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路街道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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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路街道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市杨浦区

江浦路街道办事处

2011年防汛防台

专项应急预案

(初稿)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防汛指挥部

2011年4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二、概况

(一)自然地理

(二)防汛防台风险分析

(三)防汛防台设施

(四)重点防护对象

三、组织体系

(一)区防汛指挥部

(二)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三)相关工作机构

四、准备与预警

(一)准备工作

(二)预警等级

(三)专项预案的编制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三)专业保障

(四)人员转移撤离保障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七)社会动员保障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三)信息报送

(四)应急结束

七、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二)抢险物资补充

(三)灾害毁坏工程修复

(四)灾后重建

(五)调查与总结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二)演习

(三)奖惩

(四)预案管理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街道辖区汛期间的防汛安全,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的突发性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杨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本街道特点,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形成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防汛办具体指导,街道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二、江浦街道概况

(一)自然地理

江浦街道地处区境西南部,南至长阳路与平凉路街道衔接,北依控江路与四平路街道毗邻,东临杨树浦港与大桥街道、控江路街道接壤,西至大连路与虹口区交界。

辖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4207人,常住户口27034户。

下辖居委会26个。

地区内主要交通道路呈“三横”(周家嘴路、长阳路、控江路)、“三纵”(大连路、许昌路、江浦路)布局。

随着旧区改造进程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一大批棚户简屋和企业得到改造和调整,现代新型居住小区相继建立,但仍有部分私房、棚户地区,是汛期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防汛防台风险分析

我区处在东径121°13′14″,北纬31°15′42″的亚热带南缘的太平洋季风区,雨量丰沛。

年平均降雨量1148.8毫米,其中6月至7月的梅雨期平均降雨量为244毫米。

汛期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0%以上,一旦降雨相对集中,容易发生内涝;每年影响我区的热带气旋平均有2个,多发生在7,8,9三个月;受热岛效应等因素影响,汛期常会出现突发性强对流天气而引发暴雨灾害。

杨树浦港兰州河段流经我街道,一些结构较差的防汛墙汛期遇高潮位有渗水情况。

辽源二村、打虎山路正泰公房、江浦路1420弄等低洼地段以及蒋家浜、辽源二村、辽源新村、陈一居民区部分危房简户区遇特大暴雨易积水,2007年8月两次50年未遇的特大暴雨,1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造成我街道范围内部分区域1299户居民家进水。

目前辖区内积水点改造均已完成,但2009-2010年均未受严峻考验。

(三)防汛防台设施

许昌路(周家嘴路——控江路)段的排水管道、辽源二村地下管网已经改造完工;打虎山路管道改造工程已于08年完工。

打虎山路泵站于08年调换了新泵。

两项工程的完工将有效缓解许昌路打虎山路沿线的低洼积水及排水不畅问题。

(四)重点防护对象

1、杨树浦港兰州河段沿线。

即长阳路至周家嘴路段,在汛期遇高潮位时,防汛墙有较严重渗水现象,汛期街道将安排人员对沿线进行严密观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蒋家浜、辽源二村、陈一、辽新等低洼积水区域及危房简户居民区。

如遇积水等现象,将启动街道人员撤离方案。

3、江浦路1420弄低洼易积水。

江浦路1420弄内标高低于沿街马路标高,原计划设置排水泵站,因选址问题无法建设,现已有物业建立小包围,街道安排居委会、物业汛期进行值班,严密观测弄内积水情况,及时启动人员撤离方案。

4、建筑工地和动拆迁基地。

5、地下空间。

辖区内地下空间在汛期内发生积水等公共事件,将及时启动我街道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根据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宗旨,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志明为总指挥,副主任尤稳山为常务副指挥,副书记吕宝文、武装部部长唐照清为副指挥,派出所、房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环卫作业队、区城管大队四分队及有关企业单位领导参加组成的防汛防台指挥部。

遇紧急情况时,直接组织指挥辖区内防汛防台自救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科内(周家嘴路2299号),电话:

65148379值班电话:

