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602654 上传时间:2023-08-1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docx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

消防电及水系统调试方案

一、概述

1.概述

在整个消防系统安装过程中,系统调试是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环节,最能体现一个施工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工程的调试工作,可以说是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了,消防系统的调试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消防检测及验收工作。

2.系统调试条件

在调试前,我们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一份详细的调试提纲,切实做好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加强调试管理工作,控制调试重点,协调调试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专业和工种,按系统、区域、先后次序、分阶段,对各系统综合调试。

调试前应准备和提供的资料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各种产品使用及维护说明书;

(4)详细的调试提纲;

(5)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6)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监理要求的所有检验仪器、仪表和检测设备;

二、消防电系统调试方案

1.消防电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调试前必须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检查所有消防线路压接线。

以防止在调试中烧毁模块和设备。

2.系统调试要求及必备条件

(1)消防电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装修已完成,在无粉尘的环境下进行;

(3)其他水电专业已完或在无漏水、漏电时进行;

(4)消防电源正式供电,可以保证调试持续展开;

(5)参与联动的设备均已安装完毕达到可测试的条件;

(6)该项目的报警及联动线路检测合格并报监理认定;

(7)器件编码表、线路接线表齐备;

(8)图纸资料齐全。

3.系统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先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Ø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Ø消音、复位功能

Ø故障报警功能

Ø火灾优先功能

Ø火灾优先功能

Ø报警记忆功能

Ø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Ø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探测器的调试:

逐回路开通报警后,在报警主机显示(巡检)已安装的探测器;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加烟),其报警应在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的在消防中心控制器上显示;任选取探测器进行摘头试验,主机应显示故障,并有打印输出(测试量>50%)。

(4)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在调试过程中,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5)主机的调试

1)主机通电后,应显示正常;启动自检程序,自检正常;

2)主、备电切换试验2次,均正常切换,并有声光指示;

3)备电运行40分钟,其输出电压不低于22V;

4)启动联动程序,用万用表检测联动输出端应有24V电压输出;

5)开通通讯主机,接通一部电话应能正常通讯,抽查20%通讯分配盘输出端,应有回答显示,抽测量>20%;

6)手动控制盘(柜)开通后,用万用表搭接输出端,应有24V电压输出;短接输入端,应有回答显示,抽测量>20%。

(6)模块的测试

1)输入模块在输入端短接,主机柜应有显示报警并有打印输出(测试量>50%);

2)输出模块在主机柜上编码联动,在输出端用万用表测试有24V电压输出,在输入端短接。

,主机柜上应有回答(测试量100%)

3)输出模块的外联线不允许与相关设备联结,直至报警系统调试全部完成;

4)输出模块的外联线(动作命令及回答)的联结应由设备安装方、设备厂家及消防安装三方技术人员确认线路压接点后,三方负责人员在场时联结并做好线路压接记录。

(7)远距离手动控制回路的测试

1)手动控制回路应从控制盘至设备接线处全程测试;

2)应对启、停、运行、回答各项功能全面测试;

3)测试2次以上,100%测试量,不得疏漏;

4)设备接线应在系统全部调试完成后进行;应由设备安装方、设备厂家及消防安装三方技术人员确认线路压接点后,在三方人员在场时压接并做好线路压接记录。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三、消防水系统调试方案

1.系统调试要求及必要条件

(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2)消防水池已储存设计要求的水量;

(3)系统供电正常;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5)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

(6)与系统配套的火灾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7)消防水池应清理干净,并冲水到位;

(8)环境温度在5℃以上;

(9)应有相应水、电系统工程师和专业施工人员的配合。

2.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应包括:

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联动试验。

(2)水源测试: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池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3)泵组调试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4)湿式报警阀调试

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并启动水泵。

(5)水流指示器的调试

末端泄水处压力达到0.1Mpa以上(简易水喷淋系统达到0.5Mpa)。

打开末端泄水阀,相应区域水流指示器动作,并有报警信号输出。

关闭末端泄水阀,水流指示器的报警信号应消除。

(6)稳压罐的调试

稳压罐气囊内要充加0.1—0.2Mpa的气压。

按设计要求设定电接点压力表启、停泵压力值。

设计无要求时,按下列操作:

