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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事故.docx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事故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

事发后新闻媒体报道:

莲花河畔景苑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13层住宅楼发生楼体倒覆(倾覆)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身亡。

事发时楼里有6名工人,其他5人躲闪及时没有受伤。

由于此楼尚未竣工,所以未造成居民伤亡。

该小区在闵行区淀浦河南岸,小区承建方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倒塌的楼房已进入最后工期。

可能于今年9月交房,所以现在小区尚无住户。

均价大概在每平方米1万8千元,目前,小区内其他几栋楼已暂停施工。

除倒塌大楼外,附近其他在建的10栋楼均未发生倾斜、沉降等问题(实际上有1幢楼有开裂现象,基坑回填后控制住了)。

经权威部门检测,事故楼周边地下煤气管道、电缆、水管等,没有任何渗漏、断裂、移位等问题,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极小。

与事故发生地仅一路之隔的罗阳七村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在洗漱,忽然感觉地面在震动,远处还有打雷般巨响,“我还以为是地震,赶忙跑到楼下,后来才知道是马路对面一幢大楼倒了!

工地一名工人告诉记者,这几天工地在开挖车库,加上下雨,土质松动,楼房可能因此倒塌。

而就在楼房倒塌前一天中午,该楼盘附近的淀浦河河道南侧防汛墙严重损坏。

经测量,约83米的防汛墙严重损毁,河床被抬起至约5米宽。

水务部门认为,其原因与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工地堆积泥土过多有关。

不少居民认为,这也是楼房倒塌的潜在原因之一(该处离倾覆楼盘有一定距离,原因是堆土,但影响不大),“附近的楼盘,就这个离河道最近,又堆了这么多土,应该有影响的。

”目前,莲花河畔景苑内其他在建楼房已暂停施工。

讲述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

  昨天5时30分许,一名工人正在距倒塌大楼20-30米处工作,他目睹了大楼倒塌的过程:

“一开始看到大楼向南倾倒,不到半分钟,就整个儿倒了下去,工人们拼命往外逃。

  在事发现场,一名中年妇女惊魂未定地说,她亲眼看到那幢楼房倒塌,吓得“到现在还没缓过神儿”。

  “我就住在旁边的小区,跟倒塌大楼只隔一道墙。

”中年妇女说,“我每天早起出来锻炼身体,早晨大概5点多,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我扭头看过来,只见13层的高楼一下子就倒了,速度特别快,眼前的楼一下子就没了。

我被吓坏了,脚一直发抖,路都不会走了。

  她说,她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住的楼房会受到影响,因为和倒塌的楼房离得太近了,所以心里有些害怕。

  工人逃错方向被埋遇难

  在建筑工人居住的简易工棚内,工人朱师傅说,当时他正在距大楼20多米外的地方捆扎钢筋。

“我抬头一看,这栋楼正向南面慢慢倾倒,我看情况不妙,拼命往边上逃。

”朱师傅逃过一劫。

  然而,安徽籍安装工人小肖就没那么幸运了。

工人小许说,工人们一般都是6时左右进工地,事发时为5时30分,当时小肖和其他3名工人一起进楼拿安装钢窗的设备,不料楼房突然倒塌,“楼房发生倾斜时,工人们四处逃散,当时其他几名工人都是往北面逃的,而小肖却往南逃,等发现方向反了时,已经来不及了,人被埋进了泥土堆里……”

现场 整栋大楼横躺于地

  发生倒覆的住宅楼朝南侧连根整体倒下,横“躺”于地,楼体并未完全粉碎(说明上部建筑质量尚可),楼顶和地基清晰可见,但楼房底部原本深入地下的数十根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裸露在外。

所幸周边数栋在建楼未受损。

该小区临河原本有六七栋在建楼房,远远望去,沿河这排楼房中间出现了一处空当。

  警方在现场拉起警戒线,救护车已到达现场,消防人员从倒塌楼房中抬出一名工人,已宣告不治,死亡原因为重压致死。

警方透露,死亡工人为28岁的安徽籍农民工,事发时正在楼里取工具。

  倒塌楼房有3个单元。

工地人员透露,工人们近日正在倒塌住宅楼附近进行地下车库施工,而该小区有多个居民楼同时在建地下车库。

不少业主都是早上赶来的。

他们绝大多数26日晚在新闻中看到附近淀浦河的防汛墙出现断裂,当天夜里又下了大暴雨,担心自己买的新楼盘渗水,急着过来一探究竟,不料却看到一栋倒塌的大楼。

 

 

 

民间原因猜测分析

一、地基不够扎实导致?

