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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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北京市区县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一、领导有力、制度健全
(一)领导工作
1.文明创建领导工作(分值:
9分)
定义:
创建文明区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区县年度工作计划。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检查工作计划。
资料来源:
区县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2.文明创建工作机构机制(分值:
8分)
定义:
在创建文明区县工作中,建立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检查。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3.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分值:
7分)
定义:
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纳入区县政府计划。
计算方法:
财政计划中精神文明建设经费额,包括文明办、街道乡镇的文明工作经费、文化委、宣传部经费,以及各项专项经费,包括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的专项经费等,要求3年数据。
资料来源:
区县财政局。
4.文明建设办实事满意度(分值:
8分)
定义:
群众对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5.文明创建工作业绩(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业绩整体性评估。
计算方法:
以区县为整体获市级、国家级(部委)先进单位次数累加。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二)政府形象
6.政务公开(分值:
7分)
定义:
设有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
计算方法:
实地检查。
资料来源:
区县政府办公室。
7.信访答复率(分值:
9分)
定义:
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比率。
计算方法:
已经答复的次数占群众来信来访次数的比率
资料来源:
区县信访办。
8.依法行政满意度(分值:
11分)
定义:
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三)创建活动
9.创建文明区支持度(分值:
8分)
定义:
居民对创建文明区支持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10.文明创建特色活动(分值:
8分)
定义:
在创建首都文明区县工作中开展的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检查。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11.文明区城市容貌(分值:
6分)
定义:
区域内城市主要街道的整洁度、绿化水平和靓丽程度。
计算方法:
实地考查。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12.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建成率(分值:
6分)
定义:
区县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命名的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达标数量占区县社区居委会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区县命名的精神文明宣传栏达标个数
精神文明宣传栏建成率=×100%
区县社区居委会总数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13.表彰好市民(分值:
6分)
定义:
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定期公开表彰好市民(含文明市民、见义勇为好市民等)。
计算方法:
好市民人数累加,包括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身残志坚等累加,按照各类评比年度来计算,时间包括近3年。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妇联、残联、民政局。
二、经济发展,生活改善
(一)经济民生
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值:
11分)
定义:
区县职工人均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
单位:
万元(RMB)/人
计算方法:
区县职工当年创造的生产总值(万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区县当年职工人数(人)
数据来源:
区县统计局。
15.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数量(8)
定义: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落户本区县的数量,以及驻区500强投资单位
计算方法:
世界500强总部及其投资单位落户本区县数量累加
数据来源:
区县统计局。
16.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口(10)
定义:
区县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
计算方法:
区县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职工人数累加,包括各类文化娱乐人员。
数据来源:
区县统计局。
17.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值:
11分)(逆指标)
定义:
区县劳动部门登记失业的人数与区县就业人数之比。
计算方法:
区县劳动部门登记失业的人员数
失业率=×100%
区县就业人数+区县劳动部门登记失业的人数
数据来源: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分值:
10分)
定义:
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有需求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计算方法: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
数据来源: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生活质量
19.城镇(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分值:
11分)
定义:
区县城镇、农村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数额。
计算方法:
家庭可支配收入
区县常住家庭可支配收入总和
=
区县常住家庭数
数据来源:
区县统计局。
2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值:
10分)
定义:
区县常住居民人均拥有的住房面积。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21.交通购物环境满意度(分值:
11分)
定义:
居民对其所居住社区的交通、购物环境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22.家庭年均文化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例(分值:
10分)
定义:
家庭年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在居民家庭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例。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23.电脑拥有率及上网率(分值:
8分)
定义:
电脑、上网在被调查居民中的普及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三、服务优良,风气良好
(一)公民素质
24.文明有礼北京人(分值:
7分)
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举止文明,遵守公共秩序,对人讲究礼貌。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25.文明出行(分值:
10分)
定义:
文明办组织的遵守交通规则、排队乘车,礼让座位等活动和相关工作。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26.心理承受能力(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居民在遇到挫折时的心理承受能力。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27.公益活动参与度(分值:
10分)
定义:
区县居民参与公益活动的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28.邻里和谐满意度(分值:
10分)
定义:
居民对邻里和谐相处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二)思想道德建设
29.文明市民学校活动次数(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街道文明市民学校定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计算方法:
