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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知识

 

龙湖煤矿“必知必会教材”

 

 

第一章  公共部分

一、总经理令

1、瓦检员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期间,瓦检员与放炮员必须在同一区域内工作,瓦检员不在现场不许放炮。

2、矿井中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

3、各矿采煤面、掘进面必须按规定配齐专职与检员,所有采煤面配齐专职安监员及班长、组长。

严禁出现假检、漏检、空班、脱岗现象。

4、掘进工作面严禁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防炮崩风筒,长度不得低于9米;放炮员、班组长必须配带并使用便携。

5、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炮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高沼气矿井、低沼气矿井高沼气工作面及全煤上山面必须正向装药。

6、监测探头必须按规定设置和悬挂,检测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严禁包蒙探头和降低显示值。

7、严禁局部通风机循环风。

严禁不合理串联风,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8、严禁局扇采煤,严禁一机供多头。

9、掘进工作面贯通时,矿主管掘进系统领导、通风系统领导及通风区、井区有关人员必须跟班贯通中,贯通施工必须在白班进行。

10、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钟,上隅角瓦斯大于1.2%;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钟,必须进行瓦斯抽放,每个瓦斯抽放钻场抽放钻孔个数不得少于8个,孔径不得小于94cm。

1-4项,违反规定的,每季发现一条行政区长撤职,系统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两条,系统矿长免职,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三条矿长免职。

监察及举报人员奖励2000元/次。

5-9项,每发现一条系统区长撤职,区长警告,累计发现两条区长撤职,系统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三条系统矿长免职。

监察及举报人中奖励500元/次。

10项每发现一次不抽瓦斯超限的,系统矿长警告,累计两次不抽瓦斯超限的系统矿长免职,总工程师警告,累计三次不抽瓦斯超限的总工程师免职。

免职后的干部,一年内不得再用。

二、十项不准生产规定

1、没有作业规程、不按规程施工的不准生产。

2、特殊作业地点无措施、有措施不落实的不准生产。

3、采掘工作面无班长以上领导现场指挥的不准生产。

4、没按规定配齐瓦检员、专盯员的不准生产。

5、作业场所隐患不处理,违反“总经理令”,有严惩违章行为的不准生产。

6、监测瓦斯传感器失灵的不准生产。

7、系统不稳定,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的不准生产。

8、采掘工作面瓦斯应抽不抽、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9、全煤上山和工作面贯通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10、已停工的工作面不经联合验收的不准生产。

三、安全生产常识

1、在井下巷道中行走时注意事项?

答:

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2、井下怎样预防煤尘积聚?

答:

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

3、煤矿工人安全生产主要权利有哪些?

答:

(1)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2)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3)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撤离现场的权利。

(4)有安全教育培训权利。

4、煤矿工人安全生产主要义务是什么?

答:

(1)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义务;

(2)有爱护生产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有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有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5、井下作业时,要随时注意哪些事项?

答:

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对危及自身及他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掉,再进行作业。

6、怎样正确佩戴过滤式自救器?

答:

(1)取下自救器;

(2)打开自救器的上部外壳;

(3)从下部外壳中取出自救器;

(4)戴好口具;

(5)戴上鼻夹;

(6)戴好头带。

7、怎样预防尘肺病?

答:

湿式凿岩,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净化风流,佩戴防尘口罩。

8、怎样预防瓦斯事故发生?

答:

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

9、井下发生事故后,在避灾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答:

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10、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注意什么?

答:

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沿途留下标记。

11、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达1%时怎么办?

达到1.5%时怎么办?

答:

达到1%时,停止煤电钻打眼。

达到1.5%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2、斜井串车提升有什么规定?

答:

严禁蹬钩工跟车蹬钩,巷道内行车不行人,坚持使用路灯开闭制。

13、井下电气设备操作有什么规定?

答:

应由机电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非机电人员操作。

14、电气设备过负荷有什么害处?

答:

容易造成设备烧毁,电缆着火,容易引起瓦斯煤尘事故和重大火灾。

15、进入掘进工作面是应做到什么?

答:

检查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空顶,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瓦斯。

16、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哪些安全知识?

答:

(1)通往采面的上、下巷路线;

(2)牢记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3)本工作面的避灾路线图。

17、怎样敲帮问顶?

答:

用镐或钢钎等工具敲击工作面已暴露而未加管理的岩(煤)体,使其发出回音来探明岩(煤)体内部是否松动,断裂或离层。

18、为什么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好风门?