  网友handson021怀疑该房的基础施工有问题。

有建筑业内人士看了现场图片后分析称,最有可能是地基出现问题,因为“莲花河畔景苑”所在的区域属于流沙比较严重区域(③层灰色淤泥质粉质粘土夹砂质粉土,不是流沙严重区域),如果没有牢固地基,很容易引起房屋倾斜。

该人士称,可能是对土芯取样出现问题(经验证勘察基本没有问题),导致设计存在偏差;或是打桩不深(深度是够的,持力层为⑦2层灰黄色粉砂)、水泥标号等存在问题,因为地桩的水泥有高标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要求会发生断裂。

同济大学一位教授也说,在建楼房整体倒塌比较罕见。

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

从媒体刊发的照片看,不知是拍摄角度原因还是其他原因,桩基中的钢筋没有明显显露。

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拆除。

  记者也在现场看到,裸露的地基桩体上,部分混凝土横切面似乎出现少量蜂窝状空缝,裸露的钢筋并不多。

 二、倒塌大楼钢筋如拇指般粗,网友疑为祸因

  据东方网报道,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作为地基柱体最为关键的力量支撑,暴露在外的地桩钢筋有拇指般粗。

在倒塌大楼的底部,地基桩体散落一地。

这些桩体基本为圆柱形的,有些是实心的,有些则为空心(φ400mm的PHC管桩)。

  看到照片后,网友“hpx”发帖称,在组图“倒塌大楼底部的钢筋”中发现,断裂的管桩没有一根钢筋可见,他怀疑是否大楼的地基如同豆腐般脆弱,倒塌原因是否因为软绵的地桩。

 三、港工程师:

沪土质松软

  有熟悉上海桩柱工程的本港工程师指出,上海土质松软,楼宇桩柱不会落入坚固的石层(摩擦桩,不是端承桩),所以防止泥土流失的防汛墙很重要,一旦出问题,便会影响大厦的结构安全。

  由于事发地盘还有6座即将落成的大厦,有业主表示不敢收楼,想尽快退订。

四、建地下车库导致?

  据了解,楼房倒下的南侧地面下方,原本是一个在建地下车库,土建已基本完成,防汛墙边的大量渣土就是从这里挖出的(重要原因)。

有人分析猜测认为,很有可能是地下车库挖得过头了,一旁的楼房地基松垮后,房子就倒了。

  五、防汛墙损毁导致?

  就在前天,距离倒塌楼房百米远的该小区范围内一堵长70多米的淀浦河防汛墙发生损毁。

据现场勘查,损毁原因很可能与渣土重量过大,造成地面沉降后挤压防汛墙体有关。

  记者在现场看到,临河的这排小高层与淀浦河防汛墙之间仍然堆积着大量渣土。

不过,倒塌事故发生地和防汛墙损毁地中间有百余米的距离。

  对于防汛墙导致楼房倒塌的说法,网友handson021在搜房网发帖称,自己是学结构设计的,防汛墙的问题是借口,房屋设计时要考虑沉降的,包括不均匀沉降,如果与防汛墙有关,那么倒塌的方向应该是向着防汛墙方向(滑动破坏),但是实际却是相反的。

六、相对比较专业的网友分析倒塌的原因:

       河道边上堆积了大量的重物,已经导致河道防汛墙偏移了,说明地面以下五六米深度以内的土层有了滑移。

    该工程使用的桩是预应力管桩,直径可能是30公分或者40公分的,这种管桩里面的钢筋是非常细的,因为主要是抗压用的。

    地面以下五六米深度以内的土层产生滑移,滑移的土层对管桩产生水平推力,预应力管桩抗水平力很差,很容易折断。

      估计,在房屋倒塌方向那边的管桩首先被滑移的土层剪断,房屋在倒塌方向下面没有桩支撑(破坏的支点),立刻向倒塌方向倾斜,在另外一个方向的桩立刻变成抗拔受力状态,设计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些桩抗拔,而且也不可能设计这么大的抗拔力,这些桩马上被拔断,于是房屋立刻倒塌!

