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通报第三期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上的讲话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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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通报第三期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上的讲话1
第三期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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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科学推进万州教育在高位平台上健康和谐发展
──在万州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教委主任冯李平
(2010年4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功能。
承上,就是承接上午人文校园建设工作现场会所涉及到的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问题;启下,就是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去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
因为,规范是学校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证。
我们连续参加两个会,应该来说是很辛苦的,但我们要向学生学习,学生坐的时间比我们要长吧!
刚才,教委各位分管同志精心准备的讲话依据充分、条理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我很赞同,希望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万州教育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条件不断改善,管理日益规范,水平不断提高,已经整体上进入了更加注重公平、注重质量、注重内涵、注重特色的新阶段。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一些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区长信箱、“三风”热线、市民直通车等上的来信多、问题多、投诉多,既有“这样办学对不对”的质疑,还有“又再搞有偿家教”的愤慨,又有“补课风何时止”的渴望。
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国家领导人及教育部、市级、区级领导都相当重视,不是因为近期出了乱子才来狠抓的。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2月4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
谋划教育发展要面向时代要求。
时代的要求是什么?
就是要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的合格人才。
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2010年教育年度工作会上也强调:
教育应该服务经济、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推进教育改革,不规范行吗?
促进教育公平,不规范行吗?
培养合格人才,不规范行吗?
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
在市级的各类教育工作会上,黄奇帆市长反复强调:
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要实实在在地整顿,这与支持教育不矛盾;如果不整顿,就是行政不作为,就是对社会、对家长、对教师特别是对学生不负责任。
市教委彭智勇主任也语重心长地反复讲:
规范不是不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不是发展了再规范,而是规范了才发展;为了规范,宁可放慢发展速度,放缓一些项目;规范显教育水平、显执行能力。
市教委基教处负责同志讲得更是铿锵有力、义正辞严:
让规范办学者受到政策支持,让“乱劈柴者”受到处罚。
另外,区委书记吴政隆、区长李世奎及其他区领导更是对我区违规办学者作出了严厉的批示,对如何规范办学作出了严格的指示。
由此可见,办学行为的不规范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办学行为是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维护教育良好秩序的现实需要,是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迫切需求。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规范是教育兴旺的保障。
各校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教育事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两个重点,采取有效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有违党的教育方针、有违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违各类明文规定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强化责任,积极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任务
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责任是关键。
区教委会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办学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积极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
(一)切实维护学校办学秩序
一是认真落实《农村小学管理工作意见》,不断完善和强化镇乡中心校的管理功能,不断健全覆盖所有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体系。
同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努力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二是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
积极创造条件,把中学和部分镇乡中心小学建成寄宿制学校,解决农村留守学生和离校较远学生的寄宿问题,确保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实施中小学标准化、“五个校园”等建设工程,把新建、扩建学校纳入城市和中心场镇建设总体规划,适时扩大学校教育资源,满足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有效化解大班额。
三是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同时,切实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好落实好对校长、教师的相关培训。
(二)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一是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各校校长要带头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要带头时时规范、事事规范,以引领班子,带动全校。
二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认真执行国家和市颁课程计划,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
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的教学时间。
三是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委《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师德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和岗位要求。
同时,注重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三、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当前规范办学的突出问题
当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校必须根据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小学招生:
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农村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合理确定各校点招生范围,城区根据实际居住人口变化情况适时进行招生范围微调。
初中招生:
通过调研,对招生工作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和重点监控。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二是普通高中招生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严格执行普高招生“三限”政策,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统招录取的学生;不得接收市外学生借读,不得组织参与市外学生来重庆为读书而购房。
三是严格规范中职学校的招生行为:
——坚决杜绝挂靠办学。
根据市教委规定,除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经市教委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设1-2个(含市外)校外办学点外,其他任何中职学校不得设立校外办学点,已开办但未经审批的校外办学点今年秋季以前必须取缔。
——坚决打击买卖生源。
对收取招生回扣的人员和学校进行严厉查处,并在全区通报;对利用招生回扣进行招生的学校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对参与违规招生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校长实施问责。
——坚决取缔中介招生。
严禁各生源学校向未经我委批准的中职学校和人员提供生源、初中毕业生信息及索要钱物。
严禁招生学校利用中介机构招生,严禁各中职学校在正式录取前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我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坚决杜绝高考移民。
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明文规定在渝参加高考必须具备“在渝三年户籍、在渝三年学籍”,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强化学籍管理,各校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均不得办理双学籍,不得擅自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并以其名义进行招生。
在上述基础上,要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规范、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并在媒体、教育网站或学校公示栏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将招生工作交由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
要规范好招生宣传。
无论举办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凡面向社会招生,需要通过多种媒介或形式发布各类招生信息的,均需到区教委履行招生广告审查备案手续。
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中、高考升学率和中、高考状元。
要规范好学籍管理。
严格学籍异动程序,学生转学必须到区教委办理转学手续,休学、复学、留级等必须报区教委备案,并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二)科学安排作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对学生作息时间的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休息时间、锻炼时间和在校时间。
全区统一开学、放假时间,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和放假,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法定休息时间的作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及课余活动时间。
学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颁课程计划,落实课程标准,按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写字、安全教育课,因地制宜开展综合实践课程。
