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薪酬在个税保险基数中扣除项目的说明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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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薪酬在个税保险基数中扣除项目的说明2

 

对于员工薪酬在个税、保险基数中扣除项目的说明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共同扣除项明细表

 

序号123456不列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五险一金

 

年xx“个人4%,公司(8%)”资、离休生活补贴费

 

出差补贴、误餐补贴

 

国家一致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xx、抚恤金、救援金

 

独生儿女费

 

冬天取暖补贴

 

防暑降温费

 

探亲假路费不列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宅公积金国家政策为员工成立的公司年金待遇的各项支出

 

出差补贴、误餐补贴

 

员工保险xx花费

 

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生活困难补贴独生儿女费

 

冬天取暖补贴

 

防暑降温费

 

xx路费

 

1/12

 

安家费、离职费、退休薪资、离歇工旅费、安家费、离休、退休、离职人员国务院公布有关规定发放的科技奖金有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方法》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以下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薪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酬劳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xx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盈利所得;

 

八、财富租借所得;

 

九、财富转让所得;

 

十、有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立收税的其余所得。

 

第四条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刊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依照国家一致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xx、抚恤金、救援金;

 

五、保险赔款;

 

2/12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依照国家一致规定发给干部、员工的安家费、离职费、退休薪资、离休薪资、离休生活补贴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余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条约、签署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

 

财税字,1995?

82号对于误餐补贴范围确立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

89号文件规定不收税的误餐补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可以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确需要在外就餐的,依据实质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贴名义发给员工的补贴、津贴,应该并入当月薪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8?

155号对于生活补贴费范围确立问题的通知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贴费,是指因为某些特定事件或原由此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必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许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暂时性生活困难补贴。

 

二、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该并入纳税人的薪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高出国家规定的比率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样补贴、补贴;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贴;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宅、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暂时性生活困难补贴性质的支出。

 

国税函,2006?

245号对于个人因公事用车制度改革获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12

 

财税,2011?

50号对于公司促销展业赠予礼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公司在销售商品(产品)和供给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予礼物,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公司经过价钱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供给服务;

 

2.公司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供给服务的同时赐予赠品,如通信公司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许购话费赠手机等;

 

二、公司向个人赠予礼物,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获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予礼物的公司代扣代缴:

 

1.公司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之外的个人赠予礼物,对个人获得的礼物所得,依照“其余所得”项目,全额合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在年会、会谈会、庆典以及其余活动中向本单位之外的个人赠予礼

品,对个人获得的礼物所得,依照“其余所得”项目,全额合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积累花费达到必定额度的顾客,赐予额外抽奖时机,个人的获奖所得,依照“有时所得”项目,全额合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赠予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钱确立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质购买价钱确立个人的应税所得。

 

财税,2012?

40号对于工伤员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员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以下:

 

一、对工伤员工及其近家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4/12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工伤员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贴费、外处就医交通食宿花费、工伤痊愈花费、协助用具花费、生活护理费等,以及

员工因工死亡,其近家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获得的丧葬补贴金、奉养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等。

 

财税,2013?

103号对于公司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年金试行方法》第八条公司缴费每年不超出本公司上年度员工薪资总数的十二分之一。

公司和员工个人缴费共计一般不超出本公司上年度员工薪资总数的六分之一。

 

一、公司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办理

 

1.公司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许受雇的全体员工缴付的公司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出自己缴费薪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出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

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薪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成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公司年金个人缴费薪资计税基数为自己上一年度月均匀薪资。

月均匀薪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薪资总数统计的项目计算。

月均匀薪资超出员工工作地

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匀薪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薪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薪资计税基数为员工岗位薪资和薪级薪资之和。

员工岗位薪资和薪级薪资之和超出员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均匀薪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薪资计税基数。

 

5/12

 

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号对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查方法》

(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

 

三、对于计算缴费基数的详细项目

 

依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以下项目作为薪资总数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照:

 

1、计时薪资,包含:

 

(1)对已达成工作按计时薪资标准支付的薪资,即基本薪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员工的见习薪资(学徒的生活费);

 

(3)依据国家法律、法例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按期休假、歇工学习、履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由按计时薪资标准或计时薪资标准的必定比率支付的薪资;

 

(4)推行岗位技术薪资制的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技术薪资及岗位(职务)工

资;

 

(5)员工个人按规定比率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员工受处罚时期的薪资、浮动升级的薪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薪资、级别薪资、基础薪资;工人的岗位薪资、技术等级(职务)薪资。

 

2、计件薪资,包含:

 

(1)推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穷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薪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薪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薪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方法支付给个人的薪资。

 

