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控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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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控制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3编制依据
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建质[2009]87号
3.2《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3.3《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住建部建设[2009]254号
3职责
3.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审定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3施工、质量、安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负责会审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3.4施工管理部是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
3.5施工管理部、专业公司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专项方案,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按照论证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批准后实施。
4专项方案的管理要求
4.1分公司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1)及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件3)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件2),应当组织专项方案论证。
4.2每期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制专项方案一览表,明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3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施工、质量、安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须时)参与会审,项目总工程师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分公司应行文明确各专业专项方案编审人员名单。
4.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5对于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6专项方案审批结束后,填写专项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业主审查签字。
4.7专项方案实施前,由编制人员或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8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b)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c)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d)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f)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4.9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10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11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公司总工程师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原程序重新审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分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12专家论证的组织
4.12.1需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分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对已编制的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a)专家组成员;
(b)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d)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12.2专家组必须提交书面专项方案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意见表上签字,项目总工程师应根据论证意见组织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12.3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应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
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4.12.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12.5出版与分发
4.12.5.1专项方案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见记录6.1及6.2)。
4.12.5.2专项方案经批准后交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出版。
4.12.5.3施工管理部签署专项方案的分发意见,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按意见分发,并做好分发记录。
4.12.5.4档案管理部门应保存原稿和1份打印件备查。
5附件
5.1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2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3附件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
6记录
6.1专项方案封面格式
6.2专项方案内页格式
6.3专项方案交底记录表
6.4专项方案编审批流程图
6.5专项方案审批意见表
6.6专项方案论证报告格式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千牛/米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千牛/平方米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千牛/米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千克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千牛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米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米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重要临时设施:
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2、重要工序:
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定子吊装,大板梁吊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钢筋排架,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深基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等。
3、特殊作业:
包括大型起吊运输(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季节性施工,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的作业。
4、危险作业项目: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专项方案名称次/版
专项方案内容
注:
专项方案表头制作成页眉格式。
专项方案交底记录表
J/GC071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方案名称
编制人
交底日期
交底地点
参加人员:
交底主要内容:
交底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专职工程师签字
项目总工程师签字
专项方案编审批流程图
专项方案审批意见表
J/GC072
专项方案名称:
部门
意见
安
全
签名:
质
量
签名:
机
械
签名:
施
工
管
理
签名:
项
目
总
工
程
师
签名: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签名:
注:
意见一栏写不下可另附页。
专项方案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主持论证单位:
认证日期:
专家论证意见表
J/GC073
专项方案名称:
论证专家
姓名
专业
专业年限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论证主要内容
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内容可附页)
论证专家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