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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河镇水利站业务用房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础资料 1

一、项目现状资料 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3

三、项目相关规划和文件 4

第二章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4

一、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 4

二、项目建设选址要求 5

第三章项目所在城市规划介绍 5

一、区位交通 5

二、城市空间管制要求 6

三、城市总体规划 7

第四章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 10

一、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10

二、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 10

三、建设项目与总体规划的协调 10

四、建设项目与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 11

五、建设项目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协调 11

六、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11

七、建设项目与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的协调 12

八、土地利用合理性论证 13

九、社会影响力分析 14

第五章选址结论及建议 14

一、结论 14

二、建议 15

图集 18

17

第一章项目基础资料

一、项目现状资料

1.项目背景

夫子河镇水利管理站从单位成立并运行至今一直没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一直靠租赁私人房屋办公,不利于工作的正常运行。

湖北省于2014年已安排了解决水利站业务用房维修补助资金,市发改局已经批复立项。

现拟对夫子河镇蔡家河村茅屋港湾麻新线东侧进行征地。

已与村组达成意向性协议。

本项目规划夫子河镇水利站业务用房,占地面积4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汛抗旱等物资、农村饮水服务大厅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以解决夫子河镇的防汛抗旱的物资需求,便于村民饮水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拟选址编制本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2.拟建地现状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夫子河镇蔡家河村茅屋港湾麻新线旁,总计占地852.7㎡。

该用地现状主要以未利用地为主,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产权为村集体。

该项目地西侧紧邻一条县,宽约7米,南北向,路况良好,东侧、北侧均为空地南侧为2-3层的私房,地下无压覆矿资源。

周边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无军事、机场设施,也不存在具有严重火灾、爆炸危险、及泄漏的化学品企业。

3.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本项目现状为荒地,杂草丛生,地势起伏较大,地面高程地势略低于麻新线道路高程,。

(2)工程地质

拟建地无滑坡、崩塌、岩溶溶洞及土空洞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地震液化现象。

场地稳定适宜建设。

(3)气象

本项目地属于夫子河镇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热量丰富,降水充沛,无霜期。

长,但湿热分配不均。

均温为16~18℃,东南高于西北,东高于西,1月均温4~6℃,最低温各地皆低于-6℃,临湘出现过-18.1℃(1969年1月31日)的低温。

7月多在27~30℃,最高温大部分地区超过39℃,无霜期自北而南为270~300天。

大部地区能满足喜温作物、特别是双季稻对热量的要求。

境地势三面环山,向北有开口,春季多寒潮侵袭;秋分前后出现低温阴雨的寒露风,对作物生长不利。

年降水量1200~1700毫米,是中国雨水较多地区之一

(5)地震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场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6)抗洪标准

根据《夫子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防洪标准》GB50201-94,本项目建设区按不低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首先,水利站发挥了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实施、建设与管理主力军作用,广大基层水利员立足于水利,扎根于农村,工作在一线,直接与农民打交道,担负着本区域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设计与组织施工、小型水利工程和设备岁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编制及防汛抗旱工作,与“三农”的关系密不可分。

协助水利部门完成每年的冬春水利建设以及水利统计工作。

其次,水利站发挥了乡镇政府组织防汛抗旱参谋和助手作用,基层水利站处于防汛抗旱最前沿,基层水当地利员长期摸爬滚打在抗洪救灾、水利建设第一线。

他们最熟悉的水情,最了解当地工程的状况,积累了丰富的抗灾除险经验,部分人员还具备了水利专业技术。

特别是面对今年历史罕见的超强暴雨,乡镇水利站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险情,为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运行调度、制定应急预案,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夺取了抗洪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

第三,水利站发挥了承担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重要保障作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乡镇水利站在农村安全饮水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积极贯彻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协助县水利部门调查处理所在乡镇水事纠纷和案件。

乡镇水利站协助水利部门查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项目相关规划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3]333号;

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麻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6、《夫子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麻城市夫子河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

8、夫子河镇水利站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资料。

第二章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项目选址的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

