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办发号西乡塘区六五普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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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办发号西乡塘区六五普法规划

 

西办发[2011]号

 

中共西乡塘区办公室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中共西乡塘区委宣传部、西乡塘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城区机关各部门,城区各企事业单位,城区各双管部门:

《中区西乡塘区委宣传部、西乡塘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8目

 

中共西乡塘区委宣传部西乡塘区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西乡塘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城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已圆满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效推进,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城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我城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法治南宁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为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彰显公正执法、打造普法亮点为主线,以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效果、减少不和谐因素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城区实际,以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使法律知识深入传播,法治精神得到广泛弘扬,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法治氛围更加浓厚,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活动有效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

为确保总体目标实现,重点做到“四个更加适应,四个显著提高”:

一是执政方式更加适应法治城市建设的要求,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高。

城区各领导干部要习惯于法律思维,带头学法守法、保证执法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是公民素质更加适应城市文明进步的要求,公民的法律素养显著提高。

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律权威得到更广泛尊重,法治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全社会法治意识更加巩固,文明程度以及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

三是文化产品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法治文化建设的层次显著提高。

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更加深入,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逐步完善,建成一批功能全、特色显、品位高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更加广泛,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

四是法治实践更加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要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我城区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不断推进,“法治西乡塘”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实践活动不断深化。

到2015年“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前,我城区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南宁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服务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需求和期盼,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变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动。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民主与法制相统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克服片面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制宣传工作规律,不断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

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特色定位,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6.坚持“谁执法,谁普法”。

我城区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增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发展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契机,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促进南宁经济转型升级,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环境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管理、农村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公正执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诚实守法经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实现西乡塘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

突出有关行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

突出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改善、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突出有关征地拆迁、土地经营权流转、用工合同、医患纠纷、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结合我城区中心工作和各行业“严打”整治行动,大力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以遵守法律为荣,以践踏法律为耻的观念,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文明素质,为确保每年“两会一节”顺利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西乡塘”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大力推进“法治县区”等不同层面的法治创建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把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衡量地方、部门落实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重要尺度,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平安广西与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文化遗产、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八)深入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新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

组织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新法律法规,参加相关考试,并作为年度学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主要对象

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广大公民都应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的实际,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

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

各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模范践行者,牢固法治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以及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

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权责统一观念和公正执法能力

要进一步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受责”的观念。

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重点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全面推广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公务员依法办事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参加法律知识测试,执法岗位和法制部门拟录用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守法护法能力

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养成守法护法行为习惯。

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切实保证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四落实”。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建设有规模、高质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

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完善制度。

大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

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边缘儿童、孤残儿童、服刑人员的子女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能力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扎实推进广大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

加强生产性企业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增强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工程。

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法律素质。

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

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和“文明村”工作之中。

四、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工作理念创新

各单位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生产力的观念,树立抓法制宣传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观念,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进一步树立教育与服务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普法动态,把握法治建设进程。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搞好具体策划和计划,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科学发展。

(二)大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会,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驻邕高校法律院系师生的职业优势。

不断增进各级机关单位、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

(三)强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大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建立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会。

大力推进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法治文化品牌和精品。

充分依托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

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举办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文化节。

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环境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

突出特色定位,大力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画廊、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覆盖城区、街道和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四)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特别是担负着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部门,要把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宣传法律的重要载体,作为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深化“法律进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提高社区的自治能力和服务能力;深化“法律进学校”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法律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深化“法律进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建立和促进法治化管理,营造本单位良好的法治氛围。

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举办著名法学家系列法制讲座活动。

开展好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在公民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以“法律在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配合我城区完成各项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

2.深入开展“法治西乡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高度重视“法治西乡塘”创建活动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

把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总结推广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单位等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的经验,健全制度,落实任务,抓出成效。

规范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突出抓好部门行业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监督和问责、执法责任、执法公示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把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水平作为衡量地方、部门落实普法工作情况的重要尺度,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量,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

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

阵地建设重点是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把农村法制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作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

“六五”期间,我城区要建立1个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切实加强城市、乡村各类公共场所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实现法律图书角的提档升级。

完善奖励扶持政策,有步骤地命名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加强电视、广播、报刊以及重点新闻网站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建设,增加时段、扩大版面、优化栏目,提高质量。

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农民和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服务中心等,促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规范化、特色化。

(六)大力创新教育形式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和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法治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发挥领导干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率先垂范作用,不断开拓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进程。

城区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学法用法联系点,各部委办局也应当建立学法用法联系点,明确学法用法联系点的目标任务,不断丰富其内涵,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成学法用法的示范基地。

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互动,创新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主要步骤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我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制定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时报西乡塘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表彰。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5年下半年,在西乡塘区委、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对我城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体制建设

城区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维护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

建立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抽样考核,责任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和成效。

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城区政协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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