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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使用安全管理指引

充电站使用安全管理指南

1.目的2

2.适用范围2

3.场地安全要求2

4.消防安全要求2

5.安全防护用品要求3

6.监控及通讯要求3

7.充电站操作人员安全管理3

8.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5

9.设备安全管理5

10.运营安全管理6

11.充电操作安全要求7

12.特殊天气充电安全管理8

13.标志、标识设置要求8

14.充电站巡查、清洁、检测、检修管理9

15.其他要求10

附录A:

充电站日常巡查表11

附录B:

充电站月度常巡查表12

1.目的

为了确保各充电站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充电站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指南。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充电站场的安全管理

3.场地安全要求

3.1充电站场地总体要求应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

3.2充电机电源配电箱应设置在便于集中控制、管理的地方,以便充电机发生故障时能快

速切断充电机进线电源。

3.3充电站内应规划好充电区域,并在地面用明显的标识标志出停车位、车辆进出通道。

3.4操作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3.5充电桩、充电柜、配电箱等设备设施基础高度应高于站场内最高积水位20cm.

3.6安装在室外不充电时带电的充电机,必须建设遮雨棚,遮雨棚伸出长度需保证在大雨的情况下,雨水不会落到充电机及车辆充电接口位置;安装在室外不充电时不带电的充电机,有条件的应尽量按上述标准建设遮雨棚。

3.7充电站内应做好排水措施,确保配电房(柜)位、充电房(柜)位、充电机位及充电车位等关键部份不产生积水。

3.8设备室应有降温及通风措施。

3.9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充电设备区禁止放置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3.10充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和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每年汛前必须对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确保设备

和物资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

4.消防安全要求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4.2充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合理摆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损坏、丢失,非发生消防事故禁止随意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3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监控设备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并记入相关记录。

4.4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设施及器材,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5充电站内各紧急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安全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完好有效。

4.6下列范围属于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充、换、储电场所、监控室、充电柜或充电模块室、变配电室。

4.7充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室、配电室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4.8充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4.9充换电站范围内动火应当严格按照部颁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有

关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10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安全防护用品要求

5.1充电站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绝缘棒、绝缘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安全帽、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

5.2充电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类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

护用品,保证其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5.3充电站管理人员应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4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管理人员监督。

6.监控及通讯要求

6.1应按《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要求设置充电监控及通信系统。

6.2对于具有5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位的充电站,应按《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设置安防监控系统。

6.3充电站宜设置一套交流不间断电源,以满足站内监控系统的需要。

其容量宜按3kVA

冗余配置。

6.4不得无故中断监控或删除监控资料。

6.5充电监控资料在系统中保留不少于36个月,安防监控资料保留不少于1个月。

7.充电站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7.1岗位设置与职责

7.1.1充电站应设置负责人、安全员、设备维护员、监控员、充电员等岗位。

7.1.2负责人是充电站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充电站的安全及日常运营管理工

作。

7.1.3安全员负责充电站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协助站长进行安全管理。

7.1.4设备维护员负责充电设备的巡查、检测和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营。

7.1.5监控员负责充电监控设备及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对充电过程进行实时、有效地监

控。

7.1.6充电员负责引导客户,并为客户提供充电服务。

7.2岗位技能要求

7.2.1负责人应了解电动汽车的结构,熟悉充电设施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充电站的运行和服务规范,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7.2.2安全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7.2.3设备维护员应掌握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动力蓄电池的基本知识、电动汽车构造,掌握本岗位操作流程,设备检测、故障判断及处理。

7.2.4监控员应了解动力蓄电池电化学性能和动力蓄电池应用的基本知识,掌握监控系统

使用方法。

7.2.5充电员应了解电动汽车蓄电池的基本常识,掌握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知识、本岗位操

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7.3一般要求

7.3.1充电站各岗位必须经过上岗前三级培训,掌握电动汽车安全知识、用电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后,才能上岗。

7.3.2所有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认可的操作证,如当地对充电站暂无操作证要求的,所有人员必须经充电设备生产厂家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地设备维护员岗必须取得《低压

电工作业证》。

7.3.3充电站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按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7.3.4充电站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和

不安全行为。

7.3.5充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密切监控充电站的设备运行状况,以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发现异常情况应通过紧急按钮停止充电,并及时上报、做好详细记录。

7.3.6充电站操作人员当班时严禁脱岗、串岗、溜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3.7监控室当值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开。

7.3.8充电过程严禁在充电区域进行其他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士靠近及随意触碰充电电缆

或插头。

7.3.9换班时接班人员未到,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去,必须办好交接手续方可下班。

8.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

8.1车辆进站充电时,驾驶员应服从充电站操作人员指挥,严格按照行驶线路驾驶车辆,车速控制在5KM/H范围内,按规划区域停放(充满电和待充电区),不得阻塞通道,一车不得占据多个充电车位,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充电区域,禁止在紧急疏散通道停放任何车辆。