从全面、科学、协调发展的视角,融合城乡规划学、地理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多学科知识,综合考虑影响建设项目的各项因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安全性原则

(1)项目选址应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震区;应避开有泥石流、滑坡、流沙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以及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不良地区。

(2)项目选址应具有良好的地形、地貌,远离地上、地下的障碍物。

(3)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场地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20年一遇。

(4)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

(5)项目选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同时考虑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威胁与影响。

3.便捷性原则

项目选址应具备可靠的、适用的、经济的给水、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并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

4.协调性原则

选址尽可能考虑与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的关系,使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在保持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项目建设选址要求

(1)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市政设施较为齐全,充分利用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减少工程投资费用;

(4)选择在生态资源、地面水系、文化遗址、风景区等敏感目标少的区域;

(5)有足够的用地面积,动迁少,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征地费用低;

(6)满足水文地质条件,不受自然灾害的威胁;

(7)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应满足电力上网要求;

(8)水源充足,选址尽量靠近河流等自然水源。

第三章项目所在城镇规划介绍

一、区位交通

夫子河镇地处麻城市最南端,是麻城市的南大门。

东接黄冈市罗田县、南交团风县、西临武汉新洲区、北通麻城市区,交通区位较好,是连接罗田、团风、新洲、麻城四县市交汇的商业重埠。

省道206线自西北向东南纵贯全镇,是镇域南北向的主干道;另外,210县道和202县道是夫子河镇另外两条主要的对外交通干道,分别通向武汉新洲区和黄冈的团风县。

距离武汉深水码头50公里,具有较好的交通区位优势和物流集散优势。

二、城市空间管制要求

夫子河镇镇域规划区用地划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种用地类型,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管制要求。

⑴适宜建设区

包括现状已建设区、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地区等适宜建设的区域。

适宜建设区作为综合条件下适宜建设的地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镇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⑵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地区主要是指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区、农业生态景观区、村庄建设控制区、绿化隔离地区、以及远景发展储备空间地带等需要限制建设的地区。

本区以保护生态和保障农业生产为主要功能。

⑶禁止建设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水源地、塌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夫子河、青草河等主要河道,重要道路等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带、大型基础设施通道地区等,其涉及镇域内全部村庄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坡度大于25°的中低山区,主导功能是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城市总体规划

⑴城市规划区范围

根据区域发展要求与夫子河镇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本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2013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镇域规划范围:

夫子河镇所辖镇域行政范围,面积总计128.8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区范围确定考虑下列几个方面的因素:

以自然地形、行政区界、交通线路等综合确定镇区规划区范围。

镇区规划区范围:

包括夫子河镇区现建成区以及周边蔡家河村、北门村、陶寨村、杨畈村、付兴垸村、杨家冲村等,规划控制区范围为6.76平方公里。

⑵城市规模

规划本着集中发展中心城镇,节约耕地,推进农田集约化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村镇规模结构规划。

规模结构按三个等级进行规划,即镇区、中心村以及一般村。

规划的重点对镇区的职能进行强化和对镇域各村的等级进行调整。

中心镇区3.25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人以内。

中心村人口规模控制在1000--2000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

一般村规模一般控制在500--1000人左右,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人以内。

⑶城市总体布局

根据用地布局、道路结构和功能要求,规划形成“三心、两轴、四组团”的空间功能结构。

“三心”:

以老镇区原有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为中心形成的老镇区商业文化组团中心。

行政办公组团中心是指依托镇政府所在区域,集中布置行政办公用地,同时附带商业、文化等设施

南部居住组团中心位于镇区南部居住组团的中心,以商业、休闲娱乐为主。

“两轴”:

沿夫子大道形成城镇南北向的发展轴,沿希望路形成城镇的东西向发展轴。

“四组团”:

老镇区商业文化组团:

规划以端阳大道、夫子河、河街路为界,依托老镇区现有的建设情况,完善现有道路系统、用地布局等,形成镇区以商业、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组团;

行政办公组团:

规划以夫子河、端阳大道、希望路、西环路为界,依托镇政府及周围的行政办公用地,同时适当布置商业、文化、娱乐和居住用地,形成以行政办公为主的组团;

