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烟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评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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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烟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评选
滨江烟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
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户)评选标准
一形象代言人评选说明
二评选指导思想
三评选流程及客户分类
四评选条件及评选数量
五评选标准
六评分指标
七获得“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称号零售户的优惠措施
八评选范围及办法
九管理机构与管理办法
一“形象代言人”评选说明
在打造“海风宜人”服务品牌的过程中,滨江烟草把为客户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为广大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服务之中,通过“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户)评选活动,把“海风宜人”服务品牌的最高荣誉授予那些遵纪守法、经营业绩突出、在消费者中有良好声誉的卷烟零售户,并通过落实优惠政策,起到鼓励卷烟零售户、激励同仁、人人奋进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也能促进滨江烟草经营水平、执法水平的同步提高,这是我们开展“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户)评选活动的初衷。
我们要在开展评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户过程中,不断完善评选标准、审批好评选流程、严格评选办法、不断总结经验,使我们所做的有力尝试,能收到良好效果。
二评选指导思想
其宗旨是以“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为指导方针,以“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卷烟零售户评定,把握卷烟经营末端服务质量,促进滨江烟草加强企业管理、净化卷烟市场,提高“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含金量,提升滨江烟草对外良好形象。
三评选流程及客户分类
1、工作流程:
客户分类——确定评选条件——确定评选标准——评分指标——“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零售客户)的优惠措施。
2、客户分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20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局七种业态分类标准,确保合适的货源供给合适的客户,结合滨江烟草货源管理及供应的实际需要,将客户分为城市、农村两大部分,分别用S和N表示,其中城市客户细分为五组,分别用数字1、2、3、4、5表示,农村客户细分为四组,分别用数字1、2、3、4表示。
分级分类规则:
按照客户从烟草公司购进卷烟的金额由大到小排序。
■城市客户:
S1——占城市客户的5%,月购进金额3.9万元以上。
S2——占城市客户的30%,月购进金额3.9万元以下至1.2万元以上。
S3——占城市客户的26%,月购进金额1.2万元以下至0.6万元以上。
S4——占城市客户的30%,月购进金额0.6万元以下至0.2万元以上。
S5——占城市客户的9%,月购进金额0.2万元以下。
■农村客户
N1——占农村客户的7%,月购进金额1.2万元以上。
N2——占农村客户的16%,月购进金额1.2万元以下至0.6万元以上。
N3——占农村客户的50%,月购进金额0.6万元以下至0.2万元以上。
N4——占农村客户的27%,月购进金额0.2万元以下。
四评选条件及评选数量
1、参选条件:
按照评定标准,根据客户每月从滨江烟草进货金额情况,连续三个月为S2、S3或N2、N3的客户,落实明码实价,实行动态管理。
2、评选数量:
实行金字塔式理论管理,总量控制在160户,占全部滨江烟草零售客户总数的1.5%的比重。
五评选标准
零售户店面参评条件:
■经营面积不小于30平米
■店铺位置要求临街
1、守法经营指标(占20%权重):
认真学习烟草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经营观,积极配合滨江烟草专卖执法管理,配合滨江烟草客户经理工作,遵纪守法,不经营假冒烟、走私烟、渠外烟。
2、卷烟销售指标(占15%权重):
月度、季度、年度卷烟销售量、销售结构、销售金额,名列滨江烟草零售客户前10%;
3、商品陈列指标(占10%权重):
店面整洁,设立卷烟专用柜台和货架,卷烟按价位由高到低陈列,或按产地、品牌陈列。
卷烟经营品种35个以上,一、二类卷烟7个以上、低档烟6个以上。
4、明码实价指标(占15%权重):
价格标签张贴到位,做到明码实价、亮证经营。
5、品牌培育指标(占15%权重):
严格遵守国家烟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滨江烟草品牌培育工作。
重点品牌、新品上柜达到滨江烟草经营品种的80%。
6、承诺消费者指标(5%权重):
对消费者郑重承诺,无假烟无渠道外烟,承诺内容张贴在店内显眼位置。
