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通常技术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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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通常技术规范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1401005-0000-00_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2011年
目 次
10kV~750kV输电线路铁塔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3
1 总则3
1.1 一般规定3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3
1.3 工作范围4
1.4 标准和规范4
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5
1.6 交货6
2 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6
2.1 概述6
2.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8
2.3 对原材料的控制要求8
2.4 紧固件、防松、防卸装置17
2.5 其他技术说明17
2.6 产品质量合格证17
2.7 标志、包装、运输17
2.8 工厂检验和监造18
2.9 技术服务19
2.10 其他要求19
附录A 供货业绩20
附录B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20
附录C 主要试验设备清单21
附录D 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2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铁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紧固件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4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达到GB/T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DL/T646《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Q/GDW384《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等标准的要求。
1.1.6 铁塔制造企业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
中标方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
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中标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
中标方若发现技术文件有不正确之处,必须通知业主,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
1.1.7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9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10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人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 投标人应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颁发有效的铁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铁塔生产许可证应与所投标包电压等级相符合;投钢管杆或钢管塔的投标人应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
1.2.2 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电压等级和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铁塔供货记录并填写附录A,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供货数量、合同价格、订货时间、交货时间及相应的证明。
1.2.3 铁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1.2.4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记录。
1.2.5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退货)。
1.2.6 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1.2.7 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中标方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差异均需项目管理单位予以认可。
1.2.8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招标产品的人员、检验设备、生产装备、台班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等资料并填写附录B、附录C。
1.2.9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
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如涉及Q420或Q460高强钢焊接、直缝焊管与法兰焊接,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高强钢焊接、直缝焊管与法兰焊接工艺文件、高强钢焊接管理人员、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冷加工、热加工工艺文件
1.2.10 投标人需提供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名单。
1.2.11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1.3 工作范围
中标方的工作范围为:
本工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铁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
1.4 标准和规范
中标方在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之外,中标人必须执行表1中标准的最新版本和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
如标准间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高的标准。
表1 应执行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 准 名 称
1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233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3
CECS80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4
JGJ8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5
GB/T41
六角螺母C级
6
GB/T470
锌锭
7
GB/T700
碳素结构钢
8
GB/T706
热轧型钢
9
GB/T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0
GB/T805
扣紧螺母
11
GB/T985.1
气焊、焊条手工电弧、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12
GB/T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13
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14
GB/T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15
GB/T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16
GB/T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17
GB/T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18
GB/T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19
GB/T5117
碳钢焊条
20
GB/T5118
低合金钢焊条
21
GB/T5267.3
紧固件热浸镀锌层
22
GB/T5780
六角头螺栓C级
23
GB/T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24
GB/T8162
结构用无缝钢管
25
GB/T9787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6
GB/T10045
碳钢药芯焊丝
27
GB/T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28
GB/T12470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29
GB/T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0
GB/T17493
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表1(续)
