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方小学教职工评价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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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方小学教职工评价方案
教师评价方案
由方小学
2013.9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符合教育教学实际的教职工评价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考核原则
规范与创新相结合。
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行为的基础上,充分激发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导向与激励相结合。
通过评价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促进教职工自身素质不断提升。
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在对教师个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同时,可对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师育人团队以及教研组及教学团队进行评价,培育教师合作文化,实现教师整体发展。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在评价过程中应依据评价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职工进行科学的评价。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在对教职工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职工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评价。
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教职工评价应坚持主体的多元化,在引导教职工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领导、同事、家长、学生等多方参与。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小组,组长任志国,副组长王俊平、菊新风,成员:
李连华、王希田、王泽清、韩少锋、刘焕成共8人组成。
2、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教师考核细则的具体内容;
(2)共同协商、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3)负责各检查项分数的统计工作。
四、评价考核范围和内容
由方小学所有在编教职工,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评价标准:
(一)、教学人员考核(100分)
1.职业道德(20分)
1、自觉遵守党纪和国法。
出现一次违法乱纪问题被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理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2、能够团结同志,心胸宽阔,同志间不计较个人恩怨与得失。
如果因工作两人发生矛盾不积极提高认识,闹个人恩怨,搞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3、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主动靠近党组织,政治热情高昂,进取心强,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服从组织安排,能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不服从学校合理安排的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
5、积极参加学校大型活动,参加一次计5分。
6、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并收到良好效果。
每采纳一条加3分;
7、遵守政治学习时间,有专用的政治学习笔记,字迹清楚,笔记要记好每次学习的时间,所记内容符合学校要求,学校每学期末检查两次次,被评为优秀的加3分,不合格的扣5分。
2.工作量(20分)
根据我校实际和各学科的特点,各学科的教学工作量作了比较科学的量化。
课时工作量:
(10分)
系数学科指标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思品
体育
音乐
美术
综合
地方
备课
0.3
0.3
0.3
0.3
0.2
0.2
0.15
0.15
0.1
0.1
上课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作业批改
0.4
0.3
0.2
0.1
0.1
0
0
0.05
0.1
0.1
合计
1
0.9
0.8
0.7
0.6
0.5
0.45
0.5
0.5
0.5
视其工作量大小,分别记10分、9分、8分。
班主任工作量(7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工作量
0.5
0.5
0.5
0.5
0.5
0.5
查看班级各项工作,分别记7、6、5分。
管理工作量(3分)
语文教研组
数学教研组
英语教研组
综合教研组
工作量
0.2
0.2
0.2
0.2
查看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工作,分别记3、2、1分。
3.工作表现(20分)
德育工作(5分)
(1)、依法教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讲究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恶劣者,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
(2)、面向全体学生,既要做好后进生的工作,又要加强对优等生的特长培养,还要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将自己的特长充分发挥出来。
特别是后进生转化工作一定要做细,学校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对后进生转化记录进行检查,优秀的加3分,不合格的扣2分。
(3)、家长是教育合力的协作者,努力取得家长的配合,与站在与学生家长平等位置上,对家长合理化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认真采纳,尊重对方。
言语举止要诚恳大方,不得与家长引起争端,做好家访记录。
(4)、教师做每件事情都要与学校保持一致,不能随心所欲,如让学生征订各种复习资料,没有学校允许向学生收费等。
违规操作的每次扣5分。
(5)、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染指甲,语言文明,不说教师忌语,礼貌待人,违反规定的每次扣2分。
(6)、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执教,认真贯彻执行区教育禁令。
违反禁令中任意一项发现一次扣5分。
教学工作(10分)
1、常规教学
(1)、依据备课标准要求考核。
(2)、依据课堂教学标准要求考核
(4)、依据听课标准要求考核。
(3)、依据作业标准要求考核
(4)对学校要制定的各科各类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撰写的论文等,不按时交,拖欠一天扣3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5)学期末各位教师要把各科教学用书、教具、电教教材和器材等交到教导处,不按时上交的拖欠一天扣3分,丢失或因不负责任造成损坏,一件扣5分。
出勤率(5分)
1、出勤:
教师必须按规定到校,力争出满勤,有事要请假,不迟到。
由教导主任负责考勤,教师要填写好考勤记录表,建立请假、消假制度,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事假每半天扣0.5分,病假须出具相关证明;不请假外出每次扣2分,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六天,学期末要再扣2分。
特殊情况另行讨论。
2、上课迟到、早退、上课晚进课堂、参加教研活动迟到的,一次扣1分,不参加教研活动或各种会议的,一次扣2分。
3、凡事假学年内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除外),病假学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寒暑假除外)的,旷工1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本项不得分。
4.专业发展(10分)
继续教育(2分)
(1)、凡外出学习的教师,在返校一周内必须进行经验交流或上一节示范课,准备好相关的书面材料,不能按时做到的扣1分。
(2)、凡教师在参加安丘市级及以上学科培训、班主任培训等集中培训,以及参加继续教育、考取高一级学历情况。
视其情况分别记2、1分。
发展成果(4分)
(1)、认真主动承担实验课题,按时写好并上交教改实验方案和实验计划,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经检查不合格的需要重新修改,并扣2分。
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
(2)、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市级以上的记2分,镇级记1分。
被评为校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的加0.5分。
(3)、在省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达500字以上宣传报道奖2分,(发表的看报刊,在电台、电视台上进行宣传的必须有原稿、用稿通知、汇款单据)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特殊情况,经考核小组审定,可酌情加分。
(4)、教学论文、经验材料、教案、案例分析、课件、教具、录像课、教师参加的区其他相关个人比赛等,凡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导处首先组织各学科教师全部参加根据情况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最优秀的参加区比赛,被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加2分。
(5)、优质课、示范性、研讨课、公开课、基本功:
凡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优质课等评比活动,教导处首先组织各学科教师全部参加,根据情况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最优秀的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被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加2分。
课程开发(2分)
教师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并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视其成果分别记2、1分。
5.育人效果(10分)
习惯养成(6分)
学校考评组在检查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别记6、5、4、3分。
身心健康(4分)
学校考评组在检查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
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别记4、3、2、1分。
6.教学质量(20分)
根据期中、期末两次质量检测,学生课业测试成绩分优秀率和合格率,两次成绩取平均值,分别计20、15分。
(二)、加分项目
教研组、备课组以及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师育人团队等在教学创新、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大型活动中,获得国家、省、潍坊市和安丘市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的,团队参与人员可按照10分、8分、6分、4分分别给予奖励加分。
(三)、一票否决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评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触犯刑律,受司法机关拘留收审及以上处罚的;
2.品行不端,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给教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由于工作失误,给学校师生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连续旷工一周及以上的;
7.引发安丘市级以上教育投诉并被查实下发整改通知的。
8.其他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职工管理规定的。
(四)、确定等次
教职工评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两个学期的平均成绩作为学年度成绩。
依据学年度评价考核成绩高低,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9分至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优秀等次掌握在20-30%之间。
评价考核结果每学年末报教管办备案。
五、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1.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依据教职工评价考核成绩按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次;教职工评价考核成绩同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时考核小组评议成绩计入总分。
2.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推荐评先树优人选均要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时,要将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打分排名的重要内容。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以评价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
六、有关政策
办理离岗手续且无本文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参加评价考核,考核等次定为合格。
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