答:

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19、乘座人车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人车停稳前不准抢上抢下,要按顺序上下车,挂好防护链;

(2)人车运行时,严禁往外探头或将身体其它部位露出车外,严禁扒跳车。

(3)严禁蹬两车连接处或车头处,严禁把火药、电管、长件物品带入车内。

20、井下避灾自救应遵守哪五条原则?

答:

灭灾:

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护已:

用器材保护自己。

   撤离:

用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躲避:

躲避到硐室待援。

   报告:

上报灾情。

2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如何避灾自救?

答:

位于上风侧人员,迎着风流撤退。

位于下风侧人员,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头要尽量低,快速逃到新鲜风流区和地面。

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屏住呼吸,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地板上或水沟内。

22、下井为什么要围毛巾?

答:

便于擦汗,创伤急用,避灾急用,可用于止血,包扎,遇有毒气时,浸湿捂住口鼻用。

23、井下睡觉的危害是什么?

答:

一是不能及进发现险情,醒后短时间内大脑容易反应迟钝和错乱。

二是因井下空气潮湿,易使身体受潮气侵蚀而得病,井下睡觉是违规行为。

24、矿井水灾事故如何避灾自救?

答:

戴好自救器,人往高处走,快速进入上水平和出井,来不及逃离时,抓住顶梁,贴在顶板,等待求援。

25、顶板事故如何避灾自救?

答:

冒顶遇险时要靠煤帮,岩壁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冒顶遇险后要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26、什么是矿工自救?

答:

就是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的行为。

27、什么是矿工互救?

答:

就是在有效地进行自救的前题下,没有受伤的矿工妥善地救护灾区受伤人员的行为。

28、矿工急救必须遵守的“三先三后”原则是什么?

答:

(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29、如遇水灾来不及撤离险区时如何避灾自救?

答:

应有组织地沿着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至上一水平,实在来不及撤至上一水平时,应选择一个独头上山暂避待救。

躲在独头上山的人员,要保持冷静,静卧休息,养活体力和氧气的消耗,可轮流值班,观察水情变化和向外发出联络信号。

30、井下火灾事故如何避灾自救?

答:

(1)查清火灾地点。

(2)位于上风侧者,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迎送风流快速撤退。

(3)位于下风侧者,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最近风量最小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逃离灾区。

第二章 “三零”安全生产管理

奋斗目标

一、安全生产“三零”目标

1、工人达到零违章。

2、班组达到零隐患。

3、段队达到零事故。

二、安全管理“三零”目标

1、培训零死角。

2、安、瓦检员零缺位。

3、干部零违章指挥。

三、培训工作“三个天天”

1、全体职工天天自学。

2、班前培训天天讲课。

3、小班班长天天考问。

第三章 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一、“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可以概括为“六个三”。

即“三勤”:

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

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

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

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排查不能少、班后复查不能少;“三必谈”:

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谈一次心;“三提高”:

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六个三”的主要体现

“六个三”主要体现为:

