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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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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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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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应检查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落实情况;抽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当地质量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存在的不符合项统一采取下列措施:
1、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应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范围,采取整体停工或局部停工措施责令改正:
1.1工程质量管理存在下列问题的:
1.1.1违反施工许可规定(如擅自加层、加面积,或变更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导致质量责任不清等)。
1.1.2用于施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
1.1.3工程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质量问题多;或工程管理人员虽到位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质量问题多。
1.1.4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在工程露出地面后仍未开展质量样板引路工作。
1.1.5采用爬升式外脚手架,无相应措施保证外墙砌体外侧随砌随勾缝、外墙施工质量随时检查、外墙淋水试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修复。
1.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部位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1.2.1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1.2.2有进场复验要求的材料未经复验合格就使用。
1.2.3应检查、验收工程的质量工序、检验批(含隐蔽工程,如基槽、管槽、钢筋焊接外观等)未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就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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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应检测(或测量)的质量工序、检验批未经检测(或测量)验收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如地基基础工程等)。
1.2.5应检测(或测量)的工程实体未经检测(或测量)验收合格(如混凝土结构强度自查、抽测、检测和质量验收,后植的拉结筋、后植的二次浇筑混凝土构建连接纵筋的检测验收等)就隐蔽。
1.2.6检测(或测量)结果不符合要求,问题未处理至闭合就隐蔽。
1.3实体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1.3.1混凝土结构强度抽测结果低于设计要求两个等级及以上。
1.3.2未采用增高型灯头盒、过线盒,可判定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1.3.3抽测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平均值超过设计要求加8mm;或平均值虽未超过设计要求加8mm,但超过设计要求加12mm与设计要求减7.5mm两类测点数合计占总测点数的比例超过测点总数的5%。
1.3.4同一混凝土浇筑批的墙柱放线后,实测最外层钢筋保护层厚度超过设计要求加12mm与设计要求减7.5mm两类测点数合计达到5点及以上。
1.3.5采用钉钉子方法在刚浇筑的混凝土墙柱上固定模板。
1.3.6砌筑过程大面积采用钉钉子方法在砌体上固定模板。
1.3.7砌筑过程未随砌随勾缝;或勾缝质量不能保证砌体砂浆饱满度符合要求;或灰缝钻孔砂浆饱满点数未达到85%及以上。
1.3.8顶砖未砌筑挤紧就大面积在砌体上开凿线槽线盒;或砌体上的线槽线盒未放线切锯就大面积开凿。
1.3.9两侧或一侧有剪力墙的楼梯间,当步级、休息平台与剪力墙一起浇筑混凝土时,其模板安装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五要求(应指定位置检测混凝土强度)。
1.3.10未按要求对铝材做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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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电气装置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等电位重复接地;或擅自变更设计要求三相五线制系统接线方式;或电线截面未达到设计要求。
1.3.12承压管道未经压力试验合格就隐蔽。
1.3.13污水管道未经闭水试验合格就隐蔽。
1.3.14水池构筑物未经渗水试验合格就隐蔽。
1.3.15埋地燃气管道下沟前未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或回填前未进行100%电火花检漏;或在回填过程未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跟踪检查和记录。
1.3.16燃气管道敷设深度或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未按规定程序采取可靠措施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17污水检查井外侧未按设计要求抹灰就填土隐蔽。
1.3.18水泥混凝土路面边角或井周围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钢筋;或设置的加强钢筋不符合要求。
1.3.19电缆沟防雷带设置或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1.4存在与1.1.1~1.3.19相当程度的其他质量问题。
2、抽查内容为1~2个分部工程的,存在下列1~4条(款、项)质量问题的应责令改正,5条(款、项)及以上的应责令停工改正;抽查内容为3个及3个以上分部工程的,应责令停工改正的不符项计数,从3个分部工程开始每增加一个分部工程加2条(款、项);普片存在问题或某个问题很突出的应按1.1.3处理:
2.1模板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1.1设计确定的后浇带位置、宽度、两侧的梁板截面及配筋不能承担自重、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四要求,未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在后浇带两侧的梁板混凝土后就拆除后浇带所在开间的模板(回顶后浇带位置的支撑不算,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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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下正确做法是等待后浇带上的混凝土浇筑后、其龄期达到拆模条件再拆除该开间的模板)。
2.1.2定位不准确或安装不牢固,造成墙、柱偏位大于20mm,连续检查二层每层有2处及以上。
2.1.3模板安装后未做检查,浇筑混凝土时漏浆并出现严重缺陷,连续检查二层每层有2处及以上。
2.1.4模板未留垃圾清扫口,混凝土接缝处存在明显夹渣,连续检查二层每层有2处及以上。
2.1.5拆模无技术要求或未达到拆模技术要求就拆模。
2.2钢筋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2.1已使用的钢筋质量标识和检验标识不清。
2.2.2套筒连接的钢筋端部开牙后不平整;或开牙后施工与监理单位未按照JGJ107-20107.0.5规定划分验收批,再按照JGJ107-20106.1.2和6.1.3规定的内容和数量,对接头的加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2.3钢筋连接头安装后,施工与监理单位未按JGJ107-2010
7.0.6规定的方法和数量,JGJ107-20106.2.1、6.2.2规定要求校核拧紧扭矩。
2.2.4梁柱纵筋连接(包括搭接、焊接和机械连接)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搭接、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