1)启动补压泵后,当最不利层水压达到0.15Mpa以上时,稳压罐显示压力值即为停泵压力;

2)在最不利层缓慢泄水,当压力降至0.09Mpa时,稳压罐显示压力值即可定为启泵压力;

3)停启泵压力差宜在0.5—0.9Mpa

四、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调试方案

1.系统调试要求及必要条件

(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

(2)电线敷管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的规定,供水管网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的规定。

各分部的有源设备应能通电检查各项性能。

2.系统调试

(1)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消防水炮调试、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调试、红外图像火焰探测器以及主机调试等;

(2)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参照消防水系统调试;

(3)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的调试

红外对射探测器及反光板应垂直于其光束轴线,在其保护空间的地面做加烟试验,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应能及时报警。

(4)消防水炮和红外图像火焰探测器调试

消防水炮的保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射流不受上部建筑构件的影响,应能使两门水炮不水射流同时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消防水炮的转动灵活,其俯角和水平回转角应满足使用要求;直流-喷雾的无级转换功能应正常;

正常状态下,红外图像火焰探测器应能对现场进行监控,并将现场的视频图像传回系统主机;

对保护区域的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作放烟试验,当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报警,消防水炮应能自动(主机在自动状态下)转动指向该报警区域,红外图像火焰探测器把现场的图像信号传动系统主机,主机经过分析,如有火灾发生,转动消防水炮指向着火点,开启炮前电磁阀及消防水泵,喷水灭火。

(5)主机调试

消防水炮的自动、手动功能控制;多维实时火警及图像识别处理;监视区域图像监视;设备故障自检与报警;所有控制功能应正常,图像显示清晰;其他功能的调试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的调试。

五、各系统联动调试方案

1.联动调试试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正常后,应对其联动的设备进行联调试验。

联调试验包括消火栓系统联调试验、水喷淋系统联调试验、防火排烟系统联调试验、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断试验、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试验、电梯系统试验等。

在联调试验前,先对被联动的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单机运行正常后可进行联动试验。

联调的系统应准确无误实现设计要求的各种功能,并符合消防法规的规定。

Ø控制器应具有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功能,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Ø消火栓报警按钮启动消防泵;

Ø压力开关报警启动喷淋泵;

Ø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发生火灾时报警主机自动切换背景音乐接通报警区域及相邻区域(层)的消防广播,控制中心能监听广播系统的工作状态;

Ø消防控制中心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启动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灯;

Ø火灾时应停止相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

Ø红外反射烟雾探测器报警,消防水炮转动到指定位置;红外图像火焰探测器探测到火灾发生,启动消防水炮指向着火点,打开炮前电磁阀,启动消防水泵,喷水灭火。

Ø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等重要消防设备具有自动、手动启停功能,还具有手动直启多线控制功能。

Ø排烟风机正常起动运行,用噪声仪按测试标准测试噪声。

Ø排烟系统调节风阀、水阀使每一个送风机系统出风口风量均衡,温度达到设计要求,

Ø系统联调试验正常后,应有甲方参与一起进行系统实验。

调试、试验合格后应填写调试报告,需应甲方签字认可。

2.消防系统的综合调试是在所有消防各个分控系统调试并且合格后进行,在消防控制中心还应进行以下调试工作:

(1)对所有分控的电源故障报警进行试验,判断在主电、备电失去功能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正常的报警工作

(2)对各个分控的报警信号进行测试,在各个报警区域内模拟火灾和故障报警信号,能否正确的反馈到总控制中心

(3)对水喷淋系统的各个信号位置进行试验,看是否通过分控中心将信号报到总控中心,并能够自动实行逻辑联动

(4)

最后将整个消防系统全部设置成全自动状态,对现场的所有消防设备进行故障和报警试验,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3.在消防系统联动综合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检测验收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北京市地区消防法规等规范的规定,在消防系统检测验收中应该检查有关的消防设施、设备。

2)认真负责地做好消防系统的检测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在开通试运行期间做好管理、维修工作。

在检测验收时,向建设单位、监督单位、检测单位提交全部检测验收文件资料。

3)提高调试质量,加强与各相关专业的协调配合(如:

强电、弱电、通风、消防排烟、电梯等专业),确保消防检测验收一次通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自然景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