区县各街道文明市民学校开展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次数累加。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30.讲文明树新风(分值:
10分)
定义:
区县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检察,要求工作计划、活动及效果总结等。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
3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分值:
11分)
定义: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议事日程。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检查区委区政府工作纪要。
数据来源:
区县文明办。
32.普法教育覆盖率(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属单位职工、学生、居民、流动人口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占全部区县属单位职工、学生、居民、流动人口应参加普法教育培训人数的比重。
计算方法:
区县属单位职工、学生实际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
(1)职工、学生普法教育覆盖率=×100%
区县属单位职工、学生应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
区县居民实际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
居民普法教育覆盖率=×100%
(2)
区县应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居民总数
区县流动人口实际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
(3)流动人口普法教育覆盖率=×100%
区县流动人口中应参加普法教育培训的人数
(1)+
(2)+(3)
普法教育覆盖率=
3
数据来源:
区县司法局。
33.社会诚信建设(分值:
10分)
定义:
政府、企事业单位制定职业行为规范、建立信用档案,公示信用信息。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检查。
资料来源:
区县文明办、机关工委、海淀园工委、国资委、公共委等八大工委、商务委、工商分局。
(三)行风建设
34.廉政状况满意度(分值10分)
定义:
群众对本区县政府廉政状况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35.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分值:
7分)
定义:
评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议案、提案落实情况。
计算方法:
对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议案的回复率要求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解决问题满意率,要求达到90%,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
数据来源:
区县人大、政协。
36.政府服务满意度(分值:
10分)
定义:
群众对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服务人民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37.市场环境满意度(分值:
10分)
定义:
群众群众对市场无假冒伪劣商品、欺诈经商行为现象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四)社区文明
38.驻区县单位文明共建参与率(分值:
11分)
定义:
驻区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参与区县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单位个数与区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总数之比。
计算方法:
区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参与区县共建活动单位数
驻区县单位文明共建参与率=×100%
区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总数
数据来源:
文明办、外联中心、区政府办、区委办、双拥办、工商联。
39.志愿服务满意度(分值:
7分)
定义:
居民中的弱势群体对志愿服务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40.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各街道均建有一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指导、示范、辐射、培训等多功能的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在10个以上。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
资料来源:
区县民政局。
41.居民社区服务满意度(分值:
11分)
定义:
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四、环境优美,设施完备
(一)生态环境
42.环保投资比重(分值:
11分)
定义:
区县环保投资占区县财政收入比例。
计算方法:
环保投资数额
环保投资占财政收入比例= ×100%
GDP
数据来源:
区县环保局。
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分值:
10分)
定义:
区县常住人口平均占有的公园绿地面积。
计算方法:
区县地域内公园绿地面积总和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区县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
区县园林绿化局。
44.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
12分)
定义:
居民对本区县大气、绿化等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二)城市容貌
45.街区卫生环境满意度(分值:
10分)
定义:
群众对街道、小区卫生环境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46.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分值:
9分)
定义:
居住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无溢漏现象。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实地考查。
数据来源:
实地考察。
47.“门前三包”落实率(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落实了“门前三包”的单位数占“门前三包”签约单位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
落实了“门前三包”的单位数
“门前三包”落实率=×100%
“门前三包”签约单位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城管大队。
(三)爱国卫生
48.公厕卫生达标检查(分值:
8分)
定义:
随机抽查中,区县公厕卫生状况按《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所得的分数。
计算方法:
《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中区县本指标得分。
数据来源:
区县环卫中心、市政市容委。
49.居民区卫生达标检查(分值:
8分)
定义:
随机抽查中,区县居民区卫生状况按《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所得的分数。
计算方法:
《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中区县本指标得分。
数据来源:
区县爱卫会、市容办。
50.单位卫生达标检查(分值:
7分)
定义:
随机抽查中,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状况按《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所得的分数。
计算方法:
《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中区县本指标得分。
数据来源:
区县爱卫会、市容办。
(四)公用设施
51.公共图书馆数量(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地域内公共图书馆数量。
计算方法:
区县地域内公共图书馆数量累加。
数据来源:
区县文化委。
52.影剧院数量(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地域内对社会开放的影剧院数量(分值:
7分)
计算方法:
区县地域内对社会开放的影剧院数量累加。
数据来源:
区县文化委。
53.水冲公厕比率(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具备了水冲设施的公厕数占区县公厕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
区县水冲公厕数
水冲公厕比率=×100%
区县公厕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市政市容委。
五、秩序优良,社会安定
(一)社会保障
54.残疾人安置和救助覆盖率(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依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得到社会安置和救助的人数与区县残疾人总数之比。
