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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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滨海县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滨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防空警报试鸣
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全县居民
人防科
2
防空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
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展民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民防知识宣教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中小学生
社区居民
人防科
3
抢险救灾服务
利用人防通信、警报、疏散基地等设施设备为抢险救灾提供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全县居民
人防科
4
人防工程标示
设立指示牌,标示人防工程位置,方便群众疏散掩蔽。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全县居民
人防科
5
人防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
全县居民
人防科
滨海县物价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公布
定期分析我县重要商品及服务市场价格行情,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生产、流通、消费。
指导全县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工作,建立县级民生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1号);
3.《江苏省价格条例》。
社会公众
价格监测中心
2
价格宣传活动
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对价格工作措施及效果进行宣传。
《江苏省价格条例》
社会公众
办公室
3
受理日常价格
咨询
通过价格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来信、来访等形式受理价格咨询,及时答复并处理。
《省物价局限时办结制》
举报人
价格举报中心
滨海县粮食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向粮食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防护救护知识、安全生产装备技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服务。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涉粮企业
产业发展科
2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活动
按国家和省市粮食主管部门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组织粮食专家现场讲解、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爱粮节粮、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形成爱粮节粮良好氛围。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监督检查科
3
粮油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结合粮食部门的特点,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因地制宜、重点突出、讲求实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引导民众重视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树立安全、健康、营养、节约的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监督检查科
4
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
向农户提供科学储粮应用技术资料和农户安全储粮手册。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展〔2011〕184号)
农民
产业发展科
5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
向粮食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防护救护、安全生产装备技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
1.《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2016〕190号);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涉粮企业
产业发展科
6
粮食科技周宣传
按国家和省市粮食主管部门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爱粮节粮、科技储粮、科学食粮等知识,营造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科学文明的粮食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的良好氛围。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第666号修订)
社会公众
监督检查科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工业经济扶持政策咨询服务
开展工业经济各项扶持政策宣传、推广和培训活动,对企业或个人提供扶持政策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用活用足政策,提升为企服务实效。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全县工业企业及公民
经济运行科
2
节能、循环经济政策宣传、咨询、技术推广
节能、循环经济等领域有关政策宣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节能减排和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等有关政策咨询;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
1.《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2.《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3
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业务培训
开展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能耗计量、能耗标准化、用能管理、标准技术规范宣贯等方面的培训。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年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4
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及提供咨询服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3.《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全县中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科
5
全民创业园政策宣传及提供咨询服务
宣传《滨海县返乡创业项目新建和租赁厂房认定及补贴办法》等政策,激励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新上高效益项目、新建高标准厂房。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全县返乡创业者
中小企业科
6
信息化宣传和网络安全宣传培训
开展信息化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以两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息化知识宣传,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培训,普及政策法规、技术标准、防护技术等网络安全保护知识。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社会公众、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
信息化科
7
“诚信滨海”宣传及信用查询服务
依法向社会发布信用动态与政策信息,并提供全方位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核查、申诉、自主申报等服务。
宣传诚信,努力在全县形成“处处守信事事顺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全县企业及个人
企业发展服务科
8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考察。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1]58号)
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企业发展服务科
滨海县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国民体质监测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质测定,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1.《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
2.《国民体质检测工作规定》(体群字〔2001〕6号)。
全县常住居民
滨海县国民体质测定指导站
2
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培训
为符合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相应培训。
1.《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
2.《江苏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苏体规〔2012〕3号)。
符合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滨海县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公益服务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等。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统一布置
全县企业
知识产权科
2
邀请专家学者来滨开展科技交流
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全县企业
综合计划科
3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科技交流活动
组织我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促进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
《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全县企业
综合计划科
4
科技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收集、梳理并公开各种涉及县科技局管辖的科技信息;接受公众从不同渠道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案由,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滨海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0〕115号)
全县企业
办公室
5
开展科技宣传工作
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滨海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滨政办发〔2010〕115号)
全县企业
办公室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6
地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案由,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法人
以及其他组织
地震科
7
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面向社会提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公民、法人
以及其他组织
地震科
8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
推荐上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苏震发〔2005〕56号)
全县中小学校
地震科
9
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
推荐上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关于印发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震发〔2010〕34号)
全县各居委小区
地震科
滨海县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个人
交通警察大队
2
交通事故救援
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移动的、造成人员受伤的进行救援。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个人
交通警察大队
3
110报警服务
全天24小时受理报警、紧急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
公民
指挥中心
滨海县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优抚政策咨询