65864439

(二)工作机构

街道结合本地区实际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在汛情灾情发生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辖区相应的防汛防台任务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建立江浦路街道防汛防台信息中心(由市政科兼),在汛期及时准确地将地域内、居民区、施工基地动拆迁单位的动态情况即灾情、民情、等信息快速地汇集到信息中心,按照“首报、二报、终报”要求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情况,为区领导和街道领导快速准确决策和指挥提供有用的数据,使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稳定民心的目的。

四、准备与预警

(一)准备工作

1、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切实从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上做好各项工作。

2、街道按照区防汛指挥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汛防台预案并仔细排摸辖区内危房简屋及临时工棚内的人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人员转移撤离预案,在必要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二)预警等级

本街道根据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的预警令,依据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专项预案的编制

1、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危房抢险和人员撤离方案。

3、低洼易积水地区应急排水和人员撤离方案。

4、汛期值班制度。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街道行政办公室及市政管理科在紧急防汛期间组织信息值班,及时向区信息委及区防汛办报送信息,确保防汛信息渠道畅通。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抢险队伍准备:

街道及辖区各单位组织抢险队伍。

(2)抢险物资分级储备:

街道除储备必要一定数量的黄沙、草包、临泵、电线等常用物资外,根据辖区的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相关抢险物资器材,遇到重大灾情,各单位、部门的储备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

(3)抢险命令:

街道现场指挥员根据情况判断,下达抢险命令,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区防汛指挥部下达抢险命令,街道无条件执行。

(三)专业保障

1、街道机关各居委联络员:

根据街道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配合所属居委会做好防汛自救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街道防汛指挥部。

2、江浦房办:

建立以平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主的抢救抢修小分队3支(26人),并配备木材3平方米,沙土8平方米,水泥10吨和必用的抢修设备,随时做好受灾居民区的抢救抢修工作。

3、江浦环卫作业队:

调配好力量,保证汛期马路路面清洁,及时清除厕所溢漏和垃圾箱(房)垃圾,保证汛期地区环境卫生。

4、街道城区管理所:

配备好各种沟管疏通设备,随时做好排除地区内私房住宅区堵塞沟管的准备。

5、地区联防协作抢险力量分布为二大块,原则上以许昌路为界。

第一块为许昌路一线以东至杨树浦港,有所属地区21个单位组成,组长由上海电控研究所分管防汛领导担任,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第二块为许昌路一线以西至大连路,有所属地区20个单位组成,组长由上海卷烟厂分管防汛领导担任。

汛期以地区自救与协作抢险为主,遇突发紧急汛情,在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指挥下行动,并建立一支30人的抢险队和15人的抢险预备队。

(1)抢险队由上海卷烟厂30人组成。

(2)抢险预备队由上海电控研究所15人组成。

(3)抢险车辆2辆,由上海卷烟厂负责。

(4)地区各学校:

主要作为地区危房居民和受灾居民临时疏散点(许昌路以东学校,主要疏散东块居民;许昌路以西学校,主要疏散西块居民)。

(四)人员转移撤离保障

(1)危险房屋人员的转移,由街道和房地办根据危房登记造册户数组织人员转移,并安排好生活。

(2)建筑工地人员转移,由街道安监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转移到安全点,并安排好生活。

(3)居住在防汛设施险段、薄弱段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由街道负责转移,并就近妥善安置。

(4)民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的转移,由武装部配合区民防办组织实施。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1、江浦派出所:

建立2支汛期治安队(31人),随时处置汛期地区中突发情况。

派出所社区民警协助居委干部做好所属居委的防汛自救工作,并随时处置好防汛期间所属地区治安工作。

2、城管大队四分队和市容协管小分队:

建立2支应急机动小分队(35人),配备五十铃车1辆,担负地区间机动抢险救灾工作。

3、江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立一支能随时出动的医疗救护小分队(人员10名,救护车1辆),配合一定的抢救医疗器材,随时做好抢救救护的准备工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街道市政科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和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同时指导、检查、监督工厂、商店及相关单位的防汛安全和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实际需要安排抢险经费,保证救灾经费及时到位。

