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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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实现我县优良天数不少于345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减煤。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按照增气、电代、治源的思路,大力削减散煤,减少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
加快“气化X”工程进度,确保县城气化率达到70%以上。
(X文彩新区办负责,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加快智能电表改造。
6月底前,完成县城及农村智能电表改造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10月底前完成智能电表改造任务。
(县城改造任务由县住建局负责,农村改造任务由县发改局负责,县电力局配合)
3.加强煤炭质量管控。
建立健全全县煤炭经营场所动态管理台账,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对煤质不达标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见附件2);强化对以煤炭为燃料的工业企业和餐饮业煤质检查,煤质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停产整顿。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经贸局、X镇、上竹镇配合)
4.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经贸局、各镇配合)
(二)控车。
5.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
制定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方案,严格落实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老旧车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
全面淘汰全县范围内的黄标车,在X年底前,淘汰完成市对县下达的“黄标车”以及老旧车淘汰任务。
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负责,县环保局、县交通局配合)
6.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
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7.积极推广新能源车。
在县城公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和普及新能源车,加快现有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
(X发改局负责,县交通局配合)
8.严格油品质量监管。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县汽/柴油国V标准油品全覆盖。
(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抑尘。
9.严管施工扬尘。
继续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管控督查整改行动,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由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全链条负责。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施工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南水北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
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实施上限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县住建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10.严控道路扬尘。
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县城主街道每日机械化清扫2次(上午7:
30前结束,下午4:
30前结束),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上午7时、10时,中午12时,下午3时、5时),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周一、周三各一次,洒水车在气温3℃以下不得上路作业)。
按要求和标准做好县城范围内国道、省道清扫保洁、洒水抑尘。
(县双创办负责,县住建局配合)
11.严查渣土车扬尘。
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在用渣土车必须全部安装定位设备和密闭装置设施。
严查高速路建设渣土车沿途抛洒,在建筑工地集中路段设置拉土保洁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流程进行拉土作业。
平镇高速公路建设X段各标段均配备洒水车辆,每天按时对运输干道洒水降尘和清扫保洁不少于5次,确保扬尘发散率降至最低。
对超限超速超载、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各镇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1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控制。
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X)要求,加大煤炭、商品混凝土、渣场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检查力度,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严格落实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各镇负责)
(四)治源。
13.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
强化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制定《“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以县城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
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高耗能高污染的“散乱污”企业,要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采取相应的停止或限制措施。
(县经贸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电力局、水利局、环保局配合)
14.开展汽修行业废气治理。
重点加快汽修厂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并达标排放。
6月至8月底,县城内所有汽修厂喷漆房实施错时生产(10:
00-16:
00停止喷漆作业)。
10月底前完成市对县下达的6家汽修厂有机废气治理任务(见附件3)。
(县交通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配合)
15.持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11月底前,完成中国石油X销售分公司X瓦子坪加油站、X县中双商贸有限公司钟宝加油站和X县中双商贸有限公司曙坪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见附件4)。
(县经贸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16.加快推进餐饮油烟治理。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
禁止露天烧烤,引导、规范其入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五)禁燃。
17.加强秸秆禁烧环境监管。
严格落实《X县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建设一批秸秆沼气工程,确保全县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以上竹镇、曙坪镇、钟宝镇、X镇、牛头店镇、曾家镇为重点区域,以沿国道(上竹、钟宝镇境内)和平镇二级公路(X、牛头店、曾家镇境内)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为敏感地带。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督查巡查,严格执法,上限处罚,确保全县火点“零”记录。
(县农林科技局、县环保局、各镇负责)
18.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认真落实《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12月底前,划定以县城建成区为禁售、禁燃、禁放区、以规划区为限放区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并公告。
切实抓好日常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巡查执法工作,从严查处烟花爆竹燃放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负责,县环保局、各镇配合)
(六)增绿。
19.加大植树造林力度。
建设绿化林带,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建设与天然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增加县域环境容量。
确保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县农林科技局负责,各镇配合)
20.建设绿色交通走廊。
持续推进交通道路沿线绿化工程建设,加大城区三块石段至初级中学,国道G541、省道S225线道路补植增绿力度,提升绿化、美化水平,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县农林科技局、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各镇配合)
21.加强生态修复与治理。
坚决取缔非法采石采矿企业,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规范砂石运输,防止扬尘污染;严厉打击超载运输,带灰上路;严格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负责,各镇配合)
三、加强应急管理
22.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天气预测预报管理,严格落实《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应急防范重点,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强化县域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1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23.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各涉关部门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于X年6月底前报县政府并抄送县环保局。
(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
24.狠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管理、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强化措施,持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将各项监测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健全“网格化”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联络员、网格员管控职能。
发布X县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构建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水平,指导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县环保局、各镇负责)
2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和节能评估。
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核和节能审查关,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指标约束,严禁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的源头预防和控制作用。
(X发改局、县环保局负责)
26.保障资金投入。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优先予以支持,将大气污染防治检测体系建设和后期的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大气防治能力,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县财政局、县环保局负责)
27.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科学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家居等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动员公众参与降霾攻坚战,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命运”的行为准则,形成公民自觉、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新局面。
(县环保局负责)
28.加大信息公布力度。
每月发布一次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政府网站、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同时运用手机APP扩大信息受众面。
(X政府信息中心、县文广旅游局、县环保局负责)
29.加强工作调度。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办,每月25日前向县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联系人:
郑霞,电话:
8820391)上报当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的重点任务计划。
县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
30.严格考核问责。
各镇、各有关部门空气质量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对督查、巡查中发现施工工地没有达到“6个100%”要求的,每发现一例,从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减0.1分;在秸秆禁烧督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冒烟火点,将从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减0.1分;从各镇农村环保基金考核中扣2分。
对禁烧工作做得好且未发现一处冒烟火点的,对部门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加0.1分;对各镇农村环保基金考核中加2分。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县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委、县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
(县考核办、环保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