宣传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政策,指导和监督各镇(区、街道)、各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落实好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优先优待等政策。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
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07〕101号);
4.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
优抚对象
优抚安置科
2
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政策咨询
通过电话、信件回复的方式为退役士兵提供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岗位安置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解答;为伤病残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政策解答。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士兵
优抚安置科
3
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救助政策咨询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咨询和解读。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社会公众
滨海县救助管理站
4
殡葬服务
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
《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
丧户
滨海县殡仪馆
5
行政区划、地名属性和文化信息服务
为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区划和地名信息查询。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
社会事务管理科
6
区划地名管理政策咨询
为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咨询、解答。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
社会事务管理科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7
婚姻登记政策咨询
婚姻登记政策咨询和解读。
1.《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
社会公众
滨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
收养登记政策咨询
收养登记政策咨询和解读。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08﹞118号)。
社会公众
社会事务管理科
9
社会工作政策咨询
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供社工考试、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咨询。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组通﹝2015﹞92号)
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社会事务管理科
10
志愿者服务政策咨询
加强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其提供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
《江苏省文明委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委﹝2014﹞5号)
社会服务志愿者
社会事务管理科
11
慈善捐赠与慈善救助咨询服务
为公民参与慈善捐赠和寻求慈善救助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服务。
1.《慈善法》;
2.《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社会公众
福利与慈善工作科
12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每年“5.12”和“10.13”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等。
社会公众
福利与慈善工作科
13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每年防灾减灾日组织指导各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各社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水平,努力申报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1.《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国家减灾委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村(居)委、社区
福利与慈善工作科
14
社会救助政策咨询
宣传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
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
困难群众
老年工作科
滨海县社会救助中心
15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咨询
为孤儿、困境儿童及其亲属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服务。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6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
社会公众
福利与慈善工作科
16
养老服务政策咨询
受理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社会公众
老年工作科
17
老龄政策咨询服务
提供老龄政策法规、权益保障等咨询服务。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老年人
老年工作科
18
社会组织政策咨询服务
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基金会管理条例》。
社会公众
社会事务管理科
滨海县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法治宣传教育
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公民
法制宣传科
2
人民调解
调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调解的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基层工作科
3
公证服务
为国内和境外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办理经济、民事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民
滨海县公证处
滨海县财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成品油价格补助
对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给予油价补贴。
1.关于印发《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008号);
2.《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12〕47号)。
渔业企业、渔业生产者、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农村道路客运企业
经济建设科
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
按105元/亩进行一次性补贴,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1.《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苏财基层〔2017〕14号);
2.《滨海县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滨政办发〔2017〕51号)。
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乡镇财政管理科
3
政策性农业保险
理赔
实际发生理赔时,按照承包协议规定比例,由政府承担的理赔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理赔到农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管理的意见》(苏财金〔2012〕31号)
全县种植、养殖参保对象
工贸发展科
4
财政政策法规宣传
每年集中开展宣传,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惠企、强农、富农法规政策,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
《关于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苏财法〔2016〕69号)
全县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税政法制科
5
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咨询
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及利益相关者投诉、举报、咨询,并按法律规定予以及时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投诉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及利益相关者
政府采购管理科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1
组织举办全县人才和劳动力资源交流会
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定期举办招聘会,集中开展各类大型招聘会;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月、开展“春风行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
全体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
为全体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
组织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
全体劳动者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3
就业政策
咨询
组织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组织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用人指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
全体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4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组织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素质测评及市场状况咨询,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为院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以现场招聘洽谈会、网络招聘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搭建对接平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
全体劳动者及用人单位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5
办理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相关手续
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户籍迁移、档案接收等手续;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称手续。
1.《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苏政发〔1999〕99号)。
代理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6
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其就业技能,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国务院及省政府历年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7
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咨询、办理
提供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待遇支付各项经办业务的咨询、办理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全县参保企业、职工
滨海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8
人事考试考务服务
为社会提供人事考试报名、收费、准考证打印、考试实施、成绩公布及查询等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
4.《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报考人事考试的各类考生等
公务员管理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9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服务
通过柜台、网站、触摸屏、电话等方式,为全市服务对象提供参保登记信息、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查询,提供个人权益记录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