南部居住组团:

规划结合绿地、广场、商业文化设施布置居住用地,形成以居住为主的组团空间;

物流工业组团:

规划在镇区北部,河流的下游,夫子大道西侧集中布置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⑷道路交通规划

目前镇区对外交通主要206省道(麻新线)、210县道(夫土线)。

按照城镇发展趋势,避免过境交通对城镇的影响,规划将210县道在镇区部分向西在镇区建设用地边缘从西环线穿过,而麻新线镇区的北段改道从西环路过,南段从南环线过,同时在过境道路的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从而使两条过境道路避开了城镇的中心区,避免了对城镇的干扰。

规划镇区至各中心村区、农村居民点的联系公路达到二、三级公路标准。

规划中心街与希望路交汇处布置客车站,兼有长途、短途、货运的功能

横向的振兴大道和富兴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

纵向的夫子大道和端阳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

老镇区由于现状建设用地密集,建筑物较多,规划理顺老镇区路网系统,路网以拓宽、改造、打通断头路为主,减少大拆大迁,同时控制干路骨架,本着“近期控制、分期实施”的原则,形成较为完善的老镇区道路系统。

道等级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主干路红线宽30米,次干路红线宽15—20米,支路红线宽8—12米。

①主干道是城镇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城镇各组团之间提供便捷的交通联系并承担城镇主要的货运运输;

②次干道是城镇交通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在城镇交通中次干道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主要承担镇区区域性的交通流量,汇集各交通小区的交通流量,分流主干道的部分交通量,充分体现其集和分的功能;

③支路为适应汽车化发展,规划要求生活区内道路要满足消防要求,红线宽度在7-14米间(面积计算在居住用地内)。

路是城镇次干道的补充和延伸,主要汇集区内的交通量;

(5)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目标

①构筑覆盖镇区的公共服务网络;

②引导和支撑镇区开发建设活动;

③打造一批凸显城镇形象的新地标。

规划策略

①健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服务设施项目,通过新旧中心有机结合,形成结构完整、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

②建立层级和空间分布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疏解单一公共中心压力;

③充分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要求,对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予以优先安排,在规划中提供用地保障;

④注意公共设施配置之间的相互关系,考虑不同类型设施之间的联动效应

(6)水系规划

现状水系呈斑块状零散分布,规划将其整合完善并形成内外相接、循环共通的水网系统。

将镇区内水渠进行改道、加宽、贯通并与内部部分水塘连接起来,形成大面积的水域空间,将内部水渠与镇区主要河流夫子河贯通,从而保证整个水系的流动性和连续性,另外在水网密集的地方结合夫子河的文化传统打造特色文化公园和广场。

在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其他用地范围内的水渠两侧按照相关的景观视线要求和造景需要布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景观带。

第四章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

一、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本水利站项目的规划选址符合现行的《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同时应申请区政府、发改委、城市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示。

二、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安全性原则。

不应选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地震区;应避开有泥石流、滑坡、流沙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以及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不良地区;场地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

三、建设项目与总体规划的协调

与夫子河镇总体规划的协调

(1)与《夫子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的协调

本建设项目为水利站业务用房项目,主要用于工程设施,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相协调,与城市功能组团有矛盾和冲突。

四、建设项目与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

水利站更好的旅行自己的职责,主要交通方向与公路运输密切相关。

考虑由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交通量,对城市主次交通干道交通流量无较大影响,不致增加城市的交通压力。

周边交通设施满足项目本身所产生的货运量需要。

本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县道两侧控制要求的规定。

规划出入口设置符合《黄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距离控制要求的规定,对城市交通干道规划布局无影响。

五、建设项目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协调

1.与城市排水工程的协调

(1)污水处理

规划在项目地内设置污水管道,所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后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方可排入自然水体或管狗。

(2)雨水处理

项目地内雨水排入附近水体或管沟。

六、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1.环境功能协调

根据《夫子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的检测,实行污染者、受益者收费制度。

按照“污染者付费”和“收益者付费”原则,建立各种融资渠道,使污染者成为环保投资的主体,以此增加污染投入,政府在财政、税收以及外资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