“三勤”跑现场,“三细”保质量,“三到位”抓落实,“三不少”查隐患。

“三必谈”取亲情,“三提高”塑团队。

操作要领为严规程、强执行、提素质、重亲情、善激励。

三、“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

二是生产过程中注重质量、盯住细节。

三是刻苦学习,钻研技术,言传身教。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亲善求和。

五是20多年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尽职尽责。

第四章 龙湖煤矿员工违章条例

一、各工种违章条例

(一)采煤打眼工违章条例

1、打眼前,不执行敲帮问顶不处理罩头煤。

2、打眼工没扎紧袖口、扣好衣扣,毛巾没有系在上衣内或戴手套作业的。

3、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打眼。

4、新眼打在旧眼、残眼内。

5、空顶作业。

(二)采煤装药工违章条例

1、工作面反向装药。

2、边做引药、边装药。

3、做引药不避开电器设备及在导电物体附近。

4、装药不使用木质炮棍。

5、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火药。

6、炮眼不使用化学炮泥、封泥不足。

7、雷管脚线不扭结,未装入炮眼内。

8、剩余的火药及电管乱扔乱放不及时返回箱内。

(三)采煤放炮工违章条例

1、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放炮制”。

2、1米以下的煤层放炮距离小于15米,1米以上的煤层放炮距离小于30米。

3、放炮不设警戒。

4、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

5、放炮线有明接头。

6、工作面放糊炮、明炮。

7、放炮前不发出放炮信号。

8、连炮时,不执行自联自放。

(四)采煤攉煤工违章条例

1、不敲帮问顶进入工作面。

2、不按规定打临时支护。

3、收采空区浮煤不使用长把工具。

4、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

(五)采煤反打工违章条例

1、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回收前没清理好退路。

3、回收前不设专人观察顶板。

4、不使长把扳手。

5、工作面排、柱距超规定。

6、支柱打设在浮煤、浮石上或穿鞋带帽。

(六)采煤石墙工违章条例

1、石墙不按规定尺寸施工。

2、石墙没有接顶空心或水泥配比不够。

3、石墙滞后。

4、使用过期或变质的水泥经。

5、采空区取石头不使用长把工具。

(七)采煤下料工违章条例

1、不按规定运送长料。

2、反向拉车不使用反拉器。

3、提放料车时,不使用安全门。

4、下料不详细检查钢丝绳、勾头与料车连接装置。

5、超规定车数拉放车。

(八)采煤班长违章条例

1、进入工作面不做全面安全检查。

2、晚下井、早长井。

3、发现隐患不及时安排处理。

4、没有落实消尘制度。

5、工作面遇构造不落实措施强令安排工作。

6、硬帮出货不安排打临时支柱。

7、工作面缺柱没有及时补齐,仍安排工作。

8、本班隐患问题没处理,未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9、大倾角工作面,三防措施不组织落实。

(九)采煤司机违章条例

1、开机前不发出信号警示。

2、停机后不打开滚筒离合器,换截木措施。

3、运行中不向前瞭望。

4、运行中不打开喷雾。

(十)掘进打眼工违章条例

1、空顶作业。

2、干打眼。

3、穿戴不整齐,戴手套把钎。

4、不进行敲帮问顶,顶板浮石和罩头不处理。

5、在炮窝内打眼。

6、安装锚杆不符合规范要求(穿皮、托盘点接触、露头不符合规定、不按尺寸施工)。

7、当班遇断层、见煤、破碎带、不落实特殊支护措施。

8、巷道不按规定锚帮或不合格。

(十一)掘进放炮员违章条例

1、装药不用炮泥,不使用化学炮泥,封泥长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不使用木质炮棍。

3、装配引药时,不在顶板完好、不避开机械电器的安全地点进行。

4、放炮器失爆、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

5、放炮掐风筒或停风机。

6、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7、放炮前不设警戒。

(十二)掘进耙斗司机违章条例

1、不使用操作手把开耙斗。

2、无道卡子、支腿,无护栏或失效。

3、上下山耙斗无双向固定或失效。

4、上下山耙斗机双侧不用锚链与铁道固定。

5、耙斗绳系扣,磨损超限继续使用。

6、出货时,耙斗机前不准有人作业。

7、耙斗按钮失灵、开盖、明火操作。

(十三)掘进出货工违章条例

1、绞车无四压两戗,地锚或不可靠。

2、拉放车不使用信号或信号不清拉车。

3、上下山施工平巷存车点无阻车器或不使用。

4、上下山无挡车门或不使用。

5、超规程规定拉放车。

6、小绞车无护板或不带电放车。

7、放飞车或蹬车。

(十四)掘进领药工违章条例

1、不使用兜。

2、火药和电管不分开运送。

3、火药、电管不放在专用的箱内。

4、没有火工品管理台帐。

(十五)掘进班长违章条例

1、晚下井早升井,不与工人同上同下。

2、进入工作面不认真检查安全情况,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

4、隐患没处理完,不与下班交接清楚。

5、带头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遇特殊情况不向区、矿汇报。

(十六)泵站司机违章条例

1、泵箱不近要求加乳化液。

2、油槽内油位低或无油。

3、泵站出现运行异常不采取措施处理。

4、泵站运转时司机不在岗或睡觉。

5、泵压不足,低于18Mpa。

(十七)变电工违章条例

1、躺在开关或变压器上。

2、操作高压不使用绝缘用具。

3、不现场交接班、提前升井。

4、班中不进行巡回检查,班中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不投检漏,或检漏投不住不汇报。

(十八)蹬钩信号工违章条例

1、对乘坐人员不挂防护链、钎杆等长物不放在钎筒内不予制止。

2、人车信号工单人上岗,行车不鸣笛。

3、不按规定下人车。

4、用矿车接送人员升入井。

5、拉放矿车时不检查钢丝绳勾头、反拉器、保险勾等。

6、不按规定数量拉放车。

(十九)电钳工违章条例

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停电检修时,不验电、不放电、不挂2接地线、不挂停电牌、不闭锁、不监护。

