上部横梁通常用作输送系统的轨道辅梁时,应进行结构强度、刚度验算,并留有足够的腐蚀裕量。
4.2.1.2前处理棚体必须设置必要的通风照明装置,相关平台、栏杆必须遵循安全规范。
走台设计需满足GB17888.2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
工作平台和通道及GB17888.3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
楼梯、阶梯和护栏的要求。
4.2.1.3顶部应设计密封(毛刷或者迷宫水封)以及必要的风幕装置,最大限度减少蒸汽及有害气体外溢,减少对厂房等设施的腐蚀,降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4.2.1.4通过式前处理段的预脱脂、脱脂、热水洗、磷化段应保温。
4.2.1.5前处理棚体内外的人行通道必须尽量通畅,方便人员操作、疏散。
4.2.1.6通过式前处理的棚体侧壁及底部应采用可靠方式密封或满焊,减少喷淋过程中液体飞溅导致的渗漏。
4.2.1.7棚体必须设置必要的照明设施,照明应使用防潮有隔板的灯箱,灯箱应密闭,防止蒸汽进入。
4.2.1.8前处理棚体必须设置检修门、人行门,检修门宽度最小不宜小于0.6m,高度不宜小于1.6m;人行门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0.8m,高度不宜小于1.8m。
4.2.1.9前处理棚体外形尺寸需结合前处理区域位置、工件尺寸、输送及吊挂方式、检修通道设置、输送方式等综合确定,满足通过性要求。
4.2.2前处理输送系统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