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0cm*10cm木方在组合荷载作用下满足结构要求。
碗扣结点压密非弹性变形:
每个碗扣压密变形按1mm计算,支撑变形为 3×1mm=3mm早拆承托顶木方之间非弹性压缩变形2mm,承托与木方之间变形2mm,支架底部与支撑枕木之间变形为2mm支架基础变形5mm,
支架沉降变形总计为13mm。
四、满堂支架预压
采取分孔预压方案,在底板上采用沙袋预压,预压重量为梁体自重的100%,按梁体荷载布置配重,第一、第二次各压总重的30%,第三次压总重的40%。
每次压重后的第一天每2小时进行观测一次,以后每天观测2次,直至日沉降小于2mm再加压。
全部加压沉降值稳定后,即可卸载。
观测时要注意地基的变化,综合观测结果,算出沉降值及弹性恢复值。
根据预压结果,调试底板标高。
为了解支架沉降情况,在预压之前测出各测量控制点标高,测量控制点按顺桥向每2米布置一排,每排4个点。
在加载50%和100%后均要复测各控制点标高,加载100%预压荷载并持荷24小时后要再次复测各控制点标高,如果加载100%后所测数据与持荷24小时后所测数据变化很小时,表明地基及支架已基本沉降到位,可卸载,否则还须持荷进行预压,直到地基及支架沉降到位方可卸压。
支架日沉降量不得大于2.0毫米(不含测量误差),一般梁跨预压时间为三天。
卸压完成后,要再次复测各控制点标高,以便得出支架和地基的弹性变形量(等于卸压后标高减去持荷后所测标高),用总沉降量(即支架持荷后稳定沉降量)减去弹性变形量为支架和地基的非弹性变形(即塑性变形)量。
即:
弹性变形=卸载后底模高程-沉降稳定时高程
塑性变形=加载前底模高程-卸载后底模高程
预压完成后要根据预压成果通过可调顶托调整支架的标高。
预压完成,预压荷载拆除之后,在钢筋安装之前,应重新调整底模标高,此时底模标高应为梁底设计标高+支架弹性变形。
预压后底模标高通过支架早拆承托的调节螺栓进行调整。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支架安全要求
1.1 支架使用规定
1.1.1 严禁在架上戏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1.1.2 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1.1.3 支架上垃圾应及时清除,以减轻自重并防止坠物伤人。
1.2 拆除规定
1.2.1 拆除顺序:
护栏→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件;
1.2.2 拆除前应先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1.2.3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2.4 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
1.2.5 拆下的杆件应以安全方式吊走或运出,严禁向下抛掷。
1.2.6 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 支架安全措施
1.3.1 禁止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1.3.2 禁止架体倾斜或连接点松驰;
1.3.3 禁止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1.3.4 搭拆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和使用防护用品;
1.3.5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6 不得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1.4 钢管支架的防电、避雷措施
1.4.1 防电措施
1.4.1.1 钢管支架在架设的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否则应在架设和使用期间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1.4.1.2 钢管支架应作接地处理,设一接地极,接地极入土深度为2~2.5m。
1.4.1.3 夜间施工照明线通过钢管时,电线应与钢管隔离,有条件时应使用低压照明。
1.4.2 避雷措施
1.4.2.1 避雷针:
设在架体四角的钢管脚手立杆上,高度不小于1m,可采用直径为25~32mm,壁厚不小于3mm的镀锌钢管。
1.4.2.2 接地极:
按支架连续长度不超过50m设置一处,埋入地下最高点应在地面以下不浅于50cm,埋接地极时,应将新填土夯实,接地极不得埋在干燥土层中。
垂直接地极可用长度为1.5~2.5m,直径为25~50mm的钢管,壁厚不小于2.5mm。
1.4.2.3 接地线:
优先采用直径8mm以上的圆钢或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接地线之间采用搭接焊或螺栓连接,搭接长度≥5d,应保证接触可靠。
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接点长度应为接地线直径的6倍或扁钢宽度的2倍以上。
1.4.2.4 接地线装置宜布置在人们不易走到的地方,同时应注意与其它金属物体或电缆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1.4.2.5 接地装置安设完毕后应及时用电阻表测定是否符合要求。
1.4.2.6 雷雨天气,钢管支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措施
2.1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2.2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 施工现场杜绝任意拉线接电;
2.4 配电系统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开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
2.5 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
五、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高边坡的施工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从业人员的素质较
低,因此它是高风险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
从人、机、料方法、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3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机械伤害
2、触电伤害
3、高空坠落伤害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机械伤害:
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2、触电伤害:
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
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
3、高空坠落伤害:
施工时因施工方法不当及施工防护不到位,导致人员从高空坠落,造人身伤害或损害。
三)、预防措施
(一)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前期控制:
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施工过程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
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
业。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1、预防机械伤害措施
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
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最近操作规程操作。
使用中眼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GJ-88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
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m。
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照明专用回路设专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的应使用安全电压。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
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凡是从事与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3、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高空作业模板施工所用的工具、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或模板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严禁工人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严禁用吊车上下载人。
脚手架的负荷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超过3米长的木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六、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及方针
安全生产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人员伤亡率
小于0.25%,重伤率小于0.05%。
二、安全施工组织机构
1、安全施工组织机构
本施工标段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承建的工程项目
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
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长:
刘贵
副组长:
赵国辉周小会
成员:
吕志东祁清君杨光马海鹰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生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
规。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4、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全经费,认真组织实施。
5、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上级审批。
(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
范。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核单项施工方案时,按照“五同
时”精神,认真编写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内容和条款。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与伤亡的技术性问题调查、分析,提5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三)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局、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贯彻执行局、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3、审查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提出安全生产的奖惩意见。
5、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2、负责检查和督促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职工在施工现场中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三件宝”。
3、参与生产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在施工生产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制度不徇私情。
5、参与对职工、民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安全会
议。
6、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6教育,正确行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否决权。
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分配工作的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工作“五同
时”。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段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3、配合领导对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4、配合安全员管理好本工段的安全工作,如发现对“三件宝”的使用有不当之处,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和纠正。
七、应急救援预案
(一)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事故,为有效防止事故扩大,降低员工生命危险,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刘贵
副组长:
赵国辉周小会
成员:
吕志东祁清君杨光马海鹰
3、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
发现事故发生人员应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并由安全员组织施工人员紧急撤离至安全区域。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3)在向有关部门电话求救的同时,对受伤人员在现场安全地带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
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4)若事故严重,要立即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物资。
5、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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