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最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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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最全
编号
号:
管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1页共27页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
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
方项目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安装工程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给水管网等安装工程施工(详见附件1)
1.4工程详细概况如下:
1.4.1采暖管网:
142消防管网
工程项目
工程量(m
敷设类型
保温形式
工程标准
备注
大型褐煤低温热解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厂前区消防管网
直埋敷设
图纸要求
合格
(暂定)
143污水管网
工程项目
工程量(m
敷设类型
保温形式
工程标准
备注
大型褐煤低温热
解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厂前区污水管网
(暂定)
直埋敷设
无
合格
144雨水管网
工程项目
工程量(m
敷设类型
保温形式
工程标准
备注
大型褐煤低温热
解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厂前区雨水管网
直埋敷设
无
合格
(暂定)
145给水管网
工程项目
工程量(m
敷设类型
保温形式
工程标准
备注
大型褐煤低温热
解清洁生产技术
地沟内敷
项目厂前区给水
(暂定)
设
图纸要求
合格
管网
注:
结算工程款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总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Y(详见附件2中标单位投标总价)其中:
采暖管道安装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消防管道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污水管道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雨水管道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给水管道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已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季节性施工费用、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代用、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本合同价款已含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发包人代承包人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发包人在工
程进度款中一次性全额扣回。
32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3.进度款支付:
按月支付进度款式,当月进度款应按当月最后一天已通过相关方验收后的实际
完工量的造价的%进行支付。
3.4.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由发包人认可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并经营的地市级以上银行岀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本工程合同价款金额的10%即(大
写)人民币元;(小写)Y。
3.5.本工程合同价已含税金等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合同工期
4.1.建筑工程工期节点细化表
4.1.1.采暖管道安装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管道材料到货
日期
安装敷设
完成日期
管道打压、
防腐、保温
完成日期
沟槽回填
土完成日
期
竣工日期(完成
竣工验收备案)
日历
天数
天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内蒙古地区的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的冬休期)
4.1.2.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工期节点
管道材料到货
安装敷设
管道打压、
沟槽回填
竣工日期(完成
日历
开工日期
日期
完成日期
防腐、保温
土完成日
竣工验收备案)
天数
完成日期
期
天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
(含内蒙古地区的
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
日的冬休期)
4.1.3.污水管道安装工程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管道材料到货
日期
安装敷设
完成日期
管道灌水
试验完成
日期
沟槽回填
土完成日
期
竣工日期(完成
竣工验收备案)
日历
天数
天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内蒙古地区的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的冬休期)
4.1.4.雨水管道安装工程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管道材料到货
日期
安装敷设
完成日期
管道灌水
试验完成
日期
沟槽回填
土完成日
期
竣工日期(完成
竣工验收备案)
日历
天数
天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内蒙古地区的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的冬休期)
4.1.5.给水管道安装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
管道材料到货
日期
安装敷设
完成日期
管道打压、
防腐、保温
完成日期
沟槽回填
土完成日
期
竣工日期(完成
竣工验收备案)
日历
天数
天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含内蒙古地区的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的冬休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2.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拆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
4.3.承包人需要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发包人不考虑因为停水、停电而给承包人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约定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当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
六、承包方式说明、承包范围、结算方式
6.1.承包方式说明: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回填状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本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检测费、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措施项目费(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冬、雨季保护措施费和成品保护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各项因素(除需要发包人缴纳的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外,若此四项检测因承包人的原因需重新检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并计算了全部费用。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税金等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均由承包人向有关部门交纳相关费用。
如部分项目可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民工保证金由发包人代扣代缴的,根据各地政府部门规定由发包人报建前
一次性交纳后在第一期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
其余代扣代缴费用在发包人交纳后的下期进度款中
予以一次性扣回。
)
因为承包人没有缴清规费,影响到发包人办理有关证照,发包人可代缴此部分费用并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除,按约定承包人除按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伍万元
/次的违约金。
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施工方案仅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技术上的肯定,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6.2.综合单价包含范围:
6.2.1管道安装工程部分
6.2.1.1.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已约定除外)、利润、行政事业收费、风险(风险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燃油、交通、运输费用的市场价格的变化)、责任等各项费用。
6.2.1.2.开挖沟槽土方及余泥场内运输需按发包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堆场推平,此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计取。
6.2.1.3.本工程造价已含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即室外设计标高±30cm以内的平整)的费用。
6.2.1.4.建筑、安装的材料,除图纸及补充说明作了规定品牌和要求外,没有要求的,承包人应
选择中等以上品牌厂家的优质产品(要求为省名牌产品,须为省名牌网站可查询到的),承包人收集有关材料上报,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及监理工程师确定后方可采购,其中管材必须选用大型
生产企业的品牌。
在施工前,承包人须将材料样板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方可采购使用。
6.2.1.5.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承包人要求的到货时间与订货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48个日历天。
所有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材料供应商供货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应负责运货车能够到达的指定地方的场内道路修建),承包人负责卸货及采购保管,卸货、场地内的运输及采保费用包含
在投标报价中。
6.2.1.6.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中考虑。
6.3.管网安装工程总价包干范围:
6.3.1.土(石)方工程,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工程项目所属开挖沟槽范围内的土方工程。
6.3.2.砼结构工程:
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全部砼、砖混结构(包含各类井)工程。
6.3.3.砌体工程:
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砖井及砌体。
6.3.其它约定
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中确定的、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及配合。
因政策或市场原因造成发包人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使本合同工程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或发包人变更工程规划类型、减少工程施工面积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风险共担,承包人已充分评估此类风险,承包人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如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不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赔偿、补偿。
若承包人对本工程部分分项工程拒绝施工时(包括发包人确认主材价或综合单价,承包人不同意而拒绝施工或要求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则属于承包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由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此部分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不予计取;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第三方进场施工的工程造价,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