8.2进场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充电站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站内各项设施。

8.3进场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充电站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驾驶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辐射性、强电磁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充电站。

8.4进场车辆和驾驶员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废杂物。

8.5进场车辆严禁在充电站内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充电站内学习车辆驾驶。

8.6充电结束后、行车前,驾驶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是否物理分离。

8.7无权限移动车辆的充电站操作人员严禁挪动车辆。

8.8车辆出现危险情况立即切断充电电源,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9.设备安全管理

9.1防止充电机受强烈震荡或持续暴露于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中。

9.2设备周边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化学品、强电磁物品和金属导电物,不得堆

放杂物;

9.3设备柜、台上不得放置茶杯、壶、盛有液体的容器、手机、钥匙等。

9.4设备柜内不得储物。

9.5机房、监控室及设备不能乱拉电线电缆,粘贴与设备无关的文件图片。

9.6电缆线上不得压置重物及有棱角的金属物体。

9.7严禁在充电枪或充电线缆存在缺陷、出现裂痕、磨损、破裂、充电线缆裸露等情况下使用充电桩。

9.8不得使用正处于维护维修中的充电桩、插头作充电操作。

9.9设备运行时不得作设备柜、台内外附着物的清洁,和一切维护维修作业,包括紧固螺丝、更换零配件、移动电线电缆以及控制台。

9.10设备运行(充电过程中)非特殊情况不得拉闸断电。

9.11两次开机间隔时间不少于20秒(切断输入电源)。

9.12严禁用尖锐物体或野蛮操作充电机触摸屏,按键操作时请勿用力过大。

9.13严禁用硬物涂刮充电机外壳,禁止使用呈酸性的液体或磨损性清洁剂擦拭充电机任何部位,以免损伤机壳。

9.14严禁充电机内凝露及有较严重的霉菌存在。

9.15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卸、维修、改装充电设施。

9.16充电设施故障不能及时检修时须设立警示标识和故障提示标语。

9.17遇雷雨天气和接地故障发生时,需注意存在跨步电压,操作者穿绝缘鞋,且离接地点远一些。

10.运营安全管理

10.1配电箱钥匙需放置在值班室(监控室)的钥匙箱内,值班人员换班时需将钥匙箱的管理权限交接,并由当值人员对钥匙的数量和准确性进行清点、核查。

10.2充电站正常运营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时巡查,遇雷雨、超负荷、电力紧张等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充电过程须全程监控。

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10.3定期对道路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特别是雨季来临前,防止站内积水浸泡充电机底座或充电机进线电缆;充电机2米范围内不能有积水。

10.4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

10.5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10.6应保持充电站、变配电房、充电房地面清洁卫生,电缆沟干净,盖板齐全。

10.7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进出变、配电室、充电房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而发生意外。

10.8设备室空调、散热风扇运行如有异常或者停止工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得无故延期处理。

10.9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充电站。

10.10充电站内严禁吸烟。

10.11严禁在充电站内使用与充电不相关电器设备。

10.12充电站内不得从事与充电不相关的工作。

10.13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充电房、配电室及充电区域。

10.1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使用设备服务器(电脑)浏览网页。

10.15不得在监控室的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设置。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平台数据的设置必须由专业厂家进行。

10.16设备不间断电源应定期检查、维护,不得作其它用途。

10.17充电站操作人员发现充电车辆明显异常时应告知客户,提示客户进行车辆维修。

10.18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0.19严禁无关人员插、拔充电枪或触摸充电设备。

10.20经常主动与供电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供电网络运行情况;

10.2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巡回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11.充电操作安全要求

11.1充电前准备

11.1.1充电桩上电、自检完毕后,系统进入充电界面,检查充电机状态指示灯应可正常点亮,充电机显示界面应能正常显示可操作,应无故障显示,充电机散热风扇应运转正常。

11.1.2车辆进入充电区域,停置于电缆插头能及的位置,拔下车钥匙并由专人保管,车门锁好,关闭低压电源总开关,确保充电过程中整车低压断开,确保充电过程中不会有人进行车辆检修或者其他任何与充电无关的操作。

11.1.3充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进行充电作业,空气潮湿时还应穿绝缘鞋。

11.1.4确认高压手动快断器连接正常。

11.1.5检查充电枪及充电插座是否正常完好,紧固、干燥、无尘。

11.1.6检查充电线缆无破损。

11.2连接充电枪

11.2.1将充电枪从充电桩固定架上取出,一手握充电枪,一手握充电电缆,提拉充电电缆进行移动,禁止提拉充电枪进行移动。

11.2.2均匀用力将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插座,并确认充电枪锁止卡扣卡住插座凹槽,充电枪机械按钮弹起,使充电插头与车辆插座完全接触。