3、甩保护。

4、设备失爆。

5、不检查瓦斯维修电气设备。

(二十)调度绞车司机违章条例

1、超规定拉放车,不带电放车。

2、小绞车四压两戗、锚固、不可靠、不合格。

钢丝绳系扣,断丝磨损超限。

3、不检查钢丝绳、勾头、反拉器、矿车连接装置就操作。

4、无信号、失效或不好使。

5、不使用阻车器,挡车闸。

6、反向拉车无双向固定。

(二十一)风电焊工违章条例

1、不落实风电焊安全措施。

2、在雨天或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不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3、乙炔和氧气瓶相距小于5米。

4、氧气、乙炔带漏气或长度不够10米。

(二十二)轨道工违章条例

1、维修地点两侧40米以外不设警戒。

2、倾斜巷钢轨存放不牢固。

3、运送钢轨捆绑不可靠、车速过快。

(二十三)架线电机车司机及电瓶车司机违章条例

1、不检查制动系统。

2、机车灯、铃、笛、棚等不齐全。

3、机车停车不断电,控制手柄不随身携带。

4、机车行驶过程中身体探出车外。

5、机车超速行驶,弯道、岔口处巷道狭窄处遇人不鸣笛、不减速。

(二十四)架线工违章条例

1、维修架线及相关设施时不停电、不设接地线。

2、施工地点两侧不设警戒。

3、施工结束时不清理现场。

4、登高设施不可靠、不安全。

(二十五)刮板运输机、皮带司机违章条例

1、班中睡觉、脱岗、精力不集中。

2、电机、减速机过热音响异常不停车检查,头尾被埋住不清理,继续开机。

3、明火操作。

(二十六)水泵司机违章条例

1、水泵填料不严,漏气漏水。

2、泵体超温,泵未上水不停泵而继续运转。

3、电机运行异常。

4、班中睡觉、脱岗、精力不集中。

(二十七)提升机司机违章条例

1、单人操作、无监护。

2、绞车各种保护不齐全、不可靠、出现故障不汇报、不采取必要措施。

3、不对绞车进行巡回检查,记录不认真。

4、班中睡觉、脱岗、精力不集中。

5、信号不清开车。

(二十八)压风机司机违章条例

1、未经检查启动压风机。

2、出现超温、超压,运行异常不停车。

3、不巡回检查,睡觉、精力不集中。

(二十九)主扇司机违章条例

1、主扇运转期间不进行每小时一次巡回检查,不认真填写记录。

2、单人上岗、脱岗、班中睡觉。

3、操作高压不使用绝缘用具。

4、不认真现场交接班。

5、对倒扇、倒电源,反风不会操作。

6、运转出现异常不及时汇报。

(三十)保安工违章条例

1、材料装车后超高、超宽。

2、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规定。

3、作业地点支护不可靠。

4、擅自启闭,无措施。

5、设施损坏不及时维修。

(三十一)防尘工违章条例

1、在高压电器设备巷道洒水时不带绝缘手套。

2、在运输大巷、绞车道洒水时,不设警戒。

3、责任区不按规定定期洒水消尘。

4、防尘高州不按规定设置和使用。

(三十二)瓦检员违章条例

1、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放炮”制度。

3、瓦检员未按规定检查沼气、二氧化碳,出现空班、漏检、假检。

4、瓦检员没有保护好探头,造成误报,损坏。

5、局扇循环,没及时发现和汇报。

6、局扇停转不撤人、不断电、不汇报。

7、瓦检员理研不随身携带。

8、瓦斯超限不断电撤人不及时汇报。

(三十三)监测工违章条例

1、瓦斯传感器不按规定位置安设。

2、装置出现故障时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汇报。

3、擅自调整报警值和断电值、人为调低显示值。

4、传感器没有及时调校,出现误差、误报。

(三十四)打钻工违章条例

1、钻机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转。

2、施工钻孔时不使用便携,瓦斯超限作业。

3、打钻时不控制钻进速度,不注意电机负荷情况,超载运行。

4、钻孔内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小以及顶钻时,没有立即停钻。

5、停钻时没按规定先断电源,后停水。

6、打钻时钻杆后有人。

7、运送管路捆绑不可靠。

二、公共部分违章条例

1、酒后上岗。

2、入井人员不持证上岗。

3、入井不带自救器。

4、井下拆卸矿灯。

5、不按规定佩带便携。

6、入井不带安全帽、穿化纤衣服。

7、架线巷道肩扛长把金属工具。

8、井下扒、蹬、跳车及乘坐人车抢上、抢下。

9、井下乘坐皮带或刮板溜子。

10、用人车运送火工品。

11、侯车不进入侯车硐室。

12、无规程开工。

13、冒险作业。

14、井下坐“火箭”。

15、倾斜巷道行车时行人。

16、井下卸锚杆吊物。

17、干部上岗不填写记录。

第五章 龙湖煤矿各系统隐患

一、采煤系统