方进场施工工程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决定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及承包范围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增加零星工程是否由承包人施工,如发包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必须充分理解发包人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
如承包人拒绝接受发包人指令,发包人将该项工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此部分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不予计取;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第三方进场施工工程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6.4.结算方式
6.4.1.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合同总价包干,合同范围内的全部管道安装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安装工程包干价已含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反映全部工作内容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有调整,如调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中此项工程工程总量的%,则按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的
现场签证单或工程量调整核定单按实增减,不超过%的,不予增减。
6.4.2.价差调整原则
工程对所有材料、人工费、机械费及措施项目费等所有费用均不予调整。
6.4.3.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方式
以图纸为基准,仅对设计单位发出的(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修改通知的设计变
更部分进行调整。
6.4.3.1.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计算原则:
6.4.3.1.1.当设计变更仅限于对原尺寸发生变化时,则按变更前后两者之间的量差计算工程量,如此变更工程量超过该项工程工程量的5%,则按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现场签
证单或工程量调整核定单按实增减,不超过5%的,不予增减。
6.4.3.1.2.因设计变更而导致主材发生变化而需调整材料价差时,则仅按设计变更图纸的变更部分计算工程量,如此变更工程量超过该项主材用量的5%,则按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
签署的现场签证单或工程量调整核定单按实增减,不超过5%的,不予增减。
6.4.3.2.设计变更部分的计价标准为(含新增工程、现场签证):
6.4.3.2.1.当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
6.4.3.2.2.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其它费用均不调整。
6.4.3.3.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此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工日单价按清单未列项目计价程序表计算;材料单价如在投标报价书中有可适用或类似价格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书,如果投标报价书内没有可适用或类似的,则按市场价水平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参考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单体工程不再计取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包括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发包人审核并确认,作为结算造价依据。
(此部分的结算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见各专业《清单未列项目计价程序表》)。
6.4.3.4.当单体工程投标报价书的相同项目(具有同一工作内容)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综合单价时,须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
6.4.3.4.1.该项属增加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低的报价进行结算;
6.4.3.4.2.该项属减少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高的报价进行结算。
6.4.3.5.当发生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签证工程时,如发包人发现在承包人报价中有明显高出同时期市场价格时,发包人有权不按此报价部分结算,而按双方确认的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6.4.3.6.承包人于签订合同后须会同发包人、监理单位全面测量现场土方面标高,并绘制成5
米X5米的方格网标高图(若地面起伏较大,应绘制满足工程量计算的方格网标高图)。
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或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三天内将方格网标高图提供给发包人进行确认。
如果
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方格网标高图的,则视为已认可发包人提供的土方标高等数据。
若因此造成差异而导致工期及造价增加的,发包人均不给予任何工期及经济补偿。
若发包人交付承包人施工之施工现场(施工围墙内)土方标高超过设计室外标高的±30cm以外
的,则由发包人项目管理部解决。
项目红线内土(石)方属发包人资源,发包人有权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调配。
承包人外运土(石)方时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承包人须按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4.4.结算时承包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原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原件)、工程量计算书(包括钢筋抽料表)、工程结算表、结算需要的其它资料。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要求。
7.1.2.工程变更:
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7.1.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
7.2.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并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7.2.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7.2.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如因乙方原因超期,按每超一
天,扣工程结算款的万分之一扣回
7.2.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7.2.6.
否则由此产
依法向当地人
严禁施工车辆碾压牧民草场,严禁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乱丢乱倒到牧民草场,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八、协议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9.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9.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合同附件:
附件1:
承包人承包范围
附件2:
承包人投标报价书
附件3:
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5: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协议
附件6:
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7:
承包人现场安全、质量及材料管理及罚款细则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
年月日
附件1:
承包人承包范围
本项目承包人承包范围:
1.1.管网土方、砖、混凝土工程部分
1.1.1.土(石)方工程,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范围内的土方工程。
1.12砼工程:
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全部砼、砖混结构、基础以及井等工程。
1.1.3.砌体工程:
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全部砌体及砖砌井工程。
1.2.管网安装工程部分
1.2.1.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全部防腐、保温工程。
1.2.2.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各类管材敷设、安装。
1.2.3.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全部管件阀门、连接件等构件。
1.2.4.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安装管网打压、灌水等施工。
1.2.5..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其他安装项目。
附件2:
承包人投标报价书
附件3:
廉洁合作协议书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总承包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
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
洁合作行为准则。
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
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的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
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领导。
1.5.发包人的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
行政及经济处罚。
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
况进行处理。
2.承包人责任
2.1.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
定,并遵照执行。
2.2.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3.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的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
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4.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5.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
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6.
10%,
发包
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附件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
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厂前区采暖、消防、污水、雨水、给水管网整套施工图中涉及到的焊接、防腐、保温工程和其他混凝土、砖砌体构件(含各类井)。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验收后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混凝土、砖砌体构件(含各类井)工程为_设计总说明的合理使用年限,管道的防腐、保温工
程为年;
2、消防、污水、雨水管道安装工程为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其他项目: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三十分钟
内)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管网工程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
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工程竣工验收满5年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
30%(同时扣除相应责任
款)免息返还承包人。
款)免息返还承包人。
款)免息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