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必背系列.docx
《1审计必背系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审计必背系列.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审计必背系列
富富《累吐血也要背下来系列》
C1审计概述2
C2审计计划2
C3审计证据4
C4审计抽样方法5
C6审计工作底稿6
C7风险评估6
C8风险应对6
C9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7
C10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7
C11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8
C12货币资金的审计10
C13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12
C14审计沟通13
C15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14
C16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15
C17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18
C18完成审计工作21
C19审计报告22
C20企业内部控制审计25
C21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26
C22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27
C23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28
C1审计概述
1、审计业务五要素:
●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审计证据
●审计报告
2、虽然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成本与信息的可靠信之间进行权衡,但是,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理由。
3、注册会计师不应依赖以往对管理层和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
C2审计计划
1、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合理理由:
●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2、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重大修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及其理由。
3、重要性常用基准:
●企业的盈利水平保持稳定——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或者由正常盈利变成微利或微亏,或者本年度税前利润因情况变化而出现意外增加或减少——过去3-5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或亏损(取绝对值),或其他基准;
●企业为新设企业,处于开办期、尚未开始经营,目前正在建造厂房或购买机器设备——总资产;
●企业处于新兴行业。
目前侧重于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营业收入
●国际企业集团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为集团下属各企业提供研发服务,并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向相关企业收取费用——成本与营业费用总额;
4、需要确定特定类别重要性的情形:
●关联方交易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薪酬
●对具有较高估计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的敏感性分析
●制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成本
●关于分部或重大企业合并的披露
5、CPA可能对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因为:
●单个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汇总起来可能金额重大,CPA需要考虑汇总后的潜在错报风险;
●对于存在低估风险和识别出存在舞弊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仅仅因为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6、运用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CPA确定的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的可接受差异额通常不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运用审计抽样实施细节测试时,CPA可以将可容忍错报的金额设定为等于或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运用区间估计评价管理层点估计的恰当性时,CPA需要将区间估计的区间缩小至等于或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7、超过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但不是重大错报的情况:
●不影响关键财务指标的计算;
●不影响损益变化的趋势
8、错报可能不会孤立发生,一项错报的发生还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错报。
C3审计证据
1、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2、函证针对“完整性”的证明力较弱。
最能证明“存在”
3、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4、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必须对其日后实施审计程序,采用实质性方案或综合性方案,将期中的审计证据合理的延伸至期末。
)
5、管理层要求不函证时,CPA应考虑事项: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
●管理层是否诚信
●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
7、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8、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
9、跟函方式验证回函的可靠性:
●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
●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
10、电子形式验证回函的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可以与被询证者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11、在收到对询证函口头回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
12、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13、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直接书面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14、可接受的差异额:
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且无需做进一步调查的差异额。
C4审计抽样方法
1、统计抽样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地计量和精确地控制抽样风险。
2、属性抽样无论交易的规模如何,设定控制的每一次发生或偏离都被赋予同样的权重,而不管交易金额的大小。
3、在控制测试中,抽样单元通常是能够提供控制运行证据的一份文件资料、一个记录或其中一行。
4、在细节测试中,抽样单元可能是一个账户余额、一笔交易或交易中的一个记录,甚至是每个货币单元。
5、除非总体非常小,一般而言总体规模对样本规模的影响几乎为零。
6、分层的作用是降低项目的总体变异性,从而在抽样风险没有成比例增加的前提下减小样本规模,提高审计效率。
7、总体偏差率上限=风险系数(R)/样本量(n)
C6审计工作底稿
1、如果若干页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索引号中,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2、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底稿。
3、变动审计工作底稿时的记录要求:
●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符合的时间和人员。
C7风险评估
1、如果认为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依赖的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
C8风险应对
1、无论选择何种方案,注册会计师都应当对所有重大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
2、询问本身并不足以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将询问与其他审计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3、如果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未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与该认定相关的控制是有效运行的。
4、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应当实施的追加程序是:
●获取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发生重大变化的审计证据;
●确定针对剩余期间还需获取的补充证据。
5、通过实质性测试未发现错报,并不能证明与所测试认定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6、如果认为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
7、如果针对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8、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9、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通常对本期还有很弱的证据效力或者没有证据效力,不足以应对本期的重大错报风险。
C9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
1、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售及应收账款记账人员定期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对不符事项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整会计分录,编制对账情况汇总报告并交管理层审核。
2、如果差异超过可接受差异额,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差异额的全额进行调查证实,而非仅针对超出可接受差异额的部分。
C10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
1、检查应付账款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赃款;
