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同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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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同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审查经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注意审查哪些方面?

1)合同的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2)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

3)当事人意见表示是否真实;合同是否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签定

简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选择招标方式;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2)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广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

3)决标成交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标;评标和定标。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及时检查承包人的施工现场同期记录;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是否受到延误;核对承包人是否增加了施工成本;分析索赔事件的合同责任。

《招投标法》规定,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的内容有

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人员素质、设备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①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是为了解决承包商在工程准备和材料准备的资金问题。

②性质不同,定金是担保形式,是法律行为;而预付款是一种惯例,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不是法律行为。

③处理不同,定金视合同履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后果;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还。

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承包商受到了实际损失或损害;②损失不是因承包商的过错造成;③损害也不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造成;④承包商在规定的索赔时限内提出索赔申请。

简述合同法律关系三要素?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

其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要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招投标法》对招标人的能力有何要求?

①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②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③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④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根据FIDIC条款,组成合同的文件有哪些?

按照优先支配地位次序,组成合同的文件有:

①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④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⑤合同通用条款;⑥技术规范;⑦图纸;⑧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⑨投标书附表;⑩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监理与业主之间的赔偿责任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

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

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几方面?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支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索赔评估应从哪几方面进行评定?

1)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3)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

否则应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监理工程师如何审查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3)分包工程项目的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4)分包工程的工期;5)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6)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7)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签发《分包申请报告单》

如何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1)工程清单内的单价;2)合同内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3)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4)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5)计日工法;6)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业主一起磋商;7)意见难到统一的,监理工程师应确定最终的价格。

违反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违反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支付违约金;2)支付赔偿金;3)采取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合同。

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是什么?

1)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强调实事求是;2)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FIDIC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3)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4)良好的气候内能补偿否;5)证据资料是否真实、齐全;6)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上述6条,只有同时满足前四条,延期申请才能成立。

至于时间的计算,监理工程师可能根据自己的记录,作出公正合理的计算。

中标人的基本条件有哪两点?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工程令工程师满意”是什么含义?

“工程令工程师满意”不是以工程师的个人主观意志为标准,而是必须符合规范、符合设计;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符合工程、合同合理推理能成立的,符合公路工程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包括哪几个方面?

(1)一种情况是工程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

(2)另一种情况是承包商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提出工程变更。

在哪几种情况下,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否则,如果发生了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则对这部分损失不得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不可抗力,则不能视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当事人应向对方及时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使对方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否则,由此而加重对方的损失,加重部分不在负责之列;

(4)合同约定的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违约责任的,可按约定执行;

(5)保险合同的保险方,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赔偿投保方的损失。

简述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被批准;

(2)工程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

(5)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或能满足招标的需要,并能满足工程开工后连续施工的要求。

除此之外,公路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应已选定。

简述工程师可以保留执行八条职责与权力的条款?

(1)工程师签发开工通知书;

(2)决定竣工期限的延长;(3)工程师签发工程或区段的竣工验收交接证书;(4)工程师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5)判定并证实承包商是否严重违约,向业主建议处理办法;(6)处理特殊风险;(7)工程师为解决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争端作出决定;(8)证实业主违约并及时解决矛盾。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要素的定义是什么?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社会关系为经济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包括国家机关、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亿经营户、公民等。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

1)全面履行的原则,即按合同约定的标段、价款、数量、质量、地点、期限、方式等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诚实食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该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

承包商申报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1)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并附上详细证明材料;

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此类时间间隔,发出进一步的索赔报告,并在索赔事件新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发出一份最终详细报告。

监理服务的依据是什么?

1、监理合同;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3、合同图纸及说明;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等;6、国家、交通部、项目新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7、其它

要约在什么情形下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什么?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业主有较大的选择范围;有助于开展全面竞争,打破垄断和地区保护主义;能使承包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和降低造价;但使得业主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费用也多;同时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业主管理工作量少,结算较简单,但只适用于施工图纸明确、工程规模较少且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国际工程承包实践中,对延期天数的计算有哪几种方法?

(1).工期分析法;

(2).实测法;(3).类推法;(4).工时分析法;(5).造价比较法;(6).折合法。

可原谅延误的种类主要有哪几种?

(1).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

(2).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引起的延误;(3).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引起的延误;(4).特殊风险引起的延误;(5).罢工及其它经济风险引起的的延误。

简述合同形式的种类。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的内容。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推定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作出一定或者指定的作为作承诺,合同成立。

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简述无效合同的范围。

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欺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

值得指出的是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简述合同变更的条件及其效力。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同时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应与损害赔偿并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合同具有法律手段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但合同并不等于法律,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合同的订立必须以法律为前提,合同必须服从法律,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另一方面,当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此时违反合同,人民法院可以依守约方的请求强制违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也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法律代表了行为规则的普遍性,而合同则是法律在某一具体问题中的应用,它代表了行为规则的特殊性,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因此,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关系。

代理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特征?

