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2 会计技能 会计手工分赛项规程1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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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2会计技能会计手工分赛项规程118
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会计手工”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Z-02
赛项名称:
会计手工(含会计(纯)手工/珠算)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形式:
团体赛
赛项归属大类:
财经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计手工操作基本技能,引领和促进福建省中职学校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财会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国珠算于2014年申遗成功,传承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提升我省中职学校财经职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
1.参赛选手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1)根据中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掌握国家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和现行税法。
(2)根据中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2004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新版票据与结算凭证使用手册》等的有关规定。
会正确规范填写支票、发票等开票日期及大小写金额;能够掌握珠算普通技能;会正确规范登记会计账簿。
2.竞赛内容
“会计手工”赛项包括会计(纯)手工操作和珠算两个环节的比赛。
(1)会计(纯)手工操作比赛
每名选手按要求独立完成比赛内容。
模拟小企业的会计资料及其常见的交易或事项,提供仿真的原始凭证资料(以基础会计业务为主),主要涉及以下部分内容。
1)制造业中供应过程的经济业务:
包括采购费用的分配,采购成本的计算,购买材料及验收入库业务等,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2)制造业中生产过程的经济业务:
包括领用材料业务(按实际成本核算),工资结算与分配业务,福利费及五险一金等计提业务,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业务,三项期间费用发生业务,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及结转业务,投入资金及借入款项业务。
3)制造业中销售过程的经济业务:
包括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销售成本的结转,销售环节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和结转等业务。
4)制造业中利润形成及分配的经济业务:
包括各项收支的结转,应交所得税的计算与结转,当年税后利润的结转,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投资者利润应付结转,已分配利润结转等业务。
资料模拟一家小型制造企业一个月的经济业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税法,运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完成38笔左右的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操作过程包括:
账簿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科目汇总表的编制、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
本比赛环节按选手完成数量、质量和竞赛评分标准计算总分,再按规定折算。
限时90分钟。
(2)珠算
珠算比赛赛卷为普通三级(加减算、乘算),比赛分两场进行,加减算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乘算比赛时间为5分钟,比赛采用限时不限量的方式,比赛成绩由裁判组评定。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2—3名指导教师组成。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出生日期依据我省大赛组委会的大文件。
2.每名选手必须全部参加本赛项的珠算、会计(纯)手工操作两项内容比赛。
每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为该队的团体总分。
五、竞赛流程
8:
00-8:
30
会计纯手工操作选手检录
场地
8:
30-8:
50
会计纯手工操作选手抽签、登记入场
详见指南
9:
00-10:
30
会计纯手工操作比赛
详见指南
10:
40-10:
50
珠算项目抽签、登记
详见指南
10:
50-11:
00
珠算项目选手入场
详见指南
11:
20-11:
50
珠算项目比赛
详见指南
12:
00-13:
00
午餐
食堂大厅
13:
10-21:
30
评委阅卷
注:
省赛第二天上午8-10:
00评委继续阅卷
六、竞赛试题
1、珠算:
由大赛委会选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不公开。
2、会计(纯)手工操作:
由大赛委会选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不公开。
七、竞赛规则
1.珠算
(1)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主裁判计时。
(2)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纸面试题,算盘和答题用笔由选手自带(组委会不统一提供),选手不准携其他计算工具、通讯工具和红笔或铅笔等。
(3)赛卷在选手入场前,由监场裁判将卷面向下发到赛桌上。
选手入场后按竞赛统一规定填写参赛选手抽签号,不得填写选手校名、姓名等,写完坐好,在执行裁判宣布“开始”时,方可翻卷计算。
(4)如遇赛卷字迹不清难以辨认时,选手举手报知后,可按裁判规定的方法自行更改数字,但不得改为“0”,按更改后数字计算,并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由监场裁判说明并签字。
(5)选手要严格遵守:
比赛开始后,一律不准提问;运算时不得发出读数、念口诀的声音;运算中不准交头接耳,互相对数字或去、传递字条等;宣布比赛开始前或停止后,不得有抢前、拖后动作;每场比赛参赛选手必须坚持到终场,不得中途退场。
(6)比赛结束前,主裁判进行五秒倒计时,开始倒报数(5、4、3、2、1停),宣布“停”时,选手应立即停止,选手握笔举手,等待安排。
(7)比赛结束时,由现场裁判和监督或赛项执行一起收回选手的试卷,在赛项执行的监督下进行试卷封存,由裁判组统一进行评分。
(8)收回试卷后,在裁判的组织下,选手有序退场,除自带的用品外,选手不得带走任何资料,否则取消该选手“珠算”项目的成绩。
2.会计(纯)手工记账
(1)采取记账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①根据期初资料开设指定的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登记期初余额。
②根据所给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日记账和指定的明细账。
③根据记账凭证按旬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
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登记指定的总账。
(2)为便于账户发生额及余额的计算,汇总采用丁字账户。
(3)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涉及的会计科目和业务处理均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记账凭证填制和账簿登记,需做到内容完整、字迹工整、记账凭证不得涂改,错账按规定方法进行更正。
(5)各旬业务完成后,需用回形针固定好,顺序为:
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丁字账--。
考试结束,将三旬业务、账页和报表用票夹固定好,顺序为:
第一旬业务--第二旬业务--第三旬业务--日记账、明细账账页、总账账页、会计报表。
(6)参赛选手必须自己独立完成试题,不得与他人讨论。
完成试题所需要的所有签名按试题要求签写抽签号(座位号),不得在提交的答题资料中留有个人的私章或姓名及学校名称或参赛号等标记,否则试卷按作废处理。