11.3充电

11.3.1选择充电模式开始充电,充电机开始进行充电握手并开始充电,系统进入充电状态监控界面。

11.3.2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数据正常,并监控充电机的运行状态,出现中断和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充电,并通知充电维护人员处理,不得私自判断、处理。

11.3.3如发现充电机内部响声异常、电流电压显示异常、机内有不正常的气味或者烟雾产生、液晶屏显示异常、各信号指示灯显示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充电并切断配电室交流总开关,避免造成更多的元器件损害。

11.3.4电池接近饱和后若电池电压上升较快,需立即停止充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处理。

11.3.5充电过程中车内不得有人员停留,严禁在充电过程中开启车门、启动车辆电源、移动充电车辆或进行其他作业。

11.3.6严禁在充电过程中拉、扯、摇、敲或拔出充电枪、需待充电自动终止或人工中止后方能对充电枪进行操作。

11.3.7充电过程中不要覆盖充电机,避免设备温度过高。

11.3.8如果在充电时车端发生异常,立即按下充电机急停按钮,然后关闭配电室交流总开关。

11.3.9充电过程中严禁碰触充电机内部裸线部分。

11.4充电结束

11.4.1非紧急、异常情况,不允许使用急停按钮停止充电过程,可等充电过程自动结束或点击充电机操作屏上“停止充电”按钮实现,如遇异常情况请按“急停”按钮并断开

配电箱内充电机电源,并报告充电维护人员进行充电机故障排查。

11.4.2应先按解锁按钮,机械解锁后均匀用力把充电枪插拔出充电插座,禁止野蛮操作,以防损伤插座卡扣。

11.4.3一手握充电枪,一手握充电电缆,提拉充电电缆进行移动,禁止提拉充电枪进行移动。

将充电枪线整理、清洁后挂在枪线支架上,插头插至插槽里,不得胡乱缠绕、随意放置。

11.4.4行车前,充电站操作人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是否物理分离。

12.特殊天气充电安全管理

12.1台风、暴雨、强雷等恶劣天气来临前须对充电设施进行防护。

对于未设置遮雨棚的充电站场,雷、雨、雪天气须暂停充电作业,并关闭设备电源和配电室交流总电源;对于设置遮雨棚的充电站场,强台风、高强闪电、雷击频繁等恶劣天气危及安全的须暂停充电作业,并关闭设备电源和配电室交流总电源。

12.2充电接口存在雨雪侵入的风险时禁止进行充电作业。

12.3雨天避免充电枪插针处与电动车插座暴露在雨中,避免雨水接触充电接口,防止金属腐蚀以及产生漏电现象。

12.4雨天禁止打开设备门,雨后要确保设备上无积水(尤其是设备门),方可打开设备门;12.5雨后确保充电桩导线或铜排处无积水,充电插孔内无积水,方可充电。

12.6如遇空气湿度较大的情况,需将充电机先接通电源,待散热风扇工作30分钟后才能

开始充电。

12.7潮湿天气时应确认充电枪头与充电插座干燥,否则禁止充电。

12.8雨天发生漏电现象,应远离充电设备并立即切断配电室的交流总开关。

13.标志、标识设置要求

13.1充电站内设备及设施应根据规定设有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要求的标示牌。

安全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Q/GDW34.1/2)及《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规^定。

13.2安全标志牌应设在便于识别、醒目的位置。

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环境信息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的醒目处。

13.3安全标志牌不宜设在可移动的物体上(换电设备除外),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13.4多个标志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

先上后下地排列,且应避免出现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也可以根据实际,使用多重标志。

13.5有触电危险或易造成短路的作业场所安装的标志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13.6充电站门口应设置减速带和限速5KM/h标志。

13.7距离电压等级为10KV的高压设备0.7m处,应有明显的标识。

13.8充换电站、换电站内换电设备应设置“随时启动,请勿靠近”警告标志及两侧警示线。

13.9高电压部位应贴上“高压危险、勿触摸”等警示,以防人员触及而发生意外触电事故。

13.10充电站应在相应的位置配挂设备标识、充电站安全要求、充电操作流程、车辆停放

要求、充电站应急处置方法等。

13.11安全标志牌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修整或更换时,应有临时的标志替换,以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临时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移位措施。

14.充电站巡查、清洁、检测、检修管理

14.1巡查、清洁安全要求

14.1.1设备维护及巡检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资质后才能上岗。

非专业人员禁止私自打开充电机柜体及其他配电设备进行作业。

14.1.2高压设备巡查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距离,当电压等级为10KV时,人体与带电体的距

离不小于0.7米。

14.1.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在断电清洁设备时需要在对应设备开关、操作手柄、断路器下方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类似标识,确保人身安全。