●对本期发生的应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至相关支持性文件,确认会计处理是否争取;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关注其验收单、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合理;
●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以及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差异调节表,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
检查银行对账单及有关付款凭证。
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之情人员,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
●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存货入库资料(验收报告或入库单),检查相关负债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
C11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1.存货监盘责任划分:
注册会计师:
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管理层:
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的责任。
2.如果存货盘点日不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3.验证清单的完整性可以实施的程序:
●询问被审计单位除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以了解相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
●比较被审计单位不同时期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关注仓库变动情况,已确定是否存在因仓库变动而未将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的情况发生;
●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出、入库单,关注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尚未告知注册会计师的仓库;
●检查费用支出明细账和租赁合同,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租赁仓库并支付租金,如果有,该仓库是否以包括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仓库清单中;
●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明细清单,了解被审计单位可用于存放存货的房屋建筑物。
4.在获取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
①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②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
5.存货监盘的主要目的:
获取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以及有关管理层存货盘点程序可靠性的审计证据,检查存货的数量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存货有无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和短缺等状况。
6.存货监盘的时间①实地察看盘点现场的时间②观察存货盘点的时间③对已盘点存货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实施存货盘点的时间相协调。
7.执行抽盘的检查方法:
●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确定存货盘点记录的准确性;’存在认定
●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以获取有关盘点记录的完整性的审计证据。
(完整性认定)
8.存货监盘结束时:
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9.特殊类型存货的监盘程序:
●木材、钢筋盘条、管子
a.检查标记或标识
b.利用专家或被审计单位内部有经验人员的工作
●堆积型存货(糖、煤、钢废料)
运用工程估测、几何计算、高空勘测、并依赖详细的存货记录
●使用磅秤测量的存货
a.在监盘前和监盘过程中均应检验磅秤的精准度,并留意磅秤的位置移动与重新调校程序
b.将检查和重新称重程序相结合
c.检查称量尺度的换算问题
●散装物品
a.使用容器进行监盘或通过预先编号的清单列表加以确定
b.使用浸蘸、测量棒、工程报告以及依赖永续存货记录
c.选择样品进行化验与分析,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10.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时,对盘点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可以实施的实质性程序:
●比较盘点日和财务报告日之间存货信息以识别异常项目,并对其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
●对存货周转率或存货销售周转天数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对盘点日至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采购和存货销售分别实施双向检查
●测试存货销售和采购在盘点日和财务报表日的截止是否正确。
11.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
12.如果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程序:
●向持有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实施检查或其他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程序。
13.其他审计程序包括:
●实施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
●获取其他注册会计师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的文件记录
●当存货被作为抵押品时,要求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确认。
C12货币资金的审计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在非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监盘时,应将监盘金额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并对变动情况实施程序。
3、对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存有疑虑可以考虑额外实施以下程序:
●注册会计师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以确认被审计账面记录的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是否完整
●结合其他相关细节测试,关注原始单据中被审计单位的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包含在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中。
4、对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的真实性存有疑虑,注册会计师可以再被审计单位协助下亲自到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在获取银行对账单时,注册会计师要全程关注银行对账单的打印过程。
(亲自获取+全程关注)
5、检查调节事项可以实施的程序:
●对于企业已收付、银行尚未入账的事项:
a.检查相关收付款凭证
b.取得期后银行对账单,确认未达账项是否存在,银行是否已于期后入账。
●对于银行已收付、企业尚未入行的事项:
a.检查期后企业入账的收付款凭证;
b.确认未达账项是否存在,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6、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
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7、如果被审计单位有定期存款,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向管理层询问定期存款存在的商业理由并评估其合理性;
●获取定期存款明细表
●在监盘库存现金的同时,监盘定期存款凭据
●对未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开户证实书原件
●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定期存单复印件,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
●函证定期存款相关信息
C13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
1、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询问下列事项: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包括评估的性质、范围和频率等;
●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包括向管理层识别出的或注意到的特点舞弊风险,或可能存在舞弊风险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
●管理层就其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向治理层通报;
●管理层就其经营理念和道德观念向员工的通报
2、应对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应改变实施程序的时间:
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3、应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应实施的审计程序:
(测试-复核-评价)
●测试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出的会计分录以及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做出的其他调整是否适当;
●复核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偏向,并评价产生这种偏向的环境是否表明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对于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交易,或基于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以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其他信息而显得异常的重大交易,评价其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掩盖侵占资产的行为
4、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应实施的程序:
●向参与财务报告过程的人员询问与处理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相关的不恰当或异常的活动
●选择在报告期末作出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考虑是否有必要测试整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不是必须!
