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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DOC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科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报批后执行。

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每季度有财务状态判断、分析,向院长汇报。

3、健全医院内部财务动作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并实施检查、监督。

按制度执行财务审批、财务报销等程序。

认真编制工资表,准时发放工资和各类津补贴。

4、对医院重大经济活动或重大经济决策从财务角度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

协助药品、器械、设备、基建等招标采购的财务预算,大型仪器、设备、基建和大型经济项目有收支预算分析。

5、按医院规定管理资金,处理各种会计账务。

各种往来现金、支票、凭据保管安全,账册相符。

6、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和税收政策,建立医院物价管理制度,在全市的物价、审计和税收检查时符合要求。

7、负责医院绩效分配管理。

核算各科室收入、支出情况,每月底与科室负责人核算,对每个科室的经营情况进行指导。

根据绩效分配方案及时发放绩效工资。

8、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各种会计信息资料。

9、加强门诊收费室和记账室服务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10、协同有关部门完成医院固定资产盘点。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具体审核单位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2、做好台账和票据管理工作。

3、做好资产管理,年终预决算工作。

4、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严格各种报批手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出纳员岗位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遵守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负责日常现金的收款、报销、银行转账、汇款等工作;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录账目,月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好日清月结。

2、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做好各项有价证券及票据的保管,以及票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4、负责住院出院的结算收费工作,做到现金当面点清,开具发票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5、将收到的现金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6、做好住院费款的催收,对住院人员每月结算,发现欠账,及时通知相关科室,采取措施。

7、做好每月工资发放及计税、缴税及其他交费等工作。

8、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挂号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1、在院长和财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对本岗位工作质量和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制度及医院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室日常工作。

3、维护医院“窗口”单位形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改进服务态度,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4、严格执行医院财经管理制度和国家物价政策,及时向院财务缴纳挂号及医药费金额和票证,做到钱票相符。

5、负责做好门诊工作量统计,负责住院病人预交款的收费及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6、服从科主任调配,完成医院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严守工作岗位。

 

财务科成本及绩效核算人员岗位职责

1、做好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收集各科室或部门的成本资料。

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2、依据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成本核算,并根据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分类。

3、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4、编制成本报表。

提供成本核算的资料,对成本异常情况进行报告。

5、开展科室经济核算。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财务科物价员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宣传国家的价格政策。

2、负责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确认,严格执行政府定价。

3、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结果向主管院领导报告,适时提出指导价格方面的建议。

4、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医院收费制度,自觉抵制不合法的各种收费。

5、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开,及时调正变动。

6、负责接待与调查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及时协调与处理。

并向相关科室通报,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7、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医院的价格行为。

8、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医院价格诚信制度。

 

财务科审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科室交办的审计任务。

2、承担审计事项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保管、及时上交审查。

3、确保审计记录取证充分、可靠、有效。

4、编写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并交科室负责人审定。

5、严守机密,不得泄漏被审对象需要保密的事项。

6、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7、审计事项过程中出现疑难及时汇报。

8、审计结果对科室负责,对医院负责。

 

设备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设备科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全院医疗仪器、设备档案。

组织与业务科室对账盘点,年底与财务一起全面盘点,及时办理报损、报批手续,保证账物相符。

3、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审核可行性论证报告,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前有财务论证、预算。

 

物价管理员工作职责

1、熟悉相关价格政策,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物价管理制度。

2、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宣传,组织各科护士长、主任认真学习。

3、协同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有关收费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住院病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复检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领导。

5、做好日常收费管理工作,包括收费项目及收费变动管理,协调收费管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6、承办有关收费政策及问题的信访、咨询及价格公示,协调解决收费纠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7、配合物价、审计等部做好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8、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价格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价格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审计科职责范围

一、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分岗落实。

二、对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与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全校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效益的审计。

四、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进行审计。

五、完成组织部门委托的对校内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校内各单位经济合同、协议及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

七、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八、完成学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工程预、结算的审计。

九、对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委办的有关经济案件进行审计或调查。

十、完成学校和处理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根据处审计工作计划,做出审计科的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向处长负责。

2、负责拟定科内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签意见和科内工作总结等。

3、担任主要审计项目主审或审计组组长。

4、负责科内审计项目的复核工作。

五、做好科内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考勤考绩。

六、负责科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形成卷宗后及时上交处办公室。

七、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员岗位职责

1、在处领导下,对学校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以及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参加各项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撰写审计报告或汇报材料。

3、负责审计通知书的填写和下发,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4、深入基层,了解各部门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并提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建议。

5、负责审计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等工作。

6、负责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保管和归档。

7、按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求,做好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

8、负责各种审计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价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湖南省医疗收费标准》和国家相关药品价格政策。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物价员,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上级物价部门及主管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在医院内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收费项目定价、调价、审批、申报、备案制度。

涉及收费的新增设备和卫生材料,严格按《新增医疗项目收费管理规定》的程序报审。

6、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

对投诉问题,由专职物价员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7、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科室进行收费执行情况检查,并及时反馈相关检查、整改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8、认真学习和落实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健全医疗收费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卫生局和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如下:

1、门诊和住院部各科室认真学习《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在各科室公示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使病人或其家属自主查询有关内容;查询各门诊或住院病人的医疗收费情况。

2、提供门诊病人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人保留收费和药品处方。

3、提供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让病人或其家属及时了解医疗收费情况。

4、接待病人或其家属就物价收费等方面的咨询,解答疑惑。

5、在门诊相关执行科室和住院处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价格监督电话。

6、涉及医保病人和新参合病人的价格咨询服务,由医保科、新合办及时给予解答。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收支管理,控制成本消耗,保证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贯彻《会计法》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