  

  

 

七、抽水

1、从照片分析倒塌的原因是地下车库的施工,地下车库开挖施工前的水位基本处于平稳状况(原水位),地下车库开挖施工排水,引起水位变化(施工水位),地下车库的施工,如果距离楼层太近的话,那么一般会做挡土处理(用的是土钉墙),但是挡水一般不会做(因为有防汛堤和楼层地基)。

如果防汛堤遭到破坏,那么,地下水就是从河水流入排水井。

水会携带泥沙细小颗粒的,导致桩间土流失。

且越靠近排水井,流失的土越多。

土一旦流失的话,造成的后果就是靠近地下车库方的桩周围土变少,侧摩阻下降,那么桩的承载力就会下降,导致靠近地下车库部位的沉降远大于远离地下车库的沉降(按分析,楼应该不是向河的方向倒)。

如果最近几天上海大面积大量降雨的话,河水水位进一步升高,那么水的单位流量会增大(希望分析报告里面能看到关于抽水量的数据),会加剧土的流失。

水越抽,土越少,承载力越低,终于,灾难发生了。

2、从自身经验来说,桩间距在2m左右的600的PHC或者PC,不会带起那么多且那么均匀的土。

可能是楼一边存在挖土挖的太深的情况,一般地下车库的话,开挖在4.0-5.0米之间(现场地平和建筑的正负0不知道,按经验),按4.0米计算的话,加上抽水下翻0.5米,就是4.5米。

从现场的图片来看,上部回填的土不是那么的好,粒径比较大,那么他的渗透性会很好。

倒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下车库开挖,而是因为地下车库抽水,导致土中粒径小的土体被水携带流失,土的侧摩阻大幅下降。

从图上面看,桩身本身的质量应该不会有那么大的问题,用的钢筋问题,从新民晚上面的链接可以看到,的确是有钢棒在里面。

至于桩长的问题,没有相关资料,我只能猜测。

因为楼层不是在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是在装修时间出的问题,这个期间做的沉降观测(如果做了的情况)会发现因桩长原因产生的长久性的桩基沉降的。

3、(PHC属于钢筋砼预制桩全称为超高强混凝土离心管桩,按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实用手册,主要用于地下水位较高或者水下工程)。

4、地基用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里面用的是直径6mm的钢筋。

而且,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制作工艺是先张法,就是先张拉钢筋,然后才制作成形,这样子制作出来的预应力管桩里面的钢筋都是受拉的,同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用的水泥标高太高(C80以上),混凝土的强度会非常高,不会产生很多的缝隙。

受拉的钢筋+不产生缝隙的水泥=钢筋直接包在混凝土里面不外露。

当然,理论是这样子,实际肯定会有外露的。

看我上的那个新民晚报的链接,那里面有一张图片可以看出钢筋出露了。

类似案例

宝山南极光钢铁公司旁边堆10m高钢渣致使辅助用房抬高近1-2.2m,围墙开裂。

泰国盘古银行贷款,不愿拆。

最后采用地基处理的方法。

 

官方意见(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倾倒事故原因调查通报

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本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

市委、市政府要求:

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原因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

目前,工程排险任务和事故原因调查已经基本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市建设交通委立即启动事故抢险处置机制,迅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紧急组建了现场抢险指挥部,同时组成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先生担任组长、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

二是针对倾倒楼房附近存在南面开挖基坑、北面堆土过高、部分防汛墙坍塌等重大隐患,为保持土压平衡,根据专家组建议,加快卸载北面堆积最高约10米的土方,抓紧回填楼房南面深约4.6米的基坑,同时对多余土方进行外运。

经过抢险施工人员三天三夜的连续奋战,累计卸载、外运和回填土方约6万方。

至6月30日,南面基坑全部填平,北面堆土下降至0.5米左右,临时防汛设施基本修筑完成,有效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是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分别对在建的其余10幢楼房、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防汛设施和道路管线进行不间断监测,并对燃气、电力等管线进行了逐户安检。

专家组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邻近居民小区、附近道路管线等未受影响;在建的其余楼房安全状况稳定,不会发生类似倾倒事故。

临时撤离居民于6月29日晚全部回家,工程抢排险任务于7月1日结束。

6月27日下午,将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了汇报。

6月29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门派员赴现场了解情况,对事故调查和后续工作提出要求。

二、事故原因调查情况

专家组于6月28日提出了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为真实、全面、客观地查清事故情况,专家组分勘察设计、水文地质、施工工况、检测等四个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工程技术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复核。

7月2日,在听取了检测、分析、复核结果汇报后,专家组提出了事故原因调查和技术分析的结论意见。

主要有:

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2、倾倒事故发生后,对其它房屋周边的堆土及时采取了卸土、填坑等措施,目前地基和房屋变形稳定,房屋倾倒的隐患已经排除。