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他方的行为叫做代理.

特征:

1代理活动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

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

合同代理的基本的形式与要求?

形式:

1、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法定代理—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

要求:

1、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即委托书。

委托书须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委托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有效期限、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帐号、委托日期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单位盖章。

2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委托单位对其代理人所签的合同,只对授权范围内部分负责;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事后又未被法人代表追认的,超越部分对法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

代理人如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则此合同只对代理人本人发生效力,而对委托单位无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它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客体又叫标的,它是权利和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内容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概念及类别?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交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协议。

分类:

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2合同的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3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可分为总合同与分合同。

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合同终止?

1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贪污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效力?

成立: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效力: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自条件成熟时生效。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生效期限的,则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的确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可撤销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当事人有权请示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予以变更或撤销,合同被变更后,应按变更后的合同执行;合同补撤销后,原合同从签订时起即告无效。

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的鉴证与公证?

鉴证—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其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公证:

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制度。

无效免责条款?

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诚信原则;(五)合法原则(六)法律约束力原则(七)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

订立程序:

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履行—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当事人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全面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义务,从而使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得以全部实现,当事人的经济目的得以达到整个行为过程。

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

2符合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3不损害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4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容明确。

解除—合同成立以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1约定解除2法定解除3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

不履行经济合同的行为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所引起的,则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简称违约责任。

招标投标制度的特点、作用、原则?

1招标投标是建设市场的一种交易方式,是在双方同意基础上的一种买卖行为,其特点是由唯一的业主设立标的,招请若干家投标单位公平竞争,通过秘密报价,从中择优选取并达成交易协议的过程。

2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表现形式,是工程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

3招标投标方式是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方式,是价格机制在建设市场产生作用的体现。

4招标投标方式是合同的订立方式,招标投标过程是合同的形成过程。

5招标投标是一种法律行为。

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原则。

3优胜劣汰原则。

4遵循价值规律和服务供求规律的原则。

作用:

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有利于建设市场的统一和开放以及有序竞争,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建设市场。

3有利于促进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资格审查的方式、程序?

方式: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形式。

程序:

1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单位提交资格预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单位填写和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材料。

4招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写出资格评审报告,业主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单位名单。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投标书和投标保证书、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明细表协议书履约保证书和动员费预付贷款银行保函、图纸、勘察资料等。

招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已被批准。

2工程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输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

5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或能满足招标的需要,并能满足工程开工后连续施工的要求。

招标代理的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处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评标委员会的责任?

评价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价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定标的原则?

原则:

公平竞争、技术可靠、质量保证、经济合理。

根据这一原则,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

1按最低类比价定标。

2按合理类比价定标。

3在合理类比价基础上综合评标。

施工合同担保的形式及要求?

形式:

1银行保函格式。

2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要求: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担保金额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

履约担保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和银行汇票的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业主事先同意的格式,由承包人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

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联合体的履约担保应由联合主办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提交,但其金额应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金额。

风险责任的划分?

1业主承担的风险责任:

1特殊风险。

2工程还未办理正常移交手续,业主提前使用造成工程的损害或损坏。

3对于工程变动风险、合同缺陷风险、不可预见的恶劣自然条件或地下障碍风险、本国政策及法律变更带来的政治和经济风险等,一般应由业主承担。

4对于经济方面的风险,如前述通贷膨胀,汇率、汇竞限制等,依据FIDIC合同条件第70条、71条和72条,应根据实际工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为主承担。

2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1对于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工程的缺陷、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完备、监时工程倒塌等造成的工程损害,应由承包商自费负责修复。

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照管的责任承担,应从工程开工生效,一直到移交证书签发后移交给业主照管为止。

2对于单价的报价风险、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风险、施工工艺和技术风险、工程进度与质量风险、因管理不善造成内部工人罢工等风险,则应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工程损害,若属于非承包商设计部分,已对工程造成损害,则应由业主或设计方承担其经济及其责任。

3对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可共同或分别进行保险,若遇到风险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转移和减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质量监理的特点?

特点:

1监理权受法律保护2能使工程的所有部分的质量得到有效而全面的控制3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4质量监理与工程支付挂钩,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经济效益5强调实事求是、科学管理。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2各级监理工程师可以行使监理合同规定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职权。

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以下规定的职权之前,应先取得业主的专门批准:

A根据第4.1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非主体部分.B确定第12.2款项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C根据第41、40条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

D决定第44条项下的工程延期。

E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

F根据第51.1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5%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价的3%;如在《监理服务合同》中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并就此通知承包人。

G确定第58条决定有关暂定金额的使用。

I根据第59条确定特殊分包人。

J确定第52条项下的单价或总额价。

3如果发生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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