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度主要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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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度主要工作
市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1.教育民生工程(40分)
B1.教育民生工程认真实施,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40分)
C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8分)。
C2.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10分)。
C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12分)。
C4.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5分)。
C5.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5分)。
(以上民生工程单独组织考核,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
A2.机关政务和学校信息公开(4分)
B2.机关政务和中小学信息“两公开”积极实行。
(4分)
C6.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网络发布(2分)。
C7.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2分)。
A3.学校安全工作
(16分)
B3.学校安全制度齐全,安全防范扎实有效。
(8分)
C8.所辖县(区)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2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规定(2分)。
C9.安全教育有教学计划、有督查(2分),开展活动有记录(2分)。
B4.校方责任保险和中职学生实习责任险参保率高。
(8分)
C10.普通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参保面(4分):
A.100%(4分)B.90%(2分)C.低于90%(0分)
C11.中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参保面(2分):
A.100%(2分)B.90%(1分)C.低于90%(0分)
C12.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参保面(2分):
A.80%(2分)B.50%(1分)C.低于50%(0分)
一、公共部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4.招生考试管理
(6分)
B5.教育招生考试组织严谨,平稳进行。
(2分)
C13.各项教育招生考试环境得到综合整治,考风考纪严明(2分)。
B6.教育考试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
(4分)
C14.国家和省级统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合成和管理规范有序(2分)。
C1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2分)。
A5.体卫艺工作
(10分)
B7.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有保证。
(5分)
C16.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有部署、有培训、有检查(2分)。
C17.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1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1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率100%(1分)。
以上三项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B8.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积极开展,体检制度得到坚持。
(5分)
C18.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有保证(1分)。
C19.市、县(区)每学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体育节)和艺术节(1分),国家和省艺术展演活动积极组织参加(1分)。
C20.中小学校学生年度体检率(1分):
A.100%(1分)B.95%(0.5分)C.低于95%(0分)
C2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率(1分):
A.80%(1分)B.60%(0.5分)C.低于60%(0分)
A6.语言文字工作
(4分)
B9.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加强。
(4分)
C22.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推进(2分)。
C23.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年度任务如期完成(2分)。
A7.教育问责机制
(20分)
B10.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依法加强,督政、督学活动扎实开展。
(10分)
C24.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继续加强(4分)。
C25.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用于教育督导工作(2分)。
C26.督政、督学活动积极开展(2分)。
C27.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按要求实施(2分)。
B11.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显著。
(10分)
C28.教育收费月(季度)通报制度得到坚持(3分),永久性教育收费公示栏按规定设置(2分)。
C29.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书》逐级签订(3分),查处教育乱收费有成效(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8.学前教育
(15分)
B1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实施。
(15分)
C30.所辖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完成,城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竣工园数占2011、2012年目标任务的比例达到:
(12分)。
A.100%(12分)B.80%(9分)C.70%(6分)D.低于70%(0分)
C31.普惠性园(所)占有率达到(3分):
A.65%(3分)B.60%(2分)C.50%(1分)D.低于50%(0分)
A9.义务教育
(28分)
B1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扎实推进。
(10分)
C3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规划目标推进(5分)。
C33.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任务完成(2分),省验收合格(3分)。
B14.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8分)
C34.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配置和补偿机制基本形成,教育经费、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向农村和薄弱地区倾斜(2分)。
C35.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教师(含支教1年以上)交流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3分):
A.10%(3分)B.5%(2分)C.低于5%(0分)
C36.省、市示范高中不低于70%的招生指标分解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逐年有所提高(3分)。
B15.大班额有效控制。
(4分)
C37.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的政策、举措切实可行(1分)。
C38.自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意见下发后的各学年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规定人数之内(3分)。
抽查学校,每发现一所小学1-3年级、初中1-2年级有超过规定班额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基础教育(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9.义务教育
(28分)
B16.特殊群体教育高度重视。
(6分)
C3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实现“零障碍”(2分)。
C40.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2分)。
C41.特教学校建设水平不断提高(1分),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保证(1分)。
A10.高中阶段教育
(8分)
B17.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8分)
C42.高中阶段招生“四统一”政策(即统一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招生政策和办法,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和利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教育资源,统一组织招生)坚持执行(2分)。