3、奖金,包含:

 

6/12

 

(1)生产(业务)奖包含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查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早完工奖、外轮速遣奖、年关奖(劳动分成)等;

 

(2)节俭奖包含各样动力、燃料、原资料等节俭奖;

 

(3)劳动比赛奖包含发给劳动典范、先进个人的各样奖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种人员的年关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常训练奖;

 

(5)其余奖金包含从兼课酬劳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课工作量超额酬劳,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员工的奖金等。

 

4、津贴,包含:

 

(1)赔偿员工特别或额外劳动耗费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包含:

 

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暂时补贴、艰辛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晚班津贴、中班津

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别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

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协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行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行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展望预防津贴、技术监监工作津贴、口岸判定查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别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

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

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一般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余为特别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别岗位建立的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包含:

 

7/12

 

公安干警值勤津贴、警衔津贴、交通民警保健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人员的税务征收津贴(包含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勤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督查、纪检部门办案人员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牢狱劳教所干警健康补贴等。

 

(2)xx性津贴。

包含:

 

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余行业员工的特别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

包含:

 

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别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别津贴(政府特别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

包含:

 

工龄薪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等。

 

(5)地域津贴。

包含:

 

艰辛边远地域津贴和地域附带津贴等。

 

(6)其余津贴。

比如:

 

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补助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贴费、少量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贴或供给的工作餐等)、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5、补贴,包含:

 

为保证员工薪资水平不受物价上升或改动影响而支付的各样补贴,如副食品价钱补贴、粮、油、蔬菜等价钱补贴,煤价补贴、水电补贴、住宅补贴、房改补贴等。

 

8/12

 

6、加班加点薪资;

 

7、其余薪资,如附带薪资、保存薪资以及调整薪资补发的上年薪资等。

 

8、特别项目组成的薪资:

 

(1)发放给本单位员工的“技术交易奖酬劳”;

 

(2)住宅补贴或房改补贴。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薪资总数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特意的帐户,不计入薪资总

额统计,国家统计局《对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文)?

 

(3)单位发放的住宅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贴、住所电话补贴,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1998]120号)?

 

(4)单位给员工个人实报实销的员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员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不含因工作原由产生的通信费,如不可以明确划分公用、私

用均计入薪资总数)、员工个人购买的服饰费(不包含工作服)等各样花费,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

(国统办字[2002]20号)?

 

(5)为不休假的员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6)以部下单位的名义给本单位员工发放的现金或实物(不论能否计入本单位财务帐目)[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7)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各样商业性保险,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8)试行公司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薪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关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2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2]20号)?

 

9/12

 

(9)商业部门推行的柜组承包,交通运输部门推行的车队承包、司机个人承包等,这部分人员一般只要按期上交必定的所得,其余部分归己。

对这些人

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采纳所有收入扣除各项(必定)花费支出后计算,国家统计

局《对于印发劳动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制司字[1992]39号)?

 

(10)使用劳务输出机构供给的劳务工,其人数和薪资依照“谁发薪资谁统计”的原则,假如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薪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

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薪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薪资和人数;假如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薪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薪资和人数。

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薪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履行,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2004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说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48号)?

 

(11)公司销售人员、商业保险销售人员等推行特别分派形式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由各地依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依据实质状况确立。

 

四、对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依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以下项目不计入薪资总数,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一)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建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讲和技术改良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要概育比赛中的重奖。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员工福利方面的花费。

员工保险福利花费包含医疗卫生费、员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员工生活困难补贴、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备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天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少儿补贴(即托儿补贴)、独生儿女牛奶补贴、独生儿女费、“六一”小孩节给员工的独生儿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贴及其余保险福利费。

 

(三)劳动保护的各样支出。

包含:

 

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冷饮料,以及依照国务院

 

10/12

 

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

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销的保健食品待遇。

 

(四)有关离休、退休、离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授课费及其余特意工作酬劳。

 

(六)出差补贴、误餐补贴。

指员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质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推行住宿费包干,实质支出花费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七)对自带工具、牲口来公司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口等的赔偿花费。

 

(八)推行租借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赔偿收入。

 

(九)员工集资入股或购买公司债券后发给员工的股息分成、债券利息以及员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利润分派。

 

(十)劳动合同制员工排除劳动合同时由公司支付的医疗补贴费、生活补贴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赔偿金。

 

(十一)劳务差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薪资之外的手续费和管理

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方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花费。

 

(十三)支付给参加公司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调换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宅公积金。

 

(十六)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十七)依照国家政策为员工成立的公司年金和增补医疗保险,此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率缴纳部分。

 

11/12

 

整理时间: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天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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