计算方法:
区县得到安置残疾人+得到救助残疾人
残疾人安置和救助覆盖率=×100%
区县残疾人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残联。
55.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分值:
10分)
定义:
区县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
数据来源:
区县文明办、团委。
56.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分值:
10分)
定义:
接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占应接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率。
计算方法:
接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数
最低生活保障率=×100%
应接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资料来源:
区县民政局。
57.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值:
10分)
定义:
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占区县农村总人口的比率。
计算方法:
区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口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
区县农村总人口
数据来源: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公共安全
58.社会安全满意度(分值:
11分)
定义:
市民对社会安全的满意程度。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资料来源:
调查问卷。
59.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分值:
10分)
定义:
建立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处置系统,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场所公共安全设施完好。
计算方法:
听取汇报。
资料来源:
区县公安分局、食品办、药监局、安监局、卫生监督所。
60.创安达标率(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安全合格单位个数占列入安全考核范围的单位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区县安全合格单位个数
创安达标率=×100%
区县列入安全考核范围的单位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综治办。
61.民事调解成功率(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年调解成功的民事事件数量与全部受理民事事件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区县年调解成功的民事事件数量
民事调解成功率= ×100%
区县年全部受理民事事件总量
数据来源:
区县司法局。
62.生产、建筑火灾死亡人数(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当年生产活动及建筑火灾死亡人数与常住人口数之比。
单位:
人/10万人
计算方法:
当年火灾中死亡人数(人)
火灾死亡人数=
区县常住人口(10万人)
数据来源:
区县消防支队。
六、科教进步,文化繁荣
(一)科技
63.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属单位科技成果及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计算方法:
科技成果数累加;获奖数累加。
资料来源:
区县科委、科协、海淀园工委。
64.人均科普活动经费(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财政年人均科普活动的经费数量。
单位:
元/人
计算方法:
区县年科普活动的经费数量
人均科普活动经费=
区县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
财政局。
65.科技下乡培训次数(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组织科技下乡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的次数。
单位:
次
计算方法:
各类科技培训次数累加。
数据来源:
区县农委、科委、科协。
(二)教育
66.区县财政年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中小学生人均占有区县政府年财政教育经费。
单位:
元/人
计算方法:
区县政府年财政教育支出(元)
区县财政年学生人均教育经费=
区县中小学生总数(人)
数据来源:
区县教委。
67.高中阶段入学率(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当年进入高中(含职高、中专、中技)学生占应读高中学生比率。
计算方法:
区县当年进入高中学生人数
高中阶段入学率=×100%
区县当年初中毕业学生人数
数据来源:
区县教委。
68.大专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分值:
8分)
定义:
常住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
计算方法:
区县居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100%
区县常住人口数
数据来源:
区县统计局。
(三)文化
69.区县财政年人均文化经费(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财政当年拨给文化部门使用的经费的人均占有量。
单位:
元/人
计算方法:
年区县财政拨给文化部门使用的经费
区县财政年人均文化经费=
区县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
区县财政局。
70.大型传统文化活动(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定期举办有特色的大型传统文化活动。
计算方法:
汇报材料。
数据来源:
区县文化委。
71.文化人口比例(分值:
9分)
定义:
经常参与文化活动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72.文化资源共享率(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非公共文化设施对公众开放的数量占非公共文化设施总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
非公共文化设施对外开放的数量
文化资源共享率=×100%
非公共文化设施总量
数据来源:
区县文化委。
73.文化市场管理情况(分值:
7分)
定义:
区县的文化市场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计算方法:
汇报材料。
资料来源:
区县文化委。
(四)卫生
74.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受检合格率(分值:
9分)
定义:
卫生状况检查合格的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数量与被检单位总数之比。
计算方法:
区县全年历次抽检合格单位数
受检合格率=×100%
区县全年被检查单位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卫生局监督所、工商分局、质监局。
75.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分值:
6分)(逆指标)
定义:
甲、乙类传染病新发病人数与区县常住人口之比。
计算方法:
区县甲、乙类传染病新发病人数
发病率=×1000‰
区县常住人口数
数据来源:
区县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
76.计划生育率(分值:
6分)
定义:
区县一年中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口数占同期出生人口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
区县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口数
计划生育率=×100%
区县同期出生人口总数
数据来源:
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体育
77.区县财政年人均体育经费(分值:
8分)
定义:
年度人均占有的区县财政拨给体育部门使用的经费数量。
计算方法:
年度区县财政拨给体育部门使用的经费
区县财政年人均体育经费=
区县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
区县财政局。
78.传统特色体育活动(分值:
9分)
定义:
区县定期开展特色体育活动。
计算方法:
汇报材料。
数据来源:
区县体育局
79.体育人口数量比例(分值:
9分)
定义:
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计算方法:
问卷分析。
数据来源:
调查问卷。
80.体育资源共享率(分值:
8分)
定义:
区县非公共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的数量占非公共体育设施总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
区县非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数量
体育资源共享率=×100%
区县非公共体育设施总量
数据来源:
区县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