(7)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
将资料和用品用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台上,经裁判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八、竞赛环境
比赛场地采光、通风良好。
比赛场地分别为每个选手配备比赛需要的物品。
每个选手工位标识清楚。
1.珠算
标准教室若干间,标准课桌椅若干套,单人单桌。
学生自带算盘及记录用笔。
2.会计(纯)手工操作
选手自备简易计算器、直尺、黑色红色水笔各一支,其他用具不得带入场内。
场地提供适合比赛的桌椅,并为参赛选手准备票夹及回形针5个,通用记账凭证100张,记账凭证汇总表3张(见本规程后的附表),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页各一页,明细账和总账账页若干,报表空表,丁字形账户用纸A4三张。
九、技术规范
1.珠算比赛赛卷为普通三级(加减算、乘算),比赛采用限时不限量的方式。
2.会计(纯)手工赛项比赛的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原始凭证等内容和格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银行结算凭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纳税申报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业务范围界定:
(1)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3)存货(实际成本计价):
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存货清查。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减少、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清查。
(5)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6)费用和成本:
要素费用、制造费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分配、产品成本核算品种法。
(7)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8)收入、利润和利润分配:
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材料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期间费用、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所得税费用、利润分配。
(9)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利润表的编制。
十、成绩评定
会计(纯)手工操作分值占会计手工赛项总分的90%,珠算分值占10%。
1.会计(纯)手工操作评分标准
按选手完成数量、质量和竞赛评分标准计算总分。
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和各种账页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选手姓名,如有出现不予计算成绩。
(1)记账凭证:
每项业务的记账凭证填制正确得10分。
评分标准如下:
摘要、日期、编号、附件张数、空格划线、制单人签名六要素各1分;会计分录正确得4分。
但如果会计分录错误,即三要素(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错误一项,则该项业务的记账凭证不得分。
会计分录明细科目未写,或者简写或者写错扣一分。
选手在记账凭证“填证”或“制单”栏的签名应填写抽签号即座位号,不得在资料中用个人的私章或签名等留有个人的标记。
对于记账凭证的“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处视为已盖章不需再盖章,无需另行签名。
(2)记账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
每旬记账凭证汇总表编制正确得20分。
评分标准如下:
汇总日期,汇总表编号,记账凭证起止编号,各科目的借方金额,各科目的贷方金额,借方汇总合计金额,贷方汇总合计金额,空格划线,制表人等,每错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账页(含日记账、明细账、总账):
按要求开设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部分总账、明细账,并登记期初余额。
评分标准如下:
①选错账页格式不得分;②期初余额过账2分,含日期、摘要、余额方向、余额共4项,全对得2分(每错一项扣1分,错误二项不得分);③登记本期日记账发生额每笔2分,含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开账时:
“期初余额或承前页”都算对)借方或贷方金额、余额方向、余额共6项,全对得2分(每错一项扣1分,错误二项不得分);
期末结账2分,含摘要、借方发生额合计、贷方发生额合计、余额方向、余额、划线共6项,全对得2分(每错一项扣1分,错误二项不得分)。
(4)报表(利润表或资产负债表):
每空格正确得1分。
(5)记账凭证必须按业务题的顺序编号,不得跳题,跳1题倒扣20分。
(6)计算过程中分配率保留四位小数,分配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种分配对象金额倒挤。
(7)若字迹特别潦草、文字数字辨别不清,经裁判长审定报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扣除总分20分。
(8)比赛结束后,选手起立整理资料,并装袋,整理资料过程中,应停止写字,如发现继续写字扣10分。
2.珠算评分标准
(1)加减算每对一题得15分,乘算每对一题得5分。
(2)答题必须书写清楚,凡字迹过于潦草,评分人员确实无法辨认的作错题论,一题有两个答数的作错题论。
(3)更改答数必须将原答数用单线划去,重新写上新的答数。
凡不用划线更正,任意涂改数字的作错题论。
(4)小数点、分节号,必须有明显区别,凡小数点漏点或点错位置的作错题论;答数正确但分节号漏点或错点的,每题扣一分。
乘算答数该入不入、该舍不舍的作错题论。
(5)空题不做或胡乱填一数字的为跳题,对跳题者每跳一题,除本题不给分外,还要多扣一题分。
(6)比赛开场、终场时,选手抢先或拖后计算,第一题或最后一题不给分。
3.总分计分方法
(1)会计(纯)手工操作按最高得分选手成绩折算为总成绩的90分,其他选手成绩按占最高得分选手成绩的比例折算。
会计(纯)手工操作折算分=实际得分×90/项目最高分。
(2)珠算按最高得分选手成绩折算为总成绩的10分,其他选手成绩按占最高得分选手成绩的比例折算。
珠算折算分=实际得分×10/项目最高分。
“会计手工”赛项比赛每位选手总成绩按该选手折算后的两项成绩(会计纯手工操作+珠算)合计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每队3名选手个人成绩之和为该队的团体总分。
5.奖项设置,赛项设置的所有奖项与证书按照省赛大文件执行。
十一、赛项安全
1.在赛项承办校校园内提供工作人员咨询服务、赛场布局图、消防设施分布情况等,张贴安全提示和赛场、路线标识,确定设置安保人员的地点和竞赛现场所需的安保服务人员数量。
2.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对本赛项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在赛前对选手进行培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3.参赛专家、裁判、工作人员及指导教师、选手入住承办校统一安排的宾馆、注意饮食卫生、乘坐承办校统一安排的大巴车接送赛场及宾馆之间的往返。
4.参赛选手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赛场纪律;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
5.承办校配备医务、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
6.所有人员应服从组委会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动,按照比赛秩序表的安排准时进出入场,准时参赛、准时离场。
7.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携带竞赛规程要求以外的物品进入赛场。
8.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按照疏散方向标识,指挥赛场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
(一)安保规定
1.在赛项承办校校园内提供工作人员咨询服务、赛场布局图、消防设施分布情况等,张贴安全提示和赛场、路线标识,确定设置安保人员的地点和竞赛现场所需的安保服务人员数量。
