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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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恩施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申报单位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类别
所有制形式
已许可的技术项目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其他□
拟申请校验的技术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申报单位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申报资料:
(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登记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情况报告;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6、相关执业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医师执业类别及专业、所在科室及岗位等)及执业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所在地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依法执业评估报告;
□8、其他材料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校验申请登记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
□□□□□□□□□□□□□□□□□□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保健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时专用。
2、第1页医疗保健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第1页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第1页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第1页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第1页法定代表人医疗保健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7、第2页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的人数。
8、第2页人员情况除检验、护理、医技科室外,只填写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疗保健技术人员。
9、第3页设备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医疗保健机构简况
机构名称
机构评审批准等级:
级等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1)全民
(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
(5)其他()
隶属
关系
(1)中央属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4)省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
(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
(1)社会
(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
定
代
表人
姓名
性别□男□女
主
要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专业
出生年月专业
职务职称
职务职称
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
服务方式□社区母婴保健□门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
床位数
备注
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行政后勤人员数
妇女
保健
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儿童保健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婚检专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女男
女男
女男
女男
女男
妇
产
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助产士
儿
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遗传科室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泌尿专科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
检
验
科
主任检验师
副主任检验师
主治检验师
检验师
检验员
医技科室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师
技术员
护理专业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师
护士
护理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仪器设备名单
数量
仪器设备名单
数量
注:
栏目不够请另附页。
审查意见
校验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验记录
校验日期年月日
校验结果(划√):
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①不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②未参加评审
补充:
校验机关(章):
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