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镇铜北村部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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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城镇铜北村部改造工程
铜城镇铜北村部改造工程
【小额工程】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gc201807-001
招标人:
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
发布日期:
2018年7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登记编号
czgc201807-001
工程名称
铜城镇铜北村部改造工程【小额工程】
工程地点
天长市铜城镇铜北村
建设单位
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条件
及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库)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
工程规模
投资估算约45万元。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5日
信息内容
项目概况:
屋面拆除重做防水、盖琉璃瓦,门窗更换,重做地坪,新建下水道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年7月5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请于2018年7月9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招标人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招标人:
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沈学官;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1栋五楼
联系人:
查士平;电话:
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布网、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铜城镇铜北村部改造工程【小额工程】
建设地点:
天长市铜城镇铜北村
2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40个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库)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请于2018年7月9日17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
248a&CategoryNum=008)。
8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疑问的解答,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9
发包价
本工程控制价为:
元(其中暂估价0元,暂列金0元,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元,设计费元),下浮率为10%(暂估价、暂列金、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不下浮)。
发包价=×+(+)××
=元
10
投标保证金
无
11
履约担保
数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
另行通知银行帐号:
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退还时间:
在合同中约定
1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7月12日9:
30(北京时间)
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开标三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二楼)
1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4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5
招标文件、图纸、控制价等
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6
有关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新系统)查询。
网址:
。
联系电话: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
002)、技术咨询: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
400-880-49594)、CA锁办理问题处理: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网上报名及网上提问(质疑)操作手册”。
网址:
;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5、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曝光;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副本及电子版送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17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元,设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
专家评委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不提供发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8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
19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三名
20
所有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一个工作日内,均须向代理机构提供拟派出的建造师相关信息,代理机构根据此信息发出中标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信息不真实或建造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取消该候选人中标资格,给予相应处罚,并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一、总那么
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地址: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建设单位: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操纵价中的内容。
现场条件:
①施工厂地:
已具有;②施工用水、电:
已通;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具体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平安)。
4.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需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投标人资质品级要求
6.1、投标人资质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公布招标。
10.计价方式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11.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方法)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式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那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编制本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除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在规定的时刻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操作手册请查看:
),超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告。
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具有一样约束力效劳。
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说明。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投标预备会
15.2.1本工程再也不召开预备会。
16.招标文件的发出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治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工程量清单应当加盖招标人公章后,方可发出。
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
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样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定额依法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址,必需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工程定额、施工厂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点等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2.1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形、合理的施工方式和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操纵价的编制
19.2.1工程操纵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形、合理的施工方式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操纵价采纳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式。
标准及定额: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
(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6)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7)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8)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9)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10)2018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1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2)省、市截止2018年6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材料价钱:
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5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
本工程混凝土(如有)利用商品混凝土。
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为(详见工程量清单)。
20.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操纵价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随同招标文件一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示给各投标人。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操纵价有异议的,可在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人应依照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对工程量清单和操纵价进行复核,并在2天内将复核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再也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不然一切后果自大。
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操纵价,视为合理有效。
21发包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因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组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操纵价同比例下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份组成(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现场提交外,其余资料在投标时均不需要提供。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递交以下资料)。
22.1.1资格文件部份(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单位及建造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法档案结果告知函》;(2个月内有效)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证明。
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许诺书”;
(10)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假设干规定(法释[2021]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1)项目治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
22.1.2商务标部份
(1)投标函。
(2)诚信投标许诺书。
(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许诺书。
2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维持有效。
24.在特殊情形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依照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回答。
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诺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签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章外,其余材料投标时不作要求)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投标时不作要求)
27.投标截止时刻及地址
投标提交的截止时刻及地址:
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迟到的处置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抵达开标现场,不得迟到,不然将视为主动舍弃抽取资格。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无
五、开标和定标
29.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开标时刻)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公布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5.2.1宣布开标纪律;
5.2.2发布在投标截止时刻前,现场签到的投标人名称;
5.4.3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形,依照签到的前后顺序进行验证并记录;
5.2.4对投标人的网上报名情形进行核实。
以下几种情形将被认定没有投标资格:
①非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内企业;②入库专业与本项目不符;③网上未报名;④未按条规定参加开标会;
5.2.5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摸取代表自身的球号;
5.2.6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三个球(由招标人在现场第一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球号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5.2.7宣布中标候选人排序情形;
5.2.8开标终止。
30.招标代理公司对开标进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1.定标
中标候选人的确信
依照条确信
中标人的确信
公示期满后,假设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治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信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舍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本能履约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确信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如三名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不能确信为中标人情形的,招标人将从头组织招标。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信后,招标人将于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招标采购治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形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治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中标价
发包价即为中标价。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操纵价同比例下浮。
六、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规定所确信的中标人。
33.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聚散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3日内中标人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无合法理由视为弃标,将按相关规定惩罚;合同签定后5日内施工企业必需进场施工,并将合同送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备案。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聚散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补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那么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补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评标方法
为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提高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随机抽取)。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一部份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志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两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一起达到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打算动工日期:
年月日。
打算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依照前述打算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钱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平安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钱形式:
。
五、项目领导
承包人项目领导:
。
六、合同文件组成
本协议书与以下文件一路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若是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若是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进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份。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许诺
1.发包人许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许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点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定合同的,两边明白得并许诺再也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定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份通用合同条款中给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定时刻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定。
十、签定地址
本合同在签定。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一样法律效劳,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份通用合同条款
利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份通用条款。
第三部份专用合同条款
利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