鼓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率来提高教育质量,不得随意加大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过早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挤占非考试学科和学生自习课的时间。
学校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区教委备案。
(三)严格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中小学不得组织和参加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除初、高中毕业班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不得统一组织“周考”“月考”等大型考试活动。
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小学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采取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
鼓励初中学业成绩采用等级评定方法。
高(中)考成绩由招生考试的有关组织机构直接发送给考生本人。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次,不得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工作和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
(四)严格规范从教行为。
强化教师岗位职责,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做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关心帮助学困生和贫困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学生。
特别要做到:
一是不有偿补课、违规补课。
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严禁教师强迫、动员、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和有偿培训补习活动。
引导教师变革课堂教学,实现“佳教”,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其行为可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对高三学生,在坚持自愿原则下,报区教委批准后,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寒冷及特殊时期(如传染病流行时期、自然灾害时期等)不得安排补课。
严禁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是不违规征订和使用教材及教辅资料。
教学用书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定目录。
中小学必须在市教委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教材版本调整必须报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核准。
健全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学校要做好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管理、使用和消毒杀菌工作。
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其它部门、团体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
(五)严格规范学校改制和办班行为。
一是规范学校改制行为。
全面停止审批改制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中小学性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校园和教育教学设施、财务、招生、学生证书“五独立”。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
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二是规范办班行为。
未经区教委批准,任何部门、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不得以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的名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培训班。
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与民办教育机构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普通高中禁止举办复读班。
三是规范编班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照《万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管理办法》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除因学校布局调整和高中分科教学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学校和年级不得随意中途并班。
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网校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
(六)严格规范学校财务管理。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实行法人资格学校“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法人资格学校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设专职会计、出纳,不具法人资格的完全小学和村小设报帐员。
学校预算内外资金,都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支、集中管理、记入帐册,不得私设“小金库”。
学校的工厂、商店、食堂、基建等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一把手”审批财务开支制度,但超过3000元以上的非计划内支出项目,必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特别强调的是,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严禁截留和挪用国家助学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重复注册学生助学金、申领并截留流失学生助学金等行为。
同时,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规范学校津补贴的发放。
(七)严格规范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各校均应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副职具体分管,确定责任心强并数量足够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万州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认真填写《万州区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做到“预案样样有、疏散常常练、安全时时讲”。
卫生工作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每周四节的体育(含健康教育)课;二是实现日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定期大扫除,定期消毒,定期检查评比;三是实现食堂、超市卫生管理的规范化,严格落实定点采购、索证留样、管理台帐等制度,严禁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坚决取缔小卖部;四是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和完善晨检、午检制度,做好学生体检及健康档案建设工作;五是加大学校卫生设施如洗手设施、垃圾放置设施、开水饮用设施等的配备力度;六是加强农村小学生饮奶工程管理,要安全保管、集中饮用,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四、加强领导,切实构建规范办学的工作机制
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标本兼治、加强管理,着力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构建“减负增效”的推进机制。
“减负”是规范办学行为的本质要求。
学生负担有多种,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生学习新知第一时间产生的负担,这才是学生“过重”负担的来源。
所以,我们要变革课堂教学,避免课堂教学效益低下,避免课后以“量”来恶补。
所以,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通过“有效备课”“有效预习”“有效作业”“有效评价”等环节的实践,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加大校本课程研究的力度,以学科组、备课组为单元认真研究不同课型的结构特征,开展反思“我的课堂”、有效教学优质课展评、有效教学案例评比活动,努力探索高效、实用、科学的课堂教学模式。
(二)构建“教师精神”的培育机制。
教师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精神,一种灵魂。
教育的方向性、目的性本身就是一个道德誓言。
正是因为缺乏对“教育是什么”“教育为什么”等教育终极性问题的思考,一些教师才变得没有社会责任感,我们的教育才会在复杂的社会风气面前,毫无“免疫力”,乱象丛生。
因此,我们要积极构建“教师精神”的培育机制。
通过多种科学化机制,通过多条人性化途径,传承敬业精神,以重塑教师的价值取向;弘扬专业精神,以重塑教师的学习取向;倡导团队精神,以重塑教师的社交取向;激励创新精神,以重塑教师的理念取向;等等。
(三)构建导向鲜明的考评机制。
要以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师考核方案,将师德表现、从教行为、业务能力、工作量、工作实绩综合纳入教师考核评估体系,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晋级晋升、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
要改革学生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潜在素质的考查,逐步建立起以全体学生为评价对象,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内容、达成国家规定培养目标为评价标准,以合格率、完成率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率等为主要指标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四)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制度,将其作为新时期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我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专项督导视导和随机督查,定期发布督导督查通报。
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外公布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镇乡政府、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活动,广泛听取学校办学与育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同志们,循规蹈矩不是低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筹;依法依规不是委曲求全,而是智谋长远。
同志们,就让我们以此来强化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建设教育强区,用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创新的策略、更加得力的措施,进一步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上下工夫,进一步在强化督查执行力上下工夫,进一步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工夫,科学推进万州教育在高位平台上健康和谐发展。
主送:
江南新区社发局,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本委
直属单位。
抄送:
市教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并政隆、世奎、
先玉、才邦、文农、正海、登平、德成、启应、程尧、
伯安同志。
万州区教委办公室2010年4月8日印
(共印3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