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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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特殊行为:
——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三、其他征免税规定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例题】下列收入属于应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的有( )
A.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B.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C.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
D.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答疑编号2002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熟悉)
【例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疑编号200201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例题】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并进行管理。
( )
【答案】×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记忆)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为17%,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
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适用4%或6%的征收率
【例题】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的是( )
A.7%
B.10%
C.13%
D.17%
[答疑编号200201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下列项目适用17%税率的有( )。
A.自来水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
D.蔬菜果品公司批发蔬菜
[答疑编号200201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全面掌握6种: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10%)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计算抵税:
进项税额确定中的难点,必须准确掌握计算抵扣的范围和条件: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进项税额=买价×13%
2.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3.收购废旧物资的计算扣税: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下列共三类七项,不论是否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分类
内容
购进固定资产
这是生产性增值税性质决定的;
购进货物改变生产
经营用途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扣税凭证不合格
(四)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
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第二:
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即: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第三:
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新增内容: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收入额与相关应税收入额的合计
【工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5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由本厂运输部门运输,收到运费3400元,其中建设基金1200元,装卸费3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00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不含税)。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
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发票),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发票),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发票)。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
计算该药厂8月、9月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20105: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117000÷1.17×17%+20000÷1.17×17%+3400÷1.17×17%=120000×17%=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900+100)×7%]×50000÷[(117000+20000)÷1.17+50000]=20368.77(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900+100)×7%-20368.77=47701.23(元)
应纳增值税=20400-47701.23=-27301.23(元)
8月未抵扣完的增值税额为27301.23(元),留抵9月份继续抵扣。
(2)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增值税=51000-668.1-27301.23=23030.67(元)
【考题分析】
计算题——2002年考题计算题第1题,4分
甲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甲企业)与乙商贸公司(本题下称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和税款未付。
(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
乙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甲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
(3)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
制作过程中委托丙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丙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5)乙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乙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20106: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甲企业:
①销售电脑销项税额=600×0.45×17%=45.9(万元)
②制作显示屏销项税额=(9.36+2.34)÷(1+17%)×17%=1.7(万元)
③当期应扣除进项税额=30.6+0.34=30.94(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45.9+1.7-30.94=16.66(万元)
(2)乙公司:
①销售材料销项税额=180×17%=30.6(万元)
②销售农产品销项税额=35.03÷(1+13%)×13%=4.03(万元)
③销售电脑销项税额=298.35÷(1+17%)×17%=43.35(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30.6+4.03+43.35=77.98(万元)
④购电脑进项税额45.9万元。
[600×0.45×17%]
⑤购农产品进项税额=(30×13%+3×7%)×60%≈2.47(万元)
应扣除进项税额合计=45.9+2.47=48.37(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77.98-48.37=29.61(万元)
【例题分析】
某家用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6000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20000元。
(2)销售电视机8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400元;每售出一台可取得厂家给与的返利收入200元。
(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按含税销售总额的5%提取代销手续费15000元。
(4)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75500元。
(5)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两项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还有40台DVD播放机未向厂家付款。
(6)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
(7)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每台3000元),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不含税价格每台2500元),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8)另知该商场9月份有未抵扣进项税额6000元。
[答疑编号20020107:
针对该题提问]
要求:
(1)计算该商场10月份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10月份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10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4)该商场10月份是否缴纳营业税?
为什么?
【答案】
(1)当期进项税额=(800×50+600×100)×17%+11900-80×200÷(1+17%)×17%-2500×17%×10=22325.21(元)
(2)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0000÷(1+17%)×17%+2400÷(1+17%)×80×17%+(15000÷5%)÷(1+17%)×17%+175500÷(1+17%)×17%-3000÷(1+17%)×17%×10=118782.05(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18782.05-22325.21-6000=90456.84(元)
(4)代销货物的手续费,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纳营业税=15000×5%=750(元)。
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例题】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2月购进货物(商品)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58080元。
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5230元
B.6080元
C.8098元
D.8948元
[答疑编号200202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自20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水厂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
第六节 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第七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
(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
(2)以经营营业税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交税还是合并交税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
【例题】
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答疑编号20020202: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第八节 进口货物增值税(海关代征)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题】
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本公司自用20台,为全国运动会捐赠2台。
另支付销货运输费1.3万元(有运输发票)。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
[答疑编号20020203: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1+15%)×500×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1.8÷(1+17%)]×17%=105.14(万元)
(3)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按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为:
[97.75+9×7%]÷500×20=3.94(万元)
当月进项税额=97.75+9×7%-3.94+1.3×7%=94.53(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05.14-94.53=10.61(万元)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
(一)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
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
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
某电器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04年10月末计算出的期末留抵税款为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15万元,则当期免抵税额为( )
A.0
B.6万元
C.9万元
D.15万元
[答疑编号20020204: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
(二)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
第一步——剔税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二步——剔税: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
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算尺度:
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2003年考题——综合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
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20205: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0.4+5.8+1.26=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20206: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300+50)×(1+20%)=42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0-3.6)-35.9=[120+40]×17%+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⑧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三)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出口与视同内销征税货物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第十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新增内容: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第十一节 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
第十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新增内容:
期货交易专用发票的开具
综合性例题分析
【工业】
1.某服装厂为一般纳税人,2005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布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万元。
之后将其委托A服装厂加工劳保服装,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1.36万元,当月收回;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0.5万元。
(3)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
(4)购进其他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万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万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5)受托为甲企业管理人员加工一批工作服,本企业提供原料成本为15万元,加工费为2万元。
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24万元。
(6)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加工服装85%销售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8万元,15%部分作为福利由生产车间的工人领用。
(7)销售三批货物给小规模商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共计60万元
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1)计算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2)计算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20207: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计算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24×17%+(18×17%+18÷85%×15%×17%)+60÷1.17×17%=4.08+(3.06+0.54)+8.72=16.4(万元)
注: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发放职工,按视同销售处理,计算销项税额;
增值税的加工劳务,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本题中原材料由受托方提供,故不属于加工,而属于自制,由受托方按自制货物销售处理,按同类货物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2)计算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5×17%+1.36+10×7%+2.55×(1-20%)+(3.4+1×7%)×(1-10%)
=3.123+2.04+0.7+4.25+1.36=1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