7、主动抵制假烟者指标(10%权重):
能配合滨江烟草,积极检举揭发制假、售假冒伪劣烟者,给予加10分。
8、宣传烟草政策指标(占10%权重):
积极主动向消费者宣传行业政策、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
六评分指标
1、守法经营指标(总分值20分):
认真学习烟草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经营观,积极配合滨江烟草专卖执法管理,配合滨江烟草客户经理工作,履行对烟草、对消费者承诺,遵纪守法,必须保证所有经营的卷烟都是从当地烟草购进,不经营假冒烟、走私烟、渠外烟。
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得20分;以专卖部门处罚为准,有一次扣减10分;两次以上者取消参评资格。
2、卷烟销售指标(总分值15分):
月度、季度、年度卷烟销售量、销售结构、销售金额,进入滨江烟草卷烟零售户前50位的,得15分;进入滨江烟草卷烟零售户前100位的,得15分;进入滨江烟草卷烟零售户前150位的,得10分;进入滨江烟草卷烟零售户前200位的,得5分。
3、商品陈列指标(总分值10分):
设立卷烟专用柜台和货架,卷烟摆放整齐、价签清晰,按价位由高到低陈列,或按厂家、品牌陈列。
卷烟经营品种55个以上,一、二类卷烟15个以上,低档烟6个以上,得10分;卷烟经营品种45个以上,一、二类卷烟12个以上,低档烟4个以上,得7.5分;卷烟经营品种40个以上,一、二类卷烟10个以上,低档烟4个以上,得5分;卷烟经营品种35个以上,一、二类卷烟8个以上,低档烟3个以上,得2.5分。
4、明码实价指标(总分值5分):
主动配合客户经理粘贴统一的价格标签,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没有降价批发行为。
做到明码实价、搞亮证经营,所经营的卷烟价格标签贴率达到95%以上,得5分;做到明码实价、亮证经营,所经营的卷烟价格标签贴率达到85%以上,得3分;做到明码实价、亮证经营,所经营的卷烟价格标签贴率达到80%以上,得1分。
5、主动抵制假烟指标(总分值10分):
主动揭发违法行为与事实相符者得10分,不售假烟、关心打假、打私零售户得5分。
6、品牌培育指标(总分值15分):
积极配合滨江烟草品牌培育工作。
成为重点品牌、新品上柜的基地,主动向消费者推荐重点品牌、新品牌,烟草经营的重点品牌摆售率90%以上,新品上柜率80%以上,得15分;烟草经营的重点品牌摆售率80%以上,新品上柜率70%以上,得10分;滨江烟草经营的重点品牌摆售率70%以上,新品上柜率60%以上,得5分。
7、承诺消费者指标(总分值5分):
对消费者郑重承诺,无假烟、无渠道外卷烟,并张贴在店内显眼位置的得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8、宣传烟草政策指标(总分值10分):
积极主动向消费者宣传行业政策、烟草动态等,对滨江烟草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宣传、执行、无抵触行为的得10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七获得“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称号零售户的优惠措施
1、滨江烟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称号零售户实施发展的三年“千户示范工程”。
■第一批:
2008年末100户
■第二批:
2009年末200户
■第三批:
2010年500户
2、2009年1月开始设定“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百万基金工程
(1)生日送礼物:
密切零售户关系。
(2)赠送锦旗或牌匾。
(3)为工业企业广告宣传等。
(4)评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零售户业主,为资金流转短缺,有偿还能力者协助小额贷款、融资。
(5)拿出20万元资金,被评为“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困难零售户户可以申请小额流动资金定期无息使用,按时偿还(另行制定办法)。
3、2009年1月开始扶持残疾、下岗职工工程。
紧俏品牌规格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关爱工程。
■开展扶贫工作。
■生日礼物。
4、对“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零售客户开设咨询服务热线。
5、对“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零售客户每周配送2次。
八评选范围及办法
1、评选范围:
对滨江烟草所有卷烟零售客户,滨江烟草统一发文命名和表彰滨江烟草“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卷烟零售客户。
2、评选办法:
■自报群议:
由零售户申请,征求附近同行或消费者意见,由评审管理办公室审批。
■自报公议:
由零售户申请,由滨江烟草客户经理或专卖稽查员推荐,由评审管理办公室审批。
■公司冠名:
对成绩优秀、符合标准的业主,由市局、县局评审办公室直接命名。
九管理机构与管理办法
1、管理机构:
滨江烟草设立“海风宜人”服务品牌形象代言人(零售户)评选管理办公室,由专卖系统、营销系统、配送系统、纪检、考评(兼职)各1人组成。
2、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专业部门对这项工作管理意见。
3、评审办公室设在滨江烟草政工科。
4、半年一小结,年终一大结。
5、每季度动态管理一次,对不合格者亮牌,一年内2次黄牌者,年终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