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答辩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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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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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答辩状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状范文和答辩状范文,请看下面:

  离婚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

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

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年经人介绍相识,19**年结婚。

  婚生一女阿美,19**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

  为此我曾于20**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

  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

  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

  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

  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2】  答辩人:

XXXX单位  法定代表人:

XXXX,部长。

  被答辩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经理。

  答辩人就XXXX有限公司诉XXXX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

  1、我单位从未派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接到诉状后,经详细调阅财务档案,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的财务档案或欠款记录。

  几任单位领导更换进行财务交接时也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债务的交接手续。

  2、我单位作为国家机关,遵循单位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不可能指派工作人员到没有签订挂账协议的商店随意挂账。

  我单位与被答辩人没有采购合同,没有授权工作人员到被答辩人处采购商品。

  民事答辩状范文精选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关于被答辩人所诉XXXX元的欠条。

  证据瑕疵一,我单位印章的全称应为:

“XXXX单位”,而被答辩人提供的欠条证据中的印章为:

”XXXX单位”。

  此印章不属我单位印章。

  证据瑕疵二,该欠条仅加盖了公章,没有任何经办人员或财务人员或单位领导的签字,被答辩人没有提供购物明细。

  经查,我单位既没有该笔欠款的财务记录,也没有相关物资的入账资料。

  证据瑕疵三,欠条下半部分所谓的还款记录,仅有部分个人签字,没有加盖我单位公章。

  因此,被答辩人提供的该证据与我单位没有关联性,我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2、关于被答辩人提供的有个人签字的XX张“销货清单”。

  我单位从未授权任何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也没有收到销货清单上的任何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该赊购行为的民事责任不应由我单位承担。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的XX张“销货清单”,其记载日期均为20**年和20**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上述销货清单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以销货清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到今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即使买卖事实成立,被答辩人也早已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被答辩人所诉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与待证事实毫无关联,不能证明其主张。

  被答辩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

  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单位  二〇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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