2、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3、加强收入管理,贯彻落实“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努力做到增收不增加病人费用,增效不增加病人负担。

合理安排资金,保证医院资金需求。

4、加强支出管理

(1)医院经费支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原则。

(2)专项经费支出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3)医院的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严格控制各种预算外的开支,对于临时必须开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4)凡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经济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票、收据、清单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空白纸条、无财税监制章的发票、收据均不能作为正式财务票据使用。

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5)基建项目投资、设备、药品、材料等的购置,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外出学术活动费用报销,须附外出学术活动审批单,凭相关发票按规定报销,超额部分一律自负。

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报销。

(7)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提高收支结余。

(8)定期进行财务收支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

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2)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3)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

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

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制。

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

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度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4)财务收支预算的有关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

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

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手续。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强化医疗管理人员和行政收费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以上制度医院管理曾人员及行政收费人员要严格遵守。

 

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廉政建设,使医院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邵财行[2008]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关于收费管理

1、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物价部门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公开医疗收费项目的价格,药品明码标价,病人费用实行一日一清单制,以提高医疗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

财务科应经常下科室检查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整改。

2、必须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票据、统一印章、统一收费和统一分配的原则。

即病人的医药费用由财务科及其下属机构的专职人员用统一的收据统一收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收取现金。

3、门诊、住院记账室所收的现金应按日足额上交财务科,或存入银行,严禁个人挪用或私借或建立账外账。

4、严禁科室设立小钱柜,凡购物有让利收入的科室要及时积极足额上交财务科,严禁私分。

2、关于支出报账及付款的管理

1、坚持有计划按预算开支。

财务科对常规经费开支要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

采购人员所购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必须凭各科室的申报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购回后办理入库手续,方可领用。

出纳凭院长审批和财务科长审核后方可报销。

购置大型设备应先论证可行性后与销售方洽谈鉴定合同,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合同付款。

2、各项支出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取得国家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或财政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标明开票日期、受票单位、项目、单价、数量、收款人、开票人、公章、大小金额填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否则一律不予报账付款。

3、各项付款必须先由财务科审核、院长审批后方可付款。

4、进修人员费用。

进修人员经院长批准后方可进修,进修费按对方通知书规定凭票实报(不包括工作服、考试费、报名费)。

进修人员报往返交通费一次,已婚人员进修一年以上,可报一趟往返探亲路费。

进修人员不分省内外,20天以上每人每天生活补助费6元(包含20天)、住宿费10元(凭票报销)。

夜班费(每月不超5个)、节假日加班费凭进修单位证明回单位按单位标准核发。

20天以内按出差报销。

(本条规定按后出台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5、采购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00元交通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

6、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院方只报会务费、差旅费。

交通工具只能乘坐硬卧,不能乘坐软卧和飞机(特殊情况经院长审批后方可乘坐)。

7、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如下:

标准

等级

项目

轮船(不含旅游)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元/人天)

市外

本市所辖县及其以下地区

正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正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据实报销

280

100

正副局(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副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普通舱)

据实报销

180

80

其他工作人员(中级以下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普通舱)

据实报销

100

60

8、出差人员住宿凭正式发票报销,超标部分自理。

出差、会议、培训期间一律不予报销餐费。

需要招待的先经院长批准后按标准凭票报销招待费。

9、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必须按照邵市办发[2002]5号文件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餐费开支标准及陪餐人数,严禁私客公请或借故自己招待自己。

要先批后请,严禁私设签单单位。

工作餐标准:

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餐40元,县处级领导每人每餐50元,地厅级领导每人每餐60元,确需要请的客人原则上每批只宴请一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招待原则上陪人不超过3人。

本单位人员加班用餐按平均每人每餐不高于10元的标准开支(包括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用餐)。

10、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

医院调整标准为:

省外70元,省内其他地区50元,本市所辖县及以下地区25元(不包括救护车出车补助,如司机不能回单位就餐,每台车每天只报误餐费一次,每次10元)。

公杂费医院调整为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

省外40元,省内30元。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公杂费。

一律不报交通违规违章罚款。

11、离开本地城区到市内基层单位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赴市外支援工作,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等人员,按照邵财行[2008]36号执行。

3、关于借款和预付款

1、严禁职工个人办私事借用公款。

2、办公务借公款和转账预付款必须是本院正式职工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借款必须在回院后一周内报账。

月末不准跨月,年终禁止跨年。

超过以上规定的从当事人本月工资中扣回借款。

4、关于病人欠费

1、对欠账的病人,病房科主任、护士长协同财务科记账室人员应及时向住院病人催款。

2、非急救病人欠费,由科室承担其费用,从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病危需抢救报总值班同意后,边抢救边催款。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必须交足自费部分费用。

4、对逃跑病人欠款数目较大的,医院应积极组织人员将欠款追回。

5、关于私自收费问题

1、凡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私收病人,私自出售节余药品及卫生材料(含药剂、试剂)者,一律按私自收费论处。

初次私自收费收缴其所得外,按所收金额的十倍罚款,并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2、个人私自收费达两次者,除按上述处罚外,还予以当事人下岗三个月。

如集体私自收费达两次者,除按上述处罚外,撤销科主任职务并下岗三个月。

3、未经院领导批准,私自送人情免费检查,一经查实,按实际检查费标准处以3倍罚款。

4、违反[药品管理法]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下岗或开除公职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5、凡举报私自收费者,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医院并为举报人保密。

6、医院纪检会、工会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科当月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审计出的问题在医院办公会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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