(七)社会动员保障

街道宣传科及《今日江浦》积极做好防汛抗台、抢险救灾群众宣传工作,指导市民在汛期做好避险措施,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遭受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时,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的防汛抗灾指令,调动辖区内各单位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及抢险施工机械。

在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抢险工作。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1.1Ⅳ级响应标准

街道接区防汛办发布的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1.2Ⅳ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市政科)主任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2)辖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入岗位,组织、通知相应的应急队伍到岗待命,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3)各泵站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3实施Ⅳ响应(蓝色预警)防御要求

(1)广泛宣传,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3)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确保泵站及时开启。

(4)城管四分队加强户外装置巡视,遇险情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5)绿化管理员、房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6)机关联络员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居委会负责人。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2.1Ⅲ级响应标准

街道接区防汛办发布的防汛防台的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2Ⅲ级响应行动

(1)街道分管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及时向区防汛办报告。

(2)辖区各职能部门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

(3)各抢险队伍分管领导到岗,组织加强巡查。

2.3实施Ⅲ级响应(黄色预警)防御要求

(1)街道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作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广泛宣传,提醒居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城管四分队加强户外装置巡视,遇险情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4)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雨运行模式。

(5)绿化管理员、房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6)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

(7)机关联络员与居委干部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受灾居民进行自救,并上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市政科);所在居委会辖区内未发生灾害情况,相关机关联络员听从街道防汛办公室(市政科)统一调度、安排。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3.1Ⅱ级响应标准

街道接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的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办报告。

3.2Ⅱ级响应行动

(1)街道主要领导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并向区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2)辖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

(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

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4)街道机关事业干部在办事处大厅集中,听从统一调度、安排。

3.3实施Ⅱ级响应(橙色预警)防御要求

(1)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工地临时房屋、危棚简房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5)环卫所清扫人员提前上岗,排堵保畅。

(6)绿化管理员、房办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遇险情及时报告区绿化局和街道值班室。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参加街道统一组织的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9)机关联络员与居委干部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受灾居民进行自救,并上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市政科);所在居委会辖区内未发生灾害情况,相关机关联络员听从街道防汛办公室(市政科)统一调度、安排。

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4.1Ⅰ级响应标准

街道接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的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4.2Ⅰ级响应行动

(1)街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到岗主持会商,按照防汛应急预案,部署全街道抗灾救险工作,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2)辖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各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武装部组织民兵集结待命、并根据汛情的要求负责请求部队的支援,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街道机关事业干部在办事处大厅集中,听从统一调度、安排。

4.3实施Ⅰ级响应(红色预警)防御要求

(1)要求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街道全体人员自动集中,在办事处大厅待命,听从街道防汛办统一调度、安排。

(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参加街道组织的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三)信息报送

辖区内各单位要密切注意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并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反馈,街道防汛指挥部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当出现Ⅱ级(含Ⅱ级)以上防汛预警时,街道每2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灾情险情信息。

街道社保科负责与防汛办做好协调,负责核实、统计、上报各类灾情同时积极争取政策、落实救灾措施,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四)应急结束

汛情结束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决定并宣传解除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七、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置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抢险物资补充

街道及时统计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定时、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由街道防汛办(市政科)专人负责抢险物资发放、登记、补充。

(三)灾害毁坏工程修复

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修复、重建各防汛设施、市政设施、公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

(四)灾后重建

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辖区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社保科负责。

(五)调查与总结

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积累防汛经验。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干部培训。

将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培训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提高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专业人员和市民培训。

按照计划对相关人员和应急队伍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同时,应当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汛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防汛知识和避险措施。

培训工作由防汛办(市政科)专人负责。

(二)演习

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根据预案和需要,开展专业性、综合性的专题或以查带演等有效形式组织防汛应急演练。

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奖惩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

街道防汛办根据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预案,报街道办事处审定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式发生变化,以及防汛防台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杨浦区江浦路街道防汛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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