序号
标准号
标 准 名 称
31
DL/T646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32
DL/T764.4
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件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33
DL/T5168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34
HG/T2537
焊接用二氧化碳
35
HG/T3728
焊接用混合气
36
JB/T3223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37
JB/T4730.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
磁粉检测
38
JB/T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
渗透检测
39
YB/T4163
铁塔用热轧角钢
40
Q/GDW384
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
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 生产进度表: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生产进度控制表。
生产进度控制表应以横道图表示材料采购、审图放样、样塔加工及试组装、批量生产、镀锌、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运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5.2 中标方在试组装前7天应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项目管理单位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
1.5.3 文件和图纸:
1)合同签订后10~30天内(少数塔型除外),项目管理单位按塔型分批向中标方提供铁塔加工图,每个塔型1式4份。
铁塔制造完工后20天内,中标方将2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图提供给项目管理单位。
2)如果中标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中标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中标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3)如需修改设计时,中标方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项目管理单位,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中标方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
1.5.4 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投标人应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工艺规程)。
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
1.5.5 铁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
铁塔在出厂时,中标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出厂合格证(含镀锌合格证书),1式2份。
2)钢材、焊条、焊丝、锌锭及紧固件原始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各2份。
3)铁塔加工清单1式2份。
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2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
5)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关键原材料的延伸监造证明1份;必要时提供Q420、Q460角钢、∠200以上大规格角钢的延伸监造证明。
6)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2套。
7)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20天内,中标方向项目管理单位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草图各2套。
1.6 交货
生产进度表规定了每一标段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
交货期指铁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
中标方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包装清单。
2 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 概述
输电线路铁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1.4节相关标准的要求。
2.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 角钢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1 一般要求
1)角钢塔制造除符合GB/T2694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铁塔用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按材料炉批号对制造铁塔所用的钢板、角钢、钢管、法兰、螺栓进行复验。
3)从事Q420、Q460高强钢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书。
4)铁塔材料涉及Q420、Q460等高强钢时,中标方应依据JGJ81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
5)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2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冷加工作业。
表2 工作地点温度
项 目
剪切和冲孔
冷矫正
冷弯曲
钢材
牌号
Q235
工作地点
温度不低于
(℃)
-5
-10
-10
Q345
0
-5
-5
Q420
5
0
0
Q460
5
0
0
6)不同材质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
材 质
剪切最大厚度(≤,mm)
冲孔最大厚度(≤,mm)
Q235
24
16
Q345
20
14
Q420
14
12
Q460
12
10
7)构件加工允许偏差见表4,其余参见GB/T2694。
8)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表4 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构件切断允许偏差
长度L或宽度b
±2.0
切断面垂直度P
≤±(t/8)
且<3.0
角钢端部垂直度P
≤±(3b/100)
且<±3.0
制弯的允许偏差
曲点(线)位移
±2.0
制
弯
度
f
钢 板
±(5L/1000)
角
钢
边
宽
b
(mm)
非
接
头
角
钢
b≤50
±(7L/1000)
50<b≤100
±(5L/1000)
100<b≤200
±(3L/1000)
接头角钢(不论肢宽b大小)
±(1.5L/1000)
制孔允许偏差
孔径
要求
孔径(镀锌件)
+0.5~-0.2
孔径(非镀锌件)
+0.8~0
孔锥度D1-D
≤0.12t
孔垂直度a
≤0.03t≤0.5
表4(续)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制孔允许偏差
孔
位
置
度
角钢及钢板排间距离ε
相邻两排间
±0.7
任意两排间
±1.0
角钢准距a
±0.7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1
±0.7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L2
±0.5
相邻两组的孔间L3
±1.0
不相邻组的孔间L4
±1.5
角钢及钢板的端孔中心至切断线的距离Ld
±1.5
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Lq
±1.5
清根、铲背、开坡口
清 根 h
d≤10
+0.8-0.4
10<d≤16
+1.2-0.4
d>16
+2.0-1.6
角钢铲背圆弧半径R1
+2.0
开坡口
开角α
±5°
钝边C
±1.0
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L
±1.0
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
1.0
表4(续)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
搭接间隙m
b≤50
1.0
b>50
2.0
T接板倾斜f
有孔
±2.0
无孔
±5.0
T接板位移δ
有孔
±1.0
无孔
±5.0
成品矫正允许偏差
角钢顶端直角90°
接
头
处
外置材
±35′
内置材
±35′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
的挠曲f
b≤80
±(1.3L/1000)
b>80
±(L/1000)
焊接构件平面内
挠曲f
接点间挠曲
主 材
±(1.3L/1000)
腹 材
±(1.5L/1000)
整个平面挠曲
±(L/1000)
2.2.1.2 切断技术要求
钢材的切断可以采用冷切割(锯切、剪切)或热切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冷切割应优先采用锯切,热切割宜优先采用等离子切割,热切割后应对切割面进行处理。