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建议进一步分析房屋倾倒机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对周边房屋进一步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在积极配合由市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责任调查组开展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继续组织专家组对房屋安全检测提出意见,并根据专家的意见,组织相关专业单位对其余在建的10幢楼房进行检测,结果出来后,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

根据专家的评估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如需对房屋进行加固,我们将责成相关单位抓紧实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

我们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责成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安全普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现场施工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后续:

1.上海楼房倒覆事故6名责任人被刑拘

在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求。

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

调查组在闵行区20多天,调查询问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

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一、关于事故性质及原因

这起事故在本市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

一是土方堆放不当。

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

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

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

三是监理不到位。

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

四是管理不到位。

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

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

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六是围护桩(基坑的)施工不规范。

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罚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

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

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

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有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

经调查:

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

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

其中镇属事业编制有8人,其余10人分别为:

1人为镇征地服务所所长(企业编制),6人在迅豪置业公司,1人在众欣建筑公司(民营),1人退休,1人为个体经营户。

处理情况:

一是8名镇属事业编制的股东与单位脱钩,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

二是6名在迅豪置业公司工作的员工采取退股或者与迅豪置业公司脱钩两者选一的办法。

三是对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

(二)关于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等问题

经调查,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

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处理情况:

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同时,由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

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四、关于事故善后有关问题

事故发生后,闵行区委、区政府依法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后续处理工作。

目前,死者的赔偿工作已经结束,对倾倒的7号楼及其他10幢楼房业主的善后工作和初步赔偿方案也已公布。

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7号楼的清理工作。

闵行区将本着对购房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好善后相关事宜。

一是做好房屋评估和市价的确认工作。

二是敦促开发商落实特定担保方和收购第三方,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督促开发商在承诺尽快公布未倾倒楼房框架性处理方案的实施细则。

四是按规范程序对倾倒楼房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7号楼用地范围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提升功能、改善环境、降低容积率,提升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

五、关于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的查处

对6.27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和相关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有关部门和闵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

查实处理后,将依法、及时公布。

法院判决:

2010年2月11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其他6名被告人已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耀杰有期徒刑5年,众欣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众欣公司项目经理陆卫英有期徒刑3年,“莲花河畔景苑”土方开挖项目原承包人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上海市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工程原总监理乔磊有期徒刑3年。

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被告人阙敬德贪污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被告人张志琴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两名被告的一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万科接盘,王石称了解当地地质环境。

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托管未倒覆楼房的后续建设。

针对近来颇受关注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以及万科接手等热点问题,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王石表示,万科一直非常关注这起恶性事故,也到了现场进行勘察,和有关方面进行合作。

在建楼房倒塌对于整个房地产都有很大的影响。

万科的接手事出有因:

1991年万科就进入了上海房地产市场,而早期进入的地区就包括此次事故发生的所在地——闵行区。

因此,万科对于当地的地理条件比较熟悉,有发言权。

莲花河畔景苑所在地的地基属于典型的“豆腐地基”。

在该地块建房子,沉降问题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不均匀沉降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王石表示,这次的事故是建筑设计和施工时的明显错误,万科也应该吸取教训。

3.拆房受业主阻挠

在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们列出两条解决方案:

一、解除合同,尽快退房并赔偿相关损失(退一赔一);二、在不改变小区原来规划的前提下,推倒重建,并赔偿合同违约等损失。

对于退房和赔偿的要求,业主们希望政府能够保证给予赔偿,如果开发商由于某种原因无力支付赔偿款,政府能够出钱。

同时,他们还表示,赔偿要尽快,银行贷款要还利息,时间久了难以为继。

对此,相关政府部门代表表示,政府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只是协调作用,不能直接付赔款给业主,也没有权力强令银行,只能与银行沟通解决。

他承诺,将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依法、合理地解决理赔事宜,并表示,将首先给倒塌的7号楼业主进行赔偿,在下周六之前联合开发商给出具体赔偿方案。

对于“推倒重建”的要求,许多有刚性购房需求业主很支持这一新建议。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

“我看了一年多才选中在这里买房子,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

我要的是房子,一套能住的房子!

”对此,相关政府部门代表表示,此次会议只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他们会把业主的想法上报有关部门,为制定最终的解决方案做参考。

4.网友质疑上海倒楼事件“压力差”成流行语

说房子话房子,这么多房子的话题,不能不提提最近一个有名的房子——上海的莲花河畔景苑,这个名字是开发商起的很俗套,但是现在人们给他起了一个响亮亮的名字——“楼脆脆”。

自7月3日,上海“在建楼房倒塌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后,“压力差”一词迅速走红网络。

根据上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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