)
5、针对涉及管理层舞弊的错误,无论错报是否重大,都应当实施下列程序:
(2重新评价+重新考虑)
●重新评价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重新评价该结果对旨在应对评估的风险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在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相关的情形是否表明可能存在涉及员工、管理层或第三方的串通舞弊。
6、如果识别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迹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了解违反法律法规的性质及其发生的环境
●获取进一步的信息,以评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7、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审计的其他方面产生的影响,包括对注册会计师风险评估和被审计单位书面声明的可靠性的影响。
C14审计沟通
1、与治理层沟通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安排、具体的重要性金额,可能因易于被预见而降低其有效性。
2、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5个+补充)
●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
●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4、在与治理层沟通某些事项前,注册会计师可能就这些事项与管理层讨论,除非这种做法并不适当——就管理层的胜任能力或诚信及其讨论可能是不适当的。
5、必须书面沟通的三种情况: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根据职业判断为采用口头形式沟通不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
●对于审计准则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6、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
●根据范围受到的限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
●与第三方(监管机构)、被审计单位外部的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利的组织或人员或对公共部门负责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7、接受委托前的沟通的核心内容:
●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
●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8、利用审计工作底稿的责任:
●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自身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负责;
●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C15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或利用内部审计人员对该项业务提供直接协助而减轻。
2、注册会计师确定是否能够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以实现审计目的时应评价:
●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中的地位,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程度;
●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是否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
3、注册会计师计划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时应评价:
●是否存在对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不利影响及其严重程度;
●提供直接协助的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4、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一致性;
●专家的工作涉及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在考虑利用专家工作时,应评价:
●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须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与专家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C16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1、重要组成部分:
是指集团项目组识别出的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组成部分:
●单个组成部分对集团具有财务重大性;
●由于单个组成部分的特定性质或情况、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正大错报的特别风险。
(例如,某组成部分进行外汇交易)
2、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谁审谁就是,可以是同一个所也可以不是同一个所)
3、集团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责任设定;总体原则:
无特殊情况不应提及
●注册会计师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应当指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集团项目合伙人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审计意见承担责任。
4、如果计划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相关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下列事项: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了解并将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特别是独立性要求;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处于积极的监管环境中。
5、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或集团项目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所处的监管环境存在有重大疑虑,集团项目组应当就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不应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在制定集团总体审计策略时,集团项目组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7.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8.组成部分重要性
●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或审阅,集团项目组应当基于集团审计的目的,为这些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
●为将未更正或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集团项目组应当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针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可能有所不同。
●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需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在制定组成部分总体审计策略时,需要使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
●在审计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时,a、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或b、集团项目组)需要确定组成部分层面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2个都有可能)
●如果基于集团审计目的,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9.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注册会计师需要设定临界值,不能将超过该临界值的错报视为对集团财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