2.2.1.3 制弯技术要求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950℃),但不得不均匀加热制弯,如采用割炬、割嘴烘烤等制弯。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5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Q420、Q460钢在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并符合高强钢热加工的有关规定。
2.2.1.4 制孔技术要求
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质允许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3规定,大于表中规定时应采用钻孔工艺。
冲孔后构件周围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面缺陷,大于0.3mm的毛刺应清除;钻孔后孔内壁粗糙度应达到3.2μm≤Ra≤6.3μm。
2.2.1.5 焊接技术要求
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焊接和检验,其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应符合GB50205、GB/T2694的有关规定,并满足下述要求:
1)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2)定位焊用所用的焊接人员、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焊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
3)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工艺文件施焊。
4)对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按规定对一、二级焊缝进行内部质量检验。
2.2.1.6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
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允许偏差的最小值。
2.2.1.7 热浸镀锌要求
热浸镀锌应符合GB/T2694和GB/T13912的要求,按规定对镀锌质量进行检验。
热浸镀锌过程中应控制构件的变形,当超过规范要求时应进行矫正,矫正中若损坏镀锌层应重新镀锌。
2.2.1.8 试拼与试装技术要求
零件、构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
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
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铁塔的试装可采用黑件、卧式或立式试组装,应组装4个面(个别塔腿可装2个面),整塔试组装时应有项目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
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2)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
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
3)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
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50%,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
4)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
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5)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b)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构件偏差的抽查;
d)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6)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
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中标方提出清单报项目管理单位,经设计单位修改后,中标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如中标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7)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2.2.1.9 塔脚板制作
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
孔位、孔距满足设计要求。
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
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缺陷,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2.2.2 钢管结构、钢管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2.1 一般要求
1)钢管结构、钢管塔制造除符合DL/T646、Q/GDW384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
2)铁塔用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按材料炉批号对制造钢管塔所用的直缝焊管、法兰、钢板、角钢、螺栓进行复验。
3)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钢管塔用关键原材料应进行延伸监造,并按炉批号提供监造证明。
4)钢管塔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焊接员,应取得电网钢管结构焊工资格证书,从事其他钢管塔一、二级焊缝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电网钢结构焊工资格证书。
5)钢管塔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检测方法的资格,薄壁管对接焊缝超声波检验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6)中标方应依据JGJ81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评定项目能够覆盖本工程的范围,并依据焊接评定结果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
2.2.2.2 钢管塔构件制作技术要求
1)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等冷加工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2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冷加工作业。
2)钢管塔不同材质构件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满足表3的要求。
制孔其他技术要求应满足本规范2.2.1.4的要求。
3)切割相贯线、环形加强板等不规则构件时,应采用数控相贯切割机进行切割。
4)在钢管上开槽时应避开钢管纵向焊缝,宜采用专用开槽机开槽,手工火焰开槽时,应先在钢管上钻孔定位,再开槽。
5)制作U形板时,应均匀加热,不得采用手工焊炬局部加热,热弯温度控制在800℃~950℃,然后自然冷却。
6)钢管塔主柱、横担主材不得冷矫正,其他构件弯曲度小于10°时,可以进行冷矫正,矫正后构件截面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Q420、Q460级材料不得进行冷矫正;当环境温度低于-12℃时,所有材料不得进行冷矫正。
进行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0.5mm。
2.2.2.3 钢管塔构件装配技术要求
1)钢管拼装应制作专用模具,拼装的部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2)对批量少或构造复杂不具备互换条件的部件,生产时做好标识留有记录,以备运输、安装等过程中损坏或重新加工时查用。
2.2.2.4 钢管塔构件允许偏差
1)钢管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钢管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除满足DL/T646、Q/GDW384以外,还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5 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示 意 图
1
圆盘
D/100且不大
于3.0
表5(续)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示 意 图
2
钢管、圆钢端面倾斜
D≤95
1.0
D>95
1.5
3
法兰盘旋转变位(E)
±1.0
法兰盘螺栓孔中心线半径(R)
法兰盘内径
法兰盘外径
±0.5
+0.5~0
±1.0
4
法兰盘焊接后平整度
±1.0
2)钢管塔构件装配允许偏差。
钢管塔构件装配允许偏差除满足DL/T646、Q/GDW384以外,还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 构件装配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示 意 图
1
螺栓孔中心与杆件准线允许偏差(d)
(不包括地脚螺栓孔)
1.0
2
螺栓孔端距(e)
螺栓孔间距(P)
±1.5
±1.0
3
连接板安装角度(α)
连接板最大偏移(L2)
0.50
±2.0
4
肋板最大偏移(L1)
±2.0
5
各种开口宽(S)
+2.0~0
6
各种开口中心线的偏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