2.2.5梁面有两排纵筋的,箍筋未按照《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要求制做,梁二排钢筋位置不符合要求。
2.2.6梁柱节点箍筋未按照《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要求制作成箍筋笼,箍筋间距或数量不符合要求。
2.2.7框架梁柱与节点抗震箍筋端部无135°弯弧,或弯弧后平直段长度不足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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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板面钢筋、或板底钢筋、或混凝土墙两侧钢筋的各自双向钢筋交点处未每点绑扎。
2.2.9未按通病防治系列措施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存在梁面纵筋过密,或梁底纵筋在支座处过密,影响混凝土正常浇筑质量。
2.2.10未按通病防治系列措施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一柱或一支承点支承多梁(如样板引路图4.2.7a所示),存在钢筋过密、纵筋重叠过多,影响结构性能和混凝土正常浇筑质量。
2.2.11未按通病防治系列措施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中的竖向钢筋直径小于10mm;或板面筋钢筋直径小于10mm。
2.2.12未按通病防治系列措施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悬臂梁下设置抗裂柱的,悬臂梁底纵筋的总面积小于面纵筋最大总面积的。
2.2.13未按通病防治系列措施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建筑外转角或宽度突变出的板块未按通病防治措施要求采取加强措施。
2.2.14未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预埋PVC电线导线管顶部未布置板面负筋处未按珠建技[2008]62号文“三”要求补天窗。
2.3混凝土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3.1标准试块或同条件养护试块制做养护不规范。
2.3.2已浇筑的混凝土养护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六要求。
2.3.3混凝土施工界面处理不符合要求。
2.3.4混凝土墙留槽或混凝土板压槽敷设线管,溜槽或压槽做法未经设计单位与工程结构主要设计人员书面同意,或溜槽压槽深度大于设计要求。
2.3.5混凝土结构超载使用。
2.3.6外露的混凝土结构保护不符合要求,出现三处级以上开裂。
2.4采用免烧砖的砌体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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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混凝土质量缺陷未经修复,或修复后未经检查验收就进行砌体工程施工。
2.4.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墙材进场后堆放,无架空、防水、防晒、防雨淋措施。
2.4.3构造柱未按2012专项措施图号改进抗裂工法施工,且存在纵筋锚固、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混凝土与梁板底连接质量差等质量问题。
2.4.4已使用的砌块龄期不符合要求。
2.4.5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未设置耐水墙垫。
2.4.6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体,门窗洞口两侧的门窗固定点未采取加强措施。
2.4.7砌体组砌方法不符合要求(包括砌体在L型、T型和十型转角处搭砌不规范,砌体与混凝土墙柱连接处无砂浆,砌体的砂浆厚度不符合要求,预制混凝土过梁支承面无砂浆,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体竖缝错缝长度不符合要求又未按2012专项措施图号加强,临时间断处做法不符合要求等)。
2.4.8应设置而未设置钢筋砂浆带(或钢筋混凝土带);或设置的钢筋砂浆带(或钢筋混凝土带)不符合要求。
2.4.9洞顶加强措施设置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图号要求;或洞底加强措施设置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图号要求。
2.4.10砌体与梁底或板底交接处的砂浆未均匀挤紧。
2.5门窗与抹灰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5.1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和调整,出现门窗结构不合理。
2.5.2应做封口处理的门窗框端部未做封口处理。
2.5.3门窗安装固定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安装方法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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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外门窗框塞缝所用砂浆不符合要求;或未进行二次塞缝;或二次塞缝不密实。
2.5.5外门窗框与其他材料连接处的外表面未用耐候硅酮密封胶做密封处理。
2.5.6混凝土质量缺陷未经修复,或修复后未经检查验收就进行抹灰工程施工。
2.5.7外墙面找平层厚度大于35mm,未按2012专项措施图号要求设置锚固筋和加强网。
2.5.8外墙面未按要求设置水平和垂直分格缝。
2.5.9凸出外墙面的空调机固定板、窗眉板以及其它水平构件,在与外墙面连接处的上面未做成半径为50mm圆弧(2012专项措施七.㈥)。
2.6屋面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6.1屋面起坡坡度不符合要求。
2.6.2屋面女儿墙、压顶及凸出屋面的结构防水收口做法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图号要求且无更可靠措施。
2.6.3屋面防水收口、保温隔热、分格缝做法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要求且无更可靠措施。
2.6.4屋面溢水孔与排水口设置做法不符合2012专项措施要求且无更可靠措施。
2.7设备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7.1屋面、地下室、地下构筑物外墙和水池侧壁等有管道穿经处未设置配套的防水套管。
2.7.2同一回路金属线管盒与塑料管盒混用且未采取可靠技术措施。
2.7.3线管与开关(配电)箱连接不符合要求。
2.7.4电气线路敷设中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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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埋;
(2)吊顶内裸敷;
(3)套管接口不牢固或脱落;
(4)不允许使用软套管处使用软套管。
2.8市政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
2.8.1缩缝或胀缝设置不符合要求。
2.8.2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未采用机械集中搅拌。
2.8.3水泥石屑碎石稳定基层拌合物未经搅拌站集中搅拌。
2.8.4道路(含人行道)路基基层外观平整度合格率低于80%。
2.8.5检查井净内直径不符合要求;或井内爬梯设置不符合要求。
2.8.6检查井周边填料未采用打夯机分层夯实。
2.8.7电缆沟中间井内净高度不足1.8m。
2.8.8浆砌石墙工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
(1)已使用的块石表面风化影响砂浆粘结强度;
(2)砌体上下通缝;
(3)砌体内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
(4)砌体变形缝设置不符合要求;
(5)墙后反滤层设置不符合要求。
2.8.9已做镀锌处理的钢件焊接后焊缝未作等效防腐处理。
2.8.10存在与2.1.1~2.8.10相当程度的其他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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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监理存在下列质量行为之一的可单独对监理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1)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
(2)项目总监未有正当理由不到位;
(3)人员配备不符合工程管理实际需要;
(4)应旁站监理的工程部位未做旁站监理;
(5)监理资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
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