2.项目拟建地环境保护目标

(1)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2)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订版二级使用标准;

区域噪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

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

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施工阶段标准。

昼间:

70dB,夜间:

55dB。

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

3.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建筑机械的施工噪声、扬尘,其次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建议施工方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用地,开挖或堆土过后场地要绿化植被,协调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避免或减缓对大气、水环境以及固体废弃物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全部进行封闭式的焚烧和无害化处理。

七、建设项目与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的协调

1.与消防规划的协调

根据《夫子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项目拟建区属丙类消防责任保护区,在已规划的夫子河镇消防队服务半径之内,消防通道为父子大道,满足消防规范“消防车接到报警5分钟内必须到达灭火责任区边缘”的要求。

总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布置,满足使用及消防要求,且均能形成环路,消防通道畅通。

室外消火栓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确定。

2.与抗震防灾规划的协调

《夫子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规定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该项目区域的地震烈度为6度,符合要求。

坚持以防为主,抗、防、避相结合的原则。

3.与防洪规划的协调

l根据国家防洪工程设施规范规定,按城镇人口划分等级确定夫子河为四等,相应城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l规划防洪堤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按照标准加强河流防洪堤建设;

l尽可能地实施堤路结合,提高堤围综合抗洪能力;河两岸均按标准加固、培厚河堤,尚未设河堤段应尽快修筑符合防洪标准的河堤,其转弯半径力求避免急弯和转弯,一般取5-8倍设计水面宽,重点防洪区段应以浆砌石护坡巩固。

注意预防山洪灾害,修建防洪沟;

l现状河道弯曲多,河床滩地多,应按要求定期清淤河道,增加排洪能力;

l规划期内,采取完善雨水排泄系统,专人定期清理雨水管渠等措施;

l对河道进行全面疏导、清淤除障,加强治理。

②排涝

l适当提高城镇规划区的地面标高,提高区内排洪能力,减少受淹面积;

l建设过程中做好竖向规划,低洼地区需垫高地面;

l完善排水系统,建设排涝泵站,各涝区蓄、截、排全面统一规划,解决城镇内涝问题。

4.与人防规划的协调

根据《夫子河镇人防工程规划》,作为小城镇规划,此次规划不把人防单独进行规划,只是现有设施的延伸。

将主要干道作为人员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次要干道作为人员次要疏散救援通道。

的广场、绿地、农田作为疏散场地。

八、土地利用合理性论证

1.土地利用状况

本项目需新征地852.7㎡,不在夫子河镇镇规划区范围内。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1)拟建地不属于《夫子河镇总体规划》中规定限制建设区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禁止用地项目。

(2)项目选址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建设用地。

(2)拟建地符合因地制宜、集约用地、减少拆迁移民的原则。

九、社会影响力分析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本项目属于工程设施类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其建设与夫子河镇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适应社会环境保护的需要,满足人们对工程设施的需求,确保政策性任务的推进。

设施环境安全可靠,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2.社会适应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隶属于夫子河镇蔡家河村茅屋湾麻新线东侧,对周围居民没有利害冲突。

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履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防洪保安、排涝抗旱等方面的职能,较好发挥了水利保障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

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起着积极的作用。

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意义重大,被当地居民和政府接纳。

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社会关系,积极构建合谐社会。

第五章选址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本项目属于因公共利益确需进行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完善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行业要求以及相关实际情况,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拟建地区位优越、接近居民区、交通便利,有利于项目的开发建设。

(3)本项目拟建地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4)本项目附近无风景区和文物古迹、生态敏感区等,对环境和生态无不利影响,其用地与城市规划之间无冲突。

经分析,本项目拟建地选址合理,适宜建设。

二、建议

(1)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发改委、环保、国土、规划、消防、文物等相关部门的批文要求执行。

(2)基于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鼓励本项目的建设,至2020年拟建地与总体规划相协调;至2030年拟建地与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地性质相符,建议今后对《夫子河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时,增加该项目建设用地为工程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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