C4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重(2分):
A.达到本地年初确定的目标(2分)
B.低于年初确定目标1个百分点以内(含1个百分点)(1分)
C.低于年初确定目标1个百分点以外(0分)
C44.本年度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人数的比例(4分):
A.超过47%(4分)B.超过45%(2分)C.超过40%(1分)D.低于40%(0分)
A11.教育教学管理
(33分)
B18.教育质量评价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绩观。
(2分)
C45.不向学校下达或变相下达中、高考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为教育质量指标(1分);不以升学率对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排名和奖惩(1分)。
B19.省厅颁布的办学行为规范坚决执行。
(7分)
C46.城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课时开齐开足(2分)。
C4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1分),择校生不突破省规定的比例(1分)。
C48.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1分),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校内无复读班和复读插班生(1分)。
C49.学校节假日、双休日不补课,高中毕业班补课按规定执行(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11.教育教学管理(33分)
B20.教科研机构和教研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强。
(8分)
C50.市教研室各学科配有专职教研员(2分);县(区)教研室大多数学科配有专职教研员,无专职教研员的学科配有兼职教研员(2分)。
C51.教研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教研业务培训计划落到实处(1分)。
C52.在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中获得较好成绩(1分)。
B21.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6分)
C53.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资源建设和应用普及等任务积极承担,本地优质资源按要求上传(1分);学校建设数字化校园及校本资源达到省颁标准(2分)
C54.学校电子功能教室应用卫星及网络资源等用于教育教学时间,一般每周不少于20课时(1分);基于网络环境的网上结对教学交流活动在城乡学校开展(2分)。
B22.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科学规范。
(2分)
C55.义务教育经费管理重点监管县制度继续实行(1分)。
C56.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成效(1分)。
B23.中小学学籍管理规范严谨。
(2分)
C57.中小学学籍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上报(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11.教育教学管理(33分)
B24.课程改革不断深化。
(6分)
C58.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坚持实行,不断改进(各得2分)。
C5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继续实施(2分)。
A12.师资队伍建设(16分)
B25.教师队伍管理不断加强。
(8分)
C60.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办法不断完善(1分),非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得到较好处理(1分)。
C61.本地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统筹安排就业(1分)。
C62.在编制内按计划补充新教师(2分),体育教师按规定配备(2分),音乐、美术教师基本满足教学需求(1分)。
B26.继续教育继续开展。
(5分)
C63.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师培训(2分)。
C64.国家和省下达的培训任务按时保质完成(2分)。
C65.市、县(区)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检查指导到位(1分)。
B27.师德建设常抓不懈。
(3分)
C66.中小学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2分),富有成效(1分)。
三、职业教育(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13.基础能力建设(50分)
B28.职业教育经费安排符合规定要求。
(12分)
C67.市、县(区)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比上年明显增长(4分):
A.15%(4分)B.10%(2分)C.5%(1分)D.低于5%(0分)
C68.市、县(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4分):
A.50%(4分)B.40%(2分)C.30%(1分)D.低于30%(0分)
C69.市、县(区)由财政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达到城市教育费附加的比例达到(4分):
A.30%(4分)B.20%(2分)C.低于20%(0分)
B29.职业教育资源占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的比重趋于合理。
(14分)
C70.省教育厅下达的中职年度招生任务计划完成率达到(8分):
A.100%(8分)B.90%(5分)C.80%(1分)D.低于80%(0分)
C71.中职学校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6分):
A.45%(6分)B.40%(3分)C.低于40%(0分)
B30.重点、示范性中职学校和合格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大力推进。
(8分)
C72.省级及以上重点、示范性中职学校创建成功校数达2所以上(4分)。
C73.合格县区(指县改区)职教中心创建完成率达到100%(4分)。
B31.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改善。
(16分)
C74.生均占地面积30平方米,达到比例为(4分):
A.100%(4分)B.90%(3分)C.80%(2分)D.低于80%(0分)
C75.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6平方米,达到比例为(4分):
A.90%(4分)B.80%(3分)C.60%(2分)D.低于60%(0分)
C76.生均仪器设备总值3000元,达到比例为(4分):
A.90%(4分)B.80%(3分)C.60%(2分)D.低于60%(0分)
C77.生均图书册数30册,达到比例为(4分):
A.90%(4分)B.80%(3分)C.60%(1分)D.低于6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赋分要素
A14.教育教学改革(20分)
B32.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程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20分)
C78.市、县(区)中等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工作经费有保障(4分),教科研活动形式多样,富有成效(2分)。
C79.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程(含皖江城市带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有具体可行的规划、方案和配套文件并得到落实(6分);改革创新有实效(3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3分)。
C80.市级和学校技能大赛积极开展(2分)。
A15.师资培养培训(20分)
B33.师资队伍建设有创新举措。
(10分)
C81.中职学校生师比基本符合要求,生师比小于或等于20:
1(4分)。
C8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培训经费按规定设立,管理使用符合要求(2分)。
C83.国家和省级骨干教师、校长调学及其他中职教师培训任务较好完成(2分)。
C84.市、县两级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开展(2分)。
B34.专任教师结构逐步优化。
(10分)
C85.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3分):
A.90%(3分)B.86%(2分)C.82%(1分)D.低于82%(0分)
C86.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3分):
A.70%(3分)B.50%(2分)C.40%(1分)D.低于40%(0分)
C87.“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4分):
A.60%(4分)B.50%(3分)C.40%(1分)D.低于40%(0分)
A16.成人教育发展(10分)
B35.乡镇成人文化教育和社区教育得到加强。
(10分)
C88.社区教育创建任务落实,有一个省级及以上试验区(2分)、若干个省级示范街道、示范乡镇文化技术学校(2分),开展市级社区教育创建评估工作(2分)。
C89.县(区)按照县域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2分)。
C90.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再就业等各类培训任务完成率达到(2分):
A.100%(2分)B.90%(1分)C.低于9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