2.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对本赛项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在赛前对选手进行培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
3.参赛专家、裁判、工作人员及指导教师、选手入住承办校统一安排的宾馆、注意饮食卫生。
4.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液体饮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比赛现场严禁吸烟;
5.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参赛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赛场纪律;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
6.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安保组和项目竞赛执委会;
7.出现安全问题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医疗服务措施
1.赛点设立医疗组负责大赛期间赛点的食品卫生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
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赛点提供的食品加工、制作实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3.赛点必须做好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厕所冲刷;
4.赛点医疗组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保证参赛人员的医疗救护需求;
5.赛点应提前做好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准备,并提前与附近有关医院建立联系,便于需要特殊治疗的参赛人员能得到及时的入院诊治。
(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发现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向执委会报告。
如情况紧急,事态严重,可拨打110电话报警;发现伤员,应及时拨打120电话施救。
2.发生火灾,在场人员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原始火患,切断电源,并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医疗急救电话120。
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抢救受伤人员,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延误报警或不报警,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
3.发生其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制止,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组织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4.事故发生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大会组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处理等概况。
5.当发生安全事故,要有为应对、科学处理。
事故终止,要组织人员进一步排查隐患,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后,方可继续比赛。
6.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技能大赛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现场。
十二、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三、竞赛视频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竞赛过程将全程录像,包括赛项的比赛过程、开闭幕式等。
视频资料留档作为赛事成果之一,并作为竞赛历史材料供后续赛项提高进行参考,选手竞赛过程可作为教学资料进行资源转换,促进相关专业教学发展。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将部署无盲点监控系统。
提供观摩室。
十四、竞赛须知
(一)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2.由组委会组织各领队报到时抽取第二天抽签顺序号,按抽取的顺序号,第二天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检录后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参赛号。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赛场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比赛相关材料。
5.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仲裁结果有异议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7.指导老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比赛准备。
(二)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1)严格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3)尊重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4)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5)着装整齐,不着校服、不佩戴有学校标致等的服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准备阶段
(1)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名,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比赛资格。
(2)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按时进行检录。
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30分钟到检录处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检录后凭参赛证入场,其他证件由指导老师保管。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阶段
(1)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2)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3)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必备材料等无误后开始比赛,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裁判人员。
(4)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5)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防止丢失。
(6)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7)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4.结束阶段
(1)参赛选手完成整个操作流程后,经裁判员检查许可,方能离开参赛场地。
(2)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自行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认真做好岗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自觉遵守赛项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提前6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6.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8.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本规程的最后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