1、悬顶面积超规定(走向5米、倾向20米),不落实放顶措施或不采取加强支扩措施。

2、上下巷严重失修。

3、采面搬家回撤,没有措施或不可靠。

4、上巷木棚支护严重失修。

5、过断层破碎带旧巷、老空,无特殊支护,措施不落实或不可靠。

6、发生异常现象(工作面停风,瓦斯异常漏出,顶板来压,出现漏水)不立即发出警报,撤离人员。

7、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顶板帮壁,不及时处理。

8、不执行“敲帮问顶”。

9、工作面溜子(头、尾)无戗压支柱。

10、回柱无长把工具。

11、回柱无长把工具。

12、超前回收、撤柱。

13、采面光头柱超过10对。

14、支柱打在浮煤上。

15、采面支护排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倾斜长超过5米),柱距超作业规程规定(每五组密集)。

16、采面攉煤时,不打临时支护或不可靠。

17、石墙滞后一刀。

18、石墙质量不符合规程规定。

19、石墙人员取石头,不打临时柱,无长把钩子。

20、机组司机无证,不穿绝缘靴,不戴绝缘手套。

21、机组割煤时,内外喷雾不使用。

22、采煤上巷小绞车多拉车、放飞车、不带电放车。

23、放炮器失爆,放炮线长度低规程规定。

24、装药不使用炮泥、化学炮泥。

25、雷管脚线不拧接,不塞到炮眼内。

26、装药不使用木质炮棍。

27、反向装药。

28、工作面留有残炮。

29、采后积尘超规定(2mm厚、5m长)。

30、火药箱、电管箱内有杂物,不上锁或不完好。

31、火工品乱扔乱放。

32、工作面顺槽溜头喷雾不上,无水,有喷雾不用。

二、掘进系统

1、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板有危岩或有兆头不处理进行作业。

2、掘进出货时,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使用前探梁移设不及时,无前探刹的不严、不紧、或缺梁、缺吊环。

3、使用预应力锚杆螺母封顶没顶开,锚杆间距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4、过断层、破碎带、见煤点无特殊支护或支护不可靠。

5、掘进巷道严重失修,无支护或支护失效5米以上。

6、修复巷道架棚时不设临时支护,退路不畅通。

7、掘进工作面躲避所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

8、巷道锚杆失效、松动、缺件,托盘接顶不严窜皮。

9、空顶2.5米以上,无前探梁支护或前探支梁不合格不可靠。

10、放炮线悬挂不符合规定,不使用炮线夹。

11、炮泥、化学炮泥不按规定使用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程规定的。

12、残炮不放警戒或警戒距离不够。

13、放炮器失爆。

14、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

15、瓦检员不在现场,放炮员进行放炮,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或放炮掐风筒。

16、工作面装药与打眼平等作业,装药无专人负责正向装药。

17、火药、电管混放在一起,乱扔乱放;火药、电管箱失修、无锁、不进避龛。

18、装药不使用木质炮棍;放炮线长度低于《作业规程》规定。

19、上、下山平巷存车点无防跑车装置。

20、反向拉车双滑轮、双固定不可靠;间距大于1米;不使用起重型滑轮;强度不够。

21、上、下山掘进拉车不按规定数量拉放车,不按规定使用连接装置。

22、上下山耙斗机防跑设施不合格,固定不可靠。

23、上下山牵引耙斗机副区长以上干部及班、队长不盯现场。

24、施工全煤上山,水管不到位,不消尘。

25、掘进工作面“一坡三挡”不齐全、不可靠或不使用。

26、耙斗机无支腿、无双套护栏、无道卡子或道卡失效。

27、耙斗机无操纵把或不使用,按钮不可靠,闸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

28、掘进开门不设风机。

29、掘进不按规定贯通。

30、掘进干打眼。

三、机电运输系统

1、瓦斯重点面设备失爆。

2、带电作业(含带电搬迁)。

3、高压操作无绝缘工具。

4、采区、采掘工作面无供电设计或不按供电设计施工。

5、采掘工作面固定配电点无供电系统图。

6、电气设备甩保护、保护失效或不合格,开关挂笼头,整定值不合理。

7、电气设备嘴子松动,无挡板、密封圈、金属圈、螺丝、弹簧垫或不合格。

8、电气设备漏电或电缆漏电。

9、电气设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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