14.1.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4.1.5清洁时需要戴安全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以防砸伤、电击。

14.1.6进行现场清洁时一人清洁操作,一人配合监督,严禁单人操作。

14.2巡查方法

概括起来可分为:

看、听、闻、摸、试。

1)看:

主要看设备的外观和颜色变化有无异常,仪表数字显示有无异常变化;如看充电桩指示灯颜色、充电桩配电箱指示灯状态等。

2)听:

主要听设备运行的声音是否正常;如根据充电桩工作时内部继电器声音来判断充电桩是否正常。

3)闻:

主要闻有无绝缘材料在温度升高时的烧糊气味;凭借设备内部发出的气味来

诊断

4)摸:

用手摸试,如充电桩表面有无温度过高现象,内部有无水汽凝结现象。

5)试:

试验验证,如按下充电桩内部断路器漏电测试按钮,断路器是否能够自动断开等。

14.3巡查要求

14.3.1每日按附录A《充电站日常巡查表》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14.3.2每月按附录B《充电站月度巡查表》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14.3.3巡查设备时一般不处理发现的缺陷,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不要动手独自处理,如有较大的隐患,应暂停设备的使用并切断电源。

14.4清洁要求

14.4.1每周

1)使用压缩空气、毛刷对充电枪内脏污进行清洁,如无条件可以使用无尘布或棉签对充电枪进行清洁。

如果因意外情况(如充电枪丢弃、掉落在地上等),应及时采用上述方法进行清洁。

2)对充电机表面进行灰尘清洁

14.4.2每月

1)查看设备内部是否有积水或水汽凝结情况。

如果有,请在断电的情况下,用干毛巾进行擦拭,并保证干燥后,方可使用设备;

14.4.3每季

1)对设备内部进行灰尘清洁,防止内部绝缘性能下降,如遇恶劣环境,可视具体情形缩短清洁间隔时间。

2)清洁充电桩、充电柜通风防尘网。

14.5维护、检测、修理要求

1)主要设备维护应由专业服务机构或厂家售后按设备维护要求进行,并跟踪记录维护情况,双方签字确认。

2)每年应委托专业机构,按《电气规程》要求,对高压电设备、绝缘电阻、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继电保护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维修完成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启用设备。

15.其他要求

15.1各充电站管理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应相应增加充电站防电气火灾、防电池火灾、防爆炸、防电击、防汛、防环境污染等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供电系统故障、停电、断网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5.2充电站应具备必须的技术资料包括充电站设备说明书、充电站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充电站设备修试报告。

15.3充电站巡查、清洁、维护、检测、维修记录应保留原始记录。

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15.4充电站技术资料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

附录A:

充电站日常巡查表

充电站日常巡查表(样本)

单位名称:

检杳场站

检杳人员检杳日期

序号

检杳项目

检杳标准

检杳记录

1

电力电缆

1.电力电缆接头接触良好,无过热变色现象。

2

充电枪及

充电电缆

1.充电枪完好、插芯无变形,内部无积水、积尘。

2.充电线缆无破损。

3.充电枪从车上插上、拔下时无电弧现象。

3

充电桩

1.充电桩的液晶显示器完好、无裂纹,显示正常。

2.充电桩指示灯功能正常。

3.充电桩各种充电功能正常。

4.充电桩各种告警、保护功能正常。

5.充电桩充电接口防水保护罩完好,无破损。

4

充电柜

1.充电柜无异味、异响,散热风扇远转正常,柜体无明显发热迹象。

2.充电柜运行指示灯指示正确,与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3.充电柜与智能充电控制系统连接正常。

4.充电柜充电电流、电压自动控制正常。

5.充电柜运行时,液晶控制器显示正常,充电电流、电压显示与充电桩显示一致。

5

变压器

1.变压器的温度应正常。

2.变压器无异常声响。

3.变压器冷却风机运转正常。

4.电压指示正常,电压变动范围在充许范围内。

5.变压器引线接头应无过热变色、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

6

高低压配电柜

1.各种仪表、状态灯显示正常。

2.各级电压、电流值显示正常,一相电流平衡。

3.低压配电交流电压表指标值与后台监控机的电压显示相符。

4.散热风扇远转正常,柜内温度正常,无异响、异味。

7

充电监控、管理系统

1.监控、管理的各种功能正常。

2.充电桩各种通信功能正常,充电机在线,且在监控系统中显

示正常(充电机状态、充电时的电压、电流等信息)。

3.各种历史告警数据、故障数据不存在异常。

4.各存储数据正常。

5.计量计费功能正常、精准。

6.各种结算数据正确。

8

安防监控系统

1.各摄像头无损伤,运行良好,视频画面清晰。

2•门禁系统工作正常。

3.后台机操